重生脚踏实地_分卷阅读_11
可是忽然间,那影子却又越来越清晰,居然慢慢的活了过来,有血有肉,有红润的嘴唇,白白的皮肤,祝军看到迎面朝自己跑来的秦心,一时间,居然有一种,寻寻觅觅,惶惶然然,就为了这一回的再次相遇一般。
看到秦心,他忽然觉得原本很不待见的泰西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嗨,早上好!”祝军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秦心有些愣,她实在有个不好的毛病,脸盲,不太关心的人压根记不住,好在自己回学校,会好好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少之又少,错愕了一下,秦心还是记起来,自己昨天坐他的车去的宿舍。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这点来说余露和莫兴宁还是很般配的。
秦心的字实在是一般,上辈子就为了练习签名学了一阵,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名字写好了,其他的字只是勉强能入眼罢了。
这个时间走出宿舍里,一路上有人走的很匆忙,有人很悠闲,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一样,今后的成就也不一样,秦心以前可是很少早起的,有时候睡懒觉把课都给错过了,那时候余露会给自己打包好饭菜,实在是体贴的很。
年纪轻的时候太过享乐,年纪大了就蹉跎受苦,这正是秦心上辈子的写照,她入狱前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物质上没有真正受过苦,稍微一苦,她就把自己卖了,过上了十分奢侈虚华的生活,背过70多万一只的包,开过400多万的车,住过几千万的豪宅别墅,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投个好胎,却享用了这些奢华,最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大众食堂走去。
泰西的伙食很好,你想要吃贵的,无上限,可以很贵,有国外大厨亲自为你现场烹饪,你想吃便宜的,也是非常便宜,而且量足味道佳,等于是学校的福利,只是象征的收一点钱。
秦心以前是绝对不会去这里的,虽然大众食堂里面也装修的非常好,大理石的地板,实木的桌椅,可是这般大年纪的孩子更是敏感,哪怕只是眼神的不同也能感觉出来,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但是去了大众食堂,你也差不多就会被归到贫民一类去了。
所以余露也是绝对不去的,越是这样分的明显,在泰西的花费越是高。
今天秦心走在路上,注视指点的人多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家打量的目光,如今莫兴宁还是出国了,莫老爷子也没有明显的说法,上辈子她名声臭了,稀里糊涂被退婚,莫家也就默认了。
这辈子虽然还是有余露不遗余力的宣传,添油加醋,可是日久见人心,秦心不需要去为了去讨好莫兴宁,挽回莫兴宁作践自己,她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
一路上,她甚至能听到身边的人的议论。
“以前还装模作样当自己是大小姐,现在被退婚了就原形毕露,连饭都吃不起。”
“莫学长多好的人啊,就这样被她气走了,以后在学校都看不到莫学长了,好难过。”
……
“嗨,好巧,又遇上你了。”
就在秦心一脸默然的走向大众食堂的时候,祝军一脸喜悦的跑过来打招呼。
秦心看他跑的一身汗,露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都很有线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倒是和莫兴宁那种什么时候都斯文干净的样子不同,给人感觉很豪爽。
“是很巧。”相比听那些不知所谓的嚼舌根,碰到眼前这笑容舒服的男生,显然心情更好。
“你要去吃早饭吗,一起吧!”祝军早上遇到秦心心情就很好,可是跑了几圈之后发现自己太笨了,还是没有问名字,回过头来想不到居然又遇上了,他性格豪爽,又是刚刚来泰西也没有注意到大众食堂有什么不同。
“好。”有人一起陪吃饭,总比一个人热闹点,秦心上辈子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上辈子祝军读完高二,因为家里的事情,高三又回京都了,两人一开始就错开了。
食堂人不多,秦心选了一份燕麦粥,两个馒头,一个水煮蛋,才花了两块八毛钱,刷的是学生卡,东西量很足,她早上运动量也大,正是饿了,拿了东西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是一个足球场,足球场旁边就是湖,风景很好。
而祝军拿了一份燕麦粥,一份牛奶,两个鸡蛋,四个馒头,饭量是秦心的两倍,不过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带卡,秦心爽快的给一起刷了。
以前秦心会挑食,不过坐了十年牢,要是还会挑食早就饿死了,她吃的不慢不快,却很有气势,祝军有时候抬头看到秦心的吃相,虽然是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可是总感觉比部队那些大老粗还凶些,自己要是抢她吃的,一定会被揍,不知道为毛会有这种错觉,总之祝军吃的很是心惊胆战,生怕自己拿错了小姑娘的馒头。
一顿早餐吃完,祝军总算知道了女孩的名字,略有点熟悉,好像哪里听过,不过也知道了对方和自己一样是高二学生,不是学妹。
听到秦心说准备坚持早上跑步,祝军很高兴,约了第二天一块。
两人一起从食堂出来,祝军要回宿舍换衣服,秦心准备直接去教室,两人正准备分开走的时候,一声甜美的声音把秦心喊住了。
余露站在不远处,她刚刚从惜缘餐厅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小袋子,有惜缘餐厅的标志,貌似里面装的是榴莲酥,味道很不错,不过有点小贵,跟婴儿拳头大一样一个要二十多块钱。
“秦心,莫学长才出国,你怎么就?”余露声音惊讶,表情更是震惊,还有一丝难过的模样。
她老远就看到秦心,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去大众餐厅,早上秦心出门的时候余露其实醒了,就当作不知道,她昨天因为秦心被莫兴婧她们莫名其妙的收拾了一顿,还在郁闷,就想看看如果没有自己陪,秦心会混的多惨。
却没有想到此刻看到秦心从大众餐厅出来,居然还一脸笑容,身边还有一个挺帅的男生,个子高大,容貌英俊,就是看着穿运动服,很朴素,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心下很是看不起,觉得秦心果然自甘堕落到这样的地步了,不过见秦心脸上笑容很美,半点没有不高兴的样子,反而比以前莫兴宁在的时候自在,让余露不由得觉得十分不爽。
余露当着那男生的面就开始指责起来,这话虽然轻飘飘的,却非常犀利,隐射秦心水性杨花。
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可是像余露这样的,秦心上辈子压根没有得罪过她,对她一直掏心掏肺,却被余露各种陷害,不管得不得罪,结果都是一样,倒不如敞开说,省的她天天顶着一副自己好闺蜜的模样恶心自己。
秦心站在祝军身边,显得非常娇小,此刻她面对着余露,笑眯眯的乍出自己的手指,一字一句的开口道:
“第一,我跟莫兴宁已经退婚,他的事情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第二,我跟什么人相处,想必不需要经过你同意吧。第三,你再这样装作很关心我,我会忍不住揍你。”
☆、第十三章:送小弟
“小叔?”祝军刚刚冲完澡就听到电话响了,身上裹着浴巾接电话。
刚刚他洗澡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秦心不紧不慢的乍出小指头的模样,觉得她动作潇洒又可爱极了,他不明白这种感觉是心动,只是脑海里总会浮出这样的画面,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你要来盐城?不会吧,爷爷会让你过来祸害我,不可能吧!”听到小叔说要过来,祝军很高兴,他们叔侄相处的时候更像朋友,说话很随意。
“臭小子,我是有正经事。”电话那头祝英雄感觉到侄子心情不错,看来盐城之行不会太无聊……
余露刚刚走到班级门口,突然发现手机有陌生号码来电,号码很长,她像心有灵犀一般,想到了谁会给自己打电话,一边接电话一边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早上秦心一句话说的余露面红耳赤,她脸有点小圆,清秀耐看,不知道是生气还是羞愧的脸红,反正这脸一红,如同小苹果一般,让人心疼。
偏偏余露也没有办法,过去她就是一直这样跟秦心相处的,纵容着秦心的脾气,把她惯的骄傲自大惹人厌,可是现在没有想到这脾气居然发到自己头上了。
以前秦心和余露一块,秦心要是说了什么让余露不高兴的话,她也不反驳,就露出这种表情,莫兴宁常常会皱下眉头,有时候或许会宠溺的批评秦心一句,不要欺负学妹了。
莫兴宁在秦心面前喊余露学妹,余露一直称呼他莫学长,很是纯洁的称呼。
秦心很不耐烦余露这种表情,她回头看了看祝军,见他一脸微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话皱眉,也没有露出什么心疼的模样,秦心觉得很高兴,不枉自己请他吃了早餐。
不再搭理余露,她拍了拍祝军的胳膊道:“明早不见不散。”
祝军只觉得胳膊像是被电流击过一般,酥酥麻麻的,这电流很快流窜到全身,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远了,留给他的是一个略微有些瘦但是很挺拔的背影。
而余露却仍旧站在祝军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看到秦心,他忽然觉得原本很不待见的泰西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嗨,早上好!”祝军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秦心有些愣,她实在有个不好的毛病,脸盲,不太关心的人压根记不住,好在自己回学校,会好好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少之又少,错愕了一下,秦心还是记起来,自己昨天坐他的车去的宿舍。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这点来说余露和莫兴宁还是很般配的。
秦心的字实在是一般,上辈子就为了练习签名学了一阵,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名字写好了,其他的字只是勉强能入眼罢了。
这个时间走出宿舍里,一路上有人走的很匆忙,有人很悠闲,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一样,今后的成就也不一样,秦心以前可是很少早起的,有时候睡懒觉把课都给错过了,那时候余露会给自己打包好饭菜,实在是体贴的很。
年纪轻的时候太过享乐,年纪大了就蹉跎受苦,这正是秦心上辈子的写照,她入狱前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物质上没有真正受过苦,稍微一苦,她就把自己卖了,过上了十分奢侈虚华的生活,背过70多万一只的包,开过400多万的车,住过几千万的豪宅别墅,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投个好胎,却享用了这些奢华,最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大众食堂走去。
泰西的伙食很好,你想要吃贵的,无上限,可以很贵,有国外大厨亲自为你现场烹饪,你想吃便宜的,也是非常便宜,而且量足味道佳,等于是学校的福利,只是象征的收一点钱。
秦心以前是绝对不会去这里的,虽然大众食堂里面也装修的非常好,大理石的地板,实木的桌椅,可是这般大年纪的孩子更是敏感,哪怕只是眼神的不同也能感觉出来,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但是去了大众食堂,你也差不多就会被归到贫民一类去了。
所以余露也是绝对不去的,越是这样分的明显,在泰西的花费越是高。
今天秦心走在路上,注视指点的人多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家打量的目光,如今莫兴宁还是出国了,莫老爷子也没有明显的说法,上辈子她名声臭了,稀里糊涂被退婚,莫家也就默认了。
这辈子虽然还是有余露不遗余力的宣传,添油加醋,可是日久见人心,秦心不需要去为了去讨好莫兴宁,挽回莫兴宁作践自己,她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
一路上,她甚至能听到身边的人的议论。
“以前还装模作样当自己是大小姐,现在被退婚了就原形毕露,连饭都吃不起。”
“莫学长多好的人啊,就这样被她气走了,以后在学校都看不到莫学长了,好难过。”
……
“嗨,好巧,又遇上你了。”
就在秦心一脸默然的走向大众食堂的时候,祝军一脸喜悦的跑过来打招呼。
秦心看他跑的一身汗,露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都很有线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倒是和莫兴宁那种什么时候都斯文干净的样子不同,给人感觉很豪爽。
“是很巧。”相比听那些不知所谓的嚼舌根,碰到眼前这笑容舒服的男生,显然心情更好。
“你要去吃早饭吗,一起吧!”祝军早上遇到秦心心情就很好,可是跑了几圈之后发现自己太笨了,还是没有问名字,回过头来想不到居然又遇上了,他性格豪爽,又是刚刚来泰西也没有注意到大众食堂有什么不同。
“好。”有人一起陪吃饭,总比一个人热闹点,秦心上辈子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上辈子祝军读完高二,因为家里的事情,高三又回京都了,两人一开始就错开了。
食堂人不多,秦心选了一份燕麦粥,两个馒头,一个水煮蛋,才花了两块八毛钱,刷的是学生卡,东西量很足,她早上运动量也大,正是饿了,拿了东西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是一个足球场,足球场旁边就是湖,风景很好。
而祝军拿了一份燕麦粥,一份牛奶,两个鸡蛋,四个馒头,饭量是秦心的两倍,不过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带卡,秦心爽快的给一起刷了。
以前秦心会挑食,不过坐了十年牢,要是还会挑食早就饿死了,她吃的不慢不快,却很有气势,祝军有时候抬头看到秦心的吃相,虽然是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可是总感觉比部队那些大老粗还凶些,自己要是抢她吃的,一定会被揍,不知道为毛会有这种错觉,总之祝军吃的很是心惊胆战,生怕自己拿错了小姑娘的馒头。
一顿早餐吃完,祝军总算知道了女孩的名字,略有点熟悉,好像哪里听过,不过也知道了对方和自己一样是高二学生,不是学妹。
听到秦心说准备坚持早上跑步,祝军很高兴,约了第二天一块。
两人一起从食堂出来,祝军要回宿舍换衣服,秦心准备直接去教室,两人正准备分开走的时候,一声甜美的声音把秦心喊住了。
余露站在不远处,她刚刚从惜缘餐厅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小袋子,有惜缘餐厅的标志,貌似里面装的是榴莲酥,味道很不错,不过有点小贵,跟婴儿拳头大一样一个要二十多块钱。
“秦心,莫学长才出国,你怎么就?”余露声音惊讶,表情更是震惊,还有一丝难过的模样。
她老远就看到秦心,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去大众餐厅,早上秦心出门的时候余露其实醒了,就当作不知道,她昨天因为秦心被莫兴婧她们莫名其妙的收拾了一顿,还在郁闷,就想看看如果没有自己陪,秦心会混的多惨。
却没有想到此刻看到秦心从大众餐厅出来,居然还一脸笑容,身边还有一个挺帅的男生,个子高大,容貌英俊,就是看着穿运动服,很朴素,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心下很是看不起,觉得秦心果然自甘堕落到这样的地步了,不过见秦心脸上笑容很美,半点没有不高兴的样子,反而比以前莫兴宁在的时候自在,让余露不由得觉得十分不爽。
余露当着那男生的面就开始指责起来,这话虽然轻飘飘的,却非常犀利,隐射秦心水性杨花。
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可是像余露这样的,秦心上辈子压根没有得罪过她,对她一直掏心掏肺,却被余露各种陷害,不管得不得罪,结果都是一样,倒不如敞开说,省的她天天顶着一副自己好闺蜜的模样恶心自己。
秦心站在祝军身边,显得非常娇小,此刻她面对着余露,笑眯眯的乍出自己的手指,一字一句的开口道:
“第一,我跟莫兴宁已经退婚,他的事情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第二,我跟什么人相处,想必不需要经过你同意吧。第三,你再这样装作很关心我,我会忍不住揍你。”
☆、第十三章:送小弟
“小叔?”祝军刚刚冲完澡就听到电话响了,身上裹着浴巾接电话。
刚刚他洗澡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秦心不紧不慢的乍出小指头的模样,觉得她动作潇洒又可爱极了,他不明白这种感觉是心动,只是脑海里总会浮出这样的画面,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你要来盐城?不会吧,爷爷会让你过来祸害我,不可能吧!”听到小叔说要过来,祝军很高兴,他们叔侄相处的时候更像朋友,说话很随意。
“臭小子,我是有正经事。”电话那头祝英雄感觉到侄子心情不错,看来盐城之行不会太无聊……
余露刚刚走到班级门口,突然发现手机有陌生号码来电,号码很长,她像心有灵犀一般,想到了谁会给自己打电话,一边接电话一边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早上秦心一句话说的余露面红耳赤,她脸有点小圆,清秀耐看,不知道是生气还是羞愧的脸红,反正这脸一红,如同小苹果一般,让人心疼。
偏偏余露也没有办法,过去她就是一直这样跟秦心相处的,纵容着秦心的脾气,把她惯的骄傲自大惹人厌,可是现在没有想到这脾气居然发到自己头上了。
以前秦心和余露一块,秦心要是说了什么让余露不高兴的话,她也不反驳,就露出这种表情,莫兴宁常常会皱下眉头,有时候或许会宠溺的批评秦心一句,不要欺负学妹了。
莫兴宁在秦心面前喊余露学妹,余露一直称呼他莫学长,很是纯洁的称呼。
秦心很不耐烦余露这种表情,她回头看了看祝军,见他一脸微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话皱眉,也没有露出什么心疼的模样,秦心觉得很高兴,不枉自己请他吃了早餐。
不再搭理余露,她拍了拍祝军的胳膊道:“明早不见不散。”
祝军只觉得胳膊像是被电流击过一般,酥酥麻麻的,这电流很快流窜到全身,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远了,留给他的是一个略微有些瘦但是很挺拔的背影。
而余露却仍旧站在祝军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