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这个反派有毒_分卷阅读_54
说好的家道中落呢!原著作者菊苣你出来,这真的不是ooc吗!
按现状来往前推算,梅炎之的家境在没落前肯定是很好的。虽然说是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家境明明就很不错嘛!
所以说,尹灵你们家到底是为什么要退亲啊!(╯‵□′)╯︵┻━┻
梅炎之淡声吩咐道:“好生招待这位雁翎姑娘,我先去拜会爹娘。”说完便离开了。
雁翎看着梅炎之的背影挑了挑眉——虽然风尘仆仆,但梅炎之的进退言语间已经俨然是一家少主的风范,下仆都对他恭敬有加。而不少年轻的侍女看到自己十年未归家、却在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52|016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有了困意,才再次弹动了一下手指,那团金红的绚烂火焰,就这样轻轻熄灭了。
一夜无梦。到了天蒙蒙亮时,雁翎眯着眼睛,看到远方的天幕开始泛出淡蓝色,便知道天快要亮了。
她起身,穿好了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打眼的好,套上了合脚的黑靴,背起了不轻的包袱,轻手轻脚关好了门。
那头毛驴已经被放在了梅府的门口,她自行去取就可以了。来到了正门处,门前还燃着一盏昏黄的烛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雁翎意外道:“大师兄?你怎么在这?”
梅炎之深深地看着她,轻声道:“我来送送你。”
雁翎粲然一笑:“谢谢你,还让你这么早起床。”她把包袱驮在了毛驴背上,牵着它的绳子走出了大门,下了石阶。
“这次去岳明山路途遥远,你真的不用我与你一同去?”
雁翎摇摇头:“不用,虽然是有些远,但是并不难去,沿着官道就好了。地图我也已经带了,不会迷路的。再说了,大师兄你十年才回一次家,与其在这路上浪费时间,倒不如把时间留给家人。这一路上我已经麻烦你很多了,这次怎么好意思再耽误你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梅炎之一怔,点头:“既然如此,每到一个驿站,便回信给我报平安。”顿了顿,他才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瓷瓶递给了雁翎:“家父早年经商的时候,从一位商人手中得了这一瓶药。瓶盖有个小机关可以调转里面的内容。一隔的药水涂在皮肤上,可使肤色变得黧黑,并且功效可以保留三天,沾水也不会褪色。另一隔则是药丸,可以解寻常的蛇毒、药毒。你把它一并带去吧。”
雁翎接了过来,小瓷瓶温暖无比,梅炎之大概就是为了给她这个才等在这里的吧。想到这里,雁翎抬头,粲然一笑,真诚道:“谢谢你,大师兄。”
骤然收到了这么一个单纯又娇美的笑容,梅炎之竟然稍微有些恍惚。不知怎么的,眼前居然罕见地浮现起了好几年前,她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讨好的模样。
无可否认,因为一开始不愉快的回忆,他对这个小师妹是有些抵触的。然而,即使自己总是给冷脸,她也毫不气馁地冲他笑。逐渐地,他开始发现这个小师妹还挺有趣。直到她为了给他挡箭而险些死去后,他才真正大为震动,一向无波无澜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雁翎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
结果,雁翎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雁翎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_=)b
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雁翎:“……”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蜡烛][蜡烛]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雁翎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蜡烛]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贺见霜一面。
雁翎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贺见霜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贺见霜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于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贺见霜,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
原著里清楚地写过,和蒿山派那批走乡村风的乌合之众(蒿山派:……)比,天霄派纪律严明,爱端着大家之风,底下的弟子有数千人。每个弟子都谨言慎行,出类拔萃。要想进入这样的地方,绝不是耍耍赖、跑到门口说要见谁谁谁就能进去的。更何况贺见霜现在说白了就是天霄派里的一等名人,要想见到他,就更加难上加难了——废话了,要是吼两嗓子就能见到的话,那么天下所有倾慕者岂不是都能得偿所愿?
那么偷偷潜入呢?雁翎转瞬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会不会露馅还是其次,重点是天霄派有成千上万个弟子,她要像盲头苍蝇一样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人啊?[蜡烛]
雁翎恨恨地咬着筷子,不好办呀不好办。要是有什么冤大头可以带她进去就好了……
忽然,马棚那边传来了一声怒喝:“掌柜,你的胡萝卜是有什么问题么?怎么我的马吃完就这个样子了?!”
雁翎悚然一震,猛地站了起来,大喊一声:“闪电!我的闪电!”便扑向了马棚,见自己的毛驴还好好的,一看地上,那胡萝卜一根都没吃,这才放下心来,摸了摸闪电的头:“闪电真聪明。”
后方忽然传来一个极为好听的笑声,酥麻入骨。只听那人扑哧一笑,打趣道:“这头驴子居然叫闪电。”
好耳熟的声音!雁翎耳朵一动,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头。
只见一个浅绿色衣裳的少侠正牵着自己的马从这边经过,他眉眼俊美清爽,浑身环绕着一股奇妙的气质,就好像流动的风和云,悠然从容。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声音沙哑、身材健壮、满脸长胡子的男人。
——冤大头来了。
雁翎拉着自己的毛驴跑到了楚逸衡面前,期待道:“楚逸衡,你还记得我吗?”
光听声音便知道眼前的人是个年轻的姑娘。然而,他们显然认不出眼前黑得像个非洲友人的雁翎。
见她如小狗盯着肉骨头一样看着自己,楚逸衡意外地挑了挑眉——此人态度状似熟稔,但他对她却并无印象,奇了怪了。
按现状来往前推算,梅炎之的家境在没落前肯定是很好的。虽然说是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家境明明就很不错嘛!
所以说,尹灵你们家到底是为什么要退亲啊!(╯‵□′)╯︵┻━┻
梅炎之淡声吩咐道:“好生招待这位雁翎姑娘,我先去拜会爹娘。”说完便离开了。
雁翎看着梅炎之的背影挑了挑眉——虽然风尘仆仆,但梅炎之的进退言语间已经俨然是一家少主的风范,下仆都对他恭敬有加。而不少年轻的侍女看到自己十年未归家、却在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52|016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有了困意,才再次弹动了一下手指,那团金红的绚烂火焰,就这样轻轻熄灭了。
一夜无梦。到了天蒙蒙亮时,雁翎眯着眼睛,看到远方的天幕开始泛出淡蓝色,便知道天快要亮了。
她起身,穿好了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打眼的好,套上了合脚的黑靴,背起了不轻的包袱,轻手轻脚关好了门。
那头毛驴已经被放在了梅府的门口,她自行去取就可以了。来到了正门处,门前还燃着一盏昏黄的烛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雁翎意外道:“大师兄?你怎么在这?”
梅炎之深深地看着她,轻声道:“我来送送你。”
雁翎粲然一笑:“谢谢你,还让你这么早起床。”她把包袱驮在了毛驴背上,牵着它的绳子走出了大门,下了石阶。
“这次去岳明山路途遥远,你真的不用我与你一同去?”
雁翎摇摇头:“不用,虽然是有些远,但是并不难去,沿着官道就好了。地图我也已经带了,不会迷路的。再说了,大师兄你十年才回一次家,与其在这路上浪费时间,倒不如把时间留给家人。这一路上我已经麻烦你很多了,这次怎么好意思再耽误你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梅炎之一怔,点头:“既然如此,每到一个驿站,便回信给我报平安。”顿了顿,他才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瓷瓶递给了雁翎:“家父早年经商的时候,从一位商人手中得了这一瓶药。瓶盖有个小机关可以调转里面的内容。一隔的药水涂在皮肤上,可使肤色变得黧黑,并且功效可以保留三天,沾水也不会褪色。另一隔则是药丸,可以解寻常的蛇毒、药毒。你把它一并带去吧。”
雁翎接了过来,小瓷瓶温暖无比,梅炎之大概就是为了给她这个才等在这里的吧。想到这里,雁翎抬头,粲然一笑,真诚道:“谢谢你,大师兄。”
骤然收到了这么一个单纯又娇美的笑容,梅炎之竟然稍微有些恍惚。不知怎么的,眼前居然罕见地浮现起了好几年前,她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讨好的模样。
无可否认,因为一开始不愉快的回忆,他对这个小师妹是有些抵触的。然而,即使自己总是给冷脸,她也毫不气馁地冲他笑。逐渐地,他开始发现这个小师妹还挺有趣。直到她为了给他挡箭而险些死去后,他才真正大为震动,一向无波无澜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雁翎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
结果,雁翎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雁翎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_=)b
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雁翎:“……”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蜡烛][蜡烛]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雁翎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蜡烛]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贺见霜一面。
雁翎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贺见霜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贺见霜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于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贺见霜,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
原著里清楚地写过,和蒿山派那批走乡村风的乌合之众(蒿山派:……)比,天霄派纪律严明,爱端着大家之风,底下的弟子有数千人。每个弟子都谨言慎行,出类拔萃。要想进入这样的地方,绝不是耍耍赖、跑到门口说要见谁谁谁就能进去的。更何况贺见霜现在说白了就是天霄派里的一等名人,要想见到他,就更加难上加难了——废话了,要是吼两嗓子就能见到的话,那么天下所有倾慕者岂不是都能得偿所愿?
那么偷偷潜入呢?雁翎转瞬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会不会露馅还是其次,重点是天霄派有成千上万个弟子,她要像盲头苍蝇一样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人啊?[蜡烛]
雁翎恨恨地咬着筷子,不好办呀不好办。要是有什么冤大头可以带她进去就好了……
忽然,马棚那边传来了一声怒喝:“掌柜,你的胡萝卜是有什么问题么?怎么我的马吃完就这个样子了?!”
雁翎悚然一震,猛地站了起来,大喊一声:“闪电!我的闪电!”便扑向了马棚,见自己的毛驴还好好的,一看地上,那胡萝卜一根都没吃,这才放下心来,摸了摸闪电的头:“闪电真聪明。”
后方忽然传来一个极为好听的笑声,酥麻入骨。只听那人扑哧一笑,打趣道:“这头驴子居然叫闪电。”
好耳熟的声音!雁翎耳朵一动,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头。
只见一个浅绿色衣裳的少侠正牵着自己的马从这边经过,他眉眼俊美清爽,浑身环绕着一股奇妙的气质,就好像流动的风和云,悠然从容。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声音沙哑、身材健壮、满脸长胡子的男人。
——冤大头来了。
雁翎拉着自己的毛驴跑到了楚逸衡面前,期待道:“楚逸衡,你还记得我吗?”
光听声音便知道眼前的人是个年轻的姑娘。然而,他们显然认不出眼前黑得像个非洲友人的雁翎。
见她如小狗盯着肉骨头一样看着自己,楚逸衡意外地挑了挑眉——此人态度状似熟稔,但他对她却并无印象,奇了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