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天捡垃圾_分卷阅读_224
“什么二人世界啊,我都腻味死了,不过。去不去?”
云橙:“去,我想吃麻辣小龙虾.”
“吃,随便吃!”
云橙拍拍袁晓冬肩膀:“嗯,有男朋友的人就是不一样。”
袁晓冬贼兮兮的说:“你也可以啊,大明星呢,又帅,想吃什么让他给买!”
云橙直接甩了个白眼。
在图书馆坐了一下午,晚上云橙跟着袁晓冬去蹭吃蹭喝,因为恰逢周末,宋玲玲和蓝芽都回家去了,就只云橙一个人去受虐了。
吃到一半,宦然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回来说:“等会儿轩宇说要过来。”
云橙愣了愣。
“他那边刚收工,听说我们在吃饭,所以来这蹭吃了。”
袁晓冬恍然大悟的哦了声:“原来是蹭吃的来了啊~~”
袁晓冬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他们都吃过多少次饭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周轩宇要来蹭吃的了,第一反应就是有猫腻。宦然也听说过一些,此刻和晓冬对视,瞬间就明白了。
“……”云橙无奈叹气,埋头扒饭。
……
周轩宇来的时候做了伪装,一身的黑色,帽子和墨镜敛去了他大半光华。就算如此,也依然被人认了出来,不过对方十分体贴的没有上前打扰,只掏了手机出来拍了几张照片。云橙还能听到身后激动的压抑的尖叫声。
袁晓冬调侃道:“我明天是不是要上头条了呀?”
宦然斜眼:“你上什么头条?”
“‘周轩宇密会友人,举止亲密,疑是女友’这标题可以吧?”
宦然呵呵笑,抬了胳膊勒住晓冬脖子:“我觉得娱乐版面不能满足你,社会版面才是我们的菜。”
袁晓冬咳咳咳:“……放手你,谋杀啊!!”
“我是在帮你上头条。”
“滚蛋!”
周轩宇看得失笑,因为宦然和袁晓冬的打闹,让气氛轻松活跃起来,也让他没那么紧张了。他扭头看向云橙,云橙笑笑:“两个爱闹腾的人在一起,好像更吵了。”
周轩宇点头,想说是有点,可他好羡慕啊…………
饭后,周轩宇和宦然一起走着送云橙和晓冬回学校宿舍,晓冬宦然两个人走在一起就没有安分的时候,斗嘴打闹十分闹腾。没一会儿,两人就跑得不见影子了,远远传来声音说他们要去前面超市买零食,让他们没事慢慢来。
云橙听得想翻白眼,这借口也找得太好了,一点都看不出来。
周轩宇倒是一本正经的。
“云橙。”经过一处树荫时,周轩宇停了下来。
云橙也跟着站定:“嗯?”
“采访你看了吧?”
“看了。”
“怎么样?有没有一点点被感动?”
“……”
周轩宇也介意云橙的沉默,似乎已经想到她此刻的反应,只惋惜的叹气说:“哎,你这么闷,将来谁受得了啊。”
云橙噎了噎:“得了啊你,没事儿就快回去吧,我也要回寝室了。”
周轩宇干瞪眼:“你知道全华夏想见我一面却见不到的人有多少吗!?”
“加起来绕地球三圈?”
“……”
周轩宇气了会儿,然后又没忍住笑了起来,说:“云橙,我有时候都觉得你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云橙就问:“我本来就不是一般人。怎么不一样了?”
“就感觉吧。刚见到你的时候,真的很让我大吃一惊啊,后来又发现你的性子闷得可以,再后来……”周轩宇自己都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云橙的,又不漂亮!性格还那么死板!
云橙果断:“行了,你快回家吧。”
周轩宇:“…………”
连少女的好奇和娇羞都没有,他好歹也是一个大明星帅哥啊qaq!!
“好吧,临走前给你个东西。”
云橙:“什么?”
周轩宇将在口袋里捏了半响的腕表拿出来,递给云橙:“这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
云橙摇头说:“那我也拒绝了。”
周轩宇感觉自己胸口又中了一箭,可是又好心动啊啊啊啊!他想自己是不是有受虐体质?
至于最后,云橙还是收下了那只手表,周轩宇离开时直接塞她手里,然后就跑了。
以宦然的话来说:“那紧张得屁滚尿流的样子,怎么就没拿个相机拍下来纪念纪念?至少也能嘲笑老周三十年!”
不过后来,周轩宇倒是把另外一只戴在手上了。
···
对于周轩宇来说,云橙是他第一个真正动心喜欢的女生,虽然年少时也曾跟风写情书追女孩子,只是那时更多的是好奇和好玩,真要说有多喜欢,也不见得,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给他一种像是坐过山车一样的心情。
更不会看见明朗天空也像是要下雨一样的灰蒙天气。
在上次见过云橙后,他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追!
而且听蓝芽说云橙现在的感情是空白状态,这样一来,就更不想放弃了。
男孩为什么会追到女孩儿?因为脸皮厚啊!
……
他开始找机会和创造机会和云橙接触,因为有共同的朋友,这样的机会并不会少,虽然私下里经常会被取笑,还明里暗里的提各种要求趁火打劫!
蓝芽其实很好奇,为什么周轩宇会喜欢云橙呢?她不是说云橙不好,只是就像周轩宇形容的那样,云橙的性格十分沉闷,话不多,笑容很少,除了学习看书,就是跑步运动捡垃圾,她在班里的存在感可以说是低到为零,连老师都不太能记住她,长相也不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漂亮。
她不是容易让人记住的女孩。
可就是这样的云橙,周轩宇喜欢了,还被不委婉的拒绝了。
其实,云橙的平凡之下,是绝对的不平凡啊!
周轩宇的办法并不是没有效果,至少云橙对他的态度由之前的冷静平淡变成了现在的无奈,偶尔还会不愿搭理他。这可难得,在他们的记忆里,云橙可都是没有冷过脸的。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他这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了:)。
偏他还喜欢戴着那只手表到处晃悠,几乎到了从不离身的状态。
云橙:“去,我想吃麻辣小龙虾.”
“吃,随便吃!”
云橙拍拍袁晓冬肩膀:“嗯,有男朋友的人就是不一样。”
袁晓冬贼兮兮的说:“你也可以啊,大明星呢,又帅,想吃什么让他给买!”
云橙直接甩了个白眼。
在图书馆坐了一下午,晚上云橙跟着袁晓冬去蹭吃蹭喝,因为恰逢周末,宋玲玲和蓝芽都回家去了,就只云橙一个人去受虐了。
吃到一半,宦然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回来说:“等会儿轩宇说要过来。”
云橙愣了愣。
“他那边刚收工,听说我们在吃饭,所以来这蹭吃了。”
袁晓冬恍然大悟的哦了声:“原来是蹭吃的来了啊~~”
袁晓冬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他们都吃过多少次饭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周轩宇要来蹭吃的了,第一反应就是有猫腻。宦然也听说过一些,此刻和晓冬对视,瞬间就明白了。
“……”云橙无奈叹气,埋头扒饭。
……
周轩宇来的时候做了伪装,一身的黑色,帽子和墨镜敛去了他大半光华。就算如此,也依然被人认了出来,不过对方十分体贴的没有上前打扰,只掏了手机出来拍了几张照片。云橙还能听到身后激动的压抑的尖叫声。
袁晓冬调侃道:“我明天是不是要上头条了呀?”
宦然斜眼:“你上什么头条?”
“‘周轩宇密会友人,举止亲密,疑是女友’这标题可以吧?”
宦然呵呵笑,抬了胳膊勒住晓冬脖子:“我觉得娱乐版面不能满足你,社会版面才是我们的菜。”
袁晓冬咳咳咳:“……放手你,谋杀啊!!”
“我是在帮你上头条。”
“滚蛋!”
周轩宇看得失笑,因为宦然和袁晓冬的打闹,让气氛轻松活跃起来,也让他没那么紧张了。他扭头看向云橙,云橙笑笑:“两个爱闹腾的人在一起,好像更吵了。”
周轩宇点头,想说是有点,可他好羡慕啊…………
饭后,周轩宇和宦然一起走着送云橙和晓冬回学校宿舍,晓冬宦然两个人走在一起就没有安分的时候,斗嘴打闹十分闹腾。没一会儿,两人就跑得不见影子了,远远传来声音说他们要去前面超市买零食,让他们没事慢慢来。
云橙听得想翻白眼,这借口也找得太好了,一点都看不出来。
周轩宇倒是一本正经的。
“云橙。”经过一处树荫时,周轩宇停了下来。
云橙也跟着站定:“嗯?”
“采访你看了吧?”
“看了。”
“怎么样?有没有一点点被感动?”
“……”
周轩宇也介意云橙的沉默,似乎已经想到她此刻的反应,只惋惜的叹气说:“哎,你这么闷,将来谁受得了啊。”
云橙噎了噎:“得了啊你,没事儿就快回去吧,我也要回寝室了。”
周轩宇干瞪眼:“你知道全华夏想见我一面却见不到的人有多少吗!?”
“加起来绕地球三圈?”
“……”
周轩宇气了会儿,然后又没忍住笑了起来,说:“云橙,我有时候都觉得你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云橙就问:“我本来就不是一般人。怎么不一样了?”
“就感觉吧。刚见到你的时候,真的很让我大吃一惊啊,后来又发现你的性子闷得可以,再后来……”周轩宇自己都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云橙的,又不漂亮!性格还那么死板!
云橙果断:“行了,你快回家吧。”
周轩宇:“…………”
连少女的好奇和娇羞都没有,他好歹也是一个大明星帅哥啊qaq!!
“好吧,临走前给你个东西。”
云橙:“什么?”
周轩宇将在口袋里捏了半响的腕表拿出来,递给云橙:“这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
云橙摇头说:“那我也拒绝了。”
周轩宇感觉自己胸口又中了一箭,可是又好心动啊啊啊啊!他想自己是不是有受虐体质?
至于最后,云橙还是收下了那只手表,周轩宇离开时直接塞她手里,然后就跑了。
以宦然的话来说:“那紧张得屁滚尿流的样子,怎么就没拿个相机拍下来纪念纪念?至少也能嘲笑老周三十年!”
不过后来,周轩宇倒是把另外一只戴在手上了。
···
对于周轩宇来说,云橙是他第一个真正动心喜欢的女生,虽然年少时也曾跟风写情书追女孩子,只是那时更多的是好奇和好玩,真要说有多喜欢,也不见得,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给他一种像是坐过山车一样的心情。
更不会看见明朗天空也像是要下雨一样的灰蒙天气。
在上次见过云橙后,他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追!
而且听蓝芽说云橙现在的感情是空白状态,这样一来,就更不想放弃了。
男孩为什么会追到女孩儿?因为脸皮厚啊!
……
他开始找机会和创造机会和云橙接触,因为有共同的朋友,这样的机会并不会少,虽然私下里经常会被取笑,还明里暗里的提各种要求趁火打劫!
蓝芽其实很好奇,为什么周轩宇会喜欢云橙呢?她不是说云橙不好,只是就像周轩宇形容的那样,云橙的性格十分沉闷,话不多,笑容很少,除了学习看书,就是跑步运动捡垃圾,她在班里的存在感可以说是低到为零,连老师都不太能记住她,长相也不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漂亮。
她不是容易让人记住的女孩。
可就是这样的云橙,周轩宇喜欢了,还被不委婉的拒绝了。
其实,云橙的平凡之下,是绝对的不平凡啊!
周轩宇的办法并不是没有效果,至少云橙对他的态度由之前的冷静平淡变成了现在的无奈,偶尔还会不愿搭理他。这可难得,在他们的记忆里,云橙可都是没有冷过脸的。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他这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了:)。
偏他还喜欢戴着那只手表到处晃悠,几乎到了从不离身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