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二代的那些事儿_分卷阅读_25
见他们表情如此,卢云冷哼一声,“我既然敢比就敢认,你当我输不起吗?”
说完,他就转身,朝着电梯口走去,林志豪耸耸肩,也跟了上去。
几名看客上前,彬彬有礼的对司远的胜利表示了祝贺,然后优雅离去。
路寰和司远看着消失在电梯里的卢云等人,对视一眼之后,双双觉得,那个家伙似乎终于多了条优点……
为了庆祝胜利,路寰决定请司远大吃一顿。
不过在去往餐厅之前,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异口同声的提议,“叫上高露吧。”
不为别的,他们平时逛个街都被当成头条发出去呢,更别提夜幕降临之后“孤男寡女”的同桌吃饭,那不是明摆着给狗仔们送料么!
一开始叫高露的时候,这丫头还笑嘻嘻的说不来,路寰就笑,“我们和好啦,你快来吧,不光有口福,还有耳福呢!”
她这么一说,高露果然来了兴致,风风火火的说了句等我就切断通话,然后二十五分钟之后就出现在了餐厅门口。
在等餐的过程中,路寰绘声绘色的把司远和卢云的比试描述了一番,说的自己都觉得特别惊心动魄,更别提不在现场的高露了。
听完之后,高露简直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各种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哎呀,这么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我怎么能不在现场啊!”
把侍应生打发走之后,司远很绅士的替两位小伙伴倒了果汁,一针见血的指出,“是你自己爽约的。”
高露狠狠地翻个白眼,痛心疾首道,“好你个没良心的,我爽约是为了谁呀?”
路寰望天,就是不说话。
气鼓鼓的往嘴里塞一块牛排,充分享受了它的味浓多汁和柔软鲜活之后,高露心目中的怒气已经迅速消散的无影无踪。
她在脑海中不断地想象着当时的场面,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这可好了,卢云那个混蛋就是欠虐,司远,以后你多多的跟他比,见一次比一次,把他打击死算了!”
路寰也呵呵的笑了几声,“算了吧,少见就好啦。”
见司远不说话,高露点了点桌面,“喂,冠军怎么没动静嘛!”
司远不动声色的喝了口清水,平静道,“卢云的箭术很强,单论技术,我们输赢的概率基本上是五五之数。”
高露不满,“干嘛长他人志气?你叛变了?”
司远摇摇头,很客观的分析道,“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他的基本功很扎实,准头也很强,能赢他,除了战术之外,还应该归结为我的运气不错吧。”
“战术?”高露眨眨眼,“什么战术?”
司远挑挑眉,闭口不谈。
旁边的路寰笑了声,“心理战吧?”
高露一脸的茫然,然后愤怒的指责,“喂,少当着我的面儿打哑谜玩儿神秘啊,小心我立马儿走人啊!”
司远不爱计较这些,之后路寰帮忙答疑解惑。
卢云性格浮躁易怒,虽然射箭的时候会习惯性的收敛,但只要稍加刺激,他强压下去的情绪就会产生剧烈的波动,而射箭,心不静手不稳绝对是大忌。
司远和卢云的箭术不分伯仲,所以当其中一个心不平气不静,而另一个却始终稳如泰山,那么即便第二箭分不出胜负,接下来的第三箭第四箭呢?
听完之后,高露一脸的叹为观止,她看看司远,又看看路寰,“你们都好奸诈啊!”
路寰举杯致意,十分谦虚,“不敢不敢。”
第19章
射箭事件过后第三天,路寰终于如愿接到了期待中的电话。
电话是杂志社编辑打来的,对方十分开门见山的表达了对路寰投来书稿的欣赏,然后表达了想要签下该小说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的意愿,还说如果她同意的话,那边马上可以把合同发过来。
路寰听完之后略有些惊讶,因为出版的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当然,并不是说影视改编没想过,只是没料到会这么快。
不过既然对方如此行事,就证明他们的确很看重路寰的小说,这也就让她在后期的合同谈判中多了几份底气。
可是说到签合同嘛……
路寰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很抱歉,我的父母暂时因为工作还在外地,合同的事情可能要稍微延后了。”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的合法监护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商业活动,商业合同也必须有监护人的亲笔签名,否则一律无效,而且违规的公司也会被严厉制裁。
一听路寰这么说,对方略显诡异的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问,“恕我冒昧,请问阿九小姐芳龄几何?”
路寰望天,“十五。”
阿九就是路寰的笔名,两人既然已经通话了,那么编辑自然也能通过她的声音推断出一些东西,比如说,作者很可能十分年轻。
但是任凭他再如何猜测,也没想过对方会是个未成年呀!
因为那部小说不论是从设定、整体构架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甚至是角色之间细致入微的互动来看,无疑都十分的精准毒辣,笔触更是相当老练,于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编辑几乎是当场就下了断论:该作者阿九必定是个经历十分丰富的人!
但是现在作者却亲口告诉自己,她竟然还未成年!甚至距离成年还有三年之多?!
于是短暂的沉默之后,编辑大人幽幽感慨,“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路寰都让他夸奖的不好意思了,连称不敢。
既然如此,编辑也不好再说什么,而且还有几天就是春节了,估计年前拿下版权合同的设想自然是打了水漂。
路铮他们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节奏越发的快了,休息时间也相应缩短,简直是忙的脚不沾地,路寰自然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再去打扰他们,于是就跟编辑约好年后再谈。
谈话结束之前,编辑直接就把合同发了过来,说是希望路寰先看看,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再商讨。
路寰草草浏览一遍,心道自然是需要再商讨的。
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是有门道可循的,就比如说投稿。
新人和老作者的待遇自然是不同的,而新人和新人之间,也不可一概而论。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作者和出版方的利润分成可以在某一范围内合理波动,只要不超出这个范围都是合法合理的。
所以说,一个作者能拿到多少钱,除了看作品的优劣之外,还要看讨价还价的能力。
别管曾经如何,眼下的路寰无疑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杂志社发过来的合同,自然也是压着底线来的。
路寰其实并不精通砍价,但这并不会构成干扰,因为她有一对大名鼎鼎、手眼通天的父母,想必他们非常乐于为自己推荐一名精于此道的经纪人。
因此她并不着急,而是继续为小说中的人物设计服装。
对,她不仅要拿下影视剧的编剧一角,而且服装和造型也要尽可能的往她原本的构想这边靠!
不打无把握的仗,口说毕竟无凭,可如果后期谈判的时候她能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设计稿,想来很多事情也会容易很多。
说句矫情的话,时间这玩意儿吧,就跟世间最傲娇的猫一样,当你对它多加关注的时候,它死活不动;可当你忙于其他,无暇分神的时候,它又像是被刺激到了一样,溜得飞快……
就在路寰沉醉于服装设计稿之中无法自拔时,路铮和徐曼打来电话,催她上路。
去干吗?
当然是时装秀。
二三月份正是几大时装周如火如荼的时候,各种美轮美奂的夏装早已蠢蠢欲动,预备在这风雪交加的寒冬季节惊艳四方。
说完,他就转身,朝着电梯口走去,林志豪耸耸肩,也跟了上去。
几名看客上前,彬彬有礼的对司远的胜利表示了祝贺,然后优雅离去。
路寰和司远看着消失在电梯里的卢云等人,对视一眼之后,双双觉得,那个家伙似乎终于多了条优点……
为了庆祝胜利,路寰决定请司远大吃一顿。
不过在去往餐厅之前,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异口同声的提议,“叫上高露吧。”
不为别的,他们平时逛个街都被当成头条发出去呢,更别提夜幕降临之后“孤男寡女”的同桌吃饭,那不是明摆着给狗仔们送料么!
一开始叫高露的时候,这丫头还笑嘻嘻的说不来,路寰就笑,“我们和好啦,你快来吧,不光有口福,还有耳福呢!”
她这么一说,高露果然来了兴致,风风火火的说了句等我就切断通话,然后二十五分钟之后就出现在了餐厅门口。
在等餐的过程中,路寰绘声绘色的把司远和卢云的比试描述了一番,说的自己都觉得特别惊心动魄,更别提不在现场的高露了。
听完之后,高露简直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各种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哎呀,这么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我怎么能不在现场啊!”
把侍应生打发走之后,司远很绅士的替两位小伙伴倒了果汁,一针见血的指出,“是你自己爽约的。”
高露狠狠地翻个白眼,痛心疾首道,“好你个没良心的,我爽约是为了谁呀?”
路寰望天,就是不说话。
气鼓鼓的往嘴里塞一块牛排,充分享受了它的味浓多汁和柔软鲜活之后,高露心目中的怒气已经迅速消散的无影无踪。
她在脑海中不断地想象着当时的场面,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这可好了,卢云那个混蛋就是欠虐,司远,以后你多多的跟他比,见一次比一次,把他打击死算了!”
路寰也呵呵的笑了几声,“算了吧,少见就好啦。”
见司远不说话,高露点了点桌面,“喂,冠军怎么没动静嘛!”
司远不动声色的喝了口清水,平静道,“卢云的箭术很强,单论技术,我们输赢的概率基本上是五五之数。”
高露不满,“干嘛长他人志气?你叛变了?”
司远摇摇头,很客观的分析道,“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他的基本功很扎实,准头也很强,能赢他,除了战术之外,还应该归结为我的运气不错吧。”
“战术?”高露眨眨眼,“什么战术?”
司远挑挑眉,闭口不谈。
旁边的路寰笑了声,“心理战吧?”
高露一脸的茫然,然后愤怒的指责,“喂,少当着我的面儿打哑谜玩儿神秘啊,小心我立马儿走人啊!”
司远不爱计较这些,之后路寰帮忙答疑解惑。
卢云性格浮躁易怒,虽然射箭的时候会习惯性的收敛,但只要稍加刺激,他强压下去的情绪就会产生剧烈的波动,而射箭,心不静手不稳绝对是大忌。
司远和卢云的箭术不分伯仲,所以当其中一个心不平气不静,而另一个却始终稳如泰山,那么即便第二箭分不出胜负,接下来的第三箭第四箭呢?
听完之后,高露一脸的叹为观止,她看看司远,又看看路寰,“你们都好奸诈啊!”
路寰举杯致意,十分谦虚,“不敢不敢。”
第19章
射箭事件过后第三天,路寰终于如愿接到了期待中的电话。
电话是杂志社编辑打来的,对方十分开门见山的表达了对路寰投来书稿的欣赏,然后表达了想要签下该小说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的意愿,还说如果她同意的话,那边马上可以把合同发过来。
路寰听完之后略有些惊讶,因为出版的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当然,并不是说影视改编没想过,只是没料到会这么快。
不过既然对方如此行事,就证明他们的确很看重路寰的小说,这也就让她在后期的合同谈判中多了几份底气。
可是说到签合同嘛……
路寰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很抱歉,我的父母暂时因为工作还在外地,合同的事情可能要稍微延后了。”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的合法监护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商业活动,商业合同也必须有监护人的亲笔签名,否则一律无效,而且违规的公司也会被严厉制裁。
一听路寰这么说,对方略显诡异的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问,“恕我冒昧,请问阿九小姐芳龄几何?”
路寰望天,“十五。”
阿九就是路寰的笔名,两人既然已经通话了,那么编辑自然也能通过她的声音推断出一些东西,比如说,作者很可能十分年轻。
但是任凭他再如何猜测,也没想过对方会是个未成年呀!
因为那部小说不论是从设定、整体构架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甚至是角色之间细致入微的互动来看,无疑都十分的精准毒辣,笔触更是相当老练,于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编辑几乎是当场就下了断论:该作者阿九必定是个经历十分丰富的人!
但是现在作者却亲口告诉自己,她竟然还未成年!甚至距离成年还有三年之多?!
于是短暂的沉默之后,编辑大人幽幽感慨,“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路寰都让他夸奖的不好意思了,连称不敢。
既然如此,编辑也不好再说什么,而且还有几天就是春节了,估计年前拿下版权合同的设想自然是打了水漂。
路铮他们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节奏越发的快了,休息时间也相应缩短,简直是忙的脚不沾地,路寰自然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再去打扰他们,于是就跟编辑约好年后再谈。
谈话结束之前,编辑直接就把合同发了过来,说是希望路寰先看看,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再商讨。
路寰草草浏览一遍,心道自然是需要再商讨的。
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是有门道可循的,就比如说投稿。
新人和老作者的待遇自然是不同的,而新人和新人之间,也不可一概而论。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作者和出版方的利润分成可以在某一范围内合理波动,只要不超出这个范围都是合法合理的。
所以说,一个作者能拿到多少钱,除了看作品的优劣之外,还要看讨价还价的能力。
别管曾经如何,眼下的路寰无疑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杂志社发过来的合同,自然也是压着底线来的。
路寰其实并不精通砍价,但这并不会构成干扰,因为她有一对大名鼎鼎、手眼通天的父母,想必他们非常乐于为自己推荐一名精于此道的经纪人。
因此她并不着急,而是继续为小说中的人物设计服装。
对,她不仅要拿下影视剧的编剧一角,而且服装和造型也要尽可能的往她原本的构想这边靠!
不打无把握的仗,口说毕竟无凭,可如果后期谈判的时候她能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设计稿,想来很多事情也会容易很多。
说句矫情的话,时间这玩意儿吧,就跟世间最傲娇的猫一样,当你对它多加关注的时候,它死活不动;可当你忙于其他,无暇分神的时候,它又像是被刺激到了一样,溜得飞快……
就在路寰沉醉于服装设计稿之中无法自拔时,路铮和徐曼打来电话,催她上路。
去干吗?
当然是时装秀。
二三月份正是几大时装周如火如荼的时候,各种美轮美奂的夏装早已蠢蠢欲动,预备在这风雪交加的寒冬季节惊艳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