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_分卷阅读_117
  她握着袖扣,就像是握住了儿子的手,早已经流光了眼泪变得枯竭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满满的喜悦。
  她再次无声的感慨了一句,真好啊。
  她从未有一刻怨恨过她的儿子,她只想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他,哪怕给他锦衣玉食的不是她也没有关系,因为他很好,这就足够了。
  拉斐尔站在母亲的床头,看着她在已经发不出声音的微笑里一点点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至死都浑身洋溢着幸福。
  莫名的,拉斐尔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首他不该记得却总觉得异常熟悉的民谣,温柔,干净,又令人身心舒畅。据说那是很多贵妇都爱唱给自己的孩子听的摇篮曲。拉斐尔忍不住的猜想,也许在他没有记忆的幼儿时期,他的母亲也曾这般给他唱过,充满了无限的爱意与期待,为他遮风挡雨,想他光明未来。
  当拉斐尔真正醒来时,他再一次听到了那个哼唱,来自于他身旁正在伏案奋笔疾书的奥古斯特。
  是了,之所以觉得曲子熟悉,是因为拉斐尔曾见过琼安这么哄着穿着儿童长袍的奥古斯特啊。
  那日是奥古斯特的洗礼,在王室惯用的小教堂内,奥古斯特穿着黑太子小时候洗礼时穿过的绸缎长袍,用金线绣着繁复贵气的鸢尾花花纹。软弱无骨、白白胖胖的小家伙不断的蹬着腿,很不满被理查二世抱在怀里,因为很显然的,理查二世并不太会抱孩子。
  浑身都仿佛闪着母性光辉的琼安轻笑了一声,让黑太子从弟弟手中抱过儿子,开始在他耳边清唱,声音柔美,曲调悠扬,一点点的哄着孩子安静了下来。
  金色的阳光从上帝的雕塑背后射下,就像是一道万众瞩目的光,照亮了琼安美到惊心动魄的侧颜,也照亮了奥古斯特打了个满是奶味的哈欠后一点点睡去的小脸蛋,粉扑扑的,娇嫩似花,白皙如脂。那一幕就像是从圣经里走出来的故事,圣母抱着刚刚诞生的小天使,美好到无法想象。
  拉斐尔大概是个天生注定的变态,面对这样温柔的一幕,别人肯定都会不由得软下心肠,唯有他却升起了无边的怒火和破坏欲望。
  嫉妒果然是最大的原罪。
  直至很多年后的今天,拉斐尔在看到奥古斯特小天使笑着对他打招呼说“你醒了?做了一个美梦吗?”时,才终于得到了那日他本应该得到的平静。他也拥有着所有人都曾拥有过的美好时刻,他也是某人的掌中宝,口中物,千金难换,万珍不允。
  生母去世的那一幕,拉斐尔注定错过,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在去世的那一刻到底是何等的模样。
  曾经他的胸中只有恨,所以生母也面目狰狞,口出诅咒;如今……
  他的生母第一次在他的梦中笑了,带着从容安详,仿佛只是睡了过去,等待她的是一场永远不会醒来的美梦。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拉斐尔第一次开始去试着相信爱,相信温暖,相信一切他以前觉得荒唐可笑的东西。因为有人给他看到了,那些东西再可笑也是真实存在的,也是他能够拥有的。
  唯有黑太子平安归来,让拉斐尔相信这个世界有多好的人,才能够一直坚信着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好。
  这份难得的善心,不仅让黑太子感觉压在心上的某个重物终于被搬开得以喘息,也让拉斐尔在返回王宫的时候,带上了来送别准未婚夫的红头发安妮。
  拉斐尔对安妮有印象完全是因为奥古斯特喜欢吃她做的面包。这个红头发的姑娘除了一门好手艺以外,脸长的也很好看,并且越长越开,比之过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在拉斐尔看来安妮也就是那个样,一个鼻子两只眼,没什么稀奇的。
  安妮曾经喜欢过奥古斯特身边的骑士约翰,并且以为约翰也喜欢她,后来才发现是个乌龙,其实是约翰的好友沃尔特喜欢她。
  安妮当时想要寻求自由,在再三思考后,郑重的拒绝了沃尔特。专心致志当起了珍夫人身边的贴身女仆,顺便梦想着在伦敦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家族面包店,计划十分远大,未来蓝图的设想上还有着奥古斯特的添砖加瓦。
  如今面包店终于开了起来,安妮也被沃尔特的深情感动,渐渐爱上了这个来自和她一个郡县的骑士,并约定了美好的未来。
  “我一定会挣到军功回来,让你也当上贵族夫人,男爵夫人,不,伯爵夫人。”
  安妮笑着送爱人上了战场,转身却泪如雨下,她想说比起贵族夫人,她更喜欢当个面包店的老板娘,但是她没有说。因为她知道她不能阻止沃尔特去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就像公爵阁下从不会去阻止黑太子一样。如果那是她重视的人所希望的,那么她就会坚定不移的去支持他。
  “他会回来的。”拉斐尔充满绅士风度的递给了安妮一块手帕,“开心点,好姑娘,奥尔还想着邀请你去看他俱乐部这次的活动呢。”
  “他的俱乐部?”
  对啊,也该轮到奥古斯特承认他就是秘密结社的社长的日子了。当日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宣布成功,如今正好用来干一票大的!
  第104章
  秘密结社这一次的舞会主题是骑士与剑。
  一是为了致敬才离开不久的嘉德骑士团;二嘛……当然是因为人人都爱骑士故事, 不管是喜欢看骑士的大长腿, 还是喜欢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英勇的骑士。
  其实理由里还有个“三”,但只有少数人知道,连乔神父都没有被透露。他和菲利普侯爵一样,是单纯怀抱着一颗看热闹的心来参加宴会的。人生苦短,有钱有权还有闲, 要是不努力找点什么乐趣, 那活的还有什么滋味呢?
  宴会的策划人朱莉并不关注奥古斯特准备搞什么, 她只想让她的宴会办的别出心裁、场面宏大。至少不能比上次给所有人都留下深刻印象的假面舞会差。
  “我要超越自我!”朱莉在会客厅内立下豪言壮语。
  其实朱莉一直都是个很有追求的人来着。只不过朱莉追求的往往是普通人觉得花里胡哨又毫无意义的东西, 好比她总是热衷于与人讨论服饰、宝石以及美酒, 赢下一场只存在于贵妇心中的宴会竞赛能让她比得了什么都开心。连她自己都承认她就是这么一个肤浅又贪图享受的人,so what?她花的都是自己的英镑,碍着谁了?
  当然,秘密结社聚会的钱, 主要摊的还是会员的年会费,奥古斯特有专门的投资与理财顾问, 会员费被钱生钱的一番操作后, 如今已经是一笔足够秘密结社浪好些年的财富了。
  流水的英镑花出去,想要的舞会效果自然也就出来了, 场地的外观美轮美奂,就像是童话故事。
  宴会活动除了日常的寻欢作乐以外,还定下了一个应景的——“圣杯”。
  主题是“骑士与剑”嘛,是个贵族对此的第一反应都肯定是名气极大的、但其实只存在于幻想里的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而在圆桌骑士的故事里,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莫过于石中剑和对圣杯的寻找了。
  石中剑所代表的王权过于敏感,朱莉怕给当了议长的奥古斯特惹麻烦,便选择了圣杯。
  “寻找圣杯”是连十字军东征这种真实存在的宗教战争都沿用了的活动,名气不可谓不大。但是……
  说实话,奥古斯特其实连圣杯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提起圣杯,奥古斯特能想到的就只是11区某部由游戏改编的畅销动漫,就是那一长串英文,恕他实在是记不起名字了,他如今对剧情除了“都是时臣的错”和“自古枪兵幸运E”这两句以外就全无印象了。
  “圣杯就是《圣经》故事里,当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时,阿里玛西亚的约瑟夫用来承接圣血的器皿啊!”乔神父不假思索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从小就没有职业可选的天生神父,他对《圣经》里的故事总是信手拈来。什么人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做了什么事情,乔神父可以说是倒背如流,随便截取哪段都是一样的。
  奥古斯特只能赶忙点点头,假装他终于想起来了,其实并没有。
  拉斐尔看出了奥古斯特更多的费解,好比,为什么要用金杯装血。
  “在一千多年前,杯子其实并不是仅仅指代我们现在用的饮酒喝水的杯子,也包括了凹陷的盘子。”《圣经》中提及的圣杯正是这样凹陷的盘子,并不是大众印象里的那种酒杯。
  虽然,咳,貌似接血这种事情用盘子还不如用杯子呢。
  朱莉没去管拉斐尔的科普,只是继续讲解起了自己对宴会的安排:“想必你们肯定听说过《帕西法(圣杯的故事)》,虽然很遗憾作者没能完成这个故事就去世了。”
  奥古斯特一脸“对对对”的表情,但其实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帕西法。
  “渔王的故事!”乔神父已经秒懂了。
  奥古斯特却更匪夷所思了,渔、渔王?什么鬼?称霸海产圈?波塞顿?那不是希腊神话的体系吗?
  拉斐尔一看就知道奥古斯特有听没有懂,小声的继续给奥古斯特科普:“《帕西法(圣杯的故事)》是十二、三世纪法兰西传奇诗人特鲁瓦最出名的作品,他早期被香槟伯爵雇佣写作,一生优渥富足。就像是你私下里养的那些哄你开心的小说家一样。”
  作为一个“骄奢淫逸”的大贵族,奥古斯特养了很多给他解闷的人。每日除了看骑士训练、听唱诗班赞美上帝、看小丑杂耍外,还有人专门给他写他爱看的小说。
  虽然没有现代网络小说脑洞大,但也别有一番欧洲风情,主要的是这些游吟诗人、小说家总是会特别用心的揣摩雇主奥古斯特的喜好,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说是为奥古斯特量身打造,完全不用担心遇到雷点或者三观不合的片段。喜欢什么题材就能看到什么题材。
  特鲁瓦诗人就为香槟伯爵写了很多香槟伯爵会喜欢看的骑士小说,什么与某地的女王春风一度的种马后宫向情节也是有的。
  “《帕西法》说白了就是特鲁瓦虚构了圆桌骑士帕西法去替亚瑟王寻找圣杯的整个经历,某日,帕西法骑士在前往亚瑟王的宫廷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渔夫,也就是乔口中的渔王,渔王指引帕西法前往了一座神秘的古堡……”
  这次秘密结社送给会员的黑底红字的邀请函,指引的目的地就是此前会员们从未用过的地方——伦敦郊区一座真正的古堡。正应了故事中渔王指引帕西法的开头。
  应邀做骑士打扮的贵族们不明所以的前后脚进入城堡,等人齐了后就看到了会心一笑的场景。
  有五个雇佣的歌剧演员从城堡的大厅穿过,其中一人拿着一柄染血的宝剑,一人捧着一个发光的金杯(盘子),另一个人举着割肉的尖刀。
  整个城堡都仿佛弥漫着悲伤的味道。
  菲利普侯爵最爱闹,他带头打破常规,询问原委。
  按照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情节来说,这里帕西法骑士恪守了母亲和老师的教诲——好奇心会杀死猫,并没有对此进行询问,也就没能治愈渔王(只有悲悯的询问,生了重病的渔王才能够被治愈)。然后才引出了故事后来的波折,在结局时给了帕西法又一次询问的机会,升华了整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