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到猎人当作家_分卷阅读_3
  然而如果这具身体是个大美人,易瑶也不会遮遮掩掩自己的样貌。易瑶上辈子自由惯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是受不了自己明明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却因为怕死就被埋没成为路人甲的。虽然说引人注目的人容易死,但是在她的人生观中,与其畏畏缩缩长命百岁地活着,不如鲜花与掌声并列地等死,能灿烂地活一天是一天。
  这也是咖啡厅老板愿意让她想来就来的缘故,正是因为她的想来就来时间还不固定,这些客人才会每天都到这里来消费蹲守,让他的生意越来越火爆。
  易瑶走到咖啡厅正中间的小圆台上,坐在白色的钢琴前,微微垂眸,双手置于黑白色的琴键上,白皙纤长的手指轻轻按下,优美动听的乐声响起。
  在这一刻,坐在钢琴前弹奏的女人让人感觉很是美丽,乌黑细长的发丝,白皙细腻的肌肤,黑如琉璃的眼眸,在那种黑白两色分明的整张脸上,那双红唇便格外引人注目。
  人们盯着她,不知道是沉醉于美貌,还是沉醉于她指下的音乐。
  几首曲子弹完,易瑶去找老板结账,然后礼貌但不会让人产生反感心理地拒绝几位男士的邀请,回到旅馆,继续码字。
  网上已经发表了5万字了,可是这篇文还是没有溅起任何水花,易瑶暗道果然更新字数很重要,她不能每天那么点字数的更新浪费时间,她想要尽快跟网站签约、上架才是,赚到稿费后她就能一边工作一边旅行了。
  每天的更新字数变多了,每天逼一逼自己,很快就更到了10万字,草帽路飞一伙儿已经经历了海上餐厅事件,可可亚西村事件也终于落下了帷幕,路飞等人登陆了开始与结束之镇罗格镇……剧情渐入佳境,高潮迭起,收藏终于突破了100个,也有少数几个打赏,叫好的评论也有一些,后台也终于收到了网站发来的签约通知。
  易瑶把合约寄过去后,又埋头苦干起来,她要写写写,每天多更一点,早点推荐,早点上架,早点出去玩,吃吃吃,买买买!
  凶狐狸先生是这个网站男频部的主编,从当年的小编辑开始每天阅文无数,说实话除非少数特别出彩让人眼前一亮的,否则在他眼里都溅不起什么水花,所以他升上主编后,除非下属告诉他有哪些有潜力的新人,他会去看看之外,基本不太挖掘新人了,只管着他手下的几位大神。
  不想今天他手下的一位大神突然说他要去参加今年的猎人考试,提前跟他报备一下,他要断更几天,万一他死在考场上了,也好让他通知读者不用再等更新的事,气得他吐血,劝说无效之下,他忧心忡忡地看着他的大神群,然后烦躁地去新人小说区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有潜力的新人能直接签入他手下。
  列表一排排下来,感觉连名字都千篇一律,看着连打开的欲望都没有,正想着算了,却突然在角落里看到了一篇叫《海贼王》的。
  作者笔名叫尾田荣一郎,真是奇怪的笔名。更新字数10万,收藏人数103,评论54,打赏200,这成绩在新人里倒也算不错了。可是他却没有想打开看的欲望,这个世界海贼行业并不发达,还都臭名昭著,这题材怎么可能会火?
  心里这么想着,鼠标却滑了下,不小心打开第一章,标题是“我叫路飞,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算了,打开都打开了,就随便看一下吧。
  他随便看了一下,看第一章的时候,他心想,还挺有趣,内心并无太大波动,看到小丑巴基出场,恶魔果实的神奇之处和这个世界一角表露出来的时候,他心生赞叹,内心起了波澜,而到了海上餐厅巴拉蒂那段后,他激动得脸色通红,确认作者还没有签约,立即就发了签约涵过去,巴巴地等到晚上才等来回复。
  在作者把合约寄来后,他迅速地给她订了一系列的推荐和后续的营销策略,其他作者会眼红他也不管了,因为这本书一定会火,会大火,会比网站的任何一本都火,说不定,还会是划时代的作品,会成为他的摇钱树!
  易瑶一直想着可能明天自己就会死,但是竟然意外的平静,半个月时间已过,她已经跟网站成功签约,海贼王迎来第一次首页推荐,此时剧情已经发展千年龙事件刚刚落幕,路飞一伙儿穿越了红土大陆,被鲸鱼拉布吞进肚子里。
  第一次推荐的时候,易瑶还很淡定地在楼下吃饭,反倒是她的编辑凶狐狸先生一直紧张地盯着电脑,看着易瑶的后台数据。
  晚上七点,首页的新书推荐榜全体更换,二十本新老作者的书上榜推荐,《海贼王》也在其中。
  第3章 爆了
  滴答滴答滴答……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凶狐狸先生的衬衫已经汗湿了,十分钟过去了,他刷新了一下后台,各项数据只增加了四五个,二十分钟过去了,数据也才增加了十几个。
  凶狐狸先生有些焦急忐忑,若是以前,凶狐狸先生绝对不会这么端不住,只是爱之深盼之切,他自己本身就已经是海贼王的忠实粉丝,因为易瑶没有存稿,他只能每天巴巴地等着她写完更新,他比谁都希望这个奇妙的让人向往的激荡的海贼世界被更多人所知和喜爱,现在终于迎来了第一次推荐,他除了点击鼠标刷新数据之外,根本没有心思干其他的活儿。
  “老公,下来吃饭!”凶狐狸先生的老婆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凶狐狸先生没理会,不一会儿,老婆气势汹汹地上来,作为一个妻管严,他只能满心焦急乖乖地被拎着耳朵把下楼吃饭了。
  布鲁是一个银行职员,曾经的梦想是当一名遗迹猎人,可是自从几年前他去参加猎人考试,不仅没考上还差点死掉后,就再也没有勇气去参加了,又懦弱又渴望,他的脑子里总是时常幻想着自己成为猎人如何如何,最终沉迷于小说中。
  所以他爱看的小说类型都是废材屌丝逆袭,吊打所有猎人考试项目,最终成为猎人登上人生巅峰这类的,这类型在网站里有很多,可是写得好的却没几个,就算是一个套路,也有人写得精彩,有人写得一塌糊涂。
  这天他下班回到家中,又在网站里乱逛了起来,尤其是去推荐区找找看有没有好看的新书,一本本点击下来,看个一两章就没什么兴趣,也有一两本感觉比较有潜力的,便随手收藏了。
  “嗯?海贼王?海贼?”布鲁看着新书推荐榜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书名,虽然诧异了一下,但是兴致缺缺,什么玩意儿啊海贼,这个新人作者是不是傻?社会的主流是猎人,谁想看臭名昭著的海贼故事啊?在大海上,能有什么有趣精彩的故事?
  这么想着,秉着膜拜傻逼的心思,他还是点进去看了,简介写的是:
  拥有财富、名声、势力,拥有整个世界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临刑前的一句话让人们趋之若鹜奔向大海。
  “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吧,我把所有财宝都放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