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_分卷阅读_187
  那是魔王的王座。
  那个过程被称为“升王座”。
  他将会到达另一个界,而当魔王离开之后,那扇“门”内余留的引力将会聚集周围一切的星石陨石,这些碎石将会碰撞、融合在一起,最终成为星子。
  升王的魔王力量越大,他留下的力吸引成的星子就会越闪亮。
  而如今——
  每个夜晚,天空只有一轮紫色月亮的日子,已经有多久了呢?天空不见任何一颗代表魔王的星子。
  曾经,这个世界到处都流传着魔王的传说,而如今……魔物们安逸许久,已经不再有魔物去妄想成为魔王这件事了。
  或许早晚会有一天,这个界关于魔王的一切将不复存在了吧?
  “我要成为魔王。”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有着一头黑色头发的小男孩这样说过。
  那是一头幼年魔物,四肢细细瘦瘦,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还光着小脚丫。
  可是小男孩的脸却还算干净,在整个叶法尔,脸颊这么干净的小魔物可是十分罕有的。
  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孩的长相了,可是对方宛若死水一般的黑色眼眸就那么印在他的心上,和他新婚妻子穿着结婚礼服的模样一起,烙印在他内心最深刻的地方了。
  然而就是现在,又有一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眸的半大魔物对他说出了类似的话。
  其实他们说的内容完全不同。
  可是,为什么就想起当年那个孩子了呢?
  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黑发黑眸,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镇定表情,大概是他们同样坚定的语气……
  “那你今后要努力点。”松弛的眼皮耷拉在脸皮上,阿丹转身出了洗漱室,在他身后,黑发的半大青年嘴角微微勾了勾,随即拿起扫把拖起他留下的湿地板。
  这一天,老魔物让继欢给他好好收拾了一下房子。
  “以后你就变成大忙人了,这些事情就要少做,今天给我彻底大扫除一下吧。”阿丹是这么说的。
  继欢就把测试中心好好收拾了一下。
  他翻出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在阿丹褥子底下有一条咸鱼干。
  “啊!这是我太太去世前腌得啊!!!!!!”阿丹激动万分的挂在了咸鱼干上。
  比如:床底下的烂纸团。
  “啊啊啊啊啊啊!这是我结婚前弄得,你知道的,那时候是单身汉嘛~”阿丹抛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
  继欢的脸:=-=
  比如:桌子下面垫桌脚的书。
  阿丹不太爱看书,可是意外的,他这里的书还不少。
  这些书阿丹全让继欢拿走,继欢欣然接受了。
  然而等他抱着一箱书回家、整理这些书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旧得发黄的通讯簿。
  那上面有着叶法尔所有阿丹拥有的土地的租户的信息。
  阿丹的通讯簿写的很简单,全部都是用地皮划分的,比如:奢靡区,金色花酒吧,胡克,20跨多克(注:跨多克为当地体积单位,一种魔兽的名称,由于此种魔兽分布地区广泛且容易狩猎,所以其体积成为了该界通用的体积单位。又注:本地的土地十分值钱,由于租金收取依据不仅仅是面积,而是体积,即墙壁和房顶也要收房租哒!)
  注意到这本通讯簿的时候,继欢可谓是吓了一跳,这个本子十分旧了,好些租户竟是一百年一百年这样租下来的,上面还有阿丹鬼画符的字,继欢有些看不懂,有些倒是能猜得七七八八。
  有的魔物名字上打了x,继欢估计那是代表该魔物已死,可是绝大多数魔物名字上没有叉,相反,旁边还有最近缴费记录呢!
  这显然是一份还在使用中的通讯簿!
  继欢当时就打了个电话给阿丹,秉明自己不小心将他的收租本也整理回来了。
  阿丹的声音却只是哼了一声:“说给你就给你了,那个本子你回头重新给我做个记录出来,看不懂的符号就过来问我,以后去和那些家伙收租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好了,我正打游戏呢,没重要的是别打电话!”
  “吧嗒”一声,阿丹挂上了电话。
  留下继欢……
  他看了眼那个厚厚的破本子,嘴角勾了勾,然后情不自禁的握紧了右拳。
  这可是叶法尔地区所有租用阿丹土地的魔物的名字还有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魔物全部都是叶法尔的经营者!换句话说,这些魔物就是叶法尔地区实际的雇佣者!从他们这里出去的好多魔物显然都是要去那些魔物的地盘工作的!
  而如今阿丹竟然把这东西交给了自己,还把收租的工作交给了自己!
  这样一来,他不但知道这些老板的姓名电话,还有正面和他们打交道的机会了!
  继欢非常慎重的将这个本子收了起来。
  他把这个本子放到自己枕头下面了,和黑蛋的宝贝们放在一起了。
  好吧,如今就像继欢的枕头下对黑蛋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一样,继欢自己也把自己的枕头下面当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黑蛋现在很好动,经常忍不住到处摸东西,阿爷偶尔也会收拾错东西,而只有一个地方是黑蛋和阿爷都不会乱动的:那就是装满了黑蛋宝贝的继欢的枕头下啦!
  褥子得加厚点,现在这枕头太高了——拍了拍自己的枕头,继欢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然后他就继续去整理从阿丹那里拿来的书籍了。
  好在剩下的书却很正常。
  有几本识字书,有一本言情小说,甚至还有几本老年魔物养生方面的书。
  继欢将这些书分门别类的放在书桌上。
  拿到最下面一本书的时候,继欢碰了一手灰。
  小心翼翼掸干净上面的灰尘之后,继欢发现那是一本童话书。
  黑蛋现在正好到最喜欢听故事的年纪了,继欢心中一动,坐在书桌前,他慢慢翻开了这本破破烂烂的书。
  封面上的书名已经模糊不清了,然而内页上的书名倒还尚存,继欢看清了这本书的名字:
  《魔王》
  这本书是用非常古老的语言写的,继欢看的非常吃力,有好多字都要跳过。好在上面有图。那些图画的非常生动,即使是在人类世界看过各种精细图画的继欢看来,这些图也出人意料的精彩!
  继欢在这本书上发现了好多注音。
  一开始他还没有多想,直到他看着看着,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字母的末端有个翘成句号一样的圆圈。
  继欢怔了怔,拿起桌上的纸笔,他在纸上写了一个同样的字母,看到自己反射性写出的翘起的句号,他愣住了。
  这样的写法与其说是他的习惯,不如说是阿瑾的习惯。
  阿瑾的字写得非常好看,苍劲有力,而且有好些字母的写法很是花哨,非常有自己的风格,这个圆圈就是其中之一。
  据说这是很古老的写法,后来为了简化字体,如今的魔物们已经很少这样用了,倒是阿瑾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连带着被他教出来的继欢也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