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恩侯情史_分卷阅读_7
声音很软糯,明显还带有找不到母亲的不安,靠近些,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奶香,话音里夹缠浓浓的鼻音——这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
仝则看着他,倏然间想起很多年前,听闻父母出事的消息,在漆黑的夜里,他也曾抱着被子无声啜泣,因为不太敢让别人听见,一则是对自己的软弱无地自容,二则也是害怕叔叔婶婶从此更加嫌弃他。
记得刚到叔叔家不久,每晚洗过澡,他都会把自己的内衣袜子洗干净,可五岁的孩子力气有限,拧不太干那些衣物。有次半夜醒来,似乎听到卫生间有滴水的动静,一下一下嗒嗒有声。他起身去看,然后使劲浑身力气尽量拧干。
可回到床上,滴水声依然不断在耳边回响,折磨得他整晚都不能合眼。心里一直在担心那声音会吵到其他人,会让人觉得他这个累赘太不懂事。
十几岁之前,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生活,能依靠的只是几个称谓上至亲的人。直到高中上了寄宿学校,性格本就开朗的人才渐渐找回了自我,因为读书因为交友,个性终于得到释放,他也开始明白,有些感情真的没法强求。
仝则一边回忆,一边笑着转身蹲下,示意裴熠可以跳到他背上来,后者看看四下,又念起最惦记的人来,“可我娘呢,才刚不是说带我回去换衣裳,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丫头漫不经心敷衍道,“孝哥儿太贪玩了,看见假山就爬起来没完,奶奶等得不耐烦,才说让你再玩会儿。”
“又撇下我,”裴熠怏怏的,“每次都这样,就不能和我玩一会子,动不动一整天都不理我。”
仝则回眸,见他眉形秀气,黑眼仁又大又亮,这么极精致可爱的孩子,却好像并不得娘亲关爱,而且听上去这样被抛闪,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拜幼年经历所赐,他对小孩子一向有耐心,于是温柔地说,“前头有事,二奶奶可能是被太太叫去了。孝哥儿不如先回房换衣服,等换好了去席上就能看见她了。”
被劝慰两句,裴熠情绪平静下来,眨眨眼也开始打量仝则。眉清目秀,面容俊俏干净,笑容很真诚,眼里却又闪着某种说不出的慧黠,看上去既伶俐又好亲近,心中不由顿生好感,“不用你背了,你送我回去,我那儿有好吃的给你吃。”
一旁丫头听得翻眼望天,虽然不满倒也没阻止。任由仝则牵起裴熠的手,拉着他往二房院子里去了。
进了月洞门,只见整间小院儿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影,领路的丫头见状呸了一声,“不是挺尸就是上前头露脸,一个个就知道巴结往上爬。”
丫头没好气的摔摔打打,也不经心给裴熠换衣服,仝则干脆自己动手,给少年换了件湖水蓝的小袄,衣服的质感相当不错,摸在手里,让他想起从前最喜欢的丝绸料子。
又安抚了一阵裴熠,仝则才从二房院子里出来,刚一踏出门,正见一个人背对着他,穿一身石青色直裰,头上戴一顶小冠,身材修正挺拔,背脊收得很紧,可整个人却又散发着一股适意的疏懒。
凭借对衣着的敏感,仝则判断此人应该不会是贵客,不然一个人溜达到这里,早该有人寻他来才对。
是不得志的年轻公子逃席出来闲逛吧,正打算悄无声息溜走,那人却倏地转过身来,正面相对,仝则的步子霎时就是一顿。
第6章
仝则当然是为这个人的长相而顿住脚步。
对方的脸和五官已经不是好看与否能形容的,望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容华似玉光彩无双,衬托着身上那件至为普通的衣服宛如华服,而最诱人的则是那对双眸,可以形容为深邃无波,又可以形容为暗藏千山万水。
“你是孝哥儿身边的?”那人率先开口,目光只望向仝则的脸,却问,“你的衣裳和别人不大一样。”
仝则微微一愣,想起那日手痒,嫌身上的标准制服腰身宽松,便亲手改了改,将直上直下的短衫变作收腰款。
可这么长时间过去,并没有人发现,不意居然被这个陌生男人一眼瞧了出来。
想想也是无奈,他略微有点汗颜,说是职业病也好,然而这类自恋矫情的习气还真难改,时不时总要得瑟发作一下。
不过既然被识破,他也就坦然承认,点了点头道,“您是府上的客人?前头宴席还没散,小的送您过去如何?”
拿不准此人是否迷了路,仝则于是客气的提问。
那人一笑,“我跟裴家人很熟,常来这府上,不过是出来透透气。”
这是托词吧,但凡宴席上消失还没人找的主儿,在社交场里多半都是不被重视的角色。
可那人负手站着,意态很是潇洒的继续说,“小孩子是有些粘人,孝哥儿还算懂事可爱,只是平时被溺爱的有些过了。”
仝则猜测他应该看见了方才裴熠撒娇的那一幕,心里觉得这人有些求全责备了,“小爷年纪还小,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做事是会发乎本心。”
“你看上去年纪也不大,今年……”那人轻轻眯了下眼睛,“有十四?”
眼光够毒辣,可惜他注目间透露出的信息,让仝则不大舒爽,他读得出来,那人分明就是在说,你也只是个孩子而已。
被一个年轻人这样看待,两辈子加起来足有四十岁的人很不服,仝则笑了笑说,“小人已快成年,再没有无忧无虑的机会了。”
那人定定看着他,“又或者是际遇不同,你为何做仆婢,是家里出了事?”
这一问,让仝则疑心此人是不是认得此身原主,惊慌一闪而过,他忙宽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原主记忆,要是碰上从前熟人,也只好装失忆含混糊弄过去,反正父死家败足够引发精神失常,神智混乱。
见他迟疑,那人温和地问,“我的话,让你想起了过去的事?”
“不是,”仝则摇头,笑得颇有几分没心没肺,“前尘一场大梦,老实说,小人都已经忘光了。”
他说话间,微微抬着头,眼神清澈坦荡,笑容明媚洒脱,那人看了片刻,似乎赞赏地点点头,“人是该不断向前看。”
说罢一笑,转身迈步往前头去了,仝则想了想,作为府内下人还该送客人一程,便也举步追了上去,错后半步走在那人身侧。
半晌无话,隔了一会儿,那人轻轻摇了摇头,“孝哥儿还是养得太软弱了,都十岁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
一个外人看得倒是分明,仝则说,“得万千宠爱,原本也有条件撒娇,十岁不算太大,偶尔软弱一下再正常不过。”
那人轻笑,可惜笑意不达眼底,“只有一根独苗,这样娇惯下去,倒不怕养废了。”
有什么好怕的?偌大的家业将来少不了他的,无非继承就好,裴熠的人生注定不会艰难,祖辈已经为他开拓好基业,他当然有条件撒痴撒娇。
仝则没吭声,那人却好似知道他在想什么,“眼前纵有富贵荣华,不思进取早晚有天会崩塌,一朝倾覆,从云端直坠泥沼,那滋味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
这话里似乎有话,又像是专门在对他说。仝则愈发觉得此人应该认得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他想想,平和应道,“人生有命也有运,如果命是既定的,运还可以靠自己改变。只要不看轻自己,努力提升自身价值,未必不能活出一番天地,也不是人人都觉得出将入相才是最理想的生活。”
那人语气舒缓地笑了下,“是感同身受,在说你自己么?”
仝则哂了哂,“小人是顺着方才的话随口说的,当不得真,至于孝哥儿,绝不会有沦落的那一天,您说是么?”
是对方先杞人忧天,在主人家非议人家小少爷的前程,多少有些不妥。他已把话问到这个份上,那人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咒一个冲龄少年了吧。
那人果然抿嘴笑了,是风度极好的模样,“承你吉言,但愿如此。”
仝则看着他,倏然间想起很多年前,听闻父母出事的消息,在漆黑的夜里,他也曾抱着被子无声啜泣,因为不太敢让别人听见,一则是对自己的软弱无地自容,二则也是害怕叔叔婶婶从此更加嫌弃他。
记得刚到叔叔家不久,每晚洗过澡,他都会把自己的内衣袜子洗干净,可五岁的孩子力气有限,拧不太干那些衣物。有次半夜醒来,似乎听到卫生间有滴水的动静,一下一下嗒嗒有声。他起身去看,然后使劲浑身力气尽量拧干。
可回到床上,滴水声依然不断在耳边回响,折磨得他整晚都不能合眼。心里一直在担心那声音会吵到其他人,会让人觉得他这个累赘太不懂事。
十几岁之前,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生活,能依靠的只是几个称谓上至亲的人。直到高中上了寄宿学校,性格本就开朗的人才渐渐找回了自我,因为读书因为交友,个性终于得到释放,他也开始明白,有些感情真的没法强求。
仝则一边回忆,一边笑着转身蹲下,示意裴熠可以跳到他背上来,后者看看四下,又念起最惦记的人来,“可我娘呢,才刚不是说带我回去换衣裳,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丫头漫不经心敷衍道,“孝哥儿太贪玩了,看见假山就爬起来没完,奶奶等得不耐烦,才说让你再玩会儿。”
“又撇下我,”裴熠怏怏的,“每次都这样,就不能和我玩一会子,动不动一整天都不理我。”
仝则回眸,见他眉形秀气,黑眼仁又大又亮,这么极精致可爱的孩子,却好像并不得娘亲关爱,而且听上去这样被抛闪,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拜幼年经历所赐,他对小孩子一向有耐心,于是温柔地说,“前头有事,二奶奶可能是被太太叫去了。孝哥儿不如先回房换衣服,等换好了去席上就能看见她了。”
被劝慰两句,裴熠情绪平静下来,眨眨眼也开始打量仝则。眉清目秀,面容俊俏干净,笑容很真诚,眼里却又闪着某种说不出的慧黠,看上去既伶俐又好亲近,心中不由顿生好感,“不用你背了,你送我回去,我那儿有好吃的给你吃。”
一旁丫头听得翻眼望天,虽然不满倒也没阻止。任由仝则牵起裴熠的手,拉着他往二房院子里去了。
进了月洞门,只见整间小院儿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影,领路的丫头见状呸了一声,“不是挺尸就是上前头露脸,一个个就知道巴结往上爬。”
丫头没好气的摔摔打打,也不经心给裴熠换衣服,仝则干脆自己动手,给少年换了件湖水蓝的小袄,衣服的质感相当不错,摸在手里,让他想起从前最喜欢的丝绸料子。
又安抚了一阵裴熠,仝则才从二房院子里出来,刚一踏出门,正见一个人背对着他,穿一身石青色直裰,头上戴一顶小冠,身材修正挺拔,背脊收得很紧,可整个人却又散发着一股适意的疏懒。
凭借对衣着的敏感,仝则判断此人应该不会是贵客,不然一个人溜达到这里,早该有人寻他来才对。
是不得志的年轻公子逃席出来闲逛吧,正打算悄无声息溜走,那人却倏地转过身来,正面相对,仝则的步子霎时就是一顿。
第6章
仝则当然是为这个人的长相而顿住脚步。
对方的脸和五官已经不是好看与否能形容的,望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容华似玉光彩无双,衬托着身上那件至为普通的衣服宛如华服,而最诱人的则是那对双眸,可以形容为深邃无波,又可以形容为暗藏千山万水。
“你是孝哥儿身边的?”那人率先开口,目光只望向仝则的脸,却问,“你的衣裳和别人不大一样。”
仝则微微一愣,想起那日手痒,嫌身上的标准制服腰身宽松,便亲手改了改,将直上直下的短衫变作收腰款。
可这么长时间过去,并没有人发现,不意居然被这个陌生男人一眼瞧了出来。
想想也是无奈,他略微有点汗颜,说是职业病也好,然而这类自恋矫情的习气还真难改,时不时总要得瑟发作一下。
不过既然被识破,他也就坦然承认,点了点头道,“您是府上的客人?前头宴席还没散,小的送您过去如何?”
拿不准此人是否迷了路,仝则于是客气的提问。
那人一笑,“我跟裴家人很熟,常来这府上,不过是出来透透气。”
这是托词吧,但凡宴席上消失还没人找的主儿,在社交场里多半都是不被重视的角色。
可那人负手站着,意态很是潇洒的继续说,“小孩子是有些粘人,孝哥儿还算懂事可爱,只是平时被溺爱的有些过了。”
仝则猜测他应该看见了方才裴熠撒娇的那一幕,心里觉得这人有些求全责备了,“小爷年纪还小,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做事是会发乎本心。”
“你看上去年纪也不大,今年……”那人轻轻眯了下眼睛,“有十四?”
眼光够毒辣,可惜他注目间透露出的信息,让仝则不大舒爽,他读得出来,那人分明就是在说,你也只是个孩子而已。
被一个年轻人这样看待,两辈子加起来足有四十岁的人很不服,仝则笑了笑说,“小人已快成年,再没有无忧无虑的机会了。”
那人定定看着他,“又或者是际遇不同,你为何做仆婢,是家里出了事?”
这一问,让仝则疑心此人是不是认得此身原主,惊慌一闪而过,他忙宽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原主记忆,要是碰上从前熟人,也只好装失忆含混糊弄过去,反正父死家败足够引发精神失常,神智混乱。
见他迟疑,那人温和地问,“我的话,让你想起了过去的事?”
“不是,”仝则摇头,笑得颇有几分没心没肺,“前尘一场大梦,老实说,小人都已经忘光了。”
他说话间,微微抬着头,眼神清澈坦荡,笑容明媚洒脱,那人看了片刻,似乎赞赏地点点头,“人是该不断向前看。”
说罢一笑,转身迈步往前头去了,仝则想了想,作为府内下人还该送客人一程,便也举步追了上去,错后半步走在那人身侧。
半晌无话,隔了一会儿,那人轻轻摇了摇头,“孝哥儿还是养得太软弱了,都十岁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
一个外人看得倒是分明,仝则说,“得万千宠爱,原本也有条件撒娇,十岁不算太大,偶尔软弱一下再正常不过。”
那人轻笑,可惜笑意不达眼底,“只有一根独苗,这样娇惯下去,倒不怕养废了。”
有什么好怕的?偌大的家业将来少不了他的,无非继承就好,裴熠的人生注定不会艰难,祖辈已经为他开拓好基业,他当然有条件撒痴撒娇。
仝则没吭声,那人却好似知道他在想什么,“眼前纵有富贵荣华,不思进取早晚有天会崩塌,一朝倾覆,从云端直坠泥沼,那滋味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
这话里似乎有话,又像是专门在对他说。仝则愈发觉得此人应该认得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他想想,平和应道,“人生有命也有运,如果命是既定的,运还可以靠自己改变。只要不看轻自己,努力提升自身价值,未必不能活出一番天地,也不是人人都觉得出将入相才是最理想的生活。”
那人语气舒缓地笑了下,“是感同身受,在说你自己么?”
仝则哂了哂,“小人是顺着方才的话随口说的,当不得真,至于孝哥儿,绝不会有沦落的那一天,您说是么?”
是对方先杞人忧天,在主人家非议人家小少爷的前程,多少有些不妥。他已把话问到这个份上,那人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咒一个冲龄少年了吧。
那人果然抿嘴笑了,是风度极好的模样,“承你吉言,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