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进宝楼_分卷阅读_50
2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三)
3
苏慕华从做苏少主起就对跟在他身后的,像令孤虹这样的小屁孩没什么好眼色。只要叶温言一个转身,他就能将那个小屁孩丢泥里去。
十五岁之前叶温言整日忙着给苏少主和令家大小姐劝和,好在令孤虹只要有好吃的就一切好说,苏慕华在叶温言面前也还算听话,若有好吃的也不会反对,于是叶温言硬是练就厨艺见长。
时近夏至,早晨之际便已是艳阳高照,阳光自枝桠间落下,照在窗沿下捧着一碗粥的人身上。那碗白粥熬到冒了鱼眼,丢进撕碎的菇菌,再加入剔了骨,片成纸一般薄的鱼片,待到滚开,鲜香滋味便在舌尖。
屋内王小痴张着胳膊坐在床上,等王英雄往他身上套着夹袄。王小痴捏上去滑滑的,甚至还带着奶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王英雄捏了捏自己皮糙肉厚,想着自己果然要男子气概很多。忍不住往王小痴身上多捏了几把,王小痴,谁让他是他弟呢,虽然是便宜捡来的。
不留行大着舌头道,“小苏这粥滋味好,看不出你这师爷懂得还挺多的。”
王英雄将王小痴拎下床,一人装了一碗粥,搬了凳子坐在不留行身边吃着。两个半大孩子下手又快又狠,不留行抢不过他们俩,倒先乐了,将碗冲了道,“宋小苏呢?”
王英雄道,“一早马大哥在悬崖那发现许多老鹰的尸体,宋师爷说他过去看看去了。”
黑色的扁毛畜生,翅膀张开长逾数尺。七八只尸身散落在悬崖下。苏慕华手拈着地上的枯枝,目中若有所思。“马不老,你把树枝分布的地方都告诉我,然后绘成图纸。”
马不老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枯枝,温柔细致地如情人的触摸。忍不住问道,“宋师爷,这树枝漫山都是,有何奇怪的?”
苏慕华手中握了数枝树枝,有些他摸一摸便抛下,有些他握在手中,马不老看他一共握了七八枝树枝在手中。苏慕华拢着那七八根树枝,笑道,“你看这树枝有何不同?”
此刻苏慕华将树枝攒在手中递到他面前,马不老要再看不出异常,也就白瞎了他当雁北县衙仵作的那双眼。“好整齐的断口。”
“这些枝条叶片茂盛,以长势推断应是长在向阳的南枝。”苏慕华曾在丑时探视过驻地周边,心知这片悬崖正对着他们的地方正是向阳的方向,悬崖的边沿有一片不大的松树林。
马不老检视着这些断口,“虽然平整,却不似刀剑的尖薄之力。”
苏慕华道,“是气劲。”
“气劲之力断了松枝,再击落七八只飞鹰,这江湖之中能做到的不过那么几个人,一只手掌都能数得过来。我都好奇这人是谁了。”
苏慕华听到不留行懒洋洋的声音,笑道,“确切的说是四个半人。”
不留行来了兴致,“哦?还有半个人?”
“寻欢山庄的庄主陆元应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便算半个人吧。但会出现在这里的,若我未曾猜错,该是蚀骨画刀。断这树枝的应是他的那招浮尘回雪。”
“苏家小子,果然有点见识。”长笑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自山崖上掠下。此处山崖并算陡峭,但那人疾掠而下,足不沾地,只见雪色长袂飘飘,虽不过一道身影,那气势却如铺天冰雪君临大地。
不留行也是轻功了得,但见此人身法也不免一声赞叹。若要他自己使来,以快哉千里的身法,也许能更轻飘快捷些,但绝没有画刀的那股凝练而压迫之势。
不留行一身功力大半都在轻功上,此刻见画刀身法,赞叹之余,想到若是对阵之时,画刀的身法可以慑服敌人,而自己的轻功只能用于逃命,不免有几分心灰意冷。
转眼之间,画刀来到近前,“苏家小子,又见面了。”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三)
3
苏慕华从做苏少主起就对跟在他身后的,像令孤虹这样的小屁孩没什么好眼色。只要叶温言一个转身,他就能将那个小屁孩丢泥里去。
十五岁之前叶温言整日忙着给苏少主和令家大小姐劝和,好在令孤虹只要有好吃的就一切好说,苏慕华在叶温言面前也还算听话,若有好吃的也不会反对,于是叶温言硬是练就厨艺见长。
时近夏至,早晨之际便已是艳阳高照,阳光自枝桠间落下,照在窗沿下捧着一碗粥的人身上。那碗白粥熬到冒了鱼眼,丢进撕碎的菇菌,再加入剔了骨,片成纸一般薄的鱼片,待到滚开,鲜香滋味便在舌尖。
屋内王小痴张着胳膊坐在床上,等王英雄往他身上套着夹袄。王小痴捏上去滑滑的,甚至还带着奶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王英雄捏了捏自己皮糙肉厚,想着自己果然要男子气概很多。忍不住往王小痴身上多捏了几把,王小痴,谁让他是他弟呢,虽然是便宜捡来的。
不留行大着舌头道,“小苏这粥滋味好,看不出你这师爷懂得还挺多的。”
王英雄将王小痴拎下床,一人装了一碗粥,搬了凳子坐在不留行身边吃着。两个半大孩子下手又快又狠,不留行抢不过他们俩,倒先乐了,将碗冲了道,“宋小苏呢?”
王英雄道,“一早马大哥在悬崖那发现许多老鹰的尸体,宋师爷说他过去看看去了。”
黑色的扁毛畜生,翅膀张开长逾数尺。七八只尸身散落在悬崖下。苏慕华手拈着地上的枯枝,目中若有所思。“马不老,你把树枝分布的地方都告诉我,然后绘成图纸。”
马不老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枯枝,温柔细致地如情人的触摸。忍不住问道,“宋师爷,这树枝漫山都是,有何奇怪的?”
苏慕华手中握了数枝树枝,有些他摸一摸便抛下,有些他握在手中,马不老看他一共握了七八枝树枝在手中。苏慕华拢着那七八根树枝,笑道,“你看这树枝有何不同?”
此刻苏慕华将树枝攒在手中递到他面前,马不老要再看不出异常,也就白瞎了他当雁北县衙仵作的那双眼。“好整齐的断口。”
“这些枝条叶片茂盛,以长势推断应是长在向阳的南枝。”苏慕华曾在丑时探视过驻地周边,心知这片悬崖正对着他们的地方正是向阳的方向,悬崖的边沿有一片不大的松树林。
马不老检视着这些断口,“虽然平整,却不似刀剑的尖薄之力。”
苏慕华道,“是气劲。”
“气劲之力断了松枝,再击落七八只飞鹰,这江湖之中能做到的不过那么几个人,一只手掌都能数得过来。我都好奇这人是谁了。”
苏慕华听到不留行懒洋洋的声音,笑道,“确切的说是四个半人。”
不留行来了兴致,“哦?还有半个人?”
“寻欢山庄的庄主陆元应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便算半个人吧。但会出现在这里的,若我未曾猜错,该是蚀骨画刀。断这树枝的应是他的那招浮尘回雪。”
“苏家小子,果然有点见识。”长笑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自山崖上掠下。此处山崖并算陡峭,但那人疾掠而下,足不沾地,只见雪色长袂飘飘,虽不过一道身影,那气势却如铺天冰雪君临大地。
不留行也是轻功了得,但见此人身法也不免一声赞叹。若要他自己使来,以快哉千里的身法,也许能更轻飘快捷些,但绝没有画刀的那股凝练而压迫之势。
不留行一身功力大半都在轻功上,此刻见画刀身法,赞叹之余,想到若是对阵之时,画刀的身法可以慑服敌人,而自己的轻功只能用于逃命,不免有几分心灰意冷。
转眼之间,画刀来到近前,“苏家小子,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