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商_分卷阅读_26
  当年的事情,小一辈并不太清楚,可他却是知道的。周泉旭向来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因此心里便对和善英武的林少峰更有好感,对于程维哲的父亲程赫,更多的则是厌恶了。
  杨中元少时离家,对程家的事情并不是太清楚,在程家所有人里,只有程维哲的爹林少峰他最为熟悉,而对他父亲,则几乎毫无印象。
  他只隐约记得程赫是个读书人,苦读十几年,最终还是只考上了秀才,再多的便没了。
  桌上气氛一时越发沉闷,杨中元见程维哲只顾着发呆,忙道:“阿哲,我这开铺子也匆忙,招牌还没来得及做,不如你帮我写一幅大字吧。”
  程维哲回过神来,轻轻吸了口气,缓缓才说:“哦?行,我的字你要是看的上眼,写多少都行。”
  杨中元冲他笑笑,在桌子底下拉了拉父亲的手,又说:“真是太谢谢你了,回头你要是懒得做饭,便找我吃就是了,我的手艺,保准好。”
  知道他不会说自己是跟谁学的,程维哲也没问他手艺到底如何好,只是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程维哲这会儿显得高兴了些,见杨中元已经吃完一碗饭,便起身又给他添了一碗:“泉叔,您别光考虑我了,小元不也到了岁数吗?”
  话题一转到杨中元身上,他就不说话了。周泉旭脸色白了白,末了还是道:“小元身体不好,我们如今也居无定所,定以后做好了房子,再说也不迟。”
  他这话里话外,竟是不打算现在给杨中元说亲了。程维哲十分诧异,却看了父子两个脸色都不好,便没有继续问下去。
  以他们如今的年纪,许多人家都早早成亲有了孩子,他们两个拖到现在,程维哲是因为一直守孝,杨中元的理由,却一定不是这个。
  但缘分之事,合该天注定,急也急不得。既然周泉旭不着急,那他们父子俩就这样过下去,也未尝不可。
  周泉旭和程维哲本就很会讲话,加上杨中元在外历练好些年,所以之后气氛还算融洽。三个人开开心心吃了一顿接风宴,杨中元把爹爹送回家里,又揣了一快质地普通的藤黄幌子回到茶铺。
  他们午膳吃的时间有些长了,这个时候许多雪塔巷的百姓们刚巧醒了午觉,三三两两围坐在茶馆里喝茶嗑瓜子听书。
  夏日天气炎热,茶铺子四面通风,最便宜的大盖碗茶也不过五个铜板一杯,瓜子五个铜板一把,只要十文钱,便能消磨一下午时光,倒是难得的消暑好去处。
  这一段日子杨中元进出茶铺好几次了,老客都认得他是小老板的弟弟,因此这会儿见他来,都打趣道:“杨老弟,又来找你哥哥哦。”
  他们这话讲得忒有些暧昧,但杨中元却丝毫没有生气,还笑着同他们拱手道:“老几位,过几日隔壁我那间面铺也要开张,几位若是喜欢吃面,便去赏个脸,您几位都是这里的老顾客,到时我请几位吃个草茶午饭,都是行的。”
  他这一句话,不仅给了程维哲面子,也给了那几个老顾客里子,话音刚落下,便有其他熟客跟着起哄,说要一起去蹭碗面吃。
  杨中元笑眯眯一一应了,这才转身要往后院走去。
  却不料他刚一转身,便看到程维哲正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瞅着他瞧。
  杨中元本不想叫他看到自己如此市侩的一面,可他就住茶铺隔壁,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佯装下去到底不好做生意。如今叫程维哲瞧了,便也只是尴尬笑笑,就此揭过。
  “待会儿你可有其他事忙?”杨中元跟他一同往后面走,边走边问。
  程维哲帮他推开后屋的门,笑着说:“我就这一间铺子要管,哪里有那么多事情?你要去哪里?”
  杨中元见他已经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忙把那个不长不短的幌子平铺在书桌上。这屋子大多是程维哲吃饭算账时用,所以笔墨倒也齐全。
  程维哲把放在书桌上的墨盒打开,里面整齐摆了三根用了大半的墨条:“我这里有松墨、衢墨与岭南香,你要用哪一种?”
  衢墨是衢州出产的名墨,墨色黑亮均匀,是落款题诗最好的墨。而岭南香则是岭南一地盛产的香墨,墨色虽然浅淡,却有阵阵绵香扑鼻。松墨就是最普通的墨,颜色很深,吃墨也重,虽说并不名贵,却偏巧适合写幌子。
  杨中元见他竟还有岭南香这等好物,不由拿起来把玩片刻,才有些依依不舍放下来:“就用松墨便是了,这幌子也用不了多久,能让人远远敲清楚便是了。”
  “这还不简单,我给你写大些,绝对能一眼便看到。说吧,你给铺子起了什么名?”程维哲把那块松墨取出盒子,放在砚台上细细磨了起来。
  杨中元想也未想,张嘴便说:“那就请小程老板,给我写一个大大的‘面’字吧。就是银丝面的面。”
  程维哲一愣,片刻之后便笑了起来:“真有你的风格,妙哉!妙哉!”
  “这铺子地方小,也放不下几张桌,我一个人要做饭洗碗上菜的,做面食倒还忙得过来,我也不求别的,能养活我们父子俩便成了。”杨中元站在桌边,低头认真看着程维哲在纸上练写的字体。
  程维哲自幼敏而好学,一手书法总是能博得学堂老师赞许,他不仅会书本皆用的楷体,就连狂草与颜体也有涉猎,虽说十几年未见,如今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理由便笃定,他的书法,肯定比幼时好上许多。
  果然,程维哲一口气给他写了五六种笔法的面字,一手笔墨飘逸洒脱,颇有大家之风。
  杨中元端详半天,最终选了一个看起来最洒脱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非凡,却也让人能一眼看出便是个“面”字,一星半点都不会认错。
  “你的字写得就是好,就这一个吧。”
  ☆、020破绽
  程维哲写字,要先在纸上练个几遍,然后便直接写到幌子之上,眨眼功夫,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幌子写好了,杨中元也没收拾,只让它扔在桌上晾干:“阿哲,这附近的集市在哪里?你只管把你家合作的菜贩子米铺子介绍给我便成了,今天先麻烦你带我去一趟,我熟了路就成。”
  程家就是开米铺的,可杨中元却还是一脸认真地问他常合作的米铺是哪一家,程维哲不由笑着摇摇头:“你啊,现在倒是太聪明了。”
  “我这茶铺子,做的只有茶点一类,熟悉的米铺子倒也不远,便是巷尾那一家。可是肉菜一类,我倒是真不认得。”程维哲想了想,有些为难道。
  “这倒是,如果实在不认得,我便明早直接去菜市买就是了,反正也不远。”
  他十几岁就学厨艺,如今已经将近十年。论说厨艺虽还未及顶尖,但这挑拣食材的能力确也相当厉害。宫里比不得寻常人家,样样自然都要最好,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之下,他也学了一身挑菜功夫。这样一想,杨中元马上豁达起来:“行了,肉菜不难,但是米面却要最好的。”
  程维哲点点头,道:“明早我陪你去吧,你脸生,有熟人领着才好,我好歹是雪塔巷的熟面孔。”
  杨中元挑眉看他一眼,嘴里嘀咕:“是,是,人面广的小程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