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驿丞_分卷阅读_98
阮白哼笑:“你们将来要是不干了,回乡能卖烙饼。”把昨天做好的包子放上去蒸,顺便舀点热水准备洗漱。
“大人,您别说。小人这烙饼的手艺,跟您不能比,但是在外面开个小摊那是绰绰有余的。”绰绰有余?艾玛,他是不是说了一句特别文绉绉的话?这个月文化考试一定能有个好成绩,汤信厚干不过,赢过许六那小子,他还很有信心的!
阮白自己洗漱完,又兑了水给小胖擦脸漱口洗爪子。
张大牛看了,砸吧一下嘴。他家大人对狗比对人还好。不过谁让人家狗爹救过他家大人一命呢?有个好爹真好啊!
与此同时,茫茫大草原上,楚昊天还没亮就带着一队十人出了城门,如今已经深入草原一段距离了。
“停!埋锅做……饭?”楚昊的尾音微微上扬,眼睛瞪大,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
地平线上的天空微微泛出一点鱼肚白,微弱的晨光照在露水上,折射出晶莹剔透的光彩。
一只目测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噗通一声落在楚昊的马前,把草都压凹了一块。金毛大狗歪头,似乎是觉得落地的声音太重了,把还能蹬蹬腿的肥兔子重新叼起来,再轻轻放回地上。这一次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
楚昊的嘴角抽了抽:“……大胖?”
大胖抖了抖被露水沾湿的毛,看楚昊没反应,用爪子摁在兔子身上,往前推了推。
跟随楚昊来的,都是楚昊一手训练出来的兵,对大胖这只每天早上跟着他们晨跑/咬鞋跟的狗,那叫一个又爱又恨。原本严肃的脸,在看到大胖的时候,都纷纷有了裂痕。
“大人,大胖这是给你送吃的来了?”这狗真是太懂事了!
楚昊翻身下马,抹了一把脸,沉痛道:“不,它这是让我给它煮熟了吃。”大胖小胖其实都会吃生食,但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它们还是更喜欢吃熟的。
有条件指的是有厨子。大厨是阮白。
反正一样要做饭,楚昊动作利索地宰兔子:“你怎么一个人到这儿来了?你爹娘呢?”
楚昊只能算是个二厨,没条件用水洗,直接放在火上烤,大胖看了看兔子,歪过头,鼻子抽抽,埋头在楚昊的怀里钻了钻,叼出两张烙饼跑了。
那动作叫一个迅速,楚昊根本追都来不及。那是他媳妇儿给他准备的口粮哇!魂淡大胖,要吃的不会自己找个媳妇儿嘛!
作者有话要说: 拼爹
柿子╭(╯^╰)╮:我爹是王爷!
小白╭(╯^╰)╮:我爹是特工!
小胖&大胖╭(╯^╰)╮:我爹救了泥萌俩!
柿子&小白:_(:з」∠)_
第六十九章 猎食者教程
獒犬在草原上几乎是没有天敌的。
哪怕是天空霸主的金雕,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去招惹它们;不仅会冒着被反杀的危险,而且就算猎杀成功,一头成年獒犬的体重也未必能抓起来带回巢穴。
而且对于这些顶级猎食者来说,除非是在特殊的季节,否则草原上的食物还是相对充足的。
大胖作为一头半大的獒犬,哪怕还顶着一身胎毛,在体型上已经不输给老三老四多少,比它妹妹小胖要大上足足两圈。于是,老三老四决定开始教授儿子真正的猎手技能,而不是满足于逮只兔子什么的。
正常情况下,它们应该把小胖也带上,但是两只幼崽会分散它们的注意力,尤其两只崽子只是看着大胖,实际上距离真正学习狩猎的年龄还差了一些。
得益于大当家的一次正确的投资,这对新手爹娘的一双幼崽被人类照顾得很好,而且经过几个月几乎风雨无阻地跑步训练,大胖的体能和耐力都非常好。
只是顺阳关内的猎物都比较小,大胖在发现猎物的踪迹上没有问题,但是在选择猎物的种类上很有问题。
大胖盯上了一支匈人部落,确切的说是部落中成群的牛羊。
羊肉可好吃了!
牛肉干做的磨牙棒可香了!
大胖匍匐在草地里,双眼不错地盯着猎物,微微张开的嘴巴流出一小滩口水,赶回去让厨子做给它吃!这么多好吃哒,天天吃顿顿吃!
老四一爪子将蠢儿子扇了一个巴掌。那么多人,就凭它们三个根本打不过。
过了一会儿,老三悄无声息地出现,舔了舔媳妇儿,再舔了舔儿子,扭头转身,示意它们跟上。
在狩猎方面,老三还是很靠谱的。老四和大胖紧跟着大当家的步伐,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寻找,找到了正在煮羊肉的二厨。
楚昊他们这天很幸运,抓到了四头野羊,吃了几天干粮,附近暂时没发现匈人的踪迹,就决定好好休整一番,顺便把羊肉料理好了,当接下来几天的干粮。
一般行军中,虽然士卒会背上三至十天的口粮,但是像夏天这样食物不易保存的季节,他们带的干粮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情况下需要就地取材。有阮白准备的饭盒,这次的条件已经算是出人意料的优越。
驿站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大事情,无论是驿户驿卒都被阮白训练得很好。阮白这个驿丞没事干,楚昊也不太清楚阮白平时在家,除了准备一日三餐之外,还在捣鼓些什么东西。
像这次的饭盒和医药包,阮白就准备了不少。他这一队包括他在内一共十一人,他就带了十一份,烙饼的数量有些不够,不过里面的蔬菜干和调料都有。不得不说比那什么油布醋布的要好得多了去了。
楚昊经常生活在阮白光环之下,感受还不是很明显;但是他手下的士卒们就不一样了。他们不敢直接向楚昊表示羡慕嫉妒恨,只能用饱含怨念的目光,一眼又一眼地看着顶头上司。
切,千户又怎么样?还不是狗奴才一个!
狗不能吃太咸的东西。楚昊另外整了一头羊,准备给老三一家做,中间有空当,还给狗梳毛擦脸,伺候得那叫一个精心。
养猎犬几乎是每个勋贵家庭的保留项目,带着猎犬打猎也是纨绔子弟的必备节目之一。哪怕是楚昊,也曾经养过两条凶悍的大狗,可惜狗的寿命没人长。大狗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养过。
老三一家他是真心喜欢,不过老三它们更喜欢他家二弟。没办法,家里掌勺的最大。
成年獒犬的饭量其实不大,主要战斗力是大胖。
楚昊觉得给大胖的名字起错了:“个头都快赶上你爹了,怎么还在长个儿?”伸手去捏胖腿,“你是长肥膘吧?”
大胖从小被楚昊骚扰惯了,被楚昊捏捏,动都不动,径自咔嚓咔嚓啃着羊骨头。
小兵们看得抖了抖,那么大的狗,要是一口咬下来……嘶!
“大人,您别说。小人这烙饼的手艺,跟您不能比,但是在外面开个小摊那是绰绰有余的。”绰绰有余?艾玛,他是不是说了一句特别文绉绉的话?这个月文化考试一定能有个好成绩,汤信厚干不过,赢过许六那小子,他还很有信心的!
阮白自己洗漱完,又兑了水给小胖擦脸漱口洗爪子。
张大牛看了,砸吧一下嘴。他家大人对狗比对人还好。不过谁让人家狗爹救过他家大人一命呢?有个好爹真好啊!
与此同时,茫茫大草原上,楚昊天还没亮就带着一队十人出了城门,如今已经深入草原一段距离了。
“停!埋锅做……饭?”楚昊的尾音微微上扬,眼睛瞪大,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
地平线上的天空微微泛出一点鱼肚白,微弱的晨光照在露水上,折射出晶莹剔透的光彩。
一只目测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噗通一声落在楚昊的马前,把草都压凹了一块。金毛大狗歪头,似乎是觉得落地的声音太重了,把还能蹬蹬腿的肥兔子重新叼起来,再轻轻放回地上。这一次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
楚昊的嘴角抽了抽:“……大胖?”
大胖抖了抖被露水沾湿的毛,看楚昊没反应,用爪子摁在兔子身上,往前推了推。
跟随楚昊来的,都是楚昊一手训练出来的兵,对大胖这只每天早上跟着他们晨跑/咬鞋跟的狗,那叫一个又爱又恨。原本严肃的脸,在看到大胖的时候,都纷纷有了裂痕。
“大人,大胖这是给你送吃的来了?”这狗真是太懂事了!
楚昊翻身下马,抹了一把脸,沉痛道:“不,它这是让我给它煮熟了吃。”大胖小胖其实都会吃生食,但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它们还是更喜欢吃熟的。
有条件指的是有厨子。大厨是阮白。
反正一样要做饭,楚昊动作利索地宰兔子:“你怎么一个人到这儿来了?你爹娘呢?”
楚昊只能算是个二厨,没条件用水洗,直接放在火上烤,大胖看了看兔子,歪过头,鼻子抽抽,埋头在楚昊的怀里钻了钻,叼出两张烙饼跑了。
那动作叫一个迅速,楚昊根本追都来不及。那是他媳妇儿给他准备的口粮哇!魂淡大胖,要吃的不会自己找个媳妇儿嘛!
作者有话要说: 拼爹
柿子╭(╯^╰)╮:我爹是王爷!
小白╭(╯^╰)╮:我爹是特工!
小胖&大胖╭(╯^╰)╮:我爹救了泥萌俩!
柿子&小白:_(:з」∠)_
第六十九章 猎食者教程
獒犬在草原上几乎是没有天敌的。
哪怕是天空霸主的金雕,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去招惹它们;不仅会冒着被反杀的危险,而且就算猎杀成功,一头成年獒犬的体重也未必能抓起来带回巢穴。
而且对于这些顶级猎食者来说,除非是在特殊的季节,否则草原上的食物还是相对充足的。
大胖作为一头半大的獒犬,哪怕还顶着一身胎毛,在体型上已经不输给老三老四多少,比它妹妹小胖要大上足足两圈。于是,老三老四决定开始教授儿子真正的猎手技能,而不是满足于逮只兔子什么的。
正常情况下,它们应该把小胖也带上,但是两只幼崽会分散它们的注意力,尤其两只崽子只是看着大胖,实际上距离真正学习狩猎的年龄还差了一些。
得益于大当家的一次正确的投资,这对新手爹娘的一双幼崽被人类照顾得很好,而且经过几个月几乎风雨无阻地跑步训练,大胖的体能和耐力都非常好。
只是顺阳关内的猎物都比较小,大胖在发现猎物的踪迹上没有问题,但是在选择猎物的种类上很有问题。
大胖盯上了一支匈人部落,确切的说是部落中成群的牛羊。
羊肉可好吃了!
牛肉干做的磨牙棒可香了!
大胖匍匐在草地里,双眼不错地盯着猎物,微微张开的嘴巴流出一小滩口水,赶回去让厨子做给它吃!这么多好吃哒,天天吃顿顿吃!
老四一爪子将蠢儿子扇了一个巴掌。那么多人,就凭它们三个根本打不过。
过了一会儿,老三悄无声息地出现,舔了舔媳妇儿,再舔了舔儿子,扭头转身,示意它们跟上。
在狩猎方面,老三还是很靠谱的。老四和大胖紧跟着大当家的步伐,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寻找,找到了正在煮羊肉的二厨。
楚昊他们这天很幸运,抓到了四头野羊,吃了几天干粮,附近暂时没发现匈人的踪迹,就决定好好休整一番,顺便把羊肉料理好了,当接下来几天的干粮。
一般行军中,虽然士卒会背上三至十天的口粮,但是像夏天这样食物不易保存的季节,他们带的干粮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情况下需要就地取材。有阮白准备的饭盒,这次的条件已经算是出人意料的优越。
驿站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大事情,无论是驿户驿卒都被阮白训练得很好。阮白这个驿丞没事干,楚昊也不太清楚阮白平时在家,除了准备一日三餐之外,还在捣鼓些什么东西。
像这次的饭盒和医药包,阮白就准备了不少。他这一队包括他在内一共十一人,他就带了十一份,烙饼的数量有些不够,不过里面的蔬菜干和调料都有。不得不说比那什么油布醋布的要好得多了去了。
楚昊经常生活在阮白光环之下,感受还不是很明显;但是他手下的士卒们就不一样了。他们不敢直接向楚昊表示羡慕嫉妒恨,只能用饱含怨念的目光,一眼又一眼地看着顶头上司。
切,千户又怎么样?还不是狗奴才一个!
狗不能吃太咸的东西。楚昊另外整了一头羊,准备给老三一家做,中间有空当,还给狗梳毛擦脸,伺候得那叫一个精心。
养猎犬几乎是每个勋贵家庭的保留项目,带着猎犬打猎也是纨绔子弟的必备节目之一。哪怕是楚昊,也曾经养过两条凶悍的大狗,可惜狗的寿命没人长。大狗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养过。
老三一家他是真心喜欢,不过老三它们更喜欢他家二弟。没办法,家里掌勺的最大。
成年獒犬的饭量其实不大,主要战斗力是大胖。
楚昊觉得给大胖的名字起错了:“个头都快赶上你爹了,怎么还在长个儿?”伸手去捏胖腿,“你是长肥膘吧?”
大胖从小被楚昊骚扰惯了,被楚昊捏捏,动都不动,径自咔嚓咔嚓啃着羊骨头。
小兵们看得抖了抖,那么大的狗,要是一口咬下来……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