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_分卷阅读_114
孙擎风:“你该多吃,把脑子里的水汽除去。”
金麟儿抓了把油茶面塞进孙擎风嘴里。
孙擎风刚好在说话,没注意把东西一口吞了。
不过多时,他脸上就泛起红晕,眉峰紧蹙,显然是辣的够呛,却强忍着不展露出来。
金麟儿自是了然。
他同孙擎风的关系,较从前更加亲密,偶尔也敢开开玩笑:“大哥,你真厉害,吃辣椒都能面不改色,觉得味道如何?”
孙擎风绷着脸憋着气,咬牙切齿道:“不过如此。”
金麟儿别过脸偷笑,又买了一碗糖水,再三问过孙擎风要不要喝。
孙擎风只是摇头:“小孩玩意儿。”
夏末秋初,雨后天空明蓝如镜,白鹭振翅滑过,三两个鸣蝉躲在石头缝里懒洋洋地叫唤。
两人走到街角,金麟儿忽然发力,把孙擎风牵进一条没人的死胡同。
孙擎风不知金麟儿又要作什么怪,只因天气和暖舒适,人也惫懒,他没什么脾气,便抄着手靠在墙上,怀抱灭魂剑,随口问:“有人跟踪?”
金麟儿把糖水喝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待到孙擎风侧目看去,便突然凑上前去,吻住他的嘴。
孙擎风毫无防备,忽然在大街上被吻住,不禁睁大双眼,对金麟儿怒目而视,可身体偏偏就是没法动弹。
金麟儿嘴上沾着糖水,甜腻的味道慢慢传入孙擎风嘴里,让他瞬间便将这辈子吃过的所有苦头,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麟儿只比孙擎风矮了半个头。他要微微躬身,从能把脑袋贴在孙擎风胸口,颇像一只虽然已经长大,却还带着奶味的小狗儿,其实是故意依赖着孙擎风,让孙擎风感觉到自己不能离开他。
金麟儿抬眼看着孙擎风,满眼都是快乐:“大哥,我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是天皇老子,名字叫不得?”孙擎风松开手,把灭魂剑靠墙放着,手指头搓着剑鞘上的皮革带,“或者,你不认字?”
金麟儿心跳加剧,把脸埋在孙擎风胸口,闷闷地叫了声:“孙擎风。”
孙擎风一怔。
只听“梆”的一声,把灭魂剑掉在地上,惊飞了树梢上的一群喜鹊。
孙擎风深吸一口气,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金麟儿双手按着孙擎风的肩膀,踮起脚尖,把嘴唇贴在他耳边,道:“孙擎风?”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孙擎风通红的耳朵根上亲了一口,继而大笑转身,一溜烟跑了个没影,大喊:“孙擎风!孙擎风——!”
孙擎风捏了捏烧得通红的耳朵,低头扬起嘴角,露出微笑。
这笑容与从前都不一样,孙擎风只觉得,自己的眼角眉梢、脸颊嘴角,都好似被看不见的丝线吊着,被人用力拉扯着,让他不得不笑,全然控制不住。
孙擎风,或许是个好名字,从金麟儿嘴里说出来时,格外动听。
待到孙擎风终于绷住脸,从胡同里走出,只见金麟儿鬼鬼祟祟地蹲在墙头张望。
金麟儿见孙擎风来了,便朝他招手,神神秘秘地喊:“大哥,这儿有问题!”
孙擎风一步跃上墙头:“又发什么疯?”
金麟儿指着隔了两条巷子的僻静小路:“那个穿黛绿短打的男人像鬼,不,我是说,他跟傅姐姐说的那个鬼,”他说着伸出手双,曲起拇指和食指,在自己眼睛前面比了两个半圆,“模样奇丑无比,眼睛大如铜铃,简直跟傅姐姐所说的一模一样。”
小巷中,一个面如黑炭的绿衣男子在前边走着,身后跟着先前曾在客店里吵闹的那个胖官差,两人快步向西行去。
“没人会长成那样,况且他与官差一道,多半是在带路。”孙擎风只看了一眼,便知金麟儿是在难为情,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说罢提着金麟儿的后衣领,从墙头跳下,往客栈的方向走。
好巧不巧,两人在客栈门口,遇上了那个黛绿衣衫的男人。
金麟儿犯嘀咕:“你自己看吧,真没骗你。”
孙擎风在客栈大堂里找了张桌子坐下,悄悄打量那个男人。
那男人肤色黢黑、双目滚圆,一只眼睛用黑布罩着,应当是瞎了。他生得方脸阔口、五短身材,除了肌肉虬结、身体格外见状而外,几乎没有任何好看的地方,若真是在夜里于荒郊野外碰上他,说不得真会被人认成鬼怪。他没有去柜台找伙计,而是径直走入后院,或许是个伙计。
这客店大概是个老店,规制完备,大堂内的每个小方桌上,都摆着一个木筒,筒里插着十来只筷子长短的竹签,每只竹签上都写着一个菜名,方便客人吃饭点菜。
金麟儿学着周围的人,从小木筒中抽了三支竹签,递给伙计。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让伙计离开,而是扯着对方,用气自创的手语,像先前那样用手比了比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后院,意思是:那个大眼睛的男人,走进后院的那个,是谁?
聋哑的伙计伸手指向柜台,“啊啊啊”地叫唤。
孙擎风一头雾水:“莫要嘲弄残缺之人。”
金麟儿:“不是嘲弄,我是在问他话。他说方才那男人,是他们掌柜的。或许,他是老板娘的丈夫?”
孙擎风无语。
金麟儿朝伙计道了声“多谢”,从怀里掏出刚刚买糖水时换出来的一吊铜钱,塞到伙计手里。他左手摊开呈掌,右手做了个拿筷子的姿势,比划出一个埋头扒饭的动作,意思是:拿去买东西吃。
伙计竟似明白他在说什么,感激地朝他点头,开开心心传菜去了。
然而,那伙计方一离开,邻桌的人就凑了过来,道:“你们是外来人,做生意?开矿?打听李全做甚?”
孙擎风:“到重庆府买布,想去缙云山看看。听说这一带常有人失踪,心下不安,须得防着可疑之人。”
邻桌那好事者笑道:“李全只是生得难看,但为人忠厚老实,要不,宁娘那样的美人,也不会屈身下嫁与他。他这客栈开了三十多个年头,咱们还从没听说过有人在他店里失踪。我看你家少爷心善,故而多说几句,让你们放心。”
“多谢兄台。”孙擎风挤出个笑容,转而用筷子屁股把金麟儿的脑袋扳正,“少爷多吃饭,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金麟儿有些羞愧,点头道:“是,不可以貌取人。”
其实,孙擎风心中亦觉疑惑,只不喜捕风捉影,想着,昨夜傅青芷撞见的“鬼”,并未看见自己和金麟儿,而且,那“鬼”若真是李全,也不会轻易在自家客店大堂中下手害人。
两人吃饱喝足,走上二楼回房歇息。
金麟儿抓了把油茶面塞进孙擎风嘴里。
孙擎风刚好在说话,没注意把东西一口吞了。
不过多时,他脸上就泛起红晕,眉峰紧蹙,显然是辣的够呛,却强忍着不展露出来。
金麟儿自是了然。
他同孙擎风的关系,较从前更加亲密,偶尔也敢开开玩笑:“大哥,你真厉害,吃辣椒都能面不改色,觉得味道如何?”
孙擎风绷着脸憋着气,咬牙切齿道:“不过如此。”
金麟儿别过脸偷笑,又买了一碗糖水,再三问过孙擎风要不要喝。
孙擎风只是摇头:“小孩玩意儿。”
夏末秋初,雨后天空明蓝如镜,白鹭振翅滑过,三两个鸣蝉躲在石头缝里懒洋洋地叫唤。
两人走到街角,金麟儿忽然发力,把孙擎风牵进一条没人的死胡同。
孙擎风不知金麟儿又要作什么怪,只因天气和暖舒适,人也惫懒,他没什么脾气,便抄着手靠在墙上,怀抱灭魂剑,随口问:“有人跟踪?”
金麟儿把糖水喝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待到孙擎风侧目看去,便突然凑上前去,吻住他的嘴。
孙擎风毫无防备,忽然在大街上被吻住,不禁睁大双眼,对金麟儿怒目而视,可身体偏偏就是没法动弹。
金麟儿嘴上沾着糖水,甜腻的味道慢慢传入孙擎风嘴里,让他瞬间便将这辈子吃过的所有苦头,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麟儿只比孙擎风矮了半个头。他要微微躬身,从能把脑袋贴在孙擎风胸口,颇像一只虽然已经长大,却还带着奶味的小狗儿,其实是故意依赖着孙擎风,让孙擎风感觉到自己不能离开他。
金麟儿抬眼看着孙擎风,满眼都是快乐:“大哥,我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是天皇老子,名字叫不得?”孙擎风松开手,把灭魂剑靠墙放着,手指头搓着剑鞘上的皮革带,“或者,你不认字?”
金麟儿心跳加剧,把脸埋在孙擎风胸口,闷闷地叫了声:“孙擎风。”
孙擎风一怔。
只听“梆”的一声,把灭魂剑掉在地上,惊飞了树梢上的一群喜鹊。
孙擎风深吸一口气,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金麟儿双手按着孙擎风的肩膀,踮起脚尖,把嘴唇贴在他耳边,道:“孙擎风?”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孙擎风通红的耳朵根上亲了一口,继而大笑转身,一溜烟跑了个没影,大喊:“孙擎风!孙擎风——!”
孙擎风捏了捏烧得通红的耳朵,低头扬起嘴角,露出微笑。
这笑容与从前都不一样,孙擎风只觉得,自己的眼角眉梢、脸颊嘴角,都好似被看不见的丝线吊着,被人用力拉扯着,让他不得不笑,全然控制不住。
孙擎风,或许是个好名字,从金麟儿嘴里说出来时,格外动听。
待到孙擎风终于绷住脸,从胡同里走出,只见金麟儿鬼鬼祟祟地蹲在墙头张望。
金麟儿见孙擎风来了,便朝他招手,神神秘秘地喊:“大哥,这儿有问题!”
孙擎风一步跃上墙头:“又发什么疯?”
金麟儿指着隔了两条巷子的僻静小路:“那个穿黛绿短打的男人像鬼,不,我是说,他跟傅姐姐说的那个鬼,”他说着伸出手双,曲起拇指和食指,在自己眼睛前面比了两个半圆,“模样奇丑无比,眼睛大如铜铃,简直跟傅姐姐所说的一模一样。”
小巷中,一个面如黑炭的绿衣男子在前边走着,身后跟着先前曾在客店里吵闹的那个胖官差,两人快步向西行去。
“没人会长成那样,况且他与官差一道,多半是在带路。”孙擎风只看了一眼,便知金麟儿是在难为情,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说罢提着金麟儿的后衣领,从墙头跳下,往客栈的方向走。
好巧不巧,两人在客栈门口,遇上了那个黛绿衣衫的男人。
金麟儿犯嘀咕:“你自己看吧,真没骗你。”
孙擎风在客栈大堂里找了张桌子坐下,悄悄打量那个男人。
那男人肤色黢黑、双目滚圆,一只眼睛用黑布罩着,应当是瞎了。他生得方脸阔口、五短身材,除了肌肉虬结、身体格外见状而外,几乎没有任何好看的地方,若真是在夜里于荒郊野外碰上他,说不得真会被人认成鬼怪。他没有去柜台找伙计,而是径直走入后院,或许是个伙计。
这客店大概是个老店,规制完备,大堂内的每个小方桌上,都摆着一个木筒,筒里插着十来只筷子长短的竹签,每只竹签上都写着一个菜名,方便客人吃饭点菜。
金麟儿学着周围的人,从小木筒中抽了三支竹签,递给伙计。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让伙计离开,而是扯着对方,用气自创的手语,像先前那样用手比了比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后院,意思是:那个大眼睛的男人,走进后院的那个,是谁?
聋哑的伙计伸手指向柜台,“啊啊啊”地叫唤。
孙擎风一头雾水:“莫要嘲弄残缺之人。”
金麟儿:“不是嘲弄,我是在问他话。他说方才那男人,是他们掌柜的。或许,他是老板娘的丈夫?”
孙擎风无语。
金麟儿朝伙计道了声“多谢”,从怀里掏出刚刚买糖水时换出来的一吊铜钱,塞到伙计手里。他左手摊开呈掌,右手做了个拿筷子的姿势,比划出一个埋头扒饭的动作,意思是:拿去买东西吃。
伙计竟似明白他在说什么,感激地朝他点头,开开心心传菜去了。
然而,那伙计方一离开,邻桌的人就凑了过来,道:“你们是外来人,做生意?开矿?打听李全做甚?”
孙擎风:“到重庆府买布,想去缙云山看看。听说这一带常有人失踪,心下不安,须得防着可疑之人。”
邻桌那好事者笑道:“李全只是生得难看,但为人忠厚老实,要不,宁娘那样的美人,也不会屈身下嫁与他。他这客栈开了三十多个年头,咱们还从没听说过有人在他店里失踪。我看你家少爷心善,故而多说几句,让你们放心。”
“多谢兄台。”孙擎风挤出个笑容,转而用筷子屁股把金麟儿的脑袋扳正,“少爷多吃饭,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金麟儿有些羞愧,点头道:“是,不可以貌取人。”
其实,孙擎风心中亦觉疑惑,只不喜捕风捉影,想着,昨夜傅青芷撞见的“鬼”,并未看见自己和金麟儿,而且,那“鬼”若真是李全,也不会轻易在自家客店大堂中下手害人。
两人吃饱喝足,走上二楼回房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