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夜半鹤知 第24节
“段叔叔千里迢迢找到她,只打听到收养我哥的是一个美国中产家庭,女的叫nancy。线索到这里就断了。”
“段叔叔当时叫我不要找了,过好当前的生活。”
单瀮听到这句话,莫名感到了一丝怪异。
他是段重明一手训练出来的,他了解段重明。那是一个从来不会说放弃的男人,他正直,善良,有着永不耗竭的热情,在儿童拐卖最嚣张的那几年,他不辞辛劳、日以继夜地帮无数孩子找回了自己的亲人——父母都放弃了,他也不会放弃。单瀮很难想象,段重明会对自己看着长大、渴望找到双胞胎哥哥的林鹤知说出——
不要找了。
“既然段队都帮你查过了,我未必能帮你找到更多的信息。”单瀮侧过头,看向林鹤知的眼睛,“你最近又开始琢磨这件事,是有什么契机吗?要是他人一直在美国,我可能什么都查不到。”
林鹤知有些心虚地躲开了他的目光。
他脑子里再次浮现出那段让他如坐针毡、毛骨悚然的视频……那个赤|裸的男人,以及他背上精致的俄罗斯套娃纹身,带着诡异的笑容,直直看向他内心深处。
林鹤知一想到那个画面,就不想和单瀮分享。
“需要什么契机?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他在哪里。”林鹤知淡淡开口,“现在科技更发达了,基因匹配,人脸识别,技术可能带来更多的线索,所以,我想再试一试。”
单瀮冷笑一声,断定:“你又撒谎了。”
林鹤知叹了一口气:“是有一些事,我还不太确定,但我不想从最开始就误导你的思路。”
“你先独立地查,好吗?”
单瀮收了卡片,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还有其他线索吗?”
“暂时没有了。”
“行,那我走了。”单瀮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局里有事得回去一趟,有消息我联系你。”
“好。”
林鹤知目送单瀮推开门,又喝了一口咖啡。
咖啡馆里再次陷入死寂一样的沉默,林鹤知一直坐着没走。
他低下头,轻轻抚过掌心最旧的一道伤疤。
很多事就是这样,伤好了,但它总是会以某种形式留下自己的印记。尘封的大门被推开,记忆裹挟着狂风与刺痛皮肤的冰渣呼啸而来。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林鹤知其实记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自己有意识地开口说话,是在林逍走了三天后。
林鹤知时常觉得,在情绪感知这件事上,自己的反射弧特别长,也不知道绕着地球跑了几圈。可每每当它跑到的时候,大脑酸涩肿胀得就好像要炸开一样。
小男孩死死盯着福利院空荡荡的玻璃大门,使劲握紧了拳,好像张嘴说话这一件事,就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
在那个秋天呼啸的风里,他第一次清晰地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小声的,茫然的,不甘的——
“哥哥,别走。”
时隔二十几年光阴,林鹤知闭上眼,依然被那个稚嫩的声音震伤耳膜。
第28章 有疾
溪口村, 是青岗县最西面的一块地,几年前刚被吞并入了宁港市版图,但看起来依然是一片城乡结合部。这里原本有着大片农田,后来建起了工厂, 农田荒了大半, 所有人都等着拆迁。
凌晨两点, 村里一片漆黑,万籁俱静。时值初冬,空气里就连虫鸣声都绝迹了, 只有寒风吹过小巷的“呼呼”声。
吴瑞花人到中年,睡眠很浅, 在一阵类似敲门的“咄咄”声里醒来。她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 隐隐约约听到家门外好像有什么声音,一阵风吹起了窗帘,窗外好似有什么影子一而过。
女人大惊,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再往外瞧时,又已经没人了。女人揉了揉眼, 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做了个梦。
吴瑞花经营一家早餐铺子, 本来每天三点就起来做准备了, 索性醒了也是醒了,就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倒没再听到敲门声。
鸡啼破晓,村子在渐渐亮起的晨光里苏醒,吴瑞花推开大门, 准备开始迎客了。可那门一推开,她就一声尖叫——
只见自家的大门上, 不知什么时候被印了一只血手印。
那还不是一个普通的血手印——
它有六根指头。
*
数公里外。
济慈寺新修的大雄宝殿很是气派,飞檐直上云霄,红绿蓝金点缀的彩绘在飞檐鲜艳油亮,再远一点的地方,黑瓦黄墙的僧房在山间影影绰绰,但老住持洪一依然很固执地要住在相传是济慈先生留下的老宅里,不肯搬去别处。
那是一座破旧的合院,院外有一口井,挖了一片小菜地,待丰收的丝瓜从架子上垂落下来,而土里新芽的萝卜叶子一簇一簇,正是郁郁葱葱。天井里阳光很好,台阶上下放着两排老人养的盆栽,佛手上结满了橙黄色的金果子,风吹过就是一阵清香。
林鹤知一直在这个地方住到了初中毕业。
可是十几年兜兜转转,见过大城市的繁华,最终还是这青岗一隅,承载了他一辈子,关于“家”的记忆。
换季时节,林鹤知戴着袖套与口罩,帮院里的老人把藏了一整年的被褥、冬袄都抱出来晒了,晾衣架满满当当立了一个天井。
林鹤知一边拍打着棉花毯,一边嘴里唠叨:“肉肉肉,天天都想着吃肉!这么一大块红烧肉,连皮带肥地吃下去,有多少脂肪?多少胆固醇?”
他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老人一眼:“你这多大年纪了,心里没点数啊?这么吃肥肉,早晚把你血管给堵上,堵的位置不好就直接两腿一蹬入土啦!”
济慈寺前任住持已是耄耋之年,两缕白眉毛像细流似的垂下,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洪一大师听了林鹤知那大逆不道的发言,半点也不恼火,只是乐呵呵地躺在藤椅上,晃悠晃悠地晒着太阳,随便冬瓜小朋友拿他那瀑布似的白胡子扎麻花辫玩,一缕一缕,下面还扎着五颜六色的小皮绳。
老人皮肤光洁油亮,眉眼笑得弯了起来:“迟早要入土的嘛,开开心心入土,总比清汤寡水地入土好嘛!”
“就是,”郑小东委屈巴巴地一努嘴,“我还年轻呢,我也要吃,我得长身体。”
林鹤知:“……”
外人可能不知道,表面上洪一大师开着“素斋”,但自己每周两海碗梅干菜扣肉,越肥越好。老和尚总说,心中有佛,在哪里便都是佛门中人,不必拘泥于那些教条规定。
林鹤知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大概就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年轻时恐怕还要和漂亮姑娘眉来眼去。老和尚的嘴还精得很,梅干菜要自家自己晒的,酱油要村口自己酿的,猪肉也只吃镇上一家——王妈家的黑猪五花——其它牌子一概不香。
更离奇的是,老人精神矍铄,行动敏捷,从来不肯做体检,但到了这个年纪,从没出过什么大毛病。
总而言之,因为这层红烧肉的关系,林鹤知和农贸市场的王妈混了个脸熟,那回他丢去草丛里孵化苍蝇的猪肉,也是从王妈铺子里买的。
“王妈她大哥生病住院了,”郑小东脆生生地说道,“我上周末就见着王妈了,往咱药师殿跑呢说是要拜拜菩萨快点好起来。”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老和尚的眉毛颤了颤,点点头,“她还向我打听过鹤知是不是还在二院工作。”
“不在了!”林鹤知很没好气,“上回去买肉,她非得介绍姑娘给我。”
“鹤知啊……”老人突然停止摇晃,正色道,“王妈大哥肝不太好,转了两家医院,都没见好。你之前导师不是二院院长吗?认识不认识厉害点的医生,或许打个招呼,他们就去二院了。”
林鹤知一听到“二院”两个字,就想到当时自家老板发飙,劈头盖脸地骂他“不配当医生”,顿时有些呼吸不畅。男人沉默地掸了一床棉被,最后冷冷吐出三个字:“不认识。”
老人也就不说话了。
郑小东没半点眼力劲儿,上赶着发问:“哥,你为什么不回二院工作了呀?读书多辛苦,你说不干就不干了,那么多年书可不就白读了。”
“你俩这一唱一和的,就是为了说这事吧?”林鹤知晒完被褥,把袖套脱了往椅子上一扔,“买肉去了,想吃就闭嘴。”
林鹤知憋了一肚子无名火,大步走下台阶。
陈院长的话犹言在耳——“你治的不是人的病,而是病的人。”*
可是,林鹤知很少关心病人。
病人的情绪、抱怨、特殊要求、自以为是的主张——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无比烦躁——他只对诊断感兴趣,找到病因了,他的兴趣也就结束了,对病人便再无半分耐心。
破案也是一样,他只对真相感兴趣,至于案子怎么判,林鹤知毫不关心。
或许,院长骂得没错,他的确不配做一个医生。
林鹤知推开后山那扇门,就撞上一群穿红戴绿、肩上背着“佛”绣明黄布袋的中老年妇女,三五人站在后院那块“游客禁止”的牌子前探头探脑。
林鹤知故意带上了门,拿食指敲了敲牌子:“僧房不对外开放。”
一个烫着泡面头的嬷嬷开口:“小师父啊,我们找洪一大师。”
她身边的人连忙附和:“对对对,我们村里闹鬼了,想见一见洪一师父。”
林鹤知皱起眉头,直接帮老人挡了回去:“我师父身体不好,不方便见人。有什么事,和我说也是一样的。”
他平时最讨厌与人唠家常,却不幸长了一张人见人爱的脸,在中老年妇女这个群体里尤受欢迎,那女人见林鹤知这么说,可就来劲了,一把拽住了他的袖口:“啊拉村里有个人,借尸还魂啦!”
林鹤知:“……”
这事得从两天前说起,溪口村里死了个小伙子,21岁,名叫孙远丰。
小伙子是自杀的,把自己吊死在了后山上。当时派出所的人也来了,具体的嬷嬷也不清楚,反正是确定死亡了,工具就是他们自己家门口晾衣服的麻绳,花色一模一样。
孙远丰的事情,村里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三年前,他突然得了一种怪病,药吃了一箩筐又一箩筐,去城里大医院看了也不见好,到最后,皮肤都开始溃烂,一块一块地掉,掉了又再长起来,整个村里都避他如瘟神。因为病的缘故,孙远丰也丢了工作,让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到最后,他自己似乎都放弃了看病的希望。
因此,警察丝毫没有怀疑孙远丰的上吊动机,直接开了死亡证明。
孙远丰死了,按照当地的规矩,要在家中正厅设灵堂躺三天,然后才能下葬。一般这三天,会有人来给死者穿衣入殓,会请人来唱经,家属要“哭尸于室”,亲朋好友也会过来吊唁。
这几个“花枝招展”的嬷嬷,就是被孙家请去唱经的,敲敲打打,唱上几句阿弥陀佛。听她们说,孙远丰的丧事冷冷清清,没有朋友来,邻居们也集体沉默了。家里就大姐回了一趟家,母亲安静地抹着眼泪,老父亲隔着棺材,抽了一支又一支烟。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似乎也挺正常,那嬷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结果今天一大早,这人又死而复生了!”
林鹤知表情有点僵硬:“……人又活了?”
几个嬷嬷七嘴八舌地说开了——
“他从棺材里爬出来,走了!”
“老孙说他们晚上锁了门窗,他和他老婆,还有他们家大女儿都没出去过,可今早门就被打开了,玄关还少了一双鞋——可不就是孙远丰的鞋!”
不仅孙远丰的尸体不翼而飞,溪口村里好几户人家,一早起来都发现家门口出现了一枚血淋淋的六指手印。
要说村里有谁天生六指——
还真就只有孙远丰一人。
据说孙远丰母亲直接晕了过去,村里闹开了锅,现在家家户户都在传这个事,几个嬷嬷觉得这事太过邪门,便组团来寺庙求救了。
林鹤知听了这事,倒来了点兴趣。他回药师殿拿了一套小工具,便答应几位嬷嬷去村里看看。
一路上,林鹤知又向嬷嬷们打听了点消息。
孙家就是一个普通的溪口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大姐早些年嫁去了城里,早已成家,他高中辍学,去联合集团的食品厂当了工人,后来因病失业,经济条件不好。不过,他们家拆迁后,应该也会获得一大笔钱。
“段叔叔当时叫我不要找了,过好当前的生活。”
单瀮听到这句话,莫名感到了一丝怪异。
他是段重明一手训练出来的,他了解段重明。那是一个从来不会说放弃的男人,他正直,善良,有着永不耗竭的热情,在儿童拐卖最嚣张的那几年,他不辞辛劳、日以继夜地帮无数孩子找回了自己的亲人——父母都放弃了,他也不会放弃。单瀮很难想象,段重明会对自己看着长大、渴望找到双胞胎哥哥的林鹤知说出——
不要找了。
“既然段队都帮你查过了,我未必能帮你找到更多的信息。”单瀮侧过头,看向林鹤知的眼睛,“你最近又开始琢磨这件事,是有什么契机吗?要是他人一直在美国,我可能什么都查不到。”
林鹤知有些心虚地躲开了他的目光。
他脑子里再次浮现出那段让他如坐针毡、毛骨悚然的视频……那个赤|裸的男人,以及他背上精致的俄罗斯套娃纹身,带着诡异的笑容,直直看向他内心深处。
林鹤知一想到那个画面,就不想和单瀮分享。
“需要什么契机?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他在哪里。”林鹤知淡淡开口,“现在科技更发达了,基因匹配,人脸识别,技术可能带来更多的线索,所以,我想再试一试。”
单瀮冷笑一声,断定:“你又撒谎了。”
林鹤知叹了一口气:“是有一些事,我还不太确定,但我不想从最开始就误导你的思路。”
“你先独立地查,好吗?”
单瀮收了卡片,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还有其他线索吗?”
“暂时没有了。”
“行,那我走了。”单瀮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局里有事得回去一趟,有消息我联系你。”
“好。”
林鹤知目送单瀮推开门,又喝了一口咖啡。
咖啡馆里再次陷入死寂一样的沉默,林鹤知一直坐着没走。
他低下头,轻轻抚过掌心最旧的一道伤疤。
很多事就是这样,伤好了,但它总是会以某种形式留下自己的印记。尘封的大门被推开,记忆裹挟着狂风与刺痛皮肤的冰渣呼啸而来。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林鹤知其实记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自己有意识地开口说话,是在林逍走了三天后。
林鹤知时常觉得,在情绪感知这件事上,自己的反射弧特别长,也不知道绕着地球跑了几圈。可每每当它跑到的时候,大脑酸涩肿胀得就好像要炸开一样。
小男孩死死盯着福利院空荡荡的玻璃大门,使劲握紧了拳,好像张嘴说话这一件事,就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
在那个秋天呼啸的风里,他第一次清晰地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小声的,茫然的,不甘的——
“哥哥,别走。”
时隔二十几年光阴,林鹤知闭上眼,依然被那个稚嫩的声音震伤耳膜。
第28章 有疾
溪口村, 是青岗县最西面的一块地,几年前刚被吞并入了宁港市版图,但看起来依然是一片城乡结合部。这里原本有着大片农田,后来建起了工厂, 农田荒了大半, 所有人都等着拆迁。
凌晨两点, 村里一片漆黑,万籁俱静。时值初冬,空气里就连虫鸣声都绝迹了, 只有寒风吹过小巷的“呼呼”声。
吴瑞花人到中年,睡眠很浅, 在一阵类似敲门的“咄咄”声里醒来。她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 隐隐约约听到家门外好像有什么声音,一阵风吹起了窗帘,窗外好似有什么影子一而过。
女人大惊,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再往外瞧时,又已经没人了。女人揉了揉眼, 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做了个梦。
吴瑞花经营一家早餐铺子, 本来每天三点就起来做准备了, 索性醒了也是醒了,就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倒没再听到敲门声。
鸡啼破晓,村子在渐渐亮起的晨光里苏醒,吴瑞花推开大门, 准备开始迎客了。可那门一推开,她就一声尖叫——
只见自家的大门上, 不知什么时候被印了一只血手印。
那还不是一个普通的血手印——
它有六根指头。
*
数公里外。
济慈寺新修的大雄宝殿很是气派,飞檐直上云霄,红绿蓝金点缀的彩绘在飞檐鲜艳油亮,再远一点的地方,黑瓦黄墙的僧房在山间影影绰绰,但老住持洪一依然很固执地要住在相传是济慈先生留下的老宅里,不肯搬去别处。
那是一座破旧的合院,院外有一口井,挖了一片小菜地,待丰收的丝瓜从架子上垂落下来,而土里新芽的萝卜叶子一簇一簇,正是郁郁葱葱。天井里阳光很好,台阶上下放着两排老人养的盆栽,佛手上结满了橙黄色的金果子,风吹过就是一阵清香。
林鹤知一直在这个地方住到了初中毕业。
可是十几年兜兜转转,见过大城市的繁华,最终还是这青岗一隅,承载了他一辈子,关于“家”的记忆。
换季时节,林鹤知戴着袖套与口罩,帮院里的老人把藏了一整年的被褥、冬袄都抱出来晒了,晾衣架满满当当立了一个天井。
林鹤知一边拍打着棉花毯,一边嘴里唠叨:“肉肉肉,天天都想着吃肉!这么一大块红烧肉,连皮带肥地吃下去,有多少脂肪?多少胆固醇?”
他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老人一眼:“你这多大年纪了,心里没点数啊?这么吃肥肉,早晚把你血管给堵上,堵的位置不好就直接两腿一蹬入土啦!”
济慈寺前任住持已是耄耋之年,两缕白眉毛像细流似的垂下,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洪一大师听了林鹤知那大逆不道的发言,半点也不恼火,只是乐呵呵地躺在藤椅上,晃悠晃悠地晒着太阳,随便冬瓜小朋友拿他那瀑布似的白胡子扎麻花辫玩,一缕一缕,下面还扎着五颜六色的小皮绳。
老人皮肤光洁油亮,眉眼笑得弯了起来:“迟早要入土的嘛,开开心心入土,总比清汤寡水地入土好嘛!”
“就是,”郑小东委屈巴巴地一努嘴,“我还年轻呢,我也要吃,我得长身体。”
林鹤知:“……”
外人可能不知道,表面上洪一大师开着“素斋”,但自己每周两海碗梅干菜扣肉,越肥越好。老和尚总说,心中有佛,在哪里便都是佛门中人,不必拘泥于那些教条规定。
林鹤知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大概就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年轻时恐怕还要和漂亮姑娘眉来眼去。老和尚的嘴还精得很,梅干菜要自家自己晒的,酱油要村口自己酿的,猪肉也只吃镇上一家——王妈家的黑猪五花——其它牌子一概不香。
更离奇的是,老人精神矍铄,行动敏捷,从来不肯做体检,但到了这个年纪,从没出过什么大毛病。
总而言之,因为这层红烧肉的关系,林鹤知和农贸市场的王妈混了个脸熟,那回他丢去草丛里孵化苍蝇的猪肉,也是从王妈铺子里买的。
“王妈她大哥生病住院了,”郑小东脆生生地说道,“我上周末就见着王妈了,往咱药师殿跑呢说是要拜拜菩萨快点好起来。”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老和尚的眉毛颤了颤,点点头,“她还向我打听过鹤知是不是还在二院工作。”
“不在了!”林鹤知很没好气,“上回去买肉,她非得介绍姑娘给我。”
“鹤知啊……”老人突然停止摇晃,正色道,“王妈大哥肝不太好,转了两家医院,都没见好。你之前导师不是二院院长吗?认识不认识厉害点的医生,或许打个招呼,他们就去二院了。”
林鹤知一听到“二院”两个字,就想到当时自家老板发飙,劈头盖脸地骂他“不配当医生”,顿时有些呼吸不畅。男人沉默地掸了一床棉被,最后冷冷吐出三个字:“不认识。”
老人也就不说话了。
郑小东没半点眼力劲儿,上赶着发问:“哥,你为什么不回二院工作了呀?读书多辛苦,你说不干就不干了,那么多年书可不就白读了。”
“你俩这一唱一和的,就是为了说这事吧?”林鹤知晒完被褥,把袖套脱了往椅子上一扔,“买肉去了,想吃就闭嘴。”
林鹤知憋了一肚子无名火,大步走下台阶。
陈院长的话犹言在耳——“你治的不是人的病,而是病的人。”*
可是,林鹤知很少关心病人。
病人的情绪、抱怨、特殊要求、自以为是的主张——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无比烦躁——他只对诊断感兴趣,找到病因了,他的兴趣也就结束了,对病人便再无半分耐心。
破案也是一样,他只对真相感兴趣,至于案子怎么判,林鹤知毫不关心。
或许,院长骂得没错,他的确不配做一个医生。
林鹤知推开后山那扇门,就撞上一群穿红戴绿、肩上背着“佛”绣明黄布袋的中老年妇女,三五人站在后院那块“游客禁止”的牌子前探头探脑。
林鹤知故意带上了门,拿食指敲了敲牌子:“僧房不对外开放。”
一个烫着泡面头的嬷嬷开口:“小师父啊,我们找洪一大师。”
她身边的人连忙附和:“对对对,我们村里闹鬼了,想见一见洪一师父。”
林鹤知皱起眉头,直接帮老人挡了回去:“我师父身体不好,不方便见人。有什么事,和我说也是一样的。”
他平时最讨厌与人唠家常,却不幸长了一张人见人爱的脸,在中老年妇女这个群体里尤受欢迎,那女人见林鹤知这么说,可就来劲了,一把拽住了他的袖口:“啊拉村里有个人,借尸还魂啦!”
林鹤知:“……”
这事得从两天前说起,溪口村里死了个小伙子,21岁,名叫孙远丰。
小伙子是自杀的,把自己吊死在了后山上。当时派出所的人也来了,具体的嬷嬷也不清楚,反正是确定死亡了,工具就是他们自己家门口晾衣服的麻绳,花色一模一样。
孙远丰的事情,村里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三年前,他突然得了一种怪病,药吃了一箩筐又一箩筐,去城里大医院看了也不见好,到最后,皮肤都开始溃烂,一块一块地掉,掉了又再长起来,整个村里都避他如瘟神。因为病的缘故,孙远丰也丢了工作,让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到最后,他自己似乎都放弃了看病的希望。
因此,警察丝毫没有怀疑孙远丰的上吊动机,直接开了死亡证明。
孙远丰死了,按照当地的规矩,要在家中正厅设灵堂躺三天,然后才能下葬。一般这三天,会有人来给死者穿衣入殓,会请人来唱经,家属要“哭尸于室”,亲朋好友也会过来吊唁。
这几个“花枝招展”的嬷嬷,就是被孙家请去唱经的,敲敲打打,唱上几句阿弥陀佛。听她们说,孙远丰的丧事冷冷清清,没有朋友来,邻居们也集体沉默了。家里就大姐回了一趟家,母亲安静地抹着眼泪,老父亲隔着棺材,抽了一支又一支烟。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似乎也挺正常,那嬷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结果今天一大早,这人又死而复生了!”
林鹤知表情有点僵硬:“……人又活了?”
几个嬷嬷七嘴八舌地说开了——
“他从棺材里爬出来,走了!”
“老孙说他们晚上锁了门窗,他和他老婆,还有他们家大女儿都没出去过,可今早门就被打开了,玄关还少了一双鞋——可不就是孙远丰的鞋!”
不仅孙远丰的尸体不翼而飞,溪口村里好几户人家,一早起来都发现家门口出现了一枚血淋淋的六指手印。
要说村里有谁天生六指——
还真就只有孙远丰一人。
据说孙远丰母亲直接晕了过去,村里闹开了锅,现在家家户户都在传这个事,几个嬷嬷觉得这事太过邪门,便组团来寺庙求救了。
林鹤知听了这事,倒来了点兴趣。他回药师殿拿了一套小工具,便答应几位嬷嬷去村里看看。
一路上,林鹤知又向嬷嬷们打听了点消息。
孙家就是一个普通的溪口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大姐早些年嫁去了城里,早已成家,他高中辍学,去联合集团的食品厂当了工人,后来因病失业,经济条件不好。不过,他们家拆迁后,应该也会获得一大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