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嫁给门当户对 第68节
而且重温一遍书中剧情和现实的剧情发展走向,沈绾笛总觉的自己忽略了些什么,却又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到底忽略了那里。
就在沈绾笛十分困扰纠结之际,赵芸突然一个翻身,打断了沈绾笛的思绪。
只见赵芸翻身伸长胳膊摸了摸沈绾笛所在的位置,然后拧着眉头,迷糊的说道:“回来了啊?”
“……嗯。”
赵芸伸手把沈绾笛身上盖的被子给她往上拽了拽,嘴里嘟囔着:“回来了就赶紧睡,明天咱们……还要……”
后面的声音实在太小,沈绾笛就是使劲凑近了也没听清赵芸在说些什么。
不过她也确实是困了,想不出来索性也就不再想了,于是十分听劝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沈绾笛是被赵芸给叫醒的,刚一睁眼,就看见赵芸十分兴奋的爬在床头,兴高采烈的说:
“绾笛!我带你去买房吧——”
第79章
“嗯?”沈绾笛迷迷糊糊的哼唧道,“去干什么?”
赵芸一脸兴奋:“去买房呀!”
沈绾笛:“……”
不是,她昨晚才刚跟季晏礼谈了房地产的事情,怎么赵芸今天就说要去买房了?
沈绾笛揉了揉眼睛,艰难的从被窝里面爬起来,昨晚睡得有点晚,所以现在还不是很清醒。
“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买房子了?”
“不是突然想起来的。”赵芸一边儿说着话,一边儿把沈绾笛今天要穿的衣服给她拿过来。
沈绾笛习惯性的说了一句“谢谢”,然后接过衣服,缓慢的穿了起来。
赵芸等着她把毛衣穿好以后,才接着道:“我第一次来北京的时候,就特想买,不过那会儿不是没钱嘛,就只能看以看解解眼馋,现在手里有钱了,我怎么可能放着不去买,是不是?”
“就这么喜欢买房子啊?”
赵芸重重的点了点头:“嗯!特想买!”
沈绾笛见状,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肯定道:“那就买!”
“不过……”沈绾笛顿了下,“你想好买哪儿了吗?”
赵芸沉思片刻:“……这是个好问题!”
对于北京,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赵芸都不怎么了解,前世的时候,她一直都待在申城,并没有往北京发展。
而现在,她来北京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而是多数还是过来北京送货,除了第一次来的时候,她在北京好好的逛了逛。
其他的,大多都是把货放下以后,就连夜赶回了海城,根本没在北京仔细的逛过。
现在突然说要去买房,她还真不知道哪儿有卖的。
不过……没关系!
“昨天你二哥不是说要跟咱们商量开服装店的事儿吗?开店肯定得需要房子吧?就算不买,肯定也是要租的吧?”
“那他肯定认识租聘买卖房子这方面的人,咱们直接去找他不就行啦!?”
说完,赵芸还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沈绾笛:“……”
沈绾笛只想问:你是不是把我这个北京人给忘了?
而且关于北京那里有房子要卖,沈绾笛她还真的知道,而且她不仅知道,她还能给赵芸好好的分析房子在各个方面的好坏!
毕竟自从结婚后,她跟季晏礼说了要多多买房以后,季晏礼便一直让人留心着谁家卖房子和店面的事情。
遇到好的,季晏礼就直接买了下来,有那不好的,但是因为急着出手,价格低的,季晏礼也直接买了下来。
好的房子,等着后面收拾收拾,就可以直接租出去了,而不好的,就只当是买了块地皮下来。
到现在,两人连着位置好的和急着出手的房子一共买了三处,店铺也要了两个。
因为沈绾笛不喜欢住楼房,所以季晏礼都是买的带小院的平房。
沈绾笛这次回来,也是要去这几处房子里看一看的。
而去看房子,那就不可避免的要去找帮他们找房子的中间人,然后让他带着她去看房子。
而中间人做的,就是做帮人找房帮人卖房的工作的,所以说,在这北京城里,谁要是想买房,直接找他那就对了!
就是郑成言想要开服装店,找店铺的事儿还得让她帮忙引荐这个中间人呢!
可赵芸却舍近求远的去找郑成言……
于是,沈绾笛略带不满的道:“你找他还不如找我呢!”
对郑成言,沈绾笛总是想要和他一争高下,虽然他是她二哥……当然,也正是因为他是她二哥。
赵芸只当她小孩子心性,故意要和郑成言比呢,对于沈绾笛时不时就要和郑成言互相挤兑的情况,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是是是,我们绾笛可比郑成言厉害多了!”顺毛捋了一把沈绾笛的头,然后便起身扬长而去。
留下沈绾笛肚子一人坐在床上,对着赵芸的背影,陷入自我怀疑。
虽然她确实比郑成言厉害,但是!她到底听没听懂她说的话啊!?
就在沈绾笛纠结赵芸到底听没听懂的时候,赵芸又噔噔噔跑回来:
“醒了就赶紧起来,早饭都已经做好了,赶紧下来吃——”
说完也不等沈绾笛回答,就又十分迅速的跑下了楼。
沈绾笛:“……”
赵芸跑下楼后,屋内又重新恢复了寂静,沈绾笛甚至依稀能听见,赵芸在楼下跟郑秋的说话声——
赵芸:“妈,你别动了,我来端我来端……”
郑秋:“不用不用……哎呦,你慢点。”
沈绾笛听着听着突然笑了出来,害,自己较哪个真干嘛呢!
说着利索的翻了个身,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来。
……
赵芸当然没有忘了沈绾笛也是北京人,毕竟她就在沈绾笛家里住着呢,又怎么可能会忘了。
只是不管怎么说,沈绾笛毕竟也是在海城住了大半年,最近才刚回来,对北京的情况肯定不如一直待在北京的郑成言强。
更何况,她哪儿知道沈绾笛和季晏礼一直有和北京卖房的中间人有联系啊。
不过,赵芸想买房那是铁了心的,吃完饭以后,赵芸抢着把碗筷洗刷干净,就拽着沈绾笛来到了郑家。
“什么!?你要在北京买房!?”听清赵芸说的话后,郑成言斌大吃一惊。
“对啊,怎么了?”
“可是……”郑成斌眉头微微皱起,疑惑道,“可是江朝宗他不是在海城当兵吗?你们在北京买房干嘛啊?又不往这儿常住。”
沈绾笛和季晏礼在北京买房他理解,毕竟不论是沈绾笛还是季晏礼,他们两个都是北京的。
虽然现在在海城部队工作,但总有一天,他们肯定是要回来的。
所以他们两个买房,郑成斌并不意外,他也一直知道他们两个在买房,只是江朝宗……
据他所知,江朝宗的老家可不在北京,就算赵芸现在跟他合作,经常来北京,但一次只住那么一两天,实在犯不着在北京买房。
更何况,现在是他们人手少,这才让赵芸管理进货送货的事情,等他们后面公司慢慢做大了,肯定就不用赵芸这么来回奔波了。
不来北京,那就代表不会来北京住,房子买了不住,那在郑成斌看来,根本就不用买。
有买房子的钱,把它存进银行里,纯吃利息不好吗?
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
赵芸:“……”
她该怎么给他解释,现在把钱存银行,纯粹就是等着它贬值呢!
而且现在的北京房价是什么价格?等个一二十年后,那房子又是什么价格?直接抄上天了好吗!
所以现在在北京买房,简直就是最划算的投资。
可这些,那都是得过个十几二十几年之后,才知道的,现在……这让她怎么说?
难道说,我做梦梦见以后北京的房子贵到离谱,现在买房比存银行划算?
人家信你才怪!没准儿还要回上一句“你可真会做梦!”
好在,赵芸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沈绾笛站了出来:
“他俩现在不在北京住,不代表以后不来北京住啊,江哥的本事,大哥你也是知道的,没准儿过个几年,他就被调到北京来了呢,是吧?”
“那房子不就派上用场了?而且这点儿钱,银行利息才多少啊,房子买了就是自己得了,就算不住,租出去也是一大笔钱啊,是不是?”
“而且,房子买了就是自己的了,房子也有了,钱也没比存银行少多少,你这么一对比,是不是比存银行划算?”
郑成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想问——就算江朝宗调到北京来了,那不是还有军区大院给分的房子吗?
只不过郑成言伸手扒拉了他一下,所以郑成斌也就没有问出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想法都跟郑成斌想的一样,他们虽然敢辞职下海,但是赚了钱,却往往都是存进银行吃利息。
根本就没有要买房的观念,一是因为现在的政策确实是,你工作干好了,单位就给你分房,大家并没有要买房的概念。
二就是因为,中国的老传统——人们喜欢存钱,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大家都喜欢存钱。
所以人们只想着等赚了钱以后,就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根本就不会想,我把我赚的所有钱都拿出来,去买一个可能根本就用不到的房子。
也并没有要把房子租出去,然后赚租金的想法。
而这,也正是沈绾笛给他们解释的十分清楚的原因。
因为不管是从书里,还是现在发展来看,买房都比把钱存银行划算。
她可不想看着郑成斌和郑成言两人辛辛苦苦赚的钱,最后都存进银行里,干巴巴的等着它贬值。
就在沈绾笛十分困扰纠结之际,赵芸突然一个翻身,打断了沈绾笛的思绪。
只见赵芸翻身伸长胳膊摸了摸沈绾笛所在的位置,然后拧着眉头,迷糊的说道:“回来了啊?”
“……嗯。”
赵芸伸手把沈绾笛身上盖的被子给她往上拽了拽,嘴里嘟囔着:“回来了就赶紧睡,明天咱们……还要……”
后面的声音实在太小,沈绾笛就是使劲凑近了也没听清赵芸在说些什么。
不过她也确实是困了,想不出来索性也就不再想了,于是十分听劝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沈绾笛是被赵芸给叫醒的,刚一睁眼,就看见赵芸十分兴奋的爬在床头,兴高采烈的说:
“绾笛!我带你去买房吧——”
第79章
“嗯?”沈绾笛迷迷糊糊的哼唧道,“去干什么?”
赵芸一脸兴奋:“去买房呀!”
沈绾笛:“……”
不是,她昨晚才刚跟季晏礼谈了房地产的事情,怎么赵芸今天就说要去买房了?
沈绾笛揉了揉眼睛,艰难的从被窝里面爬起来,昨晚睡得有点晚,所以现在还不是很清醒。
“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买房子了?”
“不是突然想起来的。”赵芸一边儿说着话,一边儿把沈绾笛今天要穿的衣服给她拿过来。
沈绾笛习惯性的说了一句“谢谢”,然后接过衣服,缓慢的穿了起来。
赵芸等着她把毛衣穿好以后,才接着道:“我第一次来北京的时候,就特想买,不过那会儿不是没钱嘛,就只能看以看解解眼馋,现在手里有钱了,我怎么可能放着不去买,是不是?”
“就这么喜欢买房子啊?”
赵芸重重的点了点头:“嗯!特想买!”
沈绾笛见状,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肯定道:“那就买!”
“不过……”沈绾笛顿了下,“你想好买哪儿了吗?”
赵芸沉思片刻:“……这是个好问题!”
对于北京,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赵芸都不怎么了解,前世的时候,她一直都待在申城,并没有往北京发展。
而现在,她来北京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而是多数还是过来北京送货,除了第一次来的时候,她在北京好好的逛了逛。
其他的,大多都是把货放下以后,就连夜赶回了海城,根本没在北京仔细的逛过。
现在突然说要去买房,她还真不知道哪儿有卖的。
不过……没关系!
“昨天你二哥不是说要跟咱们商量开服装店的事儿吗?开店肯定得需要房子吧?就算不买,肯定也是要租的吧?”
“那他肯定认识租聘买卖房子这方面的人,咱们直接去找他不就行啦!?”
说完,赵芸还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沈绾笛:“……”
沈绾笛只想问:你是不是把我这个北京人给忘了?
而且关于北京那里有房子要卖,沈绾笛她还真的知道,而且她不仅知道,她还能给赵芸好好的分析房子在各个方面的好坏!
毕竟自从结婚后,她跟季晏礼说了要多多买房以后,季晏礼便一直让人留心着谁家卖房子和店面的事情。
遇到好的,季晏礼就直接买了下来,有那不好的,但是因为急着出手,价格低的,季晏礼也直接买了下来。
好的房子,等着后面收拾收拾,就可以直接租出去了,而不好的,就只当是买了块地皮下来。
到现在,两人连着位置好的和急着出手的房子一共买了三处,店铺也要了两个。
因为沈绾笛不喜欢住楼房,所以季晏礼都是买的带小院的平房。
沈绾笛这次回来,也是要去这几处房子里看一看的。
而去看房子,那就不可避免的要去找帮他们找房子的中间人,然后让他带着她去看房子。
而中间人做的,就是做帮人找房帮人卖房的工作的,所以说,在这北京城里,谁要是想买房,直接找他那就对了!
就是郑成言想要开服装店,找店铺的事儿还得让她帮忙引荐这个中间人呢!
可赵芸却舍近求远的去找郑成言……
于是,沈绾笛略带不满的道:“你找他还不如找我呢!”
对郑成言,沈绾笛总是想要和他一争高下,虽然他是她二哥……当然,也正是因为他是她二哥。
赵芸只当她小孩子心性,故意要和郑成言比呢,对于沈绾笛时不时就要和郑成言互相挤兑的情况,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是是是,我们绾笛可比郑成言厉害多了!”顺毛捋了一把沈绾笛的头,然后便起身扬长而去。
留下沈绾笛肚子一人坐在床上,对着赵芸的背影,陷入自我怀疑。
虽然她确实比郑成言厉害,但是!她到底听没听懂她说的话啊!?
就在沈绾笛纠结赵芸到底听没听懂的时候,赵芸又噔噔噔跑回来:
“醒了就赶紧起来,早饭都已经做好了,赶紧下来吃——”
说完也不等沈绾笛回答,就又十分迅速的跑下了楼。
沈绾笛:“……”
赵芸跑下楼后,屋内又重新恢复了寂静,沈绾笛甚至依稀能听见,赵芸在楼下跟郑秋的说话声——
赵芸:“妈,你别动了,我来端我来端……”
郑秋:“不用不用……哎呦,你慢点。”
沈绾笛听着听着突然笑了出来,害,自己较哪个真干嘛呢!
说着利索的翻了个身,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来。
……
赵芸当然没有忘了沈绾笛也是北京人,毕竟她就在沈绾笛家里住着呢,又怎么可能会忘了。
只是不管怎么说,沈绾笛毕竟也是在海城住了大半年,最近才刚回来,对北京的情况肯定不如一直待在北京的郑成言强。
更何况,她哪儿知道沈绾笛和季晏礼一直有和北京卖房的中间人有联系啊。
不过,赵芸想买房那是铁了心的,吃完饭以后,赵芸抢着把碗筷洗刷干净,就拽着沈绾笛来到了郑家。
“什么!?你要在北京买房!?”听清赵芸说的话后,郑成言斌大吃一惊。
“对啊,怎么了?”
“可是……”郑成斌眉头微微皱起,疑惑道,“可是江朝宗他不是在海城当兵吗?你们在北京买房干嘛啊?又不往这儿常住。”
沈绾笛和季晏礼在北京买房他理解,毕竟不论是沈绾笛还是季晏礼,他们两个都是北京的。
虽然现在在海城部队工作,但总有一天,他们肯定是要回来的。
所以他们两个买房,郑成斌并不意外,他也一直知道他们两个在买房,只是江朝宗……
据他所知,江朝宗的老家可不在北京,就算赵芸现在跟他合作,经常来北京,但一次只住那么一两天,实在犯不着在北京买房。
更何况,现在是他们人手少,这才让赵芸管理进货送货的事情,等他们后面公司慢慢做大了,肯定就不用赵芸这么来回奔波了。
不来北京,那就代表不会来北京住,房子买了不住,那在郑成斌看来,根本就不用买。
有买房子的钱,把它存进银行里,纯吃利息不好吗?
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
赵芸:“……”
她该怎么给他解释,现在把钱存银行,纯粹就是等着它贬值呢!
而且现在的北京房价是什么价格?等个一二十年后,那房子又是什么价格?直接抄上天了好吗!
所以现在在北京买房,简直就是最划算的投资。
可这些,那都是得过个十几二十几年之后,才知道的,现在……这让她怎么说?
难道说,我做梦梦见以后北京的房子贵到离谱,现在买房比存银行划算?
人家信你才怪!没准儿还要回上一句“你可真会做梦!”
好在,赵芸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沈绾笛站了出来:
“他俩现在不在北京住,不代表以后不来北京住啊,江哥的本事,大哥你也是知道的,没准儿过个几年,他就被调到北京来了呢,是吧?”
“那房子不就派上用场了?而且这点儿钱,银行利息才多少啊,房子买了就是自己得了,就算不住,租出去也是一大笔钱啊,是不是?”
“而且,房子买了就是自己的了,房子也有了,钱也没比存银行少多少,你这么一对比,是不是比存银行划算?”
郑成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想问——就算江朝宗调到北京来了,那不是还有军区大院给分的房子吗?
只不过郑成言伸手扒拉了他一下,所以郑成斌也就没有问出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想法都跟郑成斌想的一样,他们虽然敢辞职下海,但是赚了钱,却往往都是存进银行吃利息。
根本就没有要买房的观念,一是因为现在的政策确实是,你工作干好了,单位就给你分房,大家并没有要买房的概念。
二就是因为,中国的老传统——人们喜欢存钱,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大家都喜欢存钱。
所以人们只想着等赚了钱以后,就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根本就不会想,我把我赚的所有钱都拿出来,去买一个可能根本就用不到的房子。
也并没有要把房子租出去,然后赚租金的想法。
而这,也正是沈绾笛给他们解释的十分清楚的原因。
因为不管是从书里,还是现在发展来看,买房都比把钱存银行划算。
她可不想看着郑成斌和郑成言两人辛辛苦苦赚的钱,最后都存进银行里,干巴巴的等着它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