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回到1993_分卷阅读_107
高建峰张了张嘴,没发出声来,半晌才咽下吐沫,表情夸张地看了夏天一眼,“天哥,你这么流氓,你那些员工们都知道吗?”
说着他站起身,走到夏天背后,伸臂圈住了夏天的腰,“下次别了,现在手酸吗?”
那倒不至于,但被这样被一根一根手指的捏着,同时高建峰身上的气息一点点涌入鼻尖,实在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夏天偏过头一笑:“心疼了?晚上可以补偿我。”
高建峰咬着唇:“这是漫天要价啊,补偿完,你还不是得再心疼我,又得多按一小时了。说正经的,天哥你这种一见我就疯的病,其实也得治治了吧?”
夏天忍不住笑了,笑过之后轻轻踹了他一脚,“还贫,速速滚去洗澡。”
半小时后,两个人都收拾清爽了,高建峰才说起本日安排:“等会儿带你去看蓝色清真寺。”
夏天素闻其寺大名,喝一口咖啡问:“你之前没去?”
高建峰摇头:“没,要一起嘛,我是来和你度假的。”
其实要照夏天的想法,俩人觉得腻在屋里就挺好,但高建峰是那种在户外阳光下才能茁壮生长的植物,老圈在屋里难免会显得没精打采。
出门取车,夏天看着那部哈雷,一时有些手痒,抢了一把机车钥匙,高建峰见状急忙护住,“为了友邦人民安全,天哥你还是算了吧。”
夏天一脸不服:“不就一脚油加控制方向那点事,走吧,我带你兜风,也保证安全。”
理工科出身的人,多半自带良好的机械感,夏天开车一向比高建峰猛,明显更追求速度,但论车技,的确好得让人无话可说。
高建峰见他执意,也就乖乖听话,迈腿坐在了后头,手刚比划了两下,夏天已不满意地回过头,高建峰这才笑笑,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你就是想让我抱你,”高建峰低低在他耳畔笑着,“直说不就得了。”
不愧是学霸,真聪明!夏天哂笑一声,跟着一脚油门,载着高建峰风驰电掣而去。
出酒店汇入车流,再想提速可就难了。但倘若不是有空张望流连,以夏天抱着传统偏见去想象,还真难想得出一个印象里不甚发达的国家,居然也能拥有如此美丽的城池。拜地理位置所赐,伊斯坦布尔曾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轮番争抢之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结果,是在这里碰撞和荟萃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
蓝色清真寺号称这个地球上最出名的清真寺之一,光是外观已很夺人眼球,具有一种极致工整、严谨、对称的美感。只是排队这事太让人心烦,进殿居然还要脱鞋,高建峰看出夏天没什么耐心,一边逗贫闲聊一边给他解闷。其后在进入殿门的一瞬间,夏天才终于知道什么叫不虚此行,他甚至清楚地听到了来自他前后左右,不同国家的人齐齐发出的类似于轻吟般的赞叹声。
白色为底,蓝色相衬,其间点缀着深深浅浅的绿、明快艳丽的红,却丝毫没有浮夸之感,让人不得不赞叹于这份色彩搭配的艺术,墙上则挂有阿拉伯文字书写的古兰经,夏天完全看不懂,只把那些经文当成画来欣赏。
一目十行地扫过一圈,夏天站回正仰望华美穹顶的爱人身边,觉得和眼前所有的富丽精巧相比,还是这个人对自己的吸引力更大。
于是他一伸手,毫无顾忌地揽住了高建峰,举止亲昵,态度自然。
高建峰没料到他来这么一手,心里好笑,假装环顾四下:“注意点,这是在人家庙里。”
夏天耸耸肩:“不怕,咱俩是外国人,他们的神仙管不着。”
高建峰叹了口气:“行吧,这要放以前,咱俩这样的异教徒,得被活活烧死吧。”
夏天想了想,笑着点头:“可能吧,所以还得感谢现代文明。”
除了现代文明,其实更该感谢他们身处异国他乡,没人瞩目,没人留心,身边来来往往的人说着彼此都听不懂的语言,每个人都是过客,谁也不会多看谁一眼。
伊城的美别有一种风味,从建筑风格上说,它更接近于欧洲,中心城区漂亮的程度比巴黎不遑多让,却又更多了一份异域风情,而街面上的人则来自五大洲,坐在街角咖啡馆闲发呆,一刻钟之内,夏天几乎能看到各色各样的人种,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所谓世界的中心。
但高建峰不满足于待在一个地方,两周时间,他打算把一个面积不小的国家转上半圈。哈雷摩托车明显不够用了,夏天这时才发觉,高建峰是真·高富帅外加真·人见人爱,朋友遍天下并不是吹的。
好比借他车的那位,正是他的大学同学,刚被派驻到火鸡国担任武官参赞。
听闻他要往北部去,参赞友人当即送来部越野吉普,还是经过改装的,外形比哈雷还拉风,不过最让夏天惊讶的倒不是车,而是高建峰搂着他,对那位参赞介绍自己时的用词。
“这是我男人。”
夏天当场吓了一跳,直接就上这么彪悍的字眼了?他微微一动,旋即就被高建峰搂得更紧了。
参赞友人刚从欧洲最开放的国家荷兰调过来不久,见过大世面,并没表现出多少惊诧,只是笑容和煦同夏天打着招呼。
高建峰和兄弟在一起从不客气,打量那辆吉普,毫不含糊地吐槽:“我又不打算检阅部队,你给弄辆坦克来干嘛?”
参赞友人回以一记老拳,“改装过的,更安全懂不懂!”
“速度呢?”高建峰问。
“能提到220。”参赞友人有些不解,“你不是不喜欢飙车?最多尝个鲜,怎么现在又在追求上速度了?”
高建峰眼中露出几分得意,看看夏天,用一种与有荣焉的口吻回答:“我男人喜欢。”
夏天&参赞:“………”
夏天顿时窘迫扶额,不过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又好像有点无奈,他提醒自己得习惯,某人不就是喜欢嘴头上浪嘛,等到晚上关起门来,那可真是谁傻眼谁知道了。
“你们家老爷子,知道你在这么?”参赞临走前忽然问。
“知道,一走半个月呢不能不交代,其他的我没说。”高建峰如是答。
参赞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又嘱咐了句小心驾驶,回见,便即登车离去。
一路长途越野,火鸡国路况相当不错,盘山道也不崎岖。两个人换着开,车里的背景音乐始终不间断,正是四月底的好春光,进入山区时依稀可见山顶上的皑皑积雪,在空旷无人时把车速飙到200,自有一种迎风驰骋的快感。
“挺踏实啊,就不怕我开沟里去?”夏天眼风扫着坐在副驾驶上一身慵懒的人。
“不怕。”高建峰眉眼弯弯,眼里闪烁着柔和的光,“真掉下去就当殉情了。”
他说着,视线落在夏天脸上,夏天五官立体,专注于操控这件事的时候会显得特别严肃认真,侧面轮廓宛如雕塑,完美无瑕,只有翘起的一点嘴角暴露了他此时掩饰不住的好心情。
这人走出去也是一脸堂正啊,那些不常有的活泼顽皮都用在自己身上了吧,高建峰想,至于这张脸,堪称坚毅俊美,却又不失温柔和生动。
所以………
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其实自己心动的那一刻,很有可能远比他以为和知道的要早!
半天车程,目的地是卡帕多奇亚,一处独一无二的神奇地方。几百万年前火山在这里喷发,熔岩经过冷却、钙化,形成了一道道岩石沟壑、多孔洞穴,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这种大大小小的岩窟,满目苍凉,却也有些像是身处于童话里。
连酒店也是设计在洞穴中,布置得很温馨,只是灯光有些昏黄,到了晚上颇有几分一灯如豆般的静谧。
“回到原始社会了,这儿挺适合放空。”高建峰推开窗听着野外的风声。
说着他站起身,走到夏天背后,伸臂圈住了夏天的腰,“下次别了,现在手酸吗?”
那倒不至于,但被这样被一根一根手指的捏着,同时高建峰身上的气息一点点涌入鼻尖,实在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夏天偏过头一笑:“心疼了?晚上可以补偿我。”
高建峰咬着唇:“这是漫天要价啊,补偿完,你还不是得再心疼我,又得多按一小时了。说正经的,天哥你这种一见我就疯的病,其实也得治治了吧?”
夏天忍不住笑了,笑过之后轻轻踹了他一脚,“还贫,速速滚去洗澡。”
半小时后,两个人都收拾清爽了,高建峰才说起本日安排:“等会儿带你去看蓝色清真寺。”
夏天素闻其寺大名,喝一口咖啡问:“你之前没去?”
高建峰摇头:“没,要一起嘛,我是来和你度假的。”
其实要照夏天的想法,俩人觉得腻在屋里就挺好,但高建峰是那种在户外阳光下才能茁壮生长的植物,老圈在屋里难免会显得没精打采。
出门取车,夏天看着那部哈雷,一时有些手痒,抢了一把机车钥匙,高建峰见状急忙护住,“为了友邦人民安全,天哥你还是算了吧。”
夏天一脸不服:“不就一脚油加控制方向那点事,走吧,我带你兜风,也保证安全。”
理工科出身的人,多半自带良好的机械感,夏天开车一向比高建峰猛,明显更追求速度,但论车技,的确好得让人无话可说。
高建峰见他执意,也就乖乖听话,迈腿坐在了后头,手刚比划了两下,夏天已不满意地回过头,高建峰这才笑笑,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你就是想让我抱你,”高建峰低低在他耳畔笑着,“直说不就得了。”
不愧是学霸,真聪明!夏天哂笑一声,跟着一脚油门,载着高建峰风驰电掣而去。
出酒店汇入车流,再想提速可就难了。但倘若不是有空张望流连,以夏天抱着传统偏见去想象,还真难想得出一个印象里不甚发达的国家,居然也能拥有如此美丽的城池。拜地理位置所赐,伊斯坦布尔曾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轮番争抢之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结果,是在这里碰撞和荟萃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
蓝色清真寺号称这个地球上最出名的清真寺之一,光是外观已很夺人眼球,具有一种极致工整、严谨、对称的美感。只是排队这事太让人心烦,进殿居然还要脱鞋,高建峰看出夏天没什么耐心,一边逗贫闲聊一边给他解闷。其后在进入殿门的一瞬间,夏天才终于知道什么叫不虚此行,他甚至清楚地听到了来自他前后左右,不同国家的人齐齐发出的类似于轻吟般的赞叹声。
白色为底,蓝色相衬,其间点缀着深深浅浅的绿、明快艳丽的红,却丝毫没有浮夸之感,让人不得不赞叹于这份色彩搭配的艺术,墙上则挂有阿拉伯文字书写的古兰经,夏天完全看不懂,只把那些经文当成画来欣赏。
一目十行地扫过一圈,夏天站回正仰望华美穹顶的爱人身边,觉得和眼前所有的富丽精巧相比,还是这个人对自己的吸引力更大。
于是他一伸手,毫无顾忌地揽住了高建峰,举止亲昵,态度自然。
高建峰没料到他来这么一手,心里好笑,假装环顾四下:“注意点,这是在人家庙里。”
夏天耸耸肩:“不怕,咱俩是外国人,他们的神仙管不着。”
高建峰叹了口气:“行吧,这要放以前,咱俩这样的异教徒,得被活活烧死吧。”
夏天想了想,笑着点头:“可能吧,所以还得感谢现代文明。”
除了现代文明,其实更该感谢他们身处异国他乡,没人瞩目,没人留心,身边来来往往的人说着彼此都听不懂的语言,每个人都是过客,谁也不会多看谁一眼。
伊城的美别有一种风味,从建筑风格上说,它更接近于欧洲,中心城区漂亮的程度比巴黎不遑多让,却又更多了一份异域风情,而街面上的人则来自五大洲,坐在街角咖啡馆闲发呆,一刻钟之内,夏天几乎能看到各色各样的人种,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所谓世界的中心。
但高建峰不满足于待在一个地方,两周时间,他打算把一个面积不小的国家转上半圈。哈雷摩托车明显不够用了,夏天这时才发觉,高建峰是真·高富帅外加真·人见人爱,朋友遍天下并不是吹的。
好比借他车的那位,正是他的大学同学,刚被派驻到火鸡国担任武官参赞。
听闻他要往北部去,参赞友人当即送来部越野吉普,还是经过改装的,外形比哈雷还拉风,不过最让夏天惊讶的倒不是车,而是高建峰搂着他,对那位参赞介绍自己时的用词。
“这是我男人。”
夏天当场吓了一跳,直接就上这么彪悍的字眼了?他微微一动,旋即就被高建峰搂得更紧了。
参赞友人刚从欧洲最开放的国家荷兰调过来不久,见过大世面,并没表现出多少惊诧,只是笑容和煦同夏天打着招呼。
高建峰和兄弟在一起从不客气,打量那辆吉普,毫不含糊地吐槽:“我又不打算检阅部队,你给弄辆坦克来干嘛?”
参赞友人回以一记老拳,“改装过的,更安全懂不懂!”
“速度呢?”高建峰问。
“能提到220。”参赞友人有些不解,“你不是不喜欢飙车?最多尝个鲜,怎么现在又在追求上速度了?”
高建峰眼中露出几分得意,看看夏天,用一种与有荣焉的口吻回答:“我男人喜欢。”
夏天&参赞:“………”
夏天顿时窘迫扶额,不过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又好像有点无奈,他提醒自己得习惯,某人不就是喜欢嘴头上浪嘛,等到晚上关起门来,那可真是谁傻眼谁知道了。
“你们家老爷子,知道你在这么?”参赞临走前忽然问。
“知道,一走半个月呢不能不交代,其他的我没说。”高建峰如是答。
参赞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又嘱咐了句小心驾驶,回见,便即登车离去。
一路长途越野,火鸡国路况相当不错,盘山道也不崎岖。两个人换着开,车里的背景音乐始终不间断,正是四月底的好春光,进入山区时依稀可见山顶上的皑皑积雪,在空旷无人时把车速飙到200,自有一种迎风驰骋的快感。
“挺踏实啊,就不怕我开沟里去?”夏天眼风扫着坐在副驾驶上一身慵懒的人。
“不怕。”高建峰眉眼弯弯,眼里闪烁着柔和的光,“真掉下去就当殉情了。”
他说着,视线落在夏天脸上,夏天五官立体,专注于操控这件事的时候会显得特别严肃认真,侧面轮廓宛如雕塑,完美无瑕,只有翘起的一点嘴角暴露了他此时掩饰不住的好心情。
这人走出去也是一脸堂正啊,那些不常有的活泼顽皮都用在自己身上了吧,高建峰想,至于这张脸,堪称坚毅俊美,却又不失温柔和生动。
所以………
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其实自己心动的那一刻,很有可能远比他以为和知道的要早!
半天车程,目的地是卡帕多奇亚,一处独一无二的神奇地方。几百万年前火山在这里喷发,熔岩经过冷却、钙化,形成了一道道岩石沟壑、多孔洞穴,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这种大大小小的岩窟,满目苍凉,却也有些像是身处于童话里。
连酒店也是设计在洞穴中,布置得很温馨,只是灯光有些昏黄,到了晚上颇有几分一灯如豆般的静谧。
“回到原始社会了,这儿挺适合放空。”高建峰推开窗听着野外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