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他是直男斩_分卷阅读_134
顾而立心里一阵感动,拉着他的手走了回去。
回了家,傅琅坐在沙发上,顾而立枕着他的腿躺那儿睡觉。
傅琅拆了一包薯片儿,自己吃一片喂顾而立一片。
顾而立喝了两口啤酒,脸微红,就着薯片,咬得咯吱咯吱响。
“你今天醋劲儿有点儿大啊,我说男朋友。”
傅琅夺过他的啤酒,喝了一口。
顾而立重新拆了一包薯片,默默的吃,没理他这句话:“这奶酪味儿的薯片真好吃哈。”
“什么味儿?”傅琅低声问他。
“你尝尝就知道了。”顾而立正要拿给他,还没来得及抓,就被傅琅的吻给制止了。
傅琅用在他唇上舔了几下,然后离开,淡定的点点头说:“是挺好吃的。”
顾而立没忍住笑了笑。
“跟往常差不多甜。”傅琅说,“不过今天有点儿酸。”
又酸又甜。
“不老老实实交代你跟沈烈到底怎么回事儿,咱们不算完。”顾而立记性挺好,一直没忘了兴师问罪。
“成,我这就跟你坦白从宽。”傅琅默默的心想,以后吵架,说什么都不好使,直接抱住亲一通,什么事儿都不算事儿了。
第56章
傅琅不知道自己的耐心原来也可以这么好。不带喘气儿的一五一十全跟顾而立讲清楚了。
没遇见顾而立之前,他半年都说不了这么多废话。
沈烈是他爸的学生。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气,给各种杂志约稿。出个人的画集。
沈烈画画,是老天爷赏饭吃,画什么都有一股子邪气。
他天生身上就有艺术家离经叛道的气质,没有束缚的那种不羁。
傅昌民教的是他们的选修课。沈烈大二选了一门法律基础,因为逃课挂掉了。全班有仨人没过,每周二来家里交一次作业。
那会儿傅琅上高中,对沈烈一见钟情。
因为对于他来说,沈烈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开朗热情,艳丽得仿佛热带花朵,美丽却有毒,对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是傅琅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那类人。
见过一面后,从傅昌民不经意的谈话中得知沈烈喜欢画画,于是他就买了沈烈的画集,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欣赏。
再后来傅昌民生病,班里组织同学来看他。
沈烈也来了。
那天他在医院里帮沈烈倒水,趁着没人,沈烈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跟他保持着暧昧。
于是好感升级为暗恋,傅琅默默喜欢着沈烈。不咸不淡的恋了五年。
沈烈的特立独行,成为了傅琅学习的对象。沈烈的不羁放纵,是那时候他作为一个十七八岁少年,最渴望的生活状态。
但是,他被沈烈身上的这种特质所吸引,后来也因为这种特质而放手。
五年后的一个暑假,沈烈失恋了。失恋后过来找傅琅。
傅琅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
俩人在一起两个月,两个月后,沈烈主动提出分手。
他说,我要去法国进修。
他说,爱不应该是束缚,爱应该是一种被放大的自由。
他说,你放我走吧。
傅琅心里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像是被沈烈当做一个沉闷的假期一样,就这么度过了。
在那个沉闷的假期,他干的最多的就是帮沈烈挤颜料。然后就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他画画,一天下来,也沾了一身油彩。
于是,在沈烈临走前,傅琅决绝的对他说:滚吧,死了也别回来找我。
因为他明确的知道自己喜欢的不是沈烈,而是一种缥缈的幻觉。是少年对于未知世界的那种渴望,以及叛逆的心情。
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希望沈烈能够带领他走出去,打开自己的心。
可是到最后也并没有。
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沈烈。
因为沈烈不属于任何人,只对自己的艺术钟情。
可是顾而立不一样。他就像是太阳一样温暖,照亮了他的整个世界,给了他爱的勇气。
“两个月什么还都没来得及发生,与其说我谈了一场恋爱,不如说我给沈烈当了两个月的生活助理。”傅琅看了一眼顾而立的表情继续说,“他画画的时候,就跟入定一样,压根都不理人。跟平时完全不一样。”
顾而立不太想听傅琅再提起沈烈,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口气。
“重点是我觉得委屈,一想起来他也抱过你……我就……”顾而立心里很久都没有堵得这么结结实实过了。
回了家,傅琅坐在沙发上,顾而立枕着他的腿躺那儿睡觉。
傅琅拆了一包薯片儿,自己吃一片喂顾而立一片。
顾而立喝了两口啤酒,脸微红,就着薯片,咬得咯吱咯吱响。
“你今天醋劲儿有点儿大啊,我说男朋友。”
傅琅夺过他的啤酒,喝了一口。
顾而立重新拆了一包薯片,默默的吃,没理他这句话:“这奶酪味儿的薯片真好吃哈。”
“什么味儿?”傅琅低声问他。
“你尝尝就知道了。”顾而立正要拿给他,还没来得及抓,就被傅琅的吻给制止了。
傅琅用在他唇上舔了几下,然后离开,淡定的点点头说:“是挺好吃的。”
顾而立没忍住笑了笑。
“跟往常差不多甜。”傅琅说,“不过今天有点儿酸。”
又酸又甜。
“不老老实实交代你跟沈烈到底怎么回事儿,咱们不算完。”顾而立记性挺好,一直没忘了兴师问罪。
“成,我这就跟你坦白从宽。”傅琅默默的心想,以后吵架,说什么都不好使,直接抱住亲一通,什么事儿都不算事儿了。
第56章
傅琅不知道自己的耐心原来也可以这么好。不带喘气儿的一五一十全跟顾而立讲清楚了。
没遇见顾而立之前,他半年都说不了这么多废话。
沈烈是他爸的学生。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气,给各种杂志约稿。出个人的画集。
沈烈画画,是老天爷赏饭吃,画什么都有一股子邪气。
他天生身上就有艺术家离经叛道的气质,没有束缚的那种不羁。
傅昌民教的是他们的选修课。沈烈大二选了一门法律基础,因为逃课挂掉了。全班有仨人没过,每周二来家里交一次作业。
那会儿傅琅上高中,对沈烈一见钟情。
因为对于他来说,沈烈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开朗热情,艳丽得仿佛热带花朵,美丽却有毒,对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是傅琅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那类人。
见过一面后,从傅昌民不经意的谈话中得知沈烈喜欢画画,于是他就买了沈烈的画集,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欣赏。
再后来傅昌民生病,班里组织同学来看他。
沈烈也来了。
那天他在医院里帮沈烈倒水,趁着没人,沈烈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跟他保持着暧昧。
于是好感升级为暗恋,傅琅默默喜欢着沈烈。不咸不淡的恋了五年。
沈烈的特立独行,成为了傅琅学习的对象。沈烈的不羁放纵,是那时候他作为一个十七八岁少年,最渴望的生活状态。
但是,他被沈烈身上的这种特质所吸引,后来也因为这种特质而放手。
五年后的一个暑假,沈烈失恋了。失恋后过来找傅琅。
傅琅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
俩人在一起两个月,两个月后,沈烈主动提出分手。
他说,我要去法国进修。
他说,爱不应该是束缚,爱应该是一种被放大的自由。
他说,你放我走吧。
傅琅心里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像是被沈烈当做一个沉闷的假期一样,就这么度过了。
在那个沉闷的假期,他干的最多的就是帮沈烈挤颜料。然后就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他画画,一天下来,也沾了一身油彩。
于是,在沈烈临走前,傅琅决绝的对他说:滚吧,死了也别回来找我。
因为他明确的知道自己喜欢的不是沈烈,而是一种缥缈的幻觉。是少年对于未知世界的那种渴望,以及叛逆的心情。
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希望沈烈能够带领他走出去,打开自己的心。
可是到最后也并没有。
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沈烈。
因为沈烈不属于任何人,只对自己的艺术钟情。
可是顾而立不一样。他就像是太阳一样温暖,照亮了他的整个世界,给了他爱的勇气。
“两个月什么还都没来得及发生,与其说我谈了一场恋爱,不如说我给沈烈当了两个月的生活助理。”傅琅看了一眼顾而立的表情继续说,“他画画的时候,就跟入定一样,压根都不理人。跟平时完全不一样。”
顾而立不太想听傅琅再提起沈烈,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口气。
“重点是我觉得委屈,一想起来他也抱过你……我就……”顾而立心里很久都没有堵得这么结结实实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