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天_分卷阅读_11
  祈南再次躲开,站起来,发着抖说:“我不好,我很糟糕的。”
  郁嘉木追上一步:“到底是怎么了?你告诉我,你这样,我什么也不明白。”
  祈南哭得眼角发红:“我骗你了。”
  郁嘉木愣了下:“什么?”
  祈南像是水做的,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我说我三十一岁是假的,我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
  第7章
  祈南其实撒完谎就后悔了,但是总也找不到时间和郁嘉木说,后来郁嘉木工作忙,不能见面只能通电话,他几次想说,可话到了嘴边,怕一说出来,小恋人被吓到,以后再也见不了面了。
  前前后后竟然就这么拖了一个多月。
  他日日被罪恶感折磨,觉得自己是个不诚实的道德败坏的人,玷污了程先生对他的感情,吃不香,睡不好。程先生对他那么好,他居然骗程先生。
  这下终于说出来,虽然害怕程先生会嫌弃他,但也比每天提心吊胆来得强。
  郁嘉木更加懵了,他压根没想到祈南是为了这种事哭,哭笑不得。他早就知道祈南的年纪,只是祈南不知道他知道。
  “你是怕我嫌弃你撒谎还是怕我嫌弃你年纪大?”郁嘉木问。
  祈南心如刀绞:“……都怕。”
  郁嘉木望着他的脸庞,和真的少年人是无法比,可是,如今都市中的青年每天对着电脑、熬夜作乐,加之汲汲营营为了生活每日在风雨中奔波,都是小小年纪就熬出了一副疲惫老态。
  祈南却不一样。
  尽管郁嘉木还没有摸清他的父母家世具体如何,不过他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中绝对没错,所以他可以自由地追逐梦想,做想做的事,不必染上世俗红尘,就在这一方庭院中打造他自己的世外桃源,他几乎不用电脑,每天莳花弄草,坚持运动,早睡早起,饮食清淡,所以才有一副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的皮囊——要不是他自己开口说,谁能想得到他已经三十六岁了呢?
  要郁嘉木说,他寝室那几个十八九的男生,还没祈南皮肤好呢,个个油光满面大毛孔长痘痘,黑眼圈比熊猫还大。
  祈南这一哭,鼻尖和眼角都染上了浅浅的粉色,仿佛桃花染雪,格外诱人。
  一颗颗温热的眼泪好似掉落在他心尖最柔软的地方,郁嘉木柔声问:“只是怕我嫌弃你,就这样难过吗?”
  每次和祈南说话他都不自觉地放轻声音,唯恐惊扰了他。
  祈南别过头,豁出去了,一咬牙,说:“我、我还说小了,我不止三十六岁,我今年三十六岁零两个月,又十四天。你说你二十七岁……是虚岁吧?你一看就没有二十七岁那么大。”
  他越说越自卑:“我们差了起码十岁。我太老了……你现在知道了。”
  “我配不上你。”
  郁嘉木也晓得自己给自己编大十岁是很离谱了,被祈南指出来他也不意外,承认说:“我是说的虚岁,我实岁二十五。”
  那就是差了十一岁。
  祈南又想哭了。
  郁嘉木怕了他了,从背后抱住他:“你怎么那么傻?祈南,你以为我真的一点都没想到你的年龄吗?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岁数往大了说。”
  郁嘉木从侧面靠过去,在他泪痕微湿的脸颊上亲了口,像是亲在凉糕上,滑滑的,又有点咸:“是你说要我做你的专属模特,你要反悔吗?”
  “可我那么老了……”祈南纠结地说。
  “我又不介意。”他捏了捏祈南的脸颊,他小麦色的肤色和祈南雪白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你介意个什么?你看上去也一点都不老,看看我们的皮肤,你比我白嫩多了。”
  祈南憋了一会儿,羞耻难当地说:“那是、那是我这个月让小文买了好多面膜,我最近每天都敷面膜,你今天过来,我昨晚敷了一张,早上敷了一张,中午又敷了一张。”
  郁嘉木:“……”
  祈南曾经以为不会再遇见能让自己心动的人了,加上他是个男人,要注意什么保养?也就嫂子从小给他养成个洗完面抹个面霜的习惯,还有画完画洗了手他都会记得擦下手霜,只有冬天擦,怕手冻皲裂。
  他现在后悔的不得了。
  郁嘉木是真的困惑了,他被祈南的眼泪给搞糊涂了。
  如果一直以外祈南所做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话,那他的演技也太好了,干脆改行去当演员吧,反正他还长得那么漂亮。
  郁嘉木想了想,握着祈南的手,哄他说:“其实我也骗你了。”
  祈南抬起头,睁圆了眼睛,讶然地盯着郁嘉木。
  “我工作的地方在城北,也住在城北,离这里非常远,每次过来都要一个半小时。”郁嘉木说,“我根本不是什么正好路过的。”
  “我那时在地铁上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要不是第二天出差,我立即就去找你了。我就想再见你一面,没料到是你助理开门,你不知我那时有多失落。可即使这样我也舍不得马上就走,所以只是短短一条两百米的路,我就走了五分钟。”
  “我都不敢奢望你会追出来。”
  祈南懵了,接着脑子里像是什么炸开,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脸颊通红。
  郁嘉木看着这样的祈南,眸光闪烁了下,他几乎可以确定,现在估计他要祈南做什么祈南就会做什么。
  他拉着祈南的手把他引到床边,坐下,祈南毫无反抗地被他推倒,静静地看着他。
  郁嘉木给他盖上被子,握着他的手指亲了下手背:“睡吧,祈南。放心,我不会强迫你的。”
  祈南把脸藏到被子里。
  这份迟来的爱情像是一团炽热的火焰,烧的他浑身发烫,让他无法拒绝,然而这团火烧的太猛烈了,猛烈到似乎能将心烧成灰烬,也不像是能够一直持续,好似随时都会熄灭,冷却下来。
  这就比如他学画画,那天他会义无反顾地追出去,跟他平日里捕捉到忽闪而过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地作画是一样的。
  当他见到程先生时,让他想起自己第一次拿起画笔时的感觉——
  是他竭尽一生,去追求的仅此一次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