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英国的四季变化算是明显,但是温度上比台湾要舒适,尤其是夏天,温度和湿度都没有台湾那样高,除了热浪来的时候,都算舒服,冬日虽然很冷,甚至还会下雪,但是室内空间的暖气系统都很完善,并不会很难过。
令人意外的是,原以为这里很会下雨,但真正生活在这里才发现伦敦的雨日其实和台湾没有太多差别。
工作上除了偶尔要出差飞亚洲,必须要和刘若瑋分开好几天以外,一切都算顺利,这里对外人的接纳程度比我想像中的要宽容。
来这里将近两年,要说我喜不喜欢这个地方,其实也说不太准,可能因为我在台湾没有掛念的事情,而伦敦这里有刘若瑋,所以我觉得待在这里很好。
每天清晨,在些许洒进屋内的阳光中,亲吻他的脸颊把他唤醒,成了我每天的例行工作,这天早晨也是一样。
越接近早春系列发表的时间,他越忙碌,虽然没有到连家都归不得的程度,可回家后手上仍然有许多需要继续的工作,前一晚也弄到凌晨才上床,脸色不是太好,我实在不想叫醒他,但他今天有个重要的会议,得早些起床,我亲一亲他熟睡的脸颊,「若瑋、若瑋,起床了。」
在我刚来的时候,只要我一叫他,他立即就会起床,现在不了,他仗着我的爱,抬手挥了挥,感觉我像隻苍蝇一样恼人,这样的姿态信任而依赖,我只能再亲一亲他。
亲着亲着,吻落上他敏感的耳朵,他闷哼了一声,这几天我们都有点忙,没有亲热,看他毫无防备的样子,特别让人心猿意马,我伸手进被窝里去握住他的阳物,那里已经半勃,我去拿来套子和润滑液,替他稍作扩张之后就慢慢挺入他的后穴里。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我亲了亲他的脸颊,「醒了?」
「……这样还能睡我就是猪。」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横了我一眼。
「你是小猪,我的小猪。」我说。
他的脸些微泛红,早晨人的体温特别高一些,在开着空调的房里互相赤裸拥抱非常舒服,我抱着他,不急着动,一口一口吻他,空气中都是接吻的嘖嘖声响。
缓慢动起来时,他捉住我的手臂,「嗯……哈……」
相处这些日子,我对他身体哪些地方敏感一清二楚,扛起他的一条腿架在肩膀上,他微微向右侧倾着,这个角度最能触碰他的敏感点,我一边抽插一边去握住他的阴茎替他手淫。
他伸手捉住我的手,想阻止我弄他,因为只要这样弄,他总是很快就会到达高潮。
但清晨的性爱没太多时间温存,所以我向来都是这样毫不留情的顶弄他,棉被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去一边了,他面色潮红,上半身穿着宽松的睡衣,下身赤裸着被我侵犯,随着律动加快,呻吟逐渐带上泣音,「嗯……太深了……哈……余家家……」
我喜欢看他失神呻吟的模样,那是因为我。
被他紧緻的甬道包裹着很舒服,我顶到最底,又微微压着腰将阴茎往外抽,几乎要整根抽出来,然后再狠狠地顶进去,他的内壁开始绞紧,原先细碎地呻吟慢慢拔高、变得清晰,我握着他的阴茎加快捋动的速度,很快白浊的精液就从他的马眼喷溅出来,弄脏了他的睡衣。
我没再继续抽动,顺着被肠道紧紧绞住的快意射在套子里,然后抱着他轻轻地吻着,他喜欢这样,也会像撒娇的幼猫一样直往我身上蹭。
亲到一个段落,「小猪,别赖床,起来了。」我喊他。
他轻轻地咬了我的喉结一口,这才起身,到浴室去冲澡。
我到厨房,冲了两杯黑咖啡,烤了两块贝果,煎蛋和培根,弄好这些时,他已经打理好自己出来。
我把他的那一份递给他。
他对这一次的设计不是很满意,埋怨着:「我不想出门……到时候那些时尚评论家会吃了我。」
我看了他一眼,他马上开口:「你闭嘴──」
不理会他的阻止,我严肃地看着他说:「现在全世界只有我能吃了你,小猪。」
他立即将脸埋在手掌里,害羞地咒骂了一声。
我笑出来,真是美好的英国春日早晨。
**
母亲在离世的那一天,突然恢復神智,握着我的手告诉我,她这一生拋却情感,做了许多理智的决定,像是不愿意家里负担所以终止学业去工作,因为父亲的条件好家里满意而忽略自己的不够喜欢而结婚、面对父亲的犯错外遇没有给父亲任何解释的机会而离婚……等等等等,以致于临走前,这些事情都成了她心里遗憾的事情。
她说,或许那些时候她其实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人生就会完全不同,或许也不一定改变什么,但心里不至于这样辛苦,连带着我也和她一个模样,当时我并不是很能够理解母亲的遗憾。
现在我好像才有一点明白她回光返照时说的这些话。
我和刘若瑋,二十一岁相识、二十二岁分离,中间断了联系,各自经营事业、生活,各自思念彼此,一直到四十岁重逢、真正交往,这中间我们错过对方的人生许多事情。
如果再问我一次有没有后悔过,我还是会回答,没有。
但是假如人生能够重来过,下一次我或许会尝试选择另一条不让他这么伤心的路走,那时我已知道我对他的爱能够沉积十多年都未消散,已知道他对我的爱歷经十多年依然存在,就算知道我不完美、才华没有他那样多,还是从未变过。
这当然是一个荒谬的假设,过去的时间就是过去,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从头来过,可是,我会为他放下所有的那一些恐惧和不自信,他会为我展现他最真实的样子,不再因为害怕失去得之不易的关係反而疏离,我和他还能在未来一起渡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死亡。
**
我比他早一点吃完,去换衣服。
突然听见厨房那里传来他疑惑的声音:「这是什么──」
领带正打到一半,他拿着我偷偷放在他杯子里的银环,衝进来抱住我,我只好松开领带揽住他。
「……是我想的意思吗?」他的声音有一些不确定。
我接过他手上的银环,低下身躯,单膝跪在地上,问他:「你愿不愿意这一辈子都和我在一起?」
他激动地点头,道:「我愿意。」
我将戒指套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亲一亲那白润修长的手指,然后起身,拥住他,低声在他耳边道:「我们可以找时间先去递交结婚通知,等忙完再来准备结婚的事情,威尔和哈利都很愿意随时来当证人。」
他紧紧抓住我的衣领,把脸埋在我的胸前,好像还在极力忍耐,不肯说话,我低头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他抬脸,睁大圆润的眼睛看我,眼眶里蓄满泪水。
伤脑筋,又要哭了。
亲爱的家家(完)
令人意外的是,原以为这里很会下雨,但真正生活在这里才发现伦敦的雨日其实和台湾没有太多差别。
工作上除了偶尔要出差飞亚洲,必须要和刘若瑋分开好几天以外,一切都算顺利,这里对外人的接纳程度比我想像中的要宽容。
来这里将近两年,要说我喜不喜欢这个地方,其实也说不太准,可能因为我在台湾没有掛念的事情,而伦敦这里有刘若瑋,所以我觉得待在这里很好。
每天清晨,在些许洒进屋内的阳光中,亲吻他的脸颊把他唤醒,成了我每天的例行工作,这天早晨也是一样。
越接近早春系列发表的时间,他越忙碌,虽然没有到连家都归不得的程度,可回家后手上仍然有许多需要继续的工作,前一晚也弄到凌晨才上床,脸色不是太好,我实在不想叫醒他,但他今天有个重要的会议,得早些起床,我亲一亲他熟睡的脸颊,「若瑋、若瑋,起床了。」
在我刚来的时候,只要我一叫他,他立即就会起床,现在不了,他仗着我的爱,抬手挥了挥,感觉我像隻苍蝇一样恼人,这样的姿态信任而依赖,我只能再亲一亲他。
亲着亲着,吻落上他敏感的耳朵,他闷哼了一声,这几天我们都有点忙,没有亲热,看他毫无防备的样子,特别让人心猿意马,我伸手进被窝里去握住他的阳物,那里已经半勃,我去拿来套子和润滑液,替他稍作扩张之后就慢慢挺入他的后穴里。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我亲了亲他的脸颊,「醒了?」
「……这样还能睡我就是猪。」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横了我一眼。
「你是小猪,我的小猪。」我说。
他的脸些微泛红,早晨人的体温特别高一些,在开着空调的房里互相赤裸拥抱非常舒服,我抱着他,不急着动,一口一口吻他,空气中都是接吻的嘖嘖声响。
缓慢动起来时,他捉住我的手臂,「嗯……哈……」
相处这些日子,我对他身体哪些地方敏感一清二楚,扛起他的一条腿架在肩膀上,他微微向右侧倾着,这个角度最能触碰他的敏感点,我一边抽插一边去握住他的阴茎替他手淫。
他伸手捉住我的手,想阻止我弄他,因为只要这样弄,他总是很快就会到达高潮。
但清晨的性爱没太多时间温存,所以我向来都是这样毫不留情的顶弄他,棉被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去一边了,他面色潮红,上半身穿着宽松的睡衣,下身赤裸着被我侵犯,随着律动加快,呻吟逐渐带上泣音,「嗯……太深了……哈……余家家……」
我喜欢看他失神呻吟的模样,那是因为我。
被他紧緻的甬道包裹着很舒服,我顶到最底,又微微压着腰将阴茎往外抽,几乎要整根抽出来,然后再狠狠地顶进去,他的内壁开始绞紧,原先细碎地呻吟慢慢拔高、变得清晰,我握着他的阴茎加快捋动的速度,很快白浊的精液就从他的马眼喷溅出来,弄脏了他的睡衣。
我没再继续抽动,顺着被肠道紧紧绞住的快意射在套子里,然后抱着他轻轻地吻着,他喜欢这样,也会像撒娇的幼猫一样直往我身上蹭。
亲到一个段落,「小猪,别赖床,起来了。」我喊他。
他轻轻地咬了我的喉结一口,这才起身,到浴室去冲澡。
我到厨房,冲了两杯黑咖啡,烤了两块贝果,煎蛋和培根,弄好这些时,他已经打理好自己出来。
我把他的那一份递给他。
他对这一次的设计不是很满意,埋怨着:「我不想出门……到时候那些时尚评论家会吃了我。」
我看了他一眼,他马上开口:「你闭嘴──」
不理会他的阻止,我严肃地看着他说:「现在全世界只有我能吃了你,小猪。」
他立即将脸埋在手掌里,害羞地咒骂了一声。
我笑出来,真是美好的英国春日早晨。
**
母亲在离世的那一天,突然恢復神智,握着我的手告诉我,她这一生拋却情感,做了许多理智的决定,像是不愿意家里负担所以终止学业去工作,因为父亲的条件好家里满意而忽略自己的不够喜欢而结婚、面对父亲的犯错外遇没有给父亲任何解释的机会而离婚……等等等等,以致于临走前,这些事情都成了她心里遗憾的事情。
她说,或许那些时候她其实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人生就会完全不同,或许也不一定改变什么,但心里不至于这样辛苦,连带着我也和她一个模样,当时我并不是很能够理解母亲的遗憾。
现在我好像才有一点明白她回光返照时说的这些话。
我和刘若瑋,二十一岁相识、二十二岁分离,中间断了联系,各自经营事业、生活,各自思念彼此,一直到四十岁重逢、真正交往,这中间我们错过对方的人生许多事情。
如果再问我一次有没有后悔过,我还是会回答,没有。
但是假如人生能够重来过,下一次我或许会尝试选择另一条不让他这么伤心的路走,那时我已知道我对他的爱能够沉积十多年都未消散,已知道他对我的爱歷经十多年依然存在,就算知道我不完美、才华没有他那样多,还是从未变过。
这当然是一个荒谬的假设,过去的时间就是过去,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从头来过,可是,我会为他放下所有的那一些恐惧和不自信,他会为我展现他最真实的样子,不再因为害怕失去得之不易的关係反而疏离,我和他还能在未来一起渡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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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他早一点吃完,去换衣服。
突然听见厨房那里传来他疑惑的声音:「这是什么──」
领带正打到一半,他拿着我偷偷放在他杯子里的银环,衝进来抱住我,我只好松开领带揽住他。
「……是我想的意思吗?」他的声音有一些不确定。
我接过他手上的银环,低下身躯,单膝跪在地上,问他:「你愿不愿意这一辈子都和我在一起?」
他激动地点头,道:「我愿意。」
我将戒指套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亲一亲那白润修长的手指,然后起身,拥住他,低声在他耳边道:「我们可以找时间先去递交结婚通知,等忙完再来准备结婚的事情,威尔和哈利都很愿意随时来当证人。」
他紧紧抓住我的衣领,把脸埋在我的胸前,好像还在极力忍耐,不肯说话,我低头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他抬脸,睁大圆润的眼睛看我,眼眶里蓄满泪水。
伤脑筋,又要哭了。
亲爱的家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