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一天,刘若瑋来我这。
  我们整顿房屋,夏天到了,不只热,还是搬家的季节。
  家里只有我和他,空气中瀰漫着谁都能哼上一句的西洋老歌。
  没说什么话,我们之间不需要太多言语,而即便没有交谈,整顿我的东西他倒是得心应手,什么东西我不留,什么东西我捨不得丢,恐怕他都比我清楚。
  气温高,就算不动弹,汗也是一直冒,但是我和他习性相近,不喜欢待在冷气空间,以至于在家里寧愿衣衫不整,都只拿电扇吹,房东提供的冷气只能当作无用的摆设。
  打包、搬运、堆叠那些曾经陪伴我生活的东西,他在我即将到期的住处里,光着上身走来走去的,汗珠在他的脸颊、胸膛上冒着,白皙的肌肤泛着光泽,让人经常移不开眼。
  偶而对上视线,他会对着我扬起嘴角,那双圆润的漂亮大眼睛会微微瞇起来,被午后打进室内的阳光衬着,让人忍不住心跳加速,但我只能抱以笑容,继续收拾的动作。
  抬起手臂,随意将额头上冒出的汗抹去,头发都被打湿了,皮肤湿黏黏的,感觉有些不好受,台湾的夏天就是这样,又湿又热,不下雨的日子闷的令人难过。
  一旁的桌上是他带来的两罐椰子水,透明细长的罐身冒着水珠,在桌上积出一小滩水,红通通的小盖子,样子俗气,但这种要让人热疯的日子,来上一罐多愜意。
  知道我喜欢喝这个,每一次来这里,若瑋总是会买,明明他自己的手上因为学业需要的缘故也不宽裕。
  想到这里,就觉得那两罐椰子水特别值得珍惜。
  我与他可说非常有默契,手上装好了箱子,瞥一眼他就知道递上剪刀和胶带,待我封箱就乖乖地扛去角落堆好,或者看见他无法把零碎的东西排整齐放进箱子里,我便会伸手过去整顿出空间,让他能够继续把东西放进去。
  我的东西不多,大学四年住下来,一间十五坪大的屋子填充了生活,依然还是空荡荡的,他每次来到我这里,总会说我这里有点冷清,但我不明白,这些东西应付生活就足够,除了他,还要添哪些东西进来?
  大约弄了十来箱,差不多到了尾声,一人一罐,我们俩一口气把椰子水喝掉,冰凉地液体灌入喉咙,带走燥热,说有多爽快就有多爽快。
  此时,木匠兄妹的closetoyou依附那小小的电脑喇叭流泻出来,这种让人想轻松摇摆的音乐,总是特别放松神经。
  随着歌声,我对着他轻轻哼唱着,往他的方向走过去,对于碰触他同样汗涔涔的身躯也丝毫不觉得黏腻,自然而然地相扣住他一隻手,他用另一隻手扶着我的腰,我们在这个即将归零的空间,彼此贴着,随音乐慢舞。
  其实我们两个肢体都不是很灵光,赤脚跳舞总踩到对方,然后感到好笑,又不愿谁先分开,于是,紧贴的身躯,就会感受到他低低笑着的胸膛震动着,他会笑得将脸埋在我的颈间,柔软的发丝蹭着人,彷彿是一支鹅羽,搔着谁紊乱不已的心跳。
  有他在身边,总是这样快乐和心动。
  我们沉浸在这样的时光中,不去想未来,因为未来总是要分开,只得专注想着如何多存些回忆。
  收拾完这间屋子,很快的英国就要开学,我想我和他都心知肚明,此时此刻再如何心动相爱,这漫长的日子、遥远的距离,他终究熬不过的。
  现在我们小心翼翼地说着每一句话,极力为即将到来的别离铸造完美的回忆,我不是那个能陪着他、令他安心的人,于是就让快乐成为单纯的快乐,让这段关係停留在最好的时候,不去讲那些情啊爱的、虚偽飘渺的誓言与承诺。
  **
  他刚去的时候,我们天天都讲视讯,准时晚上八点,打开skype我一定能见到他的影像,英国夏末依然很热,解析度极差的视讯镜头里都能看出他浑身冒着汗。
  只是再热的天,都没有温度,我能何不知在这遥远的时差中,刘若瑋多努力给他自己安心,每日准时上线告诉我英国很好、倾诉在那里的一切生活,也问一问我在台湾的生活,充满关怀,让我明白他的一切尚未离开我。
  但他原先带着些许圆嫩的脸颊迅速地削瘦。
  我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谁都离不开谁,但是总得有人先离席,他不行,就我来罢。
  一个人在外头,好吃好睡照顾自己是必要的,我给他寄了大同电锅,还有我的拿手食谱,否则他要在英国活活饿死。
  他很高兴,珍惜着那台电锅捨不得用,被我讲了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拆封,学习为自己煮一些合胃口的餐食,他很认真学习,很快就能弄出几道家常菜,让我能安心,不会在台湾担忧。
  那之后,先是一天,再来两天,渐渐地,一週、一个月、然后是半年、一年,视讯的间隔就这样被我强制拉长,即使他在我不上线的时候打越洋电话来,我也一概不理。
  电子信箱被他发来的信塞满,我一封都不愿意看,怕自己心软,但我更怕他自己一直活不好,总归要有这个过程的,收不到回音,又来了手写的信件,航空邮件邮资贵,但是这些单薄的信件稳定地来了好一阵子,所以我想他真的在那里立足,才有钱能够这样挥霍,不需要我操心任何事情了。
  很多年过去,我才去看那些信,写了很多他生活上的事,读书、上课、排秀、找工作,末了总有一句,你什么时候来?
  对于刘若瑋这个问题,他知道我总是诚心诚意地答,在他申请到英国去之前我就答过了,只是他仍要问我,反覆地问,一次一次地问,像是怕我没有机会反悔那样。
  我从未反悔过。
  **
  知道他在英国要结婚,是收了一封挟带英国单程机票的喜帖。
  看着那张白色的、精緻漂亮的请卡,我用指头摩娑着上头烫金的「willyliu」,信封里还附上了他和他未婚夫的照片,很相衬的两个人,这样很好。
  机票是昂贵的头等舱,知道他不只不会再为经济困窘,生活的品质提升到了很好的层次,也让我很安心。
  儘管他要见我的诚意这么足,但我仍然不去,我对他有多了解,就有多不该去,我不是谁迈入庸俗日子的救星,没人有妥协的意愿,在我看来一张区区的英国单程头等舱机票也没有那样的意思。
  最终我把那张机票退回去给他,也知道他后来顺利完婚。
  我带着母亲,又再搬了一次家、换了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这些他都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