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烧 第12节
当她第五次点开陈鹤征音乐工作室的官博主页时,傅染宁忍不住开了口:“鲤鲤,说实话,你是因为担心陈鹤征才会生病吧?”
那么多负面情绪全部郁结在心里,怎么会不生病呢。能病一场,宣泄出来,反倒是好事。
在傅染宁面前温鲤没什么可隐瞒的,她用指腹摩挲着手机的边角,点头说:“我的确担心他,但是……”
话没说完,被一阵咳嗽打断了,傅染宁却明白她的意思。
但是,又见不到他,而且,她也没有合适的身份去见他。
他们不再是恋人,更不是朋友,作为分手多年的前任,连关心都是一种尴尬。
因为,名不正,言不顺。
傅染宁脱口而出:“鲤鲤,你们复合吧!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
终成眷属。
多美好的词汇啊。
温鲤缓缓吐出口气,摇头说:“当初是我先放手的,是我选择放弃他。现在,他事业有成,顺风顺水,我有什么颜面和立场去复合?我问心有愧,只希望他好好的,别生病,别难过,平安顺利,得偿所愿。”
“可是,当初你也是迫不得已呀,”傅染宁对温鲤知根知底,气也气得真情实意,“要怪也该怪江应霖,黑心烂肺的东西,活该他坐牢,不得好死!”
江应霖……
即便事隔多年,再提起这个名字,还是让温鲤觉得恐惧。
她很轻地抖了一下,连带着输液的橡胶管都跟着晃动起来。
傅染宁知道自己唐突了,苦着脸道歉:“对不起啊,鲤鲤,你生着病呢,我不该提那些不开心的事。”
温鲤再度摇头,笑着说:“没关系。”
发烧让温鲤浑身无力,她给舞团人事部的主管发消息,请了两天病假。
傅染宁要上课,还有个很重要的讲座要听,抽不出时间照顾她,本想打电话给傅妈妈,被温鲤拦住了。
温鲤捏了捏傅染宁偏圆的脸颊,笑着说:“我已经退烧了,只是身上没什么力气,不需要人照顾的,你快去上课吧,别迟到。”
傅染宁走后,温鲤弄了点全麦面包和热牛奶当早餐,微波炉运转的间隙,她拿起手机刷朋友圈,看到郑嘉珣一天前分享的动态。
一共六张照片,都是些日常抓拍。穿着芭蕾衣练瑜伽,卖相很棒的低卡餐,家中某个角落的特写,读了一半的原版外文书,还有一只很漂亮的成年萨摩耶。
看到这里,滑动屏幕的动作猛地顿住。
温鲤单手撑在厨房的岛台上,许是感冒尚未痊愈,竟然觉得微微发冷。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找回力气,轻轻双击,将照片放大,仔细去看只萨摩耶。
这只狗温鲤在郑嘉珣的朋友圈里见过几次,叫烫烫,而狗脖子上的项圈她见过更多次。
牛皮材质,黑色,上面嵌了几个星形金属扣,还有一个狗头吊坠。
这枚项圈是陈鹤征亲手做的,为了一只叫“海盗”的阿拉斯加,怎么会出现在郑嘉珣手里……
温鲤和郑嘉珣虽然同在reborn舞团,都是主舞,但分属不同的团队。温鲤跳古典舞,郑嘉珣更擅长现代舞,平时各练各的,没什么交情,但也没结过梁子。在温鲤的印象里,那是个模样清淡又极具个性的女人,瘦而不弱,很有张力。
郑嘉珣名气大,资历老,是reborn唯一的首席,拿过几座金奖,参加过舞蹈类真人秀,还客串过电影。作为主舞并参与创作的原创现代舞作品《听河流》,一经首演,就获得很棒的反响,曾受邀参加在瑞士和马德里举办的国际艺术节。
郑嘉珣风头最盛的时候,温鲤刚进舞团,当时,团内都在传郑嘉珣是唐和高层力捧的人。如今,那枚宠物项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温鲤眼前,如同一根针,刺在心头最软的地方,牵扯出绵密的痛感。
第13章
热好的牛奶已经冷掉了,烤好的面包也一口未动。
温鲤从电脑里找到项圈的照片,和萨摩耶脖子上的那枚进行对比,怎么看都是一模一样。
她怎么会认错呢。
陈鹤征制作那枚项圈的时候,她就在他身边。
*
一岁半的阿拉斯加大狗在别墅的庭院里扑蝴蝶,她坐在木质秋千上。风吹过去,秋千轻轻摇晃,她叫了声大狗的名字,硕大的一个毛团立即跑过来,爪子搭上她的膝盖,吐着舌头朝她卖萌。
陈鹤征在给项圈打孔,闻声抬头瞥来一眼,黑色的眼睛让人无端心动。
她被他看得脸红,拢了一下耳边的碎发,明知顾问:“你看什么?”
“想到一首歌,”他说,然后轻轻哼唱了一句,“岁月在这儿,温凉如丝也能灼身。”
这首歌温鲤也听过,她更喜欢末尾处的那声呢喃:
“而我,无悔的,与你的。”
空气里好像沁入了某种甜蜜的味道,风更轻了,云朵洁白。温鲤觉得心跳很快,她躲避着不去看他的眼睛,也因此,错了陈鹤征唇边一抹很淡却很暖的笑。
那时候,多好啊。可惜,后来大狗死掉了,他们也已经分手五年。
*
诸多情绪一起涌上来,一颗心酸得彻底。
温鲤忍不住将萨摩耶的照片发给傅染宁。
傅染宁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回得很快:【你要养狗吗?】
温鲤:【狗是郑嘉珣的,脖子上的项圈是陈鹤征给海盗做的那个。】
傅染宁惊了:【这是什么狗血组合?他们两个居然认识?是朋友?】
温鲤下意识地回:【我不知道。】
接着,又补了一句:【我不敢多想,又怕自己想得不够多。】
“正在输入”的字样在屏幕上方出现又消失,迟疑良久,傅染宁试探着发过来一句;【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郑嘉珣一定知道陈鹤征在哪家医院,要不要问问看?】
这个问题,温鲤早就想过。首先,她跟郑嘉珣实在不熟,都不知道该以什么话题作为切入点,其次,万一两人真的正在交往,她贸然一问,岂不是又尴尬又添堵。
不打扰,不纠缠,才是一个前任该有的本分。
如果陈鹤征真的已经开始新生活,她绝不可以去破坏,默默祝福就好了。
她希望他好好的,只要他好好的,余下的难过和酸楚,都由她来承担。
就像陈鹤征保护她那样,温鲤希望自己也能替陈鹤征挡下风雨厄运,让他的往后余生再不受任何伤害。
一念至此,原本酸涩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温鲤身体里似乎多了一股力量,一种勇气。
一旦有了想要保护一个人的决心,再柔软的女孩子也会坚韧起来。
与此同时,温鲤忽然有股冲动——
她想回桐大看一看。
傅染宁在桐大新闻系读研,而温鲤之所以也对桐大有着特殊的感情,是因为这里是陈鹤征的本科母校。
大一时陈鹤征一入学就引起过轰动,高考状元,嗓音条件好,会写歌,组过乐队,他身上有太多的光环,即便桐大天之骄子云集,他也是最耀眼的一个。
成绩好,长相好,气质清冷且贵气,天生的吸引力。
陈鹤征喜欢摩托,最爱那辆川崎h2,鸣音低沉如出笼的野兽。校内论坛上有很多关于他的帖子,有一些至今仍在首页飘红。
女孩子研究他的长相,他的穿着,他新写的歌,以及当做吊坠垂在胸前的吉他拨片。男生研究他的车,国内少见的奥古斯塔,号称与魔鬼共舞的diavel1260……
上百篇关于陈鹤征的帖子里,有一篇格外热闹,经常被顶上来,占据首页,回帖数已经累积到数万楼,一度被誉为论坛神帖。
帖子标题写得十分直白——
好想和陈鹤征谈恋爱啊!!!!
……
自从陈鹤征拿到金麦奖,成为当红的音乐制作人,知名度大增,这篇帖子也被网友扒了出来。大量看客闻讯涌入,几乎挤瘫桐大的校园服务器。
温鲤很久没来过桐大了,因为陈鹤征,她眷恋这里,但也刻意地回避这里。
学校还是老样子,几年过去好像都没什么变化,她沿着记忆中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图书馆到男生宿舍的路,拿出手机看一下时间,耗时依旧是十五分钟。
畅园食堂,那家很好吃的牛肉面还在,但摊主换了,不再是那对态度和善的中年夫妻。
两只胖滚滚的流浪猫结伴从草丛里跑出来,温鲤记得这两只是亲兄弟,当初还吃过不少她买的罐头,现在,恐怕早就把她给忘了。
时过境迁这个词,仔细想来,真是一种温吞的残忍,像钝刀子磨人。
不知不觉,温鲤走到了室外篮球场,一群瘦瘦高高的男生正在打球。场边的看台上,三三两两地聚着些观众,女生居多,偶尔有叫好和鼓掌的声音传来,天高云淡,阳光炽热。
温鲤站立的地方,刚好落了一束光,薄薄的光晕穿过她的发丝,也穿过睫毛,将皮肤映得半透明,好似某种净瓷。
她不得不眯起眼睛,视线在光照的作用下有些模糊,球场上那些奔跑跳跃着的瘦高的身影逐渐走形、改变,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她一直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人的模样——
“快看,抢篮板的那个就是陈鹤征,大二的!”
“天,论坛里的姐妹没骗我,真的好帅啊!”
“有女朋友吗?没有的话我想加他的微信!”
“死心吧,看见那个穿帆布鞋的女生没?长发、a字裙,手上拿着瓶运动饮料的那个,那是陈鹤征的心尖儿,宝贝着呢。”
“她不是我们学校的吧,看着眼生,之前没见过。”
“她是隔壁舞蹈学院的。”
“哇,三分球!”
“陈鹤征——”
……
阳光瞬间变得异常刺眼,风吹起温鲤的头发,仿佛有什么东西撞破了那道雾气般的屏障,现实和回忆,两道声音交融,重合在一处,喊着同一个名字。
“陈鹤征——”
女孩子的声音,娇气清亮,自温鲤身后传来。
不等温鲤转身,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一道影子,在斜前方,离她几米远的地方。
黑衣黑发的年轻男人,背对着温鲤,看不见面孔,但脊背笔挺的模样极具压迫感。
是陈鹤征,即便只有一个背影,温鲤也能一眼将他认出来。
陈鹤征个子高,腿型修长,阳光落不到他站立的地方,光感沉黯的氛围下,显得整个人极冷,疏淡凉薄的味道从骨子里透出来。他看起来并不好接近,也不太好惹,这种感觉却带来强烈的吸引力,周围好几个女孩子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
偷偷地瞄,或是光明正大地打量,林林总总。
那么多负面情绪全部郁结在心里,怎么会不生病呢。能病一场,宣泄出来,反倒是好事。
在傅染宁面前温鲤没什么可隐瞒的,她用指腹摩挲着手机的边角,点头说:“我的确担心他,但是……”
话没说完,被一阵咳嗽打断了,傅染宁却明白她的意思。
但是,又见不到他,而且,她也没有合适的身份去见他。
他们不再是恋人,更不是朋友,作为分手多年的前任,连关心都是一种尴尬。
因为,名不正,言不顺。
傅染宁脱口而出:“鲤鲤,你们复合吧!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
终成眷属。
多美好的词汇啊。
温鲤缓缓吐出口气,摇头说:“当初是我先放手的,是我选择放弃他。现在,他事业有成,顺风顺水,我有什么颜面和立场去复合?我问心有愧,只希望他好好的,别生病,别难过,平安顺利,得偿所愿。”
“可是,当初你也是迫不得已呀,”傅染宁对温鲤知根知底,气也气得真情实意,“要怪也该怪江应霖,黑心烂肺的东西,活该他坐牢,不得好死!”
江应霖……
即便事隔多年,再提起这个名字,还是让温鲤觉得恐惧。
她很轻地抖了一下,连带着输液的橡胶管都跟着晃动起来。
傅染宁知道自己唐突了,苦着脸道歉:“对不起啊,鲤鲤,你生着病呢,我不该提那些不开心的事。”
温鲤再度摇头,笑着说:“没关系。”
发烧让温鲤浑身无力,她给舞团人事部的主管发消息,请了两天病假。
傅染宁要上课,还有个很重要的讲座要听,抽不出时间照顾她,本想打电话给傅妈妈,被温鲤拦住了。
温鲤捏了捏傅染宁偏圆的脸颊,笑着说:“我已经退烧了,只是身上没什么力气,不需要人照顾的,你快去上课吧,别迟到。”
傅染宁走后,温鲤弄了点全麦面包和热牛奶当早餐,微波炉运转的间隙,她拿起手机刷朋友圈,看到郑嘉珣一天前分享的动态。
一共六张照片,都是些日常抓拍。穿着芭蕾衣练瑜伽,卖相很棒的低卡餐,家中某个角落的特写,读了一半的原版外文书,还有一只很漂亮的成年萨摩耶。
看到这里,滑动屏幕的动作猛地顿住。
温鲤单手撑在厨房的岛台上,许是感冒尚未痊愈,竟然觉得微微发冷。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找回力气,轻轻双击,将照片放大,仔细去看只萨摩耶。
这只狗温鲤在郑嘉珣的朋友圈里见过几次,叫烫烫,而狗脖子上的项圈她见过更多次。
牛皮材质,黑色,上面嵌了几个星形金属扣,还有一个狗头吊坠。
这枚项圈是陈鹤征亲手做的,为了一只叫“海盗”的阿拉斯加,怎么会出现在郑嘉珣手里……
温鲤和郑嘉珣虽然同在reborn舞团,都是主舞,但分属不同的团队。温鲤跳古典舞,郑嘉珣更擅长现代舞,平时各练各的,没什么交情,但也没结过梁子。在温鲤的印象里,那是个模样清淡又极具个性的女人,瘦而不弱,很有张力。
郑嘉珣名气大,资历老,是reborn唯一的首席,拿过几座金奖,参加过舞蹈类真人秀,还客串过电影。作为主舞并参与创作的原创现代舞作品《听河流》,一经首演,就获得很棒的反响,曾受邀参加在瑞士和马德里举办的国际艺术节。
郑嘉珣风头最盛的时候,温鲤刚进舞团,当时,团内都在传郑嘉珣是唐和高层力捧的人。如今,那枚宠物项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温鲤眼前,如同一根针,刺在心头最软的地方,牵扯出绵密的痛感。
第13章
热好的牛奶已经冷掉了,烤好的面包也一口未动。
温鲤从电脑里找到项圈的照片,和萨摩耶脖子上的那枚进行对比,怎么看都是一模一样。
她怎么会认错呢。
陈鹤征制作那枚项圈的时候,她就在他身边。
*
一岁半的阿拉斯加大狗在别墅的庭院里扑蝴蝶,她坐在木质秋千上。风吹过去,秋千轻轻摇晃,她叫了声大狗的名字,硕大的一个毛团立即跑过来,爪子搭上她的膝盖,吐着舌头朝她卖萌。
陈鹤征在给项圈打孔,闻声抬头瞥来一眼,黑色的眼睛让人无端心动。
她被他看得脸红,拢了一下耳边的碎发,明知顾问:“你看什么?”
“想到一首歌,”他说,然后轻轻哼唱了一句,“岁月在这儿,温凉如丝也能灼身。”
这首歌温鲤也听过,她更喜欢末尾处的那声呢喃:
“而我,无悔的,与你的。”
空气里好像沁入了某种甜蜜的味道,风更轻了,云朵洁白。温鲤觉得心跳很快,她躲避着不去看他的眼睛,也因此,错了陈鹤征唇边一抹很淡却很暖的笑。
那时候,多好啊。可惜,后来大狗死掉了,他们也已经分手五年。
*
诸多情绪一起涌上来,一颗心酸得彻底。
温鲤忍不住将萨摩耶的照片发给傅染宁。
傅染宁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回得很快:【你要养狗吗?】
温鲤:【狗是郑嘉珣的,脖子上的项圈是陈鹤征给海盗做的那个。】
傅染宁惊了:【这是什么狗血组合?他们两个居然认识?是朋友?】
温鲤下意识地回:【我不知道。】
接着,又补了一句:【我不敢多想,又怕自己想得不够多。】
“正在输入”的字样在屏幕上方出现又消失,迟疑良久,傅染宁试探着发过来一句;【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郑嘉珣一定知道陈鹤征在哪家医院,要不要问问看?】
这个问题,温鲤早就想过。首先,她跟郑嘉珣实在不熟,都不知道该以什么话题作为切入点,其次,万一两人真的正在交往,她贸然一问,岂不是又尴尬又添堵。
不打扰,不纠缠,才是一个前任该有的本分。
如果陈鹤征真的已经开始新生活,她绝不可以去破坏,默默祝福就好了。
她希望他好好的,只要他好好的,余下的难过和酸楚,都由她来承担。
就像陈鹤征保护她那样,温鲤希望自己也能替陈鹤征挡下风雨厄运,让他的往后余生再不受任何伤害。
一念至此,原本酸涩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温鲤身体里似乎多了一股力量,一种勇气。
一旦有了想要保护一个人的决心,再柔软的女孩子也会坚韧起来。
与此同时,温鲤忽然有股冲动——
她想回桐大看一看。
傅染宁在桐大新闻系读研,而温鲤之所以也对桐大有着特殊的感情,是因为这里是陈鹤征的本科母校。
大一时陈鹤征一入学就引起过轰动,高考状元,嗓音条件好,会写歌,组过乐队,他身上有太多的光环,即便桐大天之骄子云集,他也是最耀眼的一个。
成绩好,长相好,气质清冷且贵气,天生的吸引力。
陈鹤征喜欢摩托,最爱那辆川崎h2,鸣音低沉如出笼的野兽。校内论坛上有很多关于他的帖子,有一些至今仍在首页飘红。
女孩子研究他的长相,他的穿着,他新写的歌,以及当做吊坠垂在胸前的吉他拨片。男生研究他的车,国内少见的奥古斯塔,号称与魔鬼共舞的diavel1260……
上百篇关于陈鹤征的帖子里,有一篇格外热闹,经常被顶上来,占据首页,回帖数已经累积到数万楼,一度被誉为论坛神帖。
帖子标题写得十分直白——
好想和陈鹤征谈恋爱啊!!!!
……
自从陈鹤征拿到金麦奖,成为当红的音乐制作人,知名度大增,这篇帖子也被网友扒了出来。大量看客闻讯涌入,几乎挤瘫桐大的校园服务器。
温鲤很久没来过桐大了,因为陈鹤征,她眷恋这里,但也刻意地回避这里。
学校还是老样子,几年过去好像都没什么变化,她沿着记忆中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图书馆到男生宿舍的路,拿出手机看一下时间,耗时依旧是十五分钟。
畅园食堂,那家很好吃的牛肉面还在,但摊主换了,不再是那对态度和善的中年夫妻。
两只胖滚滚的流浪猫结伴从草丛里跑出来,温鲤记得这两只是亲兄弟,当初还吃过不少她买的罐头,现在,恐怕早就把她给忘了。
时过境迁这个词,仔细想来,真是一种温吞的残忍,像钝刀子磨人。
不知不觉,温鲤走到了室外篮球场,一群瘦瘦高高的男生正在打球。场边的看台上,三三两两地聚着些观众,女生居多,偶尔有叫好和鼓掌的声音传来,天高云淡,阳光炽热。
温鲤站立的地方,刚好落了一束光,薄薄的光晕穿过她的发丝,也穿过睫毛,将皮肤映得半透明,好似某种净瓷。
她不得不眯起眼睛,视线在光照的作用下有些模糊,球场上那些奔跑跳跃着的瘦高的身影逐渐走形、改变,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她一直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人的模样——
“快看,抢篮板的那个就是陈鹤征,大二的!”
“天,论坛里的姐妹没骗我,真的好帅啊!”
“有女朋友吗?没有的话我想加他的微信!”
“死心吧,看见那个穿帆布鞋的女生没?长发、a字裙,手上拿着瓶运动饮料的那个,那是陈鹤征的心尖儿,宝贝着呢。”
“她不是我们学校的吧,看着眼生,之前没见过。”
“她是隔壁舞蹈学院的。”
“哇,三分球!”
“陈鹤征——”
……
阳光瞬间变得异常刺眼,风吹起温鲤的头发,仿佛有什么东西撞破了那道雾气般的屏障,现实和回忆,两道声音交融,重合在一处,喊着同一个名字。
“陈鹤征——”
女孩子的声音,娇气清亮,自温鲤身后传来。
不等温鲤转身,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一道影子,在斜前方,离她几米远的地方。
黑衣黑发的年轻男人,背对着温鲤,看不见面孔,但脊背笔挺的模样极具压迫感。
是陈鹤征,即便只有一个背影,温鲤也能一眼将他认出来。
陈鹤征个子高,腿型修长,阳光落不到他站立的地方,光感沉黯的氛围下,显得整个人极冷,疏淡凉薄的味道从骨子里透出来。他看起来并不好接近,也不太好惹,这种感觉却带来强烈的吸引力,周围好几个女孩子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
偷偷地瞄,或是光明正大地打量,林林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