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高一_分卷阅读_2
认真、刻苦,加上一定的天赋,一为成为华尔街一颗耀眼的新星。
积累大量财富,一为除了赡养父母,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一生未娶,资助了许多孩子上学。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孝子以及慈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一个被伤透了心的普通人。
一为的父母老而思乡,一为自知亏欠父母许多,自然是事事以父母为先。却不料,飞机失事了,一睁眼,就回到了高一。
没什么事情是一为承受不来了。况且,又能见到相对年轻健康的父母,想想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
“这么多臭袜子呀。阿为呀,要学些自己洗一下,你宿舍的人都不嫌弃你吗?”母亲的声音将一为的思绪拉了回来。
“妈,你先放着,把衣服扔洗衣机就好,袜子我等一下再自己洗。”重生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五早上了,行李周四晚上小一为已经塞好了,一为早就忘记里面有些什么了,花了一上午消化重生这件事情,能缓过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哪还能在意这些小事呀。
“妈这次再帮你洗一下,下次你可要自己洗。”母亲这句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是,下一次还是会说这句话,然后将一为的衣服给洗了的。王丽莎是舍不得儿子干活的,特别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干活。
阳台的水声哗啦啦啦,一为默默给母亲留了一碗汤之后去把碗筷都给洗了。
然后拿上睡衣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打算去睡一觉,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为在40多岁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他的身子有些不好,是早年损的太厉害了,所以注重养生。
王丽莎洗好衣服,看到一为在睡觉有些吃惊,一般一放月假回来一为就开始玩电脑的,没办法,被关了一个月出来了总是要发泄发泄的,看到桌子上留的那碗汤和已经洗好的碗筷。心中很是安慰,孩子大了,自己会想了。
☆、一家人
程河西是镇上的一个小干部,今天凑巧下乡去,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来看儿子。
回家的街上有卖卤猪耳朵的,一为就好这口,程河西大手一挥,买了一斤回家。
王丽莎又去上班了,一为醒来后水果已经洗好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看时间,四点钟,还算早,吃了水果。
一为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拿起来看,英语当年是最不行的,现在反而成为最简单的,毕竟是在美帝国呆了快大半辈子,数学也还好,就是其他的科目,可以说,一窍不通。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想想就有些头疼。
把语文课本上该背的先抄在笔记本上,这字还是不行呀,一切任重道远。
英语先不管,其他科目稍微翻翻书,心里大致有个底,就快五点了。
一为去准备煮粥晚上吃。三个人大概半斤米就差不多了,放上三分之二锅的水在高压锅上,用电磁炉开大火煮上个十分钟就差不多了。电磁炉有定时功能,不用管。一为就拿起笔记本开始背语文。
程河西回来见到的就是儿子这般刻苦模样,儿子以前读书可不是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吊儿郎当的读一点是一点。对于现在一为的认真,程河西很是欣慰。
就应该多割点猪耳朵回来,给儿子补补脑子。啊,不对,买猪脑子才对,就是不知道儿子吃不吃这个。
“爸,你回来了。”一为听到开门的声音。
“对,”程河西换上拖鞋,走到一为旁边,“读的是语文?也对,上次你语文没考好,是该多读读,我给你买了猪耳朵,现在吃吗?”
“先不吃,爸你先去喝一下茶,壶里的水刚刚烧的,应该还不是特别凉。”
一为走出房间,打开冰箱瞧了瞧,蔬菜堆满了冰箱,肯定是外婆种的,家里的蔬菜都是外婆给的。很多年没见过外婆了,真的很多年了。
拿出一颗白菜,打算做白菜卤,白菜和肉炒熟后打卤下去,再炖一会,最后盖上锅收汁,这是一为学会的第一道菜。
在喝水的程河西听见厨房发出的声响,赶紧过来,“儿子,等你妈妈回来让她煮,这些东西你不会的。”
“让我试试看吧,这个菜挺简单的,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一为笑着把父亲推出了厨房,然后关上厨房门,打开吸油烟机,热锅倒油,放蒜头下去煸,等出了味道再倒进去洗干净切好的肉,肉炒的稍微变色后再倒入白菜,大火爆炒一会后加点水炖一会,红薯粉加水搅拌均匀,倒进去打卤,盖上盖子收汁装盘,就好了。
麻利地洗了锅,又煎了鸡蛋,晚上吃了这些就够了。把菜端出去后,一为回厨房收拾灶台,正收拾呢,妈妈回来了。
“老程,你煮的?破天荒呀!”一为家一进门就是餐厅,所以王丽莎一回来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菜。
“儿子煮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程河西是不太相信一为的手艺,一为孩子只是一时新鲜想下下厨,又或者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什么任务,所以也没拦着儿子去“浪费”食材。
儿子煮的,再难吃也得全部吃掉,对不对。实在不能吃,不还有猪耳朵和家里常备的榨菜嘛。
“哎呦,乖儿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这时一为已经把碗筷给拿过来了。
味道还可以嘛,第一次做就能出师了,不错不错。等吃好后一为抢着要去洗碗,被王丽莎拦住了,“快去玩一会,妈来做就好了。”
想到记忆模糊的古诗词,唉,还是先搞定这个再说吧。
☆、高一上结束
一为的改变有些明显。
因为图书馆放假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是在周一周二,所以这几天王丽莎还是要上班的,最近镇上忙着卫生检查,所以程河西也没有闲着。
一为就每天白天在家里读书煮饭,晚上和爸妈一起公园散步,电脑他都没有碰,这样的改变挺突然的,但总体是朝好的方向走,所以王丽莎和程河西也没多大起疑,直夸学校教的好。
周天上午,一为重生回来后第一次打开电脑,是想网购一些东西。没刹住车就想写些东西。搞计算机的写什么东西,不就是代码嘛。
写了一个小游戏的代码,花了快一个上午的时间,用妈妈的手机进行测试之后,没什么大问题就又上传二进制文件到IQS app store,先免费的试试水。等待很漫长的,先不管了,周日下午就又要去学校了,还是搭校车的那种大巴。
依依不舍地告别爸爸妈妈,带上洗干净的衣服、书本、和水果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回到学校。
大巴车晃晃悠悠,因为没走高速,快一个半小时才到达学校。东西有点多,校门口离宿舍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学校是依山而建,楼梯特别多,一为爬的是气喘嘘嘘。
放假回来后第一顿的食堂绝对是猪食,所以一为在家里吃的饱饱的才回学校。不过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委屈自己。上辈子最多就长可175cm,不算特别高。这辈子再争取长长。
高一的学习其实不算特别紧张。不过现在的一为了不能放松,他现在除了零星的记忆什么都没有。不过较为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很集中的注意力,让他收益良多。
一为不想去上辈子那个大学了,不想再遇到那个人了。自己的性向是变不了了,但生活,总得变一变。就这样过了一个月,这学期算是结束了。
积累大量财富,一为除了赡养父母,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一生未娶,资助了许多孩子上学。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孝子以及慈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一个被伤透了心的普通人。
一为的父母老而思乡,一为自知亏欠父母许多,自然是事事以父母为先。却不料,飞机失事了,一睁眼,就回到了高一。
没什么事情是一为承受不来了。况且,又能见到相对年轻健康的父母,想想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
“这么多臭袜子呀。阿为呀,要学些自己洗一下,你宿舍的人都不嫌弃你吗?”母亲的声音将一为的思绪拉了回来。
“妈,你先放着,把衣服扔洗衣机就好,袜子我等一下再自己洗。”重生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五早上了,行李周四晚上小一为已经塞好了,一为早就忘记里面有些什么了,花了一上午消化重生这件事情,能缓过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哪还能在意这些小事呀。
“妈这次再帮你洗一下,下次你可要自己洗。”母亲这句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是,下一次还是会说这句话,然后将一为的衣服给洗了的。王丽莎是舍不得儿子干活的,特别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干活。
阳台的水声哗啦啦啦,一为默默给母亲留了一碗汤之后去把碗筷都给洗了。
然后拿上睡衣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打算去睡一觉,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为在40多岁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他的身子有些不好,是早年损的太厉害了,所以注重养生。
王丽莎洗好衣服,看到一为在睡觉有些吃惊,一般一放月假回来一为就开始玩电脑的,没办法,被关了一个月出来了总是要发泄发泄的,看到桌子上留的那碗汤和已经洗好的碗筷。心中很是安慰,孩子大了,自己会想了。
☆、一家人
程河西是镇上的一个小干部,今天凑巧下乡去,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来看儿子。
回家的街上有卖卤猪耳朵的,一为就好这口,程河西大手一挥,买了一斤回家。
王丽莎又去上班了,一为醒来后水果已经洗好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看时间,四点钟,还算早,吃了水果。
一为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拿起来看,英语当年是最不行的,现在反而成为最简单的,毕竟是在美帝国呆了快大半辈子,数学也还好,就是其他的科目,可以说,一窍不通。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想想就有些头疼。
把语文课本上该背的先抄在笔记本上,这字还是不行呀,一切任重道远。
英语先不管,其他科目稍微翻翻书,心里大致有个底,就快五点了。
一为去准备煮粥晚上吃。三个人大概半斤米就差不多了,放上三分之二锅的水在高压锅上,用电磁炉开大火煮上个十分钟就差不多了。电磁炉有定时功能,不用管。一为就拿起笔记本开始背语文。
程河西回来见到的就是儿子这般刻苦模样,儿子以前读书可不是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吊儿郎当的读一点是一点。对于现在一为的认真,程河西很是欣慰。
就应该多割点猪耳朵回来,给儿子补补脑子。啊,不对,买猪脑子才对,就是不知道儿子吃不吃这个。
“爸,你回来了。”一为听到开门的声音。
“对,”程河西换上拖鞋,走到一为旁边,“读的是语文?也对,上次你语文没考好,是该多读读,我给你买了猪耳朵,现在吃吗?”
“先不吃,爸你先去喝一下茶,壶里的水刚刚烧的,应该还不是特别凉。”
一为走出房间,打开冰箱瞧了瞧,蔬菜堆满了冰箱,肯定是外婆种的,家里的蔬菜都是外婆给的。很多年没见过外婆了,真的很多年了。
拿出一颗白菜,打算做白菜卤,白菜和肉炒熟后打卤下去,再炖一会,最后盖上锅收汁,这是一为学会的第一道菜。
在喝水的程河西听见厨房发出的声响,赶紧过来,“儿子,等你妈妈回来让她煮,这些东西你不会的。”
“让我试试看吧,这个菜挺简单的,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一为笑着把父亲推出了厨房,然后关上厨房门,打开吸油烟机,热锅倒油,放蒜头下去煸,等出了味道再倒进去洗干净切好的肉,肉炒的稍微变色后再倒入白菜,大火爆炒一会后加点水炖一会,红薯粉加水搅拌均匀,倒进去打卤,盖上盖子收汁装盘,就好了。
麻利地洗了锅,又煎了鸡蛋,晚上吃了这些就够了。把菜端出去后,一为回厨房收拾灶台,正收拾呢,妈妈回来了。
“老程,你煮的?破天荒呀!”一为家一进门就是餐厅,所以王丽莎一回来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菜。
“儿子煮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程河西是不太相信一为的手艺,一为孩子只是一时新鲜想下下厨,又或者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什么任务,所以也没拦着儿子去“浪费”食材。
儿子煮的,再难吃也得全部吃掉,对不对。实在不能吃,不还有猪耳朵和家里常备的榨菜嘛。
“哎呦,乖儿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这时一为已经把碗筷给拿过来了。
味道还可以嘛,第一次做就能出师了,不错不错。等吃好后一为抢着要去洗碗,被王丽莎拦住了,“快去玩一会,妈来做就好了。”
想到记忆模糊的古诗词,唉,还是先搞定这个再说吧。
☆、高一上结束
一为的改变有些明显。
因为图书馆放假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是在周一周二,所以这几天王丽莎还是要上班的,最近镇上忙着卫生检查,所以程河西也没有闲着。
一为就每天白天在家里读书煮饭,晚上和爸妈一起公园散步,电脑他都没有碰,这样的改变挺突然的,但总体是朝好的方向走,所以王丽莎和程河西也没多大起疑,直夸学校教的好。
周天上午,一为重生回来后第一次打开电脑,是想网购一些东西。没刹住车就想写些东西。搞计算机的写什么东西,不就是代码嘛。
写了一个小游戏的代码,花了快一个上午的时间,用妈妈的手机进行测试之后,没什么大问题就又上传二进制文件到IQS app store,先免费的试试水。等待很漫长的,先不管了,周日下午就又要去学校了,还是搭校车的那种大巴。
依依不舍地告别爸爸妈妈,带上洗干净的衣服、书本、和水果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回到学校。
大巴车晃晃悠悠,因为没走高速,快一个半小时才到达学校。东西有点多,校门口离宿舍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学校是依山而建,楼梯特别多,一为爬的是气喘嘘嘘。
放假回来后第一顿的食堂绝对是猪食,所以一为在家里吃的饱饱的才回学校。不过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委屈自己。上辈子最多就长可175cm,不算特别高。这辈子再争取长长。
高一的学习其实不算特别紧张。不过现在的一为了不能放松,他现在除了零星的记忆什么都没有。不过较为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很集中的注意力,让他收益良多。
一为不想去上辈子那个大学了,不想再遇到那个人了。自己的性向是变不了了,但生活,总得变一变。就这样过了一个月,这学期算是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