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家属院 第64节
然后蹑手蹑脚,走进了家门。
家里的人,看起来像是已经全部都睡下了。
回到房间,轻轻合上房门,听到“啪”的落锁声,沈岁进才把神经彻底放松了下来。
屋内梅姐已经帮她开上了空调,进门就特别凉快。
把箱子放在地毯上,沈岁进盘腿坐下,随手翻了翻里面的信,粗略数了数,肯定上百封了。有的信封还特别厚,估计是里面的信纸页数比较多。
拆开了最上面的一封,沈岁进打开信纸,单星回熟悉的字体,让沈岁进傻傻笑了一下。
很难相信吧,那么个大学霸,居然字写得比小学生还丑。
段女士曾经也纳闷:“小学一年级,他还得过书法大赛的一等奖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这字写得,比狗啃了还磕碜。”
单星回就是这样,随性松懒,不喜欢刻意地追求什么工整。你真要他好好练一手好字,他倒是也能给你写出来,只不过他就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不练就坚决不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沈岁进替他捏了把汗,幸亏他念的是理科,这要是读文科,得吃老大亏了。一张卷子,一上来,字迹不工整,咵的一下,先给你扣三分的卷面整洁分。
一目三行扫下来:胡小刀?这名字真够江湖风的,确实符合一部武侠小说的主角名字。
信纸的最后一页,附了一张素描画。
沈岁进一眼就认出,画中捧着画盘在画画的少女,就是自己。
这是单星回什么时候画的?有点儿像是她初中的时候,还带点婴儿肥的模样。
这人画画还真是写实派,把她的脸,画瘦点,会死啊?
沈岁进觉得看他写的字,实在费眼睛,就决定先去洗澡,等洗完澡,再出来继续看。
这一晚,沈岁进坐在地毯上,拆遍了他的信封里,那些迟到多年的信。
她不敢相信,所有信纸,摞起来快有五十公分那么高,而她居然熬夜通宵一口气地看完了。
沈岁进侧躺在床上,准备抓紧看完剩下的几页。
窗外的鸟,都开始在空旷的清晨鸣叫了,沈岁进看得眼睛酸胀,总算看到了最后一页。
全文最后一句是: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觉得这个结尾好平淡,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居然通宵达旦地看完了这个奇怪的故事。
还有,山溪这个女主角,压根儿也没在整篇故事里占据多大篇幅啊?顶多活在胡小刀的回忆里。整篇小说,胡小刀的琐事儿也太多了,连胡小刀每天吃了什么,都要流水账地记上。
窗帘没拉严实,屋外靛紫色的天光,透过两片窗帘之间的缝隙,穿透了进来。
沈岁进看着摊了满屋满床的手稿,不知怎么,一眼扫到了那张素描画。
这让沈岁进觉得,对比起平铺直叙的寡淡故事情节,所有信封里,最亮眼的,恐怕就是这张画着她的素描手稿了。
沈岁进拥着被子,从床上挺起身子,去捡起散落在被子上的那张素描。
整个人放松地往后倒,再次舒适地陷进了柔软的席梦思里。
举起双手拿着画,借着床头柜明黄色的台灯灯光,沈岁进再次认真欣赏起这张素描。
她的眼睛,像是雷达一样,一下子捕捉到了,素描右下角的三个字落款:赠山夕。
山夕,是岁?
她的名字吧……
然后沈岁进整个人像是被高压电触过一般,整颗心脏开始剧烈颤动——
山夕、山溪……
“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突然爆哭。
眼泪不听话极了。
天!这些年,她究竟都错过了什么?
单星回一封封地给她写信,她却一封没有收到。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看了一整晚胡小刀的故事,那个胡小刀就是单星回;而自己,就是胡小刀那个,至死都在一生追寻踪迹的青梅竹马——山溪姑娘。
这个故事,他为她写了整整两年。
沈岁进大哭,爆哭。
两年!他是怎么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坚持下来的?
胡小刀从中原,举家迁去外州,开始了他从一只菜鸟,逐渐完成了他一代无坚不摧大游侠的梦想。其中曲折,遭受过歧视、有过彷徨、有过无助、有过无人谅解、有过难以排解的孤独。这些在沈岁进当时读来,稀松平常,只觉得这主角必经的荆棘之路,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可知道主角居然就是单星回自己,那些经历,在沈岁进眼里,一下全部不一样了。那成了单星回,有血有肉的痛苦和欢乐,是真真切切、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人和事。
距离最早一封信的时间,已经过去快四年了。
整个故事,开始在沈岁进的脑中进行重组和诠释。
到最后,她竟绝望地发现,其实文章一开头,胡小刀的背井离乡,就隐喻了单星回的远走。而胡小花,竟指的是陪伴了单星回整个童年的花卷。
故事里的胡小花,客死在了异乡——所以花卷是在香港,为它这短暂的一生,划上了句号吗?
一打高五十公分的信纸,写的全是单星回自己的人生。
他在把他的心,彻彻底底地剖开来给她看。
而她,在漫长的时光里,一直被屏蔽了信号,听不见、看不见他任何的心声。
沈岁进的心快痛死过去了,为什么那些最艰难最彷徨的时刻,她没有及时地收到这些信……
而全文的结尾,胡小刀有生之年唯一的心愿,竟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她就是那个山溪姑娘啊……
傻而不自知。
窗外鸟鸣幽幽,沈岁进把自己压抑的哭声,躲藏进被子里。
那种被人一生所追求着,放在心尖上挚爱的珍重,让她潸然满面、痛哭不已。
原来被人好好爱着、珍惜着,是一种这样既叫人酸胀、又让人感动的感觉。
她好想此时此刻,就大声地告诉单星回——
其实她也是的,她一直都这么喜欢着他。
山溪姑娘不是对胡小刀没有感觉,而是山溪姑娘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胡小刀的任何音讯。
她失望地以为,胡小刀,再也不会记得她这个朋友了。
第52章
沈岁进的生物钟彻底紊乱了。早上七点睡,下午四点起,期间梅姐来敲过几次门,都没能叫醒她。
等她睡醒下楼,梅姐正在厨房里淘米。梅姐看见她的两只金鱼泡泡眼,吓了一跳,问:“昨晚玩电脑通宵了?你爸就不让你学点好,电脑瘾忒儿大。”
父女俩,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沈海森只比沈岁进早起了一个小时,下午三点起来的时候,随手切了点冰箱里的法棍放在嘴巴里嚼,就又出门去了。
这个点吃饭,显得不三不四,梅姐就说:“我给你榨一杯樱桃汁吧?这会儿大连的樱桃产得特别好,vc含量还高,适合熬夜后喝。今天晚饭我早点烧,再过一个小时,咱们就吃晚饭。”
沈岁进倒了一杯冷水壶里的凉水,靠在冰箱的柜门上,和梅姐闲聊:“梅姨,你知道我家原来在老平房那块儿的段阿姨,她快回来了吗?”
梅姐手上,上上下下沥着淘洗好的米,说:“是叫段汁桃吧?谁会不记得她呢,人挺好,心还热。最重要的是,你当时老上她家叨扰,人家多喜欢你啊,见着你就眉开眼笑的,一点儿不嫌被打扰。我也放心你跟着她家,对了,你昨天说,他们家单星回回来了?”
沈岁进被梅姐点了一下,心虚地调整了一下靠姿:“嗯,他回北京有个夏令营,段阿姨和单叔叔他们订了半个月后的机票,要晚点儿回来。”
梅姐有种一眼看穿,却看破不说破的心态。
怪道呢,小进这丫头最近几天,天天那么晚才回来。
打小,她就和单家的小子特别有话聊。
梅姐说:“噢,他们家要从香港搬回来了呀?还住老平房那块儿吗?”
沈岁进:“看校办的安排吧,按照单叔叔今时今日的学术地位,京大肯定不会那么埋汰他。再说,他们家,他舅舅一家现在住着呢。”
听着单星回的意思,他舅舅和他姥爷比较难缠,到时候愿不愿意把房子腾出来,都是一件难事。
梅姐把沥好水的米,用手侩进电饭锅的内胆,说:“是也会给他们批咱们锦澜院别墅的意思吗?今年六月,是有好几个老教授退休,把房子腾了出来,我有时候买菜路过那几幢,现在还在重新翻修呢。段汁桃她娘家哥哥也搬北京来了啊,我没往那块走动,倒是很少听到风声。”
沈岁进的脑子里,浮现出单星回一提起他舅舅,就咬牙切齿的样子,再一想,就是因为他这离谱的舅舅,他们这么多年才没有通上信,一时之间,心里颇有点儿同仇敌忾了。
“单星回他舅舅是个混蛋,这么多年住单星回他们家,连声招呼都没和段阿姨打过。”
梅姐侧目惊叫:“什么?!”
沈岁进话里的意思,不就是段汁桃的娘家,上赶着来北京占段汁桃的便宜吗?什么叫住了这么多年,连声招呼都没打?说直白一点,那不就是非法入侵吗……
沈岁进恼火地说:“他舅舅从中作梗的坏事儿可不少,坏死了。段阿姨还从小就受她哥的欺负。”
她在心里算了一下,单大舅舅,可算是把单星回、段汁桃还有她,给全部得罪完了。为了收信这事儿,沈岁进觉得自己,能把对单星回舅舅的好感全部败完。就算那人是单星回的亲戚,沈岁进打算一点都不跟他客气。
两人说话间,陆之瑶抹着眼泪进了门。
下午的太阳,把她晒成了一根胡萝卜,浑身上下红透了。
陆之瑶从外面进来,经过几天的适应,已经能记得,进门前主动换上拖鞋了。
她一只手上捧着一个装着教案的牛皮纸袋,另一只手,则不断地去擦拭自己眼睛里溢出的眼泪。
沈岁进见状,问她:“小陆,你怎么了啊?在外面碰上了什么事儿了吗?”
陆之瑶又气愤又羞愧,咬着下唇说:“我把自己车给弄丢了。公交车站里这里远,干妈就让我每天骑自行车去公交车站,再把车,锁在地锁那儿,等我下午家教完,再骑回来。可恶的小偷,不仅偷了车,连锁车的铁链子,都没给我留!”
陆之瑶做完今天的家教,本来还觉得自己经过两天的适应,已经能对家教内容布施得比较得心应手了。跟着她学中文的小朋友,也愿意和她敞开心扉开玩笑了。一切都在好起来,甚至今天她下公交车的姿势,还是愉悦的跳跃动作。
谁知道,原本在公交车站右手边,锁在地锁上的自行车,不翼而飞了。
陆之瑶心慌极了,自己做一个月家教挣的钱,可能都赔不起沈岁进爸爸的一辆自行车。
那是一辆进口男式自行车,车轴不知道用了什么构造技术,比一般的自行车,骑起来,更顺畅、更省力。
陆之瑶觉得自己骑上去,风从衣服下摆灌进身体,撑大了身材,显得整个人魁梧威风极了。
站在空荡荡原地的陆之瑶,傻眼之余,环顾四周,发现路人们行色匆匆,似乎都在各自奔忙着,这让她有一种求助无门的无助感。
陆之瑶找路边小商店的老板,打听管这块儿的片警在什么地方,生平第一次进了派出所。
家里的人,看起来像是已经全部都睡下了。
回到房间,轻轻合上房门,听到“啪”的落锁声,沈岁进才把神经彻底放松了下来。
屋内梅姐已经帮她开上了空调,进门就特别凉快。
把箱子放在地毯上,沈岁进盘腿坐下,随手翻了翻里面的信,粗略数了数,肯定上百封了。有的信封还特别厚,估计是里面的信纸页数比较多。
拆开了最上面的一封,沈岁进打开信纸,单星回熟悉的字体,让沈岁进傻傻笑了一下。
很难相信吧,那么个大学霸,居然字写得比小学生还丑。
段女士曾经也纳闷:“小学一年级,他还得过书法大赛的一等奖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这字写得,比狗啃了还磕碜。”
单星回就是这样,随性松懒,不喜欢刻意地追求什么工整。你真要他好好练一手好字,他倒是也能给你写出来,只不过他就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不练就坚决不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沈岁进替他捏了把汗,幸亏他念的是理科,这要是读文科,得吃老大亏了。一张卷子,一上来,字迹不工整,咵的一下,先给你扣三分的卷面整洁分。
一目三行扫下来:胡小刀?这名字真够江湖风的,确实符合一部武侠小说的主角名字。
信纸的最后一页,附了一张素描画。
沈岁进一眼就认出,画中捧着画盘在画画的少女,就是自己。
这是单星回什么时候画的?有点儿像是她初中的时候,还带点婴儿肥的模样。
这人画画还真是写实派,把她的脸,画瘦点,会死啊?
沈岁进觉得看他写的字,实在费眼睛,就决定先去洗澡,等洗完澡,再出来继续看。
这一晚,沈岁进坐在地毯上,拆遍了他的信封里,那些迟到多年的信。
她不敢相信,所有信纸,摞起来快有五十公分那么高,而她居然熬夜通宵一口气地看完了。
沈岁进侧躺在床上,准备抓紧看完剩下的几页。
窗外的鸟,都开始在空旷的清晨鸣叫了,沈岁进看得眼睛酸胀,总算看到了最后一页。
全文最后一句是: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觉得这个结尾好平淡,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居然通宵达旦地看完了这个奇怪的故事。
还有,山溪这个女主角,压根儿也没在整篇故事里占据多大篇幅啊?顶多活在胡小刀的回忆里。整篇小说,胡小刀的琐事儿也太多了,连胡小刀每天吃了什么,都要流水账地记上。
窗帘没拉严实,屋外靛紫色的天光,透过两片窗帘之间的缝隙,穿透了进来。
沈岁进看着摊了满屋满床的手稿,不知怎么,一眼扫到了那张素描画。
这让沈岁进觉得,对比起平铺直叙的寡淡故事情节,所有信封里,最亮眼的,恐怕就是这张画着她的素描手稿了。
沈岁进拥着被子,从床上挺起身子,去捡起散落在被子上的那张素描。
整个人放松地往后倒,再次舒适地陷进了柔软的席梦思里。
举起双手拿着画,借着床头柜明黄色的台灯灯光,沈岁进再次认真欣赏起这张素描。
她的眼睛,像是雷达一样,一下子捕捉到了,素描右下角的三个字落款:赠山夕。
山夕,是岁?
她的名字吧……
然后沈岁进整个人像是被高压电触过一般,整颗心脏开始剧烈颤动——
山夕、山溪……
“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突然爆哭。
眼泪不听话极了。
天!这些年,她究竟都错过了什么?
单星回一封封地给她写信,她却一封没有收到。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看了一整晚胡小刀的故事,那个胡小刀就是单星回;而自己,就是胡小刀那个,至死都在一生追寻踪迹的青梅竹马——山溪姑娘。
这个故事,他为她写了整整两年。
沈岁进大哭,爆哭。
两年!他是怎么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坚持下来的?
胡小刀从中原,举家迁去外州,开始了他从一只菜鸟,逐渐完成了他一代无坚不摧大游侠的梦想。其中曲折,遭受过歧视、有过彷徨、有过无助、有过无人谅解、有过难以排解的孤独。这些在沈岁进当时读来,稀松平常,只觉得这主角必经的荆棘之路,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可知道主角居然就是单星回自己,那些经历,在沈岁进眼里,一下全部不一样了。那成了单星回,有血有肉的痛苦和欢乐,是真真切切、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人和事。
距离最早一封信的时间,已经过去快四年了。
整个故事,开始在沈岁进的脑中进行重组和诠释。
到最后,她竟绝望地发现,其实文章一开头,胡小刀的背井离乡,就隐喻了单星回的远走。而胡小花,竟指的是陪伴了单星回整个童年的花卷。
故事里的胡小花,客死在了异乡——所以花卷是在香港,为它这短暂的一生,划上了句号吗?
一打高五十公分的信纸,写的全是单星回自己的人生。
他在把他的心,彻彻底底地剖开来给她看。
而她,在漫长的时光里,一直被屏蔽了信号,听不见、看不见他任何的心声。
沈岁进的心快痛死过去了,为什么那些最艰难最彷徨的时刻,她没有及时地收到这些信……
而全文的结尾,胡小刀有生之年唯一的心愿,竟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她就是那个山溪姑娘啊……
傻而不自知。
窗外鸟鸣幽幽,沈岁进把自己压抑的哭声,躲藏进被子里。
那种被人一生所追求着,放在心尖上挚爱的珍重,让她潸然满面、痛哭不已。
原来被人好好爱着、珍惜着,是一种这样既叫人酸胀、又让人感动的感觉。
她好想此时此刻,就大声地告诉单星回——
其实她也是的,她一直都这么喜欢着他。
山溪姑娘不是对胡小刀没有感觉,而是山溪姑娘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胡小刀的任何音讯。
她失望地以为,胡小刀,再也不会记得她这个朋友了。
第52章
沈岁进的生物钟彻底紊乱了。早上七点睡,下午四点起,期间梅姐来敲过几次门,都没能叫醒她。
等她睡醒下楼,梅姐正在厨房里淘米。梅姐看见她的两只金鱼泡泡眼,吓了一跳,问:“昨晚玩电脑通宵了?你爸就不让你学点好,电脑瘾忒儿大。”
父女俩,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沈海森只比沈岁进早起了一个小时,下午三点起来的时候,随手切了点冰箱里的法棍放在嘴巴里嚼,就又出门去了。
这个点吃饭,显得不三不四,梅姐就说:“我给你榨一杯樱桃汁吧?这会儿大连的樱桃产得特别好,vc含量还高,适合熬夜后喝。今天晚饭我早点烧,再过一个小时,咱们就吃晚饭。”
沈岁进倒了一杯冷水壶里的凉水,靠在冰箱的柜门上,和梅姐闲聊:“梅姨,你知道我家原来在老平房那块儿的段阿姨,她快回来了吗?”
梅姐手上,上上下下沥着淘洗好的米,说:“是叫段汁桃吧?谁会不记得她呢,人挺好,心还热。最重要的是,你当时老上她家叨扰,人家多喜欢你啊,见着你就眉开眼笑的,一点儿不嫌被打扰。我也放心你跟着她家,对了,你昨天说,他们家单星回回来了?”
沈岁进被梅姐点了一下,心虚地调整了一下靠姿:“嗯,他回北京有个夏令营,段阿姨和单叔叔他们订了半个月后的机票,要晚点儿回来。”
梅姐有种一眼看穿,却看破不说破的心态。
怪道呢,小进这丫头最近几天,天天那么晚才回来。
打小,她就和单家的小子特别有话聊。
梅姐说:“噢,他们家要从香港搬回来了呀?还住老平房那块儿吗?”
沈岁进:“看校办的安排吧,按照单叔叔今时今日的学术地位,京大肯定不会那么埋汰他。再说,他们家,他舅舅一家现在住着呢。”
听着单星回的意思,他舅舅和他姥爷比较难缠,到时候愿不愿意把房子腾出来,都是一件难事。
梅姐把沥好水的米,用手侩进电饭锅的内胆,说:“是也会给他们批咱们锦澜院别墅的意思吗?今年六月,是有好几个老教授退休,把房子腾了出来,我有时候买菜路过那几幢,现在还在重新翻修呢。段汁桃她娘家哥哥也搬北京来了啊,我没往那块走动,倒是很少听到风声。”
沈岁进的脑子里,浮现出单星回一提起他舅舅,就咬牙切齿的样子,再一想,就是因为他这离谱的舅舅,他们这么多年才没有通上信,一时之间,心里颇有点儿同仇敌忾了。
“单星回他舅舅是个混蛋,这么多年住单星回他们家,连声招呼都没和段阿姨打过。”
梅姐侧目惊叫:“什么?!”
沈岁进话里的意思,不就是段汁桃的娘家,上赶着来北京占段汁桃的便宜吗?什么叫住了这么多年,连声招呼都没打?说直白一点,那不就是非法入侵吗……
沈岁进恼火地说:“他舅舅从中作梗的坏事儿可不少,坏死了。段阿姨还从小就受她哥的欺负。”
她在心里算了一下,单大舅舅,可算是把单星回、段汁桃还有她,给全部得罪完了。为了收信这事儿,沈岁进觉得自己,能把对单星回舅舅的好感全部败完。就算那人是单星回的亲戚,沈岁进打算一点都不跟他客气。
两人说话间,陆之瑶抹着眼泪进了门。
下午的太阳,把她晒成了一根胡萝卜,浑身上下红透了。
陆之瑶从外面进来,经过几天的适应,已经能记得,进门前主动换上拖鞋了。
她一只手上捧着一个装着教案的牛皮纸袋,另一只手,则不断地去擦拭自己眼睛里溢出的眼泪。
沈岁进见状,问她:“小陆,你怎么了啊?在外面碰上了什么事儿了吗?”
陆之瑶又气愤又羞愧,咬着下唇说:“我把自己车给弄丢了。公交车站里这里远,干妈就让我每天骑自行车去公交车站,再把车,锁在地锁那儿,等我下午家教完,再骑回来。可恶的小偷,不仅偷了车,连锁车的铁链子,都没给我留!”
陆之瑶做完今天的家教,本来还觉得自己经过两天的适应,已经能对家教内容布施得比较得心应手了。跟着她学中文的小朋友,也愿意和她敞开心扉开玩笑了。一切都在好起来,甚至今天她下公交车的姿势,还是愉悦的跳跃动作。
谁知道,原本在公交车站右手边,锁在地锁上的自行车,不翼而飞了。
陆之瑶心慌极了,自己做一个月家教挣的钱,可能都赔不起沈岁进爸爸的一辆自行车。
那是一辆进口男式自行车,车轴不知道用了什么构造技术,比一般的自行车,骑起来,更顺畅、更省力。
陆之瑶觉得自己骑上去,风从衣服下摆灌进身体,撑大了身材,显得整个人魁梧威风极了。
站在空荡荡原地的陆之瑶,傻眼之余,环顾四周,发现路人们行色匆匆,似乎都在各自奔忙着,这让她有一种求助无门的无助感。
陆之瑶找路边小商店的老板,打听管这块儿的片警在什么地方,生平第一次进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