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1)
诶
怎么跑得这般快,他又不是妖魔鬼怪!
谭昭走了没两步,忽然就记起了一桩事,这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但想了想还是返身追了上去。
修道之人,要寻一个普通人的气息,那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即便王献之为了办事,并没有在家中,但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开始,祝疏之就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子敬,别做傻事。
王少年温润如玉,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也从不多言,风流蕴藉世人皆知,此刻却难得暴躁,语气非常冷厉:祝兄不请自来,还请离开。
谭昭倚在旁边的廊柱上,望着廊下已经脱了靴子的少年郎,旁边是药店已经处理过的艾草:艾灸既不会要命,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王子敬脸色显而易见地难看,似是压抑久了,终于爆发出来:那我该怎么办!疏之,你教教我好不好!我根本不想做什么驸马!
果然是这桩事,不过他记忆中好像没这么早,哦对,今年书圣去世,少年郎还要守孝的。
如今此事还未声张,谭昭只能假做不知:子敬你不是早已成婚?
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要搁以后礼教还在,哪家的皇帝都做不出逼臣子的儿子离婚娶自家女儿这种事,毕竟皇家即便权力大,也要脸啊。
也就是这会儿,大家都不要脸,皇室想给自家公主找个条件好的驸马,这有错吗?司马家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
当然要搁以前王导、王敦都在的时候,皇家也不敢这么做。
世家盘根错节,也有起起落落,如今王羲之病重,王家小的一辈还在成长,也难怪司马氏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逼人离婚了。
还有大概就是,王谢两家的名头太盛,现在这会儿挺太平,司马家也想用这个来压一压世家的风头,好让天下人知晓,这天下还是姓司马的。
即便是声名赫赫的王家,即便你已经成婚,文采斐然,他司马家的公主看上了你,你就得离婚麻溜地来娶他家的公主。
怎么说呢,手段这么幼稚,难怪药丸。
王子敬断断续续地说完,望着艾叶出神。
所以你便想烧残自己的双脚,好让那公主死了这条心?
没回答,但显然是默认了。
那还不如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你天生有脚气,喜欢抠脚抠鼻屎呢。
这也太狠了吧?!
王少年瞪大了眼睛。
第120章 玄不改非(十七)
见人好像一副要当真的模样,谭昭赶紧开口: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我说着玩的, 就像你烧伤了自己脚, 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没用的。
残忍又直接, 王子敬看着地上的艾叶,难免有些绝望。
其实我也知道,但倘若我什么都不做, 那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直乐观潇洒的少年垂下了头, 像是挣扎的小兽一样。
即便是世家出身, 少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王子敬心性善良,不追逐名利, 这种时候也只会选择伤害自己来换个成全。
气氛一时凝滞, 好像除了认命, 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父亲乍闻此事, 气得重病,说宁死也不会让幼子去做这等背信弃义之事, 家中兄长皆为了回护他愁得睡不着, 这等消息, 他都不敢告诉尚在孕期的夫人。
父亲身体本就不好, 若再气下去, 王献之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冰凉了。
要想打消皇室的婚约,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谭昭捻着腰间玉佩的环穗,开口说着:倘若你公然自残, 即便对外说是不小心造就,但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如此做,就是在打皇家的脸,只会起到反作用。
我
但如今此事还未传开,舆论还未起,如果让皇室认识到,你与公主结亲,于皇室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那么不用你拒绝,皇室自然会收回旨意。
这是公主看上王献之的事情吗?是。
那完全是吗?必定不是啊。
人王献之少年有妻有娃,虽然娃还没出生,但人生幸福,凭什么你公主看上他,他就必须休妻娶你啊?还不是因为有政治利益。
说得残忍直白些,王少年这段婚姻,只是政客们博弈的牺牲品。
有那么一瞬,王子敬像是看到了曾经魏蜀吴三国鼎立时,那些谈笑间智谋天下的谋士一般,难怪父亲会说能写出这般文字的,绝非池中物。
交浅言深的道理谁都懂,更因如此,王子敬才更加感激对方这一番话。
疏之,谢谢你。
谭昭挠了挠头,全没方才的镇定样:哎呀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
酒不是什么好酒,但别院的厨娘却是做的一桌好下酒菜,与上个世界凄凄惨惨戚戚地被威胁背黑锅还诈死相比,这个世界实在悠闲许多。
和睦的家庭,宽容明理的父母,也没有人来压迫他做什么事,社会或许有些黑暗,但大家都非常会玩,所谓能招惹的麻烦,其实也还好。
谭昭摸了摸自己非洲人的光环,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哎,突然有点想酿酒了。
不过兴头刚起,谭昭就有了几分醉意,修道之人其实很难喝醉,不过他想醉就醉了。从前他非常喜欢热闹,当然他现在也喜欢,不过难得有这种独处的时候,居然比身处闹市心情还要静谧。
果然人应该劳逸结合,且让他醉一会儿吧。
谭某人说醉就醉了,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洗漱完毕,也不走正门,给自己一键换脸,就去他山苑自投罗网了。
他这才知道,同献之少年一块儿来的,还有王凝之的夫人谢道韫。
王凝之因为走马上任会稽内史,原本也想来,但被自家夫人强行按下,这才没来。
谭昭:不好,又遇上名人了。
咏絮之才谢道韫啊,先不提这位才女在历史上的有名程度,就是自家便宜妹妹,也经常挂在口上,一副将之作为偶像的模样。
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这会儿,谭昭倒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图好看换高中元的脸,那种年过半百的白胡子老爷爷明显更好发挥。
失策了失策了。
系统此时忍不住幽幽地发出了灵魂拷问:你有活到过年过半百的年纪吗?
[不提这个,我们还可以维系下这段塑料情。]
系统回首往事,忍不住潸然泪下。
谭昭却已收拾好心情,道:谭昭,昭如日月的昭。
好名字。也是好相貌。
两人说话间,谭昭已经表示自己会上门出诊,但不希望昭之于众,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谢道韫自己就做主应下了。
二嫂,听说
王献之急匆匆地走进来,话说到一半,就对上了一双清棱棱的眸子。
好熟悉的一双眼睛。
谭昭立刻掩下双眸,假做不认识,书圣大佬这会儿住在会稽山阴,赶过去需要半日的功夫,现在天色还算早,因不想耽误时辰,所以没说两句就出发了。
谭先生可以骑马吗?
谭昭自然表示可以,说实话坐车坐久了,还是骑马来的爽快。
也因为急行赶路,谭某人拙劣的演技并没有发挥的时间,未及天黑,一行人就到了山阴。
作为大家长,王羲之住的地方却非常朴素,院子是很大,却非常地偏,有一种农夫山泉有点甜的感觉,外加院子里还养着鹅,真的是非常接地气了。
先生小心,这鹅有点凶。
仆人的话才开口说了半句,就看到自家的鹅大王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蹭了蹭人家的长衫,毛茸茸的脑袋,一副我很乖巧快摸我的模样。
谭昭也确实伸手摸了摸,还送了两丝灵力给鹅,可以说是非常给力的见面礼了。
然后,仆人的脸色更加玄幻了,这肯定不是他家老先生养的鹅大王啊!不过换句话说,这位先生必有大才啊。
仆人愈发尊敬,将人引到堂屋。
谭昭喝了半盏茶,王献之同一位峨冠博带的青年一同出来,他很快就知道此人是书圣五子王徽之。
据传此人心情高傲,对官场非常一般,倒是非常热衷旅游。
王家兄弟生得都好,风流倜傥的,王徽之自然不差,就是不修边幅了一些,头发都半散着,对弟弟请回来的人,即便他心有疑虑,也没有说什么。
等入了内,谭昭总算是见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书圣大佬。
说句真心话,他以前是真的没有研究过书圣大佬到底因何而死,毕竟他一向浪荡度日,没的关心先人生死。
仅仅一眼,他才恍然明白,难怪王家这么大张旗鼓地找他,合着书圣大佬也是走在时髦前列的人啊。
谭昭忽然意识到,要想根除寒食散,或许也就比根除当今社会弊病容易那么一点点。
如果仅仅是做个大夫,恐怕不够。
他心头乱糟糟的,难得没看到王少年看着他时欲言又止的神情。
书圣大佬今年五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其实已经称得上高龄,服散行散必定非常有一套,换句话说就是服用方法相对科学,将副作用降到了最低点。
但毒就是毒,该戕害身体还是在戕害身体。
或许,并不是没有人知道寒食散的危害,但就像现代许多人一样,明明知道毒品的危害,却仍然趋之若鹜,追求那片刻虚幻的美好。
谭昭望着踏上瘦削的王羲之,难得有些愣神。
先生,可是没法子
哦,我只是在想一些事情。谭昭掩下深思,转头道,所以你们请我来,是想救命,还救人?
王徽之眼神闪了闪,道:敢问先生,有何分别?
既然你们请我来,必也知道我对寒食散的态度。就事论事,书圣滤镜也没用,谭某人如是说道,前者续命,后者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救人。
王徽之也是寒食散的忠实客户,听了这话,难免皱了眉头:先生缘何这般抵触寒食散?
第121章 玄不改非(十八)
此等消磨人精神,贻害人身体的东西, 我厌恶它还需要理由吗?谭昭半点不觑, 抬头迎上王徽之的眼神。
王徽之这人非常爱憎分明, 贬低他的爱好四舍五入就是贬低他本人,听了眉头皱得更紧, 显然是非常不赞同。
两人颇有当场干一架的趋势,旁边的王献之想要劝,却发现一直病得昏昏沉沉的父亲醒了。
父亲!
王徽之也往前走了两步, 谭昭适时往旁边退了三步。
一个人长久浸淫五石散, 又生了病, 即便是风度翩翩的书圣大佬,也早已被折磨得皮包骨, 眼窝深得吓人, 在生死面前, 谁都是平等的。
父亲, 您一定会好的。
王羲之的眼神却非常从容,似乎是已经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 烦恼是用眼神宽慰着两个儿子, 也不知是为何, 他今天的神思出了奇的清爽。
这位是
王徽之不想开口, 还是王少年介绍了谭昭的身份。
老夫方才朦胧中醒来, 隐约听到争论声,可是与老夫的病症有关?王羲之说话并不连贯,但他显然是个非常任性的病人, 并不容许儿子们插话,坚决要说完,小儿性子狂了些,还请小先生直说吧。
父亲!
然后倔强的儿子被老父亲一力按下。
谭昭:姜还是老的辣。
系统:_那你肯定是在场的地狱辣。
[闭麦吧。]
反正谭某人是不承认自己魔鬼辣的,他沉默,只是在考虑怎么说而已。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直言不讳最好:老先生的身体,已经千疮百孔,这场风寒,不过是压倒老先生身体的最后一块石头而已。
不错。
王羲之靠在卧榻之上,脸色苍白,这话小辈都不爱听,但两儿子都没敢发声。
但我能救。这声音斩钉截铁,带着十二万分的自信,谁也不会怀疑他的自傲,但书圣爸爸拒绝了。
意料之中的事情,谭昭体面地告辞,跑院里去找鹅大王摸头去了。
王家是顶级士族,凡事都讲究循序渐进,如果是病人自己放弃自己,没有求生意志,那么即便他滤镜再厚,也不必救。
怎么跑得这般快,他又不是妖魔鬼怪!
谭昭走了没两步,忽然就记起了一桩事,这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但想了想还是返身追了上去。
修道之人,要寻一个普通人的气息,那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即便王献之为了办事,并没有在家中,但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开始,祝疏之就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子敬,别做傻事。
王少年温润如玉,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也从不多言,风流蕴藉世人皆知,此刻却难得暴躁,语气非常冷厉:祝兄不请自来,还请离开。
谭昭倚在旁边的廊柱上,望着廊下已经脱了靴子的少年郎,旁边是药店已经处理过的艾草:艾灸既不会要命,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王子敬脸色显而易见地难看,似是压抑久了,终于爆发出来:那我该怎么办!疏之,你教教我好不好!我根本不想做什么驸马!
果然是这桩事,不过他记忆中好像没这么早,哦对,今年书圣去世,少年郎还要守孝的。
如今此事还未声张,谭昭只能假做不知:子敬你不是早已成婚?
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要搁以后礼教还在,哪家的皇帝都做不出逼臣子的儿子离婚娶自家女儿这种事,毕竟皇家即便权力大,也要脸啊。
也就是这会儿,大家都不要脸,皇室想给自家公主找个条件好的驸马,这有错吗?司马家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
当然要搁以前王导、王敦都在的时候,皇家也不敢这么做。
世家盘根错节,也有起起落落,如今王羲之病重,王家小的一辈还在成长,也难怪司马氏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逼人离婚了。
还有大概就是,王谢两家的名头太盛,现在这会儿挺太平,司马家也想用这个来压一压世家的风头,好让天下人知晓,这天下还是姓司马的。
即便是声名赫赫的王家,即便你已经成婚,文采斐然,他司马家的公主看上了你,你就得离婚麻溜地来娶他家的公主。
怎么说呢,手段这么幼稚,难怪药丸。
王子敬断断续续地说完,望着艾叶出神。
所以你便想烧残自己的双脚,好让那公主死了这条心?
没回答,但显然是默认了。
那还不如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你天生有脚气,喜欢抠脚抠鼻屎呢。
这也太狠了吧?!
王少年瞪大了眼睛。
第120章 玄不改非(十七)
见人好像一副要当真的模样,谭昭赶紧开口: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我说着玩的, 就像你烧伤了自己脚, 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没用的。
残忍又直接, 王子敬看着地上的艾叶,难免有些绝望。
其实我也知道,但倘若我什么都不做, 那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直乐观潇洒的少年垂下了头, 像是挣扎的小兽一样。
即便是世家出身, 少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王子敬心性善良,不追逐名利, 这种时候也只会选择伤害自己来换个成全。
气氛一时凝滞, 好像除了认命, 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父亲乍闻此事, 气得重病,说宁死也不会让幼子去做这等背信弃义之事, 家中兄长皆为了回护他愁得睡不着, 这等消息, 他都不敢告诉尚在孕期的夫人。
父亲身体本就不好, 若再气下去, 王献之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冰凉了。
要想打消皇室的婚约,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谭昭捻着腰间玉佩的环穗,开口说着:倘若你公然自残, 即便对外说是不小心造就,但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如此做,就是在打皇家的脸,只会起到反作用。
我
但如今此事还未传开,舆论还未起,如果让皇室认识到,你与公主结亲,于皇室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那么不用你拒绝,皇室自然会收回旨意。
这是公主看上王献之的事情吗?是。
那完全是吗?必定不是啊。
人王献之少年有妻有娃,虽然娃还没出生,但人生幸福,凭什么你公主看上他,他就必须休妻娶你啊?还不是因为有政治利益。
说得残忍直白些,王少年这段婚姻,只是政客们博弈的牺牲品。
有那么一瞬,王子敬像是看到了曾经魏蜀吴三国鼎立时,那些谈笑间智谋天下的谋士一般,难怪父亲会说能写出这般文字的,绝非池中物。
交浅言深的道理谁都懂,更因如此,王子敬才更加感激对方这一番话。
疏之,谢谢你。
谭昭挠了挠头,全没方才的镇定样:哎呀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
酒不是什么好酒,但别院的厨娘却是做的一桌好下酒菜,与上个世界凄凄惨惨戚戚地被威胁背黑锅还诈死相比,这个世界实在悠闲许多。
和睦的家庭,宽容明理的父母,也没有人来压迫他做什么事,社会或许有些黑暗,但大家都非常会玩,所谓能招惹的麻烦,其实也还好。
谭昭摸了摸自己非洲人的光环,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哎,突然有点想酿酒了。
不过兴头刚起,谭昭就有了几分醉意,修道之人其实很难喝醉,不过他想醉就醉了。从前他非常喜欢热闹,当然他现在也喜欢,不过难得有这种独处的时候,居然比身处闹市心情还要静谧。
果然人应该劳逸结合,且让他醉一会儿吧。
谭某人说醉就醉了,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洗漱完毕,也不走正门,给自己一键换脸,就去他山苑自投罗网了。
他这才知道,同献之少年一块儿来的,还有王凝之的夫人谢道韫。
王凝之因为走马上任会稽内史,原本也想来,但被自家夫人强行按下,这才没来。
谭昭:不好,又遇上名人了。
咏絮之才谢道韫啊,先不提这位才女在历史上的有名程度,就是自家便宜妹妹,也经常挂在口上,一副将之作为偶像的模样。
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这会儿,谭昭倒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图好看换高中元的脸,那种年过半百的白胡子老爷爷明显更好发挥。
失策了失策了。
系统此时忍不住幽幽地发出了灵魂拷问:你有活到过年过半百的年纪吗?
[不提这个,我们还可以维系下这段塑料情。]
系统回首往事,忍不住潸然泪下。
谭昭却已收拾好心情,道:谭昭,昭如日月的昭。
好名字。也是好相貌。
两人说话间,谭昭已经表示自己会上门出诊,但不希望昭之于众,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谢道韫自己就做主应下了。
二嫂,听说
王献之急匆匆地走进来,话说到一半,就对上了一双清棱棱的眸子。
好熟悉的一双眼睛。
谭昭立刻掩下双眸,假做不认识,书圣大佬这会儿住在会稽山阴,赶过去需要半日的功夫,现在天色还算早,因不想耽误时辰,所以没说两句就出发了。
谭先生可以骑马吗?
谭昭自然表示可以,说实话坐车坐久了,还是骑马来的爽快。
也因为急行赶路,谭某人拙劣的演技并没有发挥的时间,未及天黑,一行人就到了山阴。
作为大家长,王羲之住的地方却非常朴素,院子是很大,却非常地偏,有一种农夫山泉有点甜的感觉,外加院子里还养着鹅,真的是非常接地气了。
先生小心,这鹅有点凶。
仆人的话才开口说了半句,就看到自家的鹅大王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蹭了蹭人家的长衫,毛茸茸的脑袋,一副我很乖巧快摸我的模样。
谭昭也确实伸手摸了摸,还送了两丝灵力给鹅,可以说是非常给力的见面礼了。
然后,仆人的脸色更加玄幻了,这肯定不是他家老先生养的鹅大王啊!不过换句话说,这位先生必有大才啊。
仆人愈发尊敬,将人引到堂屋。
谭昭喝了半盏茶,王献之同一位峨冠博带的青年一同出来,他很快就知道此人是书圣五子王徽之。
据传此人心情高傲,对官场非常一般,倒是非常热衷旅游。
王家兄弟生得都好,风流倜傥的,王徽之自然不差,就是不修边幅了一些,头发都半散着,对弟弟请回来的人,即便他心有疑虑,也没有说什么。
等入了内,谭昭总算是见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书圣大佬。
说句真心话,他以前是真的没有研究过书圣大佬到底因何而死,毕竟他一向浪荡度日,没的关心先人生死。
仅仅一眼,他才恍然明白,难怪王家这么大张旗鼓地找他,合着书圣大佬也是走在时髦前列的人啊。
谭昭忽然意识到,要想根除寒食散,或许也就比根除当今社会弊病容易那么一点点。
如果仅仅是做个大夫,恐怕不够。
他心头乱糟糟的,难得没看到王少年看着他时欲言又止的神情。
书圣大佬今年五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其实已经称得上高龄,服散行散必定非常有一套,换句话说就是服用方法相对科学,将副作用降到了最低点。
但毒就是毒,该戕害身体还是在戕害身体。
或许,并不是没有人知道寒食散的危害,但就像现代许多人一样,明明知道毒品的危害,却仍然趋之若鹜,追求那片刻虚幻的美好。
谭昭望着踏上瘦削的王羲之,难得有些愣神。
先生,可是没法子
哦,我只是在想一些事情。谭昭掩下深思,转头道,所以你们请我来,是想救命,还救人?
王徽之眼神闪了闪,道:敢问先生,有何分别?
既然你们请我来,必也知道我对寒食散的态度。就事论事,书圣滤镜也没用,谭某人如是说道,前者续命,后者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救人。
王徽之也是寒食散的忠实客户,听了这话,难免皱了眉头:先生缘何这般抵触寒食散?
第121章 玄不改非(十八)
此等消磨人精神,贻害人身体的东西, 我厌恶它还需要理由吗?谭昭半点不觑, 抬头迎上王徽之的眼神。
王徽之这人非常爱憎分明, 贬低他的爱好四舍五入就是贬低他本人,听了眉头皱得更紧, 显然是非常不赞同。
两人颇有当场干一架的趋势,旁边的王献之想要劝,却发现一直病得昏昏沉沉的父亲醒了。
父亲!
王徽之也往前走了两步, 谭昭适时往旁边退了三步。
一个人长久浸淫五石散, 又生了病, 即便是风度翩翩的书圣大佬,也早已被折磨得皮包骨, 眼窝深得吓人, 在生死面前, 谁都是平等的。
父亲, 您一定会好的。
王羲之的眼神却非常从容,似乎是已经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 烦恼是用眼神宽慰着两个儿子, 也不知是为何, 他今天的神思出了奇的清爽。
这位是
王徽之不想开口, 还是王少年介绍了谭昭的身份。
老夫方才朦胧中醒来, 隐约听到争论声,可是与老夫的病症有关?王羲之说话并不连贯,但他显然是个非常任性的病人, 并不容许儿子们插话,坚决要说完,小儿性子狂了些,还请小先生直说吧。
父亲!
然后倔强的儿子被老父亲一力按下。
谭昭:姜还是老的辣。
系统:_那你肯定是在场的地狱辣。
[闭麦吧。]
反正谭某人是不承认自己魔鬼辣的,他沉默,只是在考虑怎么说而已。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直言不讳最好:老先生的身体,已经千疮百孔,这场风寒,不过是压倒老先生身体的最后一块石头而已。
不错。
王羲之靠在卧榻之上,脸色苍白,这话小辈都不爱听,但两儿子都没敢发声。
但我能救。这声音斩钉截铁,带着十二万分的自信,谁也不会怀疑他的自傲,但书圣爸爸拒绝了。
意料之中的事情,谭昭体面地告辞,跑院里去找鹅大王摸头去了。
王家是顶级士族,凡事都讲究循序渐进,如果是病人自己放弃自己,没有求生意志,那么即便他滤镜再厚,也不必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