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炉香 第105节
秦禾也颇感意外:“为什么?”
“谁知道啊,给村儿里的张三娃子亲眼瞧见的,”老妇人抬起粗糙黄黑的手,将落在鬓边的一戳碎短发捋在耳后,仔细的讲起经过来,“我那个时候刚从庄稼地里割完草,扛着锄头准备回家。当时太阳早就落山了,天黑,张三娃子气喘吁吁的从山道跑下来,说他看见原桥在山上刨他爹的坟。我说这怎么可能呢,起初谁都不相信,一致认为原桥应该是在给他爹上坟,顺便修理一下坟头草。毕竟这从春到夏的季节,那山坡上的杂草长得又快又高,不打理肯定不行,就没多心,也没把张三娃子的话当回事。结果深更半夜的时候,原桥真用板车拖了副棺材回来,那棺材上面全是黄泥,很明显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老妇人说到紧要处,突然拍了个响亮的巴掌,“哎哟,差点没给我们吓死。”
这答案没聊到关键点啊,秦禾抓紧问:“这个原桥,把他爹从坟里挖出来干什么?”
“谁知道啊,乡亲们第二天一大早,赶忙都跑去问了,毕竟这么大个事,肯定是要惊动大家的。
那原桥开始不吱声儿,端着水盆和抹布,一个劲儿的擦棺材上的泥巴。
我们也是起个好心呀,这事儿不能这么干的,多不吉利啊,要招晦气的。
但是说多了他跟你急眼儿,不听劝,还赶我们走,让大家别管。也不是脑子有毛病的人啊,但是我们瞅着他那个样子吧,就觉得特别不对劲儿,脸色发青。”
老妇人车轱辘话一箩筐,估摸着平常是个爱唠叨的人,她顺手拖了根条凳过来,打算坐着跟他俩摆这个聊斋,“咱说啥都不好使,后来没办法呀,这看着多瘆人,还是老村长出马,好说歹说,给他一顿教育,这个原桥才吭个气儿,他说他要把他爹供在家里头!”
唐起越听越不明白原桥的动机:“为什么?”
老妇人还是那句:“谁知道呀。”接着才开始讲,“俗话说,生而为人,死而归土,凡事都讲究个入土为安,对不对?人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好好的躺在地下,就不应该去打搅亡者,得让亡者安息,你去挖出来供家里头干啥呀,这不成了阳世人和阴间人同堂吗。”
老妇人越说越埋怨,“就这么明晃晃的把棺材摆在堂屋中央,人都烂成一把骨头了,你说,这乡里乡亲的,赶个集什么的都得从他门前过,特别是还有几个小娃娃,在乡镇上念小学初中,那路远啊,晚上放了学,打着电筒回来,路过的时候看见原桥跪那棺材前烧纸,一边烧一边哭,给娃吓得拔腿就跑。”
秦禾问:“他爹下葬多久了?”
老妇人估摸着:“得有个四五年了吧。原桥脑子没病的,以前还考上了省城里的大学,谁想他爹突然从工地上摔下来,没捞到多少赔偿金,而且病床前需要人照顾,原桥的妈又死的早,就剩这爷俩儿相依为命,他就辍学回家了。”老妇人叹了口气,“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这原桥却是真的孝顺。”
孝顺还去掘了自己老爹的坟?意欲何为?
“我记得他爹过世没两年光景,”老妇人略微细想了一下日期,“应该三年不到吧,有一天下午,原桥的媳妇儿独自去河边洗衣服,结果不当心掉水里淹死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很晚了原桥的媳妇儿都没回来,急得他在村儿里到处找,挨家挨户问,有人说下午看见他媳妇儿拎着水桶去河边洗衣服了,我们也跟着原桥找过去,却只看到河边摆着一只水桶和几件洗到一半的衣服,四处压根儿没他媳妇儿的影子。
有人猜测说不会掉进河里了吧,那原桥一听,直接一头扎下去,在水里摸索了半宿,还真在河中央把他媳妇儿沉底的尸体捞上来了。”老妇人越说越于心不忍,“这原桥啊,闷屋里伤心了好久,人也一下子老了十多岁,看着真的是,唉。”
老妇人絮叨:“原桥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条件稍微好点儿的姑娘,要么出去打工了,要么就是看不上他。
最后媒人给他说了这个邻村的小媳妇儿,十七岁嫁过来,人长得倒是水灵,就是脚有些跛,脑子也不怎么好使,据说是小的时候发高烧,烧成脑膜炎了,耽误的时间长,没来得及治,就有点痴傻。
她跟了原桥以后,第二年生了个大胖小子,谁知安生日子才没过几年,孩子竟查出来脑子里长了个什么胶什么的瘤?”
唐起眉头紧皱:“胶质瘤?”
“哦对,就是叫这个胶质瘤,恶性的,脑癌。我听我闺女儿分析那意思啊,这个恶性的脑瘤属于不治之症,但是怎么说呢,这么小的孩子,再无望他也得治不是,我们村儿,多多少少给他众筹了一点钱,大家生活就这水平,再多了拿不出来。让原桥带着孩子上大医院做手术,去之前,他还领着孩子过来,跪着给乡亲们磕头呢。”言到此,老妇人的眼里闪过泪花,“他说这是给的救命钱,要叩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老妇人顿了顿,微微哽咽了一下:“等爷俩儿再回来啊,孩子的眼睛就看不见了,说是开颅手术的后遗症,而且特别嗜睡,之前我们时不时会过去看看,孩子基本都在床上睡觉,喊也喊不醒,反正睡着的时候比清醒的时候多。结果这才多久啊,孩子的脑瘤又复发了,原桥送医院检查完,没几天就抱着孩子回来了,医生直接建议他放弃治疗。”
老妇人直摇头,很无奈:“没希望了。”
这种情况,大人煎熬,孩子也遭罪。
秦禾听得心情沉重,想起下午在原桥家屋外,听见小孩略带惊吓的呼声,她说:“这命也太苦了。”
老妇人再赞同不过了,抹了抹微湿的眼角:“没听说过吗,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原桥不就是这个苦命人么,他才三十多岁,那头发已经白的,都快赶上我这把岁数的人了。”
“随着孩子的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有的说原桥是悲伤过度,压力太大,因为他看起来越来越阴沉。本来就瘦巴巴的一个人,这么一折腾,更是又老又瘦,看着吧,越来越像他那死去的爹。”老妇人说到此,音调再次压低,“原桥他爹死的时候,就是他现在这副油尽灯枯的样子。”
闻言,唐起的心咯噔一下。
老妇人一脸神秘:“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大前天早上,我们村儿的老梁头去庄稼地里薅蒜苗,在垭口上远远瞧见原桥,身上穿一件青色的褂子,戴个草帽,佝着背,给老梁头吓一大跳,当时那一瞬间,他还以为看见原桥他爹了。”
秦禾心头起疑:“有这么像吗?”
“哎哟,简直一模一样,他爹以前上坡割麦子,也是这么一身打扮,我估摸着呀,”老妇人身子朝前欺得更近,声音轻得只剩气音,“是不是他爹回魂了,正附在原桥身上咧。”
“不会吧?”秦禾吃惊道,“这么玄吗?”
“你别不信。”老妇人说,“不然他怎么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去刨自己老爹的坟。”
此行为在众村民看来,相当古怪诡异了,如果原桥不是中邪的话,真干不出来这种事。
“这还没完呢。”
秦禾跟唐起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双双把妇人盯住,静待她说。
“前天晚上,就是原桥刨他爹坟的当晚,突然天降旱雷。”老妇人神色肃穆,半点没有糊弄人的意思,“知道旱雷吧?就是光打雷,不下雨,那个天上啊,有一团黑云,老黑了,云层里裹着一道又一道闪电,直愣愣劈下来,劈在浮池山的山头,烧了间道观,哪儿有这么巧的事儿,问题肯定出在原桥身上,他爹就葬在浮池山。”
老妇人显然对此深信不疑:“都说响旱雷,活见鬼,这可不是迷信啊。”
秦禾没想到,从老妇人口中,居然能将这两件事给联系上:“道观烧了一间?”
“可不嘛,你说要是下雨的话,道观可能还烧不了,那雨一浇不就灭了吗,偏偏是旱雷,烧完了第二天才下雨。”老妇人夸张的比划着手势,“那场雨大得哟,麦田差点没给淹了。”
唐起出声问:“那场火有烧伤人吗?”
老妇人摆摆手:“这个倒没有,幸好,烧的那间是道观的厨房,大晚上的,厨房里肯定没人啊,但是里头堆着一捆又一捆的干柴呢,火势才会那么大。”
秦禾:“所以大家觉得,是因为原桥他爹回魂?”
老妇人说:“不止。”
唐起忍不住插嘴:“难道还有事?”
“怪事。”老妇人并不卖关子,“起初是原桥家对面儿的刘老太婆在说,她这两宿啊,迷迷糊糊的,总是听见有个女人在屋外哭,哭得很伤心。
就在昨天半夜,刘老太婆被哭声扰醒了,她就从炕上爬起来,穿了鞋走到窗户边,开条缝隙往外头瞅,结果看见一个穿红棉袄的女人,披头散发的守在原桥家门前哭。”
秦禾预感自己猜到了接下来的情节,但是她没打岔,听老妇人娓娓道来:“刘老太婆心下纳闷儿,在窗户边瞅了有一阵儿,就出声招呼她,干啥在这儿哭啊。
那女人没回头,就像听不见似的,还是一个劲儿地哭。
刘老太婆搞不懂啊,还想过开门出去看看什么情况,又猛然想起原桥家的状况,屋里还停着棺材呢,心里顿时警觉不对劲。再细一瞧,那女人的头发和红棉袄都是湿的,一个劲儿往下滴着水呢。
刘老太婆突然记起,原桥他媳妇儿掉河中溺死那天,穿的就是一件红棉袄啊。
又过了一阵,听见公鸡打鸣了,那女人才跛着脚,一瘸一拐地走了,把刘老太婆吓得丢了魂儿,直接晕倒在窗边,早上还是她闺女儿起床才发现她,把她叫醒了扶上炕的。
这是刘老太婆亲眼目睹,原桥那死了两年的媳妇儿回来了。
我不是吓唬你们两个年轻人,村儿里都知道,所以才早早的关门闭户,晚上千万不能出门,晓得吧。”
秦禾点点头:“晓得,晓得。”
“那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老妇人站起身,手里捏着唐起塞的几百款,折了又折,揣进兜里。
秦禾连忙道谢:“谢谢大娘。”
“客气啥,一会儿就好,你俩先歇着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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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饭后,唐起翻出两套牙具,在缸里打了水,跟秦禾到厨房外的水槽边洗漱。
秦禾蹲石槽边,含一口进嘴里,尝了尝味儿,直接咽下肚:“井水欸,跟自来水不是一个味儿。”
唐起给她挤牙膏,顺便也喝了一口,并点头表示:“没味儿。”
秦禾乐得把牙刷叼进嘴里。
等两人刷完牙进屋,老妇人正从柜子里翻出床单被罩,到左侧的房间给他们铺床,被单很老旧,是那种六七十年代的红绿大花布样式,已经洗得发毛褪色。
秦禾过去帮忙搭把手,被单一抖开,散出一股浓浓的樟脑丸气味。
“这是我闺女儿住的屋,我有俩个闺女儿,一个二十七,一个三十了,都在上海打工,也成了家,读大学时候谈的对象,一个嫁到江苏,一个嫁到山西,离得远,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时候才回家,大多半也是回婆家去,剩我们老两口,这屋就一直空着没人住。”老妇人一边整理床单,一边跟他们话家常,把边角掖在棉被下,抬头问,“你俩是男女朋友吧?”
秦禾伸手扯了一下褶皱的床单,捋平整,闻言瞥旁边唐起一眼,点点头。
“我就说,看着登对儿。”老妇人笑眯眯的,又问,“结婚了吗?”
唐起抓着个用稻谷缝制的枕头,往枕套里塞,接话:“还没有。”
老妇人反应道:“啊,这样啊,我还以为……咱隔壁还有一间房,但是里头堆了很多杂物,我把它腾出来……”
“不用麻烦,”唐起说,“我俩住一块儿。”
“哦,”老妇人连连点头,“这样行,那你们就早点休息吧,挺晚了,我也回屋睡觉了,有什么事可以叫我。”
唐起点头应:“好。”
等老妇人走后,掩上门,秦禾坐在床边逗人:“是不是怕了?不敢一个人睡?”
唐起把套好的两个枕头摆在床头,不放过任何勾搭秦禾的机会:“是啊,我胆儿小,又接连经历这么多惊悚的事,以后晚上都不敢一个人睡了,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吗?”
秦禾倒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同居啊?”
唐起不置可否:“考虑一下?”
秦禾盯了他两秒,笑着摇了摇头,不太当回事的模样,把手边的枕头摆弄好:“算了吧。”
她觉得两个人这样的距离挺好,还是别走得太近,容易生事端。
唐起眸子暗下去,心头一阵失落,他擅长掩饰自己的负面情绪,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这点失落,闹得秦禾过意不去,然后被动妥协。如果将来能住到一起,他希望对方是欣然同意的,所以唐起挨近她,低声问:“你不想天天睡/我吗?”
这谁受得了啊。
看着那张逼近的帅脸,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具性感的肉/体,秦禾呼吸一滞。唐起那副身材,脱了衣服有多性感,她是看过并且摸过的,摸起来手感极佳,绝对是勤于锻炼出来的。
秦禾舔了下嘴唇,心思蠢动着,开始犹豫不决。
唐起察言观色,往干柴上浇油:“我现阶段正值青年,体力又好,你不抓紧享受吗?”他音色低磁,加大马力的撩秦禾,“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那种死去活来的舒服,她体验过,并且记忆犹新。
秦禾尾椎骨都听酥了,越发心痒难耐起来,她有点把持不住,现在就想扒人衣服,但是身处别人家,条件不允许她这么干,秦禾强行忍住了。
唐起却还在煽风点火:“这方面,我绝对亏待不了你。”
其他方面也一样不会亏待她,唐起说:“我不仅陪你睡觉,还会天天给你做早餐,一周都不带重样,”想要打动人,那住一起的好日子必须规划给她听,并且唐起保证自己做得到,“你不是一直想在三环买套房么,我这儿现成的房子提供给你住,你可以先搬过来适应一下,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我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平常除了工作和应酬,基本在家,也不会干涉你或者限制你,你爱干什么干什么,怎么舒坦怎么过。”
秦禾伸手,搭到唐起脖子上,捏了捏那处的软肉:“小唐总,你可真是,一套一套的。”
“我就是让你知道,如果搬过来跟我住的话,有多少好处。”
那只手把唐起的身体往下压,两个人的距离近在咫尺,秦禾说:“许我这么多好处,真的让人很难拒绝。”
“谁知道啊,给村儿里的张三娃子亲眼瞧见的,”老妇人抬起粗糙黄黑的手,将落在鬓边的一戳碎短发捋在耳后,仔细的讲起经过来,“我那个时候刚从庄稼地里割完草,扛着锄头准备回家。当时太阳早就落山了,天黑,张三娃子气喘吁吁的从山道跑下来,说他看见原桥在山上刨他爹的坟。我说这怎么可能呢,起初谁都不相信,一致认为原桥应该是在给他爹上坟,顺便修理一下坟头草。毕竟这从春到夏的季节,那山坡上的杂草长得又快又高,不打理肯定不行,就没多心,也没把张三娃子的话当回事。结果深更半夜的时候,原桥真用板车拖了副棺材回来,那棺材上面全是黄泥,很明显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老妇人说到紧要处,突然拍了个响亮的巴掌,“哎哟,差点没给我们吓死。”
这答案没聊到关键点啊,秦禾抓紧问:“这个原桥,把他爹从坟里挖出来干什么?”
“谁知道啊,乡亲们第二天一大早,赶忙都跑去问了,毕竟这么大个事,肯定是要惊动大家的。
那原桥开始不吱声儿,端着水盆和抹布,一个劲儿的擦棺材上的泥巴。
我们也是起个好心呀,这事儿不能这么干的,多不吉利啊,要招晦气的。
但是说多了他跟你急眼儿,不听劝,还赶我们走,让大家别管。也不是脑子有毛病的人啊,但是我们瞅着他那个样子吧,就觉得特别不对劲儿,脸色发青。”
老妇人车轱辘话一箩筐,估摸着平常是个爱唠叨的人,她顺手拖了根条凳过来,打算坐着跟他俩摆这个聊斋,“咱说啥都不好使,后来没办法呀,这看着多瘆人,还是老村长出马,好说歹说,给他一顿教育,这个原桥才吭个气儿,他说他要把他爹供在家里头!”
唐起越听越不明白原桥的动机:“为什么?”
老妇人还是那句:“谁知道呀。”接着才开始讲,“俗话说,生而为人,死而归土,凡事都讲究个入土为安,对不对?人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好好的躺在地下,就不应该去打搅亡者,得让亡者安息,你去挖出来供家里头干啥呀,这不成了阳世人和阴间人同堂吗。”
老妇人越说越埋怨,“就这么明晃晃的把棺材摆在堂屋中央,人都烂成一把骨头了,你说,这乡里乡亲的,赶个集什么的都得从他门前过,特别是还有几个小娃娃,在乡镇上念小学初中,那路远啊,晚上放了学,打着电筒回来,路过的时候看见原桥跪那棺材前烧纸,一边烧一边哭,给娃吓得拔腿就跑。”
秦禾问:“他爹下葬多久了?”
老妇人估摸着:“得有个四五年了吧。原桥脑子没病的,以前还考上了省城里的大学,谁想他爹突然从工地上摔下来,没捞到多少赔偿金,而且病床前需要人照顾,原桥的妈又死的早,就剩这爷俩儿相依为命,他就辍学回家了。”老妇人叹了口气,“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这原桥却是真的孝顺。”
孝顺还去掘了自己老爹的坟?意欲何为?
“我记得他爹过世没两年光景,”老妇人略微细想了一下日期,“应该三年不到吧,有一天下午,原桥的媳妇儿独自去河边洗衣服,结果不当心掉水里淹死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很晚了原桥的媳妇儿都没回来,急得他在村儿里到处找,挨家挨户问,有人说下午看见他媳妇儿拎着水桶去河边洗衣服了,我们也跟着原桥找过去,却只看到河边摆着一只水桶和几件洗到一半的衣服,四处压根儿没他媳妇儿的影子。
有人猜测说不会掉进河里了吧,那原桥一听,直接一头扎下去,在水里摸索了半宿,还真在河中央把他媳妇儿沉底的尸体捞上来了。”老妇人越说越于心不忍,“这原桥啊,闷屋里伤心了好久,人也一下子老了十多岁,看着真的是,唉。”
老妇人絮叨:“原桥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条件稍微好点儿的姑娘,要么出去打工了,要么就是看不上他。
最后媒人给他说了这个邻村的小媳妇儿,十七岁嫁过来,人长得倒是水灵,就是脚有些跛,脑子也不怎么好使,据说是小的时候发高烧,烧成脑膜炎了,耽误的时间长,没来得及治,就有点痴傻。
她跟了原桥以后,第二年生了个大胖小子,谁知安生日子才没过几年,孩子竟查出来脑子里长了个什么胶什么的瘤?”
唐起眉头紧皱:“胶质瘤?”
“哦对,就是叫这个胶质瘤,恶性的,脑癌。我听我闺女儿分析那意思啊,这个恶性的脑瘤属于不治之症,但是怎么说呢,这么小的孩子,再无望他也得治不是,我们村儿,多多少少给他众筹了一点钱,大家生活就这水平,再多了拿不出来。让原桥带着孩子上大医院做手术,去之前,他还领着孩子过来,跪着给乡亲们磕头呢。”言到此,老妇人的眼里闪过泪花,“他说这是给的救命钱,要叩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老妇人顿了顿,微微哽咽了一下:“等爷俩儿再回来啊,孩子的眼睛就看不见了,说是开颅手术的后遗症,而且特别嗜睡,之前我们时不时会过去看看,孩子基本都在床上睡觉,喊也喊不醒,反正睡着的时候比清醒的时候多。结果这才多久啊,孩子的脑瘤又复发了,原桥送医院检查完,没几天就抱着孩子回来了,医生直接建议他放弃治疗。”
老妇人直摇头,很无奈:“没希望了。”
这种情况,大人煎熬,孩子也遭罪。
秦禾听得心情沉重,想起下午在原桥家屋外,听见小孩略带惊吓的呼声,她说:“这命也太苦了。”
老妇人再赞同不过了,抹了抹微湿的眼角:“没听说过吗,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原桥不就是这个苦命人么,他才三十多岁,那头发已经白的,都快赶上我这把岁数的人了。”
“随着孩子的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有的说原桥是悲伤过度,压力太大,因为他看起来越来越阴沉。本来就瘦巴巴的一个人,这么一折腾,更是又老又瘦,看着吧,越来越像他那死去的爹。”老妇人说到此,音调再次压低,“原桥他爹死的时候,就是他现在这副油尽灯枯的样子。”
闻言,唐起的心咯噔一下。
老妇人一脸神秘:“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大前天早上,我们村儿的老梁头去庄稼地里薅蒜苗,在垭口上远远瞧见原桥,身上穿一件青色的褂子,戴个草帽,佝着背,给老梁头吓一大跳,当时那一瞬间,他还以为看见原桥他爹了。”
秦禾心头起疑:“有这么像吗?”
“哎哟,简直一模一样,他爹以前上坡割麦子,也是这么一身打扮,我估摸着呀,”老妇人身子朝前欺得更近,声音轻得只剩气音,“是不是他爹回魂了,正附在原桥身上咧。”
“不会吧?”秦禾吃惊道,“这么玄吗?”
“你别不信。”老妇人说,“不然他怎么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去刨自己老爹的坟。”
此行为在众村民看来,相当古怪诡异了,如果原桥不是中邪的话,真干不出来这种事。
“这还没完呢。”
秦禾跟唐起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双双把妇人盯住,静待她说。
“前天晚上,就是原桥刨他爹坟的当晚,突然天降旱雷。”老妇人神色肃穆,半点没有糊弄人的意思,“知道旱雷吧?就是光打雷,不下雨,那个天上啊,有一团黑云,老黑了,云层里裹着一道又一道闪电,直愣愣劈下来,劈在浮池山的山头,烧了间道观,哪儿有这么巧的事儿,问题肯定出在原桥身上,他爹就葬在浮池山。”
老妇人显然对此深信不疑:“都说响旱雷,活见鬼,这可不是迷信啊。”
秦禾没想到,从老妇人口中,居然能将这两件事给联系上:“道观烧了一间?”
“可不嘛,你说要是下雨的话,道观可能还烧不了,那雨一浇不就灭了吗,偏偏是旱雷,烧完了第二天才下雨。”老妇人夸张的比划着手势,“那场雨大得哟,麦田差点没给淹了。”
唐起出声问:“那场火有烧伤人吗?”
老妇人摆摆手:“这个倒没有,幸好,烧的那间是道观的厨房,大晚上的,厨房里肯定没人啊,但是里头堆着一捆又一捆的干柴呢,火势才会那么大。”
秦禾:“所以大家觉得,是因为原桥他爹回魂?”
老妇人说:“不止。”
唐起忍不住插嘴:“难道还有事?”
“怪事。”老妇人并不卖关子,“起初是原桥家对面儿的刘老太婆在说,她这两宿啊,迷迷糊糊的,总是听见有个女人在屋外哭,哭得很伤心。
就在昨天半夜,刘老太婆被哭声扰醒了,她就从炕上爬起来,穿了鞋走到窗户边,开条缝隙往外头瞅,结果看见一个穿红棉袄的女人,披头散发的守在原桥家门前哭。”
秦禾预感自己猜到了接下来的情节,但是她没打岔,听老妇人娓娓道来:“刘老太婆心下纳闷儿,在窗户边瞅了有一阵儿,就出声招呼她,干啥在这儿哭啊。
那女人没回头,就像听不见似的,还是一个劲儿地哭。
刘老太婆搞不懂啊,还想过开门出去看看什么情况,又猛然想起原桥家的状况,屋里还停着棺材呢,心里顿时警觉不对劲。再细一瞧,那女人的头发和红棉袄都是湿的,一个劲儿往下滴着水呢。
刘老太婆突然记起,原桥他媳妇儿掉河中溺死那天,穿的就是一件红棉袄啊。
又过了一阵,听见公鸡打鸣了,那女人才跛着脚,一瘸一拐地走了,把刘老太婆吓得丢了魂儿,直接晕倒在窗边,早上还是她闺女儿起床才发现她,把她叫醒了扶上炕的。
这是刘老太婆亲眼目睹,原桥那死了两年的媳妇儿回来了。
我不是吓唬你们两个年轻人,村儿里都知道,所以才早早的关门闭户,晚上千万不能出门,晓得吧。”
秦禾点点头:“晓得,晓得。”
“那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老妇人站起身,手里捏着唐起塞的几百款,折了又折,揣进兜里。
秦禾连忙道谢:“谢谢大娘。”
“客气啥,一会儿就好,你俩先歇着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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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1章
饭后,唐起翻出两套牙具,在缸里打了水,跟秦禾到厨房外的水槽边洗漱。
秦禾蹲石槽边,含一口进嘴里,尝了尝味儿,直接咽下肚:“井水欸,跟自来水不是一个味儿。”
唐起给她挤牙膏,顺便也喝了一口,并点头表示:“没味儿。”
秦禾乐得把牙刷叼进嘴里。
等两人刷完牙进屋,老妇人正从柜子里翻出床单被罩,到左侧的房间给他们铺床,被单很老旧,是那种六七十年代的红绿大花布样式,已经洗得发毛褪色。
秦禾过去帮忙搭把手,被单一抖开,散出一股浓浓的樟脑丸气味。
“这是我闺女儿住的屋,我有俩个闺女儿,一个二十七,一个三十了,都在上海打工,也成了家,读大学时候谈的对象,一个嫁到江苏,一个嫁到山西,离得远,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时候才回家,大多半也是回婆家去,剩我们老两口,这屋就一直空着没人住。”老妇人一边整理床单,一边跟他们话家常,把边角掖在棉被下,抬头问,“你俩是男女朋友吧?”
秦禾伸手扯了一下褶皱的床单,捋平整,闻言瞥旁边唐起一眼,点点头。
“我就说,看着登对儿。”老妇人笑眯眯的,又问,“结婚了吗?”
唐起抓着个用稻谷缝制的枕头,往枕套里塞,接话:“还没有。”
老妇人反应道:“啊,这样啊,我还以为……咱隔壁还有一间房,但是里头堆了很多杂物,我把它腾出来……”
“不用麻烦,”唐起说,“我俩住一块儿。”
“哦,”老妇人连连点头,“这样行,那你们就早点休息吧,挺晚了,我也回屋睡觉了,有什么事可以叫我。”
唐起点头应:“好。”
等老妇人走后,掩上门,秦禾坐在床边逗人:“是不是怕了?不敢一个人睡?”
唐起把套好的两个枕头摆在床头,不放过任何勾搭秦禾的机会:“是啊,我胆儿小,又接连经历这么多惊悚的事,以后晚上都不敢一个人睡了,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吗?”
秦禾倒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同居啊?”
唐起不置可否:“考虑一下?”
秦禾盯了他两秒,笑着摇了摇头,不太当回事的模样,把手边的枕头摆弄好:“算了吧。”
她觉得两个人这样的距离挺好,还是别走得太近,容易生事端。
唐起眸子暗下去,心头一阵失落,他擅长掩饰自己的负面情绪,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这点失落,闹得秦禾过意不去,然后被动妥协。如果将来能住到一起,他希望对方是欣然同意的,所以唐起挨近她,低声问:“你不想天天睡/我吗?”
这谁受得了啊。
看着那张逼近的帅脸,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具性感的肉/体,秦禾呼吸一滞。唐起那副身材,脱了衣服有多性感,她是看过并且摸过的,摸起来手感极佳,绝对是勤于锻炼出来的。
秦禾舔了下嘴唇,心思蠢动着,开始犹豫不决。
唐起察言观色,往干柴上浇油:“我现阶段正值青年,体力又好,你不抓紧享受吗?”他音色低磁,加大马力的撩秦禾,“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那种死去活来的舒服,她体验过,并且记忆犹新。
秦禾尾椎骨都听酥了,越发心痒难耐起来,她有点把持不住,现在就想扒人衣服,但是身处别人家,条件不允许她这么干,秦禾强行忍住了。
唐起却还在煽风点火:“这方面,我绝对亏待不了你。”
其他方面也一样不会亏待她,唐起说:“我不仅陪你睡觉,还会天天给你做早餐,一周都不带重样,”想要打动人,那住一起的好日子必须规划给她听,并且唐起保证自己做得到,“你不是一直想在三环买套房么,我这儿现成的房子提供给你住,你可以先搬过来适应一下,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我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平常除了工作和应酬,基本在家,也不会干涉你或者限制你,你爱干什么干什么,怎么舒坦怎么过。”
秦禾伸手,搭到唐起脖子上,捏了捏那处的软肉:“小唐总,你可真是,一套一套的。”
“我就是让你知道,如果搬过来跟我住的话,有多少好处。”
那只手把唐起的身体往下压,两个人的距离近在咫尺,秦禾说:“许我这么多好处,真的让人很难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