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奇妙都市日常_分卷阅读_65
  ☆、第55章 一百种死法03
  唐且见沈钦一直盯着林暮看,想到他搬过来的时候林暮就已经出差了,所以并不认识她。想到这里,他向沈钦介绍道:“这是林暮,是我的邻居,在你搬来之前因为工作的关系出差去了,现在才回来。刚刚和她出去吃饭了,你有什么事吗?”
  沈钦一听这林暮是邻居,打消了之前的想法,“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想问问你昨天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只是当时很想和你说一件事情,睡了一觉之后就好多了。”
  沈钦也是一点就透,他想到前两天蹦跶的很欢乐的欧阳幽冰:“小朋友送走了?”
  唐且最喜欢和这样的聪明人说话,“嗯。”
  沈钦很能理解为什么唐且会那么的高兴,“那真是不错啊。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
  沈钦看唐且一个人撑着林暮聊天很是困难的样子,“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她家已经到了。”唐且用眼神示意他背后就是林暮家的门。
  此间林暮也没多老实,不停地闹腾。沈钦看唐且处境十分艰难,便说:“钥匙给我,我来开门吧。”
  嗯。”
  沈钦没有提昨晚在他家有个男人的事情,唐且也不去问,两个人很默契的略过这个话题不提。
  沈钦帮唐且开了门就走了,毕竟林暮和唐且认识,让唐且进她家没有意见,可是沈钦对于林暮来说却是一个陌生人。尽管现在林暮喝醉了,不会在意那么多,但是沈钦很注意这些细节。
  林暮的家已经一个多月没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下午林暮仔细打扫过了,房里一点灰尘都没有,往日的浓郁化学药品味道也不见了,空气清新的跟天天通过风似的。
  带回来的行李包被随意的扔在客厅的茶几下。窗边的大餐桌上依旧摆满了各种制作工具,其余的房门紧闭着,虽然客厅里亮堂堂的,但是给人却很压抑。
  说实话,唐且对林暮家的认识也是仅限于客厅而已,因为职业的关系,林暮很避讳别人去他们家,往日唐且在林暮家就算是想上厕所,也会回自己的家里解决。
  每个公寓的布局基本相似,所以即使没彻底参观过唐且也知道林暮家的格局。他扶着林暮去了卧室,一打开门,卧室里的摆设简洁明了除了床、床头柜、台灯、衣柜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了。
  墙壁贴上了黄底小碎花的壁纸,床上是纯白的床单被套,看起来还是很温馨的。
  将林暮扶到床上去之后,唐且帮她盖好被子,蹑手蹑脚的退出了房间避免吵醒林暮,轻轻的关上寝室的门,唐且正转身离开,只听见吱的一声,紧邻卧室的房间门忽然开起了一条小缝。
  唐且闻声望去,正好与隐藏在门后的一双眼睛撞了个正着。
  那双眼睛不似人类眼睛一般漆黑,而是红色的,配合着阳光鲜艳似血一般,眼睛整体比普通人要小得多,更像是动物的眼睛。
  那眼睛的主人与唐且对视之后,慌乱的向后撤去,门也准备关上,但因为力量不足,因为惯性门反而开的更大了。
  唐且就算不进去站在外面也能看清屋内的打扮摆设,这个房间是书房的设计,唐且看见里面也有书柜,但并不大,只有很小的两层,屋内更多的是用于放置杂物的陈列架,满满的三面墙全部都是,而且陈列架上摆的是各式各样的标本。
  导致门自动打开的可能性有很多,但是鉴于刚才唐且看到的东西,而且据他所知林暮是没有养宠物的,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毕竟隔壁房间还有个醉醺醺的林暮,要是真出事了那还得了。
  于是他慢慢走进去,他每一步都走得很谨慎,谨防门后会突然蹿出个什么动物来咬他一口。
  然而进去之后,根本没有看见任何活着的动物。
  架子上动物标本大多以鸟类为主,也有几个非鸟类,其中鸟类的种类各式各样,有常见的也有珍稀的,比较不一般的是这些动物们都穿上了衣服,每一件衣服都很合身,应该是专门根据尺寸做的。
  按林暮的性格的话,有这样的爱好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林暮竟然会自己做衣服,这个还是挺令人吃惊的。
  唐且沿着墙看了一圈,靠门的第一排展示架上放着几个哺乳动物的标本,有松鼠还有白兔。
  让人觉得最有特色的就是这个白兔的标本了,身上穿着宝蓝色的中世纪燕尾服,胸口的口袋里还装着一个带链子的银色怀表,甚至还做了一个很精致的单片眼镜戴在了它的脸上。
  唐且倒不是多喜欢兔子,只是看到造型问题多看了几眼。除了展示架外,书房里还有一套定制的桌椅,桌子给人感觉十分的厚重,另外就是普通的桌子下面都会有一个空间给人舒展腿脚,可是这个桌子却没有,从上到下都是木板,造型别致的有些古怪。
  桌子除了顶面是供人使用的桌面,而下面全部都是带锁的储物柜或者抽屉。说它是桌子不如说是一个矮一点的柜子。
  环视了一圈确定书房内的确没有什么异常生物之后,唐且离开了房间,他也说不准自己刚才到底是幻觉了还是的确是看见了红色的眼睛,可那双眼睛给人的感觉那么真实,实在是不像幻觉。
  他离开房间,正准备回去,只听见林暮的卧室咣当一声,像是有什么重物落地。
  唐且的第一反应就是林暮滚下来了?
  他回到卧室一看,果然林暮连被子带人一起滚到了地板上,即便如此还林暮毫无察觉,抱着被子呼呼大睡着。
  这天气虽然说比较热,但是公寓里还是很凉快的,躺在地板睡一晚绝对要感冒,于是唐且准备过去把林暮扶起来。
  结果手还没碰到林暮呢,只是伸了过去,林暮眼睛还是闭着的,手迅速的伸过来挡住了唐且的胳膊,另一只手打到唐且的肘关节处,顺势一拉,唐且反应不及被林暮拉到地上,紧接着林暮一个翻身把唐且压在地上,脚别住唐且的关节处防止他发力站起来,而手也扼住了他的脖子。
  虽然林暮的手看起来十分的纤细柔弱,但唐且有理由相信只要林暮一用力,他的喉骨就会被捏碎。
  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能盲目挣扎的。
  唐且看林暮满脸通红,眼睛眯成一条缝,怎么看都是还在酒醉中,没有清醒过来,更别谈理智了,唐且声音压低,慢慢的喊了林暮一声。
  “林暮,我是唐且。”
  林暮仿佛真的听到了唐且的话,放在他脖子上的手缓缓地放下,最后身子一歪砸到了唐且的身上,睡过去了。
  唐且静静的躺在地上保持了几分钟,确定林暮是睡过去了,他动作极慢的爬起来,把林暮抱起来,放在了床上。
  林暮一到床上,嘟囔了一声,翻过身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又睡过去。
  唐且又弯腰将被子捡起来,结果被子的一角卡在了衣柜缝隙中,唐且一拉被子,用力过猛把衣柜也给扯开了。
  等他一转过来,看见衣柜里的东西,立刻就把衣柜关上了。
  这个衣柜里面并不像我们家用的正常衣柜里用几个隔板隔成了几个格子,在里面放衣服或者被褥什么的。
  这个衣柜里已经被专门改造过了,里面装的东西也绝对不是正常家庭会用到的日常用品。
  比如有看起来很细但是很能够载重的钢丝绳,又比如带着血槽的军刀,再比如薄如蝉翼的小飞刀,又或者是一把漆黑外表,造型优雅的手枪。
  虽然唐且不怎么懂手枪,可是眼前的这把怎么看也不像是路边摊上五块钱一把的玩具手枪啊。
  林暮的身份一直都很可疑,比如说是标本师但唐且看到她做标本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她家里这么强烈的化学药剂气味,又让他相信了。林暮平常的出差其实也挺奇怪的,毕竟标本师也不像是考古学家一定要到现场才能去上班吧。
  唐且之前偶尔也猜想过,鉴于她如此矫健的身手,也许是打黑拳的拳手,又或者神秘一点是国际刑警FBI、CAI什么的,不过他也就猜想了那么一两次,他对自家邻居究竟是个什么身份并不在意,毕竟人品摆在那里,他和林暮当邻居好几年期间一直很和谐。
  即便是见识到了林暮一柜子的凶器之后,唐且对待林暮照样不会有什么改变。
  林暮就是林暮,他不会因为知道了职业而有什么特殊的待遇。
  也许是刚才林暮的那一阵折腾让柜子里的东西改变的位置,柜子里忽然出现一声闷响,接着里面的的东西就哗啦啦的掉了下来,把柜子的门撞开,洒了一地。
  那堆东西就堆到了唐且的脚下,紧接着一个很朴实的银镯子也咕噜噜的滚了出来,刚好落在了唐且的脚上。
  他弯腰捡起了那个银镯子,这个镯子造型很古朴上面只是镶了一圈不知是水钻还是水晶的装饰品,很有民族风的感觉。
  正当这唐且观察着镯子的时候,林暮的声音冷不丁的从耳后传来,“这个不是这么用的。”
  接着林暮伸手接过手镯,也不知道是怎么摆弄的,一个水钻竟然可以拉出来,并且水钻后面连接着一条又细又长的金属丝。林暮将金属丝拉的长长的,然后在唐且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用它可以轻松的切断你的颈动脉。”林暮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冷冽的宛如寒风一般,“要不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