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毒舌
有的人只看到别人的优点,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于是越来越自卑,内向。有的人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没有看到别人的优点,也看不到自己的缺点。于是越来越刚愎自用而不自知。
王艳红两种都不喜欢。她希望钟元能够看见别人的长处就去努力,看见自己的短处就去更加努力。不要自怨自艾,也不要攀龙附凤。这一点,从未变过。不管钟元是不是皇帝都是这样的。
所以,她打算给钟元找好多好多的女子。男人么,忙起来就没有空瞎想了不是么?
王艳红第一个找的就是阿晓。尽管阿晓才重伤回来,没有完全痊愈。
“那个……娘……”阿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约的反应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咱不是布娃娃啊,还带哄孩子功能的。欢喜的是,我也可以嫁给大哥哥么?
她当然是喜欢的。且不说她原本就是无根飘萍,没有亲戚也没有好友可以投靠,能够有个依靠总归是好事。她自己也很清楚,容貌也好,身材也好,她大约是那种类似于假小子,不,就是女生男相那种。看她的脸,就是一个男子,身材又是平平无奇的,能够找到钟元这样的,当然欢喜。
“只怕陛下不喜欢……”
王艳红正在担心的时候,忽然听到阿晓这么说,当即拍了拍手,淡然的说道:“咱们华夏,从来都是孝道第一,他若敢不喜欢,且看娘怎么教训他!”
阿晓这般听了,又是羞涩,又是喜悦,一咕噜将自己藏在了被子里。
作为一个合格的媒婆,王艳红马不停蹄的去找了钟元。也不管钟元依然在伤春悲秋。
“元儿,娘看了,阿晓姑娘虽然不是一个好生养的,但是是个乖巧伶俐的,比你那两个可好多了!娘呢,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这样啊,以后娘就把照顾你的重任交给阿晓姑娘了。这可还合你心意?”
她这般说话的时候,神态安详,心态稳定。绝不会认为钟元会反对。只是,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钟元,到了现在的地位什么的,他更想要的是美丽大方,身材美好,看起来好看的那种。至于养一个女娃子什么的,从未想过。
“母亲!这阿晓才十来岁最多了!这时候,这时候你叫她嫁给我??”
钟元郁闷难当,什么意思?这么一个干豆芽给我?知道不知道我现在做大事来着?我特么给养小孩子?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长大了还好说,小时候最最讨厌了。
他难以理解,这个时候,母亲竟然还有心思给他张罗婚事?
这就是钟元不知道了。在这个时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说,某人生病什么的,不管是父亲生病还是儿子生病,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冲喜!给儿子或者女儿冲喜!冲冲晦气。
更何况,钟元自己本身就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王艳红当然想要给他冲喜了。
对于这个问题,两人的看法完全不同。结果就是两人心平气和的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当日傍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给钟元缓冲,也没有给王艳红缓冲。明军,攻城了。
大明很讲规矩,在打进来之前,照旧找人宣读了一番大武的罪状。林林总总详细至极。不但造反也算上了,就连抓小姑娘也算上了。这文书一看就是锦衣卫手笔。恶心得不能再恶心了。
钟元原本只是在楼台高看,听到这些话语,顿时心烦意乱。招来左右说道:“如今农列先生不在。且叫那混混儿过来。”
他说的混混儿是在柳州发现的一个奇才。此人偷了人家东西,竟能够和主人家对骂不落下风,说到最后,仿佛主人家不给他吃的就是作孽一般。
左右领命,下去带人。不一会,就将混混儿带来。
那混混儿浑浑噩噩,在牢狱之中早就磨灭了心志。见了钟元,也不看他是谁,只知道跪在地上讨饶:“大人!小人错了!小人真的错了!饶了小人一回!”
钟元嘴角微笑。哦了一声。“你知道错了?你错在哪里了?”
混混儿龇牙咧嘴。“悔不该当初拿人东西,更不该和人家言语争锋。污蔑了人家的青白。如今,小人真的知道错了!要杀要剐,您给个发落就是,小人一定认罚!”
“咄!本官看你还是不懂!”
“求老爷指教!”混混儿姓潘,单名一个仁字。潘仁就是他了。此时此刻,他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请教,再也没有比这时候更真心的了。就算是对自家婆娘都没有这么真心过。
没有经历过得人,会觉得他胆小如鼠,鼠目寸光什么的。经历过他的人就会明白,这完全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小黑屋,谁住过谁知道。又没有手机电视给你看,一间小黑屋而已。谁进去都会发疯。
“好!你既然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告诉你,你错在用错了地方。你口才了得,这是你的本事,但是你不应该仗着口才欺负老实人,你有这能耐不论是经商还是为官,都算是你的本事。就算是去落草也是你的本事。可你偏偏欺负老实人,这就着实不该!”
钟元信口开河,实际上不过是想着此人或许用得上,这才留着他,若不是今日,他早就忘了还有潘仁这个人物!
“好好好,小人知道错了,知道错了!烦请青天大老爷赶紧发落才是!”潘仁生不如死,只求早早发落,也有个归宿。哪怕是死,也是认了!
钟元用得上他,哪里会叫她去死?
“慢来!本官绝不会叫你去死!你虽然有罪孽,却罪不至死。”
“老爷啊!就算是发配三千里,小人也是愿意的!”潘仁哀哀戚戚,却是从心底怕了此人。
“也不要你发配三千里。你的父母妻儿都在柳州。本官如何做得出这种事情?”
“好!老爷只管发落,小人一定认罚就是。”
“也不发落你!今日贼人攻城你可知道了?”
潘仁呆了呆,好不容易回神过来,这才听见城墙下面的叫骂以及宣读罪状。心中灵光一闪,有些猜测,却不敢说出来,只是趴在地上道:“只请老爷发落就是。”
钟元哈哈一笑。“你倒是机灵!不错!本官也不发落你,你给你将功折罪的机会。你可愿意?”
潘仁期期艾艾:“小人人微言轻,恐怕说不过他们!”
各位,这可不是他打退堂鼓!要说对骂,他潘仁怕过谁来?他怕的是什么?是她一个人的声音终究是小的,说不过别人!这才说人微言轻……这本就是人微言轻的本意!
钟元挥手,不在意道:“区区小事而已,这有何难?人手,物件,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只管去就是了!本官却是怕你不能胜任啊!”
说起这个潘仁丝毫不惧。只问了一句。“老爷要小人骂到什么地步?是他们羞惭退下,还是羞恼成怒来攻城?”
好一个机灵的!钟元更加欣赏。“妙哉!若是只羞惭退下,那么你就是功过相抵!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本官却希望,你能让他们主动来攻城!整日围着柳州,咱们出去嗮太阳都不方便了!”
潘仁顿时了然。领了令旨,去找了人手和物件叫阵去也!
什么人手?粗大嗓门的妇人二十名,粗大嗓门的壮汉二十名。什么物件?桑皮纸做成的喇叭五十个而已!
潘仁果然不负众望!他下去一会,钟元就听见了花样百出的叫骂声。都是大武这边的。上到九十九代祖宗,下到一岁孩儿,都被此人骂了一遍。若是仅仅如此,这不算什么,顶多算是毒舌而已。厉害的是,潘仁骂人牵扯的东西都是真真假假,听起来很像是那么一回事。
比如说,朱棣和朱允炆的故事,在他嘴里至少有三个说法,最厉害的一个就是,朱棣看上了某某某,然后才和朱允炆争风吃醋打起来的。说起其中的细节,更是绘声绘色,仿佛身临其境。不但本方的人在听他说,就连大明的人也安静下来,细细体会其中的奥妙。
在这荒唐的世界,说书,果然是一个好营生。
但是且慢!不是没有聪明人看出不对来的!大明那边很快就骚乱起来,有人大声呵斥,叫所有人不得歪曲视听,奈何,八卦这种东西的吸引力是max的!传的人或许没有,听的人倒是有了九成九!
无奈之下,对方匆忙叫人撤了回来,稍稍准备,就带兵来攻城!
最喜欢的就是你来攻城!
等到对方攻城以后,潘仁就一个人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了,直到到了钟元身前的时候,才小心翼翼的夹着尾巴做人。
“大老爷!幸不辱命!他们攻城了!”
钟元惊奇的看着这个忐忑不安的混混儿。只觉得某人说就算是厕纸也有他的用处,只怕放错了地方。这句话是在是太有道理了!这潘仁可不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么?
王艳红两种都不喜欢。她希望钟元能够看见别人的长处就去努力,看见自己的短处就去更加努力。不要自怨自艾,也不要攀龙附凤。这一点,从未变过。不管钟元是不是皇帝都是这样的。
所以,她打算给钟元找好多好多的女子。男人么,忙起来就没有空瞎想了不是么?
王艳红第一个找的就是阿晓。尽管阿晓才重伤回来,没有完全痊愈。
“那个……娘……”阿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约的反应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咱不是布娃娃啊,还带哄孩子功能的。欢喜的是,我也可以嫁给大哥哥么?
她当然是喜欢的。且不说她原本就是无根飘萍,没有亲戚也没有好友可以投靠,能够有个依靠总归是好事。她自己也很清楚,容貌也好,身材也好,她大约是那种类似于假小子,不,就是女生男相那种。看她的脸,就是一个男子,身材又是平平无奇的,能够找到钟元这样的,当然欢喜。
“只怕陛下不喜欢……”
王艳红正在担心的时候,忽然听到阿晓这么说,当即拍了拍手,淡然的说道:“咱们华夏,从来都是孝道第一,他若敢不喜欢,且看娘怎么教训他!”
阿晓这般听了,又是羞涩,又是喜悦,一咕噜将自己藏在了被子里。
作为一个合格的媒婆,王艳红马不停蹄的去找了钟元。也不管钟元依然在伤春悲秋。
“元儿,娘看了,阿晓姑娘虽然不是一个好生养的,但是是个乖巧伶俐的,比你那两个可好多了!娘呢,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这样啊,以后娘就把照顾你的重任交给阿晓姑娘了。这可还合你心意?”
她这般说话的时候,神态安详,心态稳定。绝不会认为钟元会反对。只是,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钟元,到了现在的地位什么的,他更想要的是美丽大方,身材美好,看起来好看的那种。至于养一个女娃子什么的,从未想过。
“母亲!这阿晓才十来岁最多了!这时候,这时候你叫她嫁给我??”
钟元郁闷难当,什么意思?这么一个干豆芽给我?知道不知道我现在做大事来着?我特么给养小孩子?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长大了还好说,小时候最最讨厌了。
他难以理解,这个时候,母亲竟然还有心思给他张罗婚事?
这就是钟元不知道了。在这个时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说,某人生病什么的,不管是父亲生病还是儿子生病,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冲喜!给儿子或者女儿冲喜!冲冲晦气。
更何况,钟元自己本身就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王艳红当然想要给他冲喜了。
对于这个问题,两人的看法完全不同。结果就是两人心平气和的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当日傍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给钟元缓冲,也没有给王艳红缓冲。明军,攻城了。
大明很讲规矩,在打进来之前,照旧找人宣读了一番大武的罪状。林林总总详细至极。不但造反也算上了,就连抓小姑娘也算上了。这文书一看就是锦衣卫手笔。恶心得不能再恶心了。
钟元原本只是在楼台高看,听到这些话语,顿时心烦意乱。招来左右说道:“如今农列先生不在。且叫那混混儿过来。”
他说的混混儿是在柳州发现的一个奇才。此人偷了人家东西,竟能够和主人家对骂不落下风,说到最后,仿佛主人家不给他吃的就是作孽一般。
左右领命,下去带人。不一会,就将混混儿带来。
那混混儿浑浑噩噩,在牢狱之中早就磨灭了心志。见了钟元,也不看他是谁,只知道跪在地上讨饶:“大人!小人错了!小人真的错了!饶了小人一回!”
钟元嘴角微笑。哦了一声。“你知道错了?你错在哪里了?”
混混儿龇牙咧嘴。“悔不该当初拿人东西,更不该和人家言语争锋。污蔑了人家的青白。如今,小人真的知道错了!要杀要剐,您给个发落就是,小人一定认罚!”
“咄!本官看你还是不懂!”
“求老爷指教!”混混儿姓潘,单名一个仁字。潘仁就是他了。此时此刻,他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请教,再也没有比这时候更真心的了。就算是对自家婆娘都没有这么真心过。
没有经历过得人,会觉得他胆小如鼠,鼠目寸光什么的。经历过他的人就会明白,这完全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小黑屋,谁住过谁知道。又没有手机电视给你看,一间小黑屋而已。谁进去都会发疯。
“好!你既然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告诉你,你错在用错了地方。你口才了得,这是你的本事,但是你不应该仗着口才欺负老实人,你有这能耐不论是经商还是为官,都算是你的本事。就算是去落草也是你的本事。可你偏偏欺负老实人,这就着实不该!”
钟元信口开河,实际上不过是想着此人或许用得上,这才留着他,若不是今日,他早就忘了还有潘仁这个人物!
“好好好,小人知道错了,知道错了!烦请青天大老爷赶紧发落才是!”潘仁生不如死,只求早早发落,也有个归宿。哪怕是死,也是认了!
钟元用得上他,哪里会叫她去死?
“慢来!本官绝不会叫你去死!你虽然有罪孽,却罪不至死。”
“老爷啊!就算是发配三千里,小人也是愿意的!”潘仁哀哀戚戚,却是从心底怕了此人。
“也不要你发配三千里。你的父母妻儿都在柳州。本官如何做得出这种事情?”
“好!老爷只管发落,小人一定认罚就是。”
“也不发落你!今日贼人攻城你可知道了?”
潘仁呆了呆,好不容易回神过来,这才听见城墙下面的叫骂以及宣读罪状。心中灵光一闪,有些猜测,却不敢说出来,只是趴在地上道:“只请老爷发落就是。”
钟元哈哈一笑。“你倒是机灵!不错!本官也不发落你,你给你将功折罪的机会。你可愿意?”
潘仁期期艾艾:“小人人微言轻,恐怕说不过他们!”
各位,这可不是他打退堂鼓!要说对骂,他潘仁怕过谁来?他怕的是什么?是她一个人的声音终究是小的,说不过别人!这才说人微言轻……这本就是人微言轻的本意!
钟元挥手,不在意道:“区区小事而已,这有何难?人手,物件,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只管去就是了!本官却是怕你不能胜任啊!”
说起这个潘仁丝毫不惧。只问了一句。“老爷要小人骂到什么地步?是他们羞惭退下,还是羞恼成怒来攻城?”
好一个机灵的!钟元更加欣赏。“妙哉!若是只羞惭退下,那么你就是功过相抵!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本官却希望,你能让他们主动来攻城!整日围着柳州,咱们出去嗮太阳都不方便了!”
潘仁顿时了然。领了令旨,去找了人手和物件叫阵去也!
什么人手?粗大嗓门的妇人二十名,粗大嗓门的壮汉二十名。什么物件?桑皮纸做成的喇叭五十个而已!
潘仁果然不负众望!他下去一会,钟元就听见了花样百出的叫骂声。都是大武这边的。上到九十九代祖宗,下到一岁孩儿,都被此人骂了一遍。若是仅仅如此,这不算什么,顶多算是毒舌而已。厉害的是,潘仁骂人牵扯的东西都是真真假假,听起来很像是那么一回事。
比如说,朱棣和朱允炆的故事,在他嘴里至少有三个说法,最厉害的一个就是,朱棣看上了某某某,然后才和朱允炆争风吃醋打起来的。说起其中的细节,更是绘声绘色,仿佛身临其境。不但本方的人在听他说,就连大明的人也安静下来,细细体会其中的奥妙。
在这荒唐的世界,说书,果然是一个好营生。
但是且慢!不是没有聪明人看出不对来的!大明那边很快就骚乱起来,有人大声呵斥,叫所有人不得歪曲视听,奈何,八卦这种东西的吸引力是max的!传的人或许没有,听的人倒是有了九成九!
无奈之下,对方匆忙叫人撤了回来,稍稍准备,就带兵来攻城!
最喜欢的就是你来攻城!
等到对方攻城以后,潘仁就一个人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了,直到到了钟元身前的时候,才小心翼翼的夹着尾巴做人。
“大老爷!幸不辱命!他们攻城了!”
钟元惊奇的看着这个忐忑不安的混混儿。只觉得某人说就算是厕纸也有他的用处,只怕放错了地方。这句话是在是太有道理了!这潘仁可不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