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小奴婢倔脾气(3)
  宁世秀坐在一旁,桌子上摆放着一盏煤油灯,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的。陆晓攸走过去,一把抽走了他的书,认真的说道:“大半夜的就不要看书了,这特别毁眼睛的。”
  “小攸,你不喜欢看书,我是理解的。你不让我看书,这就过分了哦。”宁世秀说道。
  陆晓攸哼道:“我跟你讲,别看我认识不了几个字,我也是读书读了几十年的人,也不比你读书少哦~”
  陆晓攸微微的夸张了一下,她是从幼儿园开始读书的,这段时间也给算了上去……
  宁世秀噗嗤笑了起来,摇着头,缓缓说道:“那我可不信。”
  陆晓攸笑着,道:“那你考考我?”
  宁世秀微微眯着眼睛,打量着陆晓攸,他是知道陆晓攸的底的,也曾知道陆晓攸从来都不参与诗词歌赋的聚会之中。她个人很喜欢经商的事儿,倒是经常约有些商人们,聊有些市场的动态。
  她肯定不懂读书的事儿。
  宁世秀笑道:“好啊,那我就考考你。”
  陆晓攸笑着,将书放回到了桌子上,笑着点头。“行啊,你问吧。”
  “我问你哦。”宁世秀笑了起来,道:“你知道我的脚底板上有几颗痣吗?”
  陆晓攸愣了,她皱起眉头,看向了宁世秀,问道:“这是拷问学识的问题吗?”
  宁世秀笑着摇头,道:“小攸,你专心回答我的问题。”
  陆晓攸扁着嘴巴,这宁世秀压根就不是在拷问她啊。
  “一个也没有。”陆晓攸犯了一个白眼,这宁世秀只怕是想自己逗笑,并没有认真的要考究自己。陆晓攸哀叹一声,枉费她读书几十年,却用不上喽。
  宁世秀嘿嘿的笑着,走过去,抱住了陆晓攸。
  “小攸,你真聪明。”
  “喂!这根本不是在拷问学识好不好?!”
  陆晓攸不满的抗议着,却被宁世秀轻飘飘的话,给感动到了不行。
  “我娶的是媳妇,只要媳妇惦记着我,哪里还在乎什么学识。”
  陆晓攸心里涌动着一股儿暖流,她就知道,他在乎的是她,而不是她的学识。等等,这句话总有哪里不对劲儿呢。陆晓攸说不上来,但心里很温暖。
  她抱着宁世秀,回到:“小宁啊,我这辈子什么都不图了,就图你这个人。”
  宁世秀嗯了一声,抱着怀里温暖的小人儿,这心里也是暖暖的。
  过了一会儿,他们二人坐了下来,闲聊了两句,天色就暗淡了下来。天色深沉,他们二人宽衣解带,躺在床上,又是安然度过的一夜。
  第二天清晨,所有人都在欢呼,大雪终于停了下来。
  可是,陆晓攸却不觉得好玩,因为,大雪停下来之后,连续三天都是阴天,压根没有见到太阳,这是很反常的事儿啊。根据往常的一些经验,下了大雪之后,一定会出现大太阳的啊。
  大雪在阴雨天,连续堆积了三日,有些大雪融化了一些,却被更冷的空气给冻结了,形成了冰。
  没错,一眼望去,整个大雪还是松松软软的样子,实际上硬邦邦的,冻住了。
  陆晓攸叹口气,总觉得这诡异的天气,特别的不适合人居住。这明明是一个特别热闹的小镇,现在却跟死了一样,半点儿生气都没有了。
  “小攸,我们得安排其他人,尽量不要奢侈,在吃的方面要节省一些了。”宁世秀望着窗外,也是一脸的忧心忡忡。
  陆晓攸点头,吩咐下面的人,这几天都要省电了。
  一切东西,都要随简,包括给他们二人的饭菜,也要简单为主。
  出了这雪天后,物价肯定会上升,到时候大家肯定疯狂的买东西,尤其是食物的。这几天,大家都出不去,有些人家囤积的粮食不够的话,那就惨了。
  本以为三天的雪,再消化个三天,就只准备了一个星期的口粮。
  这会儿,看着大雪终年不化,也让他们心里逐渐寒冷了不少。这场雪,迟早要害死他门这群人了。
  陆晓攸吩咐过后,再度来到了窗户边上,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气,缓缓说道:“最近天气冷,温差较大,小宁,你多穿一些衣服,不要感冒了。”
  “恩,你也是。”宁世秀点头。
  陆晓攸从一旁,拿了一件披风,给自己披上了。她向来喜欢运动,这几天憋在房间里,都没有任何的运动,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动作。
  很多时候,她都宁可亲力亲为,做一些事儿,也好消化一下脂肪。
  沉闷的天气,持续了一个星期,终于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太阳。太阳的温暖,融化了冰雪,整个小镇的雪冰,呈现出来融化的趋势了。
  陆晓攸甚至听到了窗户外,传来了欢呼的声音。
  看来,这场雪把她憋的不行,其他人也并不好受的呀。
  太阳,一日比一日毒辣,很快,小镇的冰雪融化了下来。在他们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有一件事儿在悄然的发生着。这时候,小镇的物价上升道了另一个高度,导致很多人宁可跑很远的路,去其他小镇购买粮食。
  后来,在持续了半个月后,小镇的物价才缓缓落了下来,这才终于恢复道了往日的平静。
  陆晓攸注意到,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小镇的经济有些怪异。
  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明显,长此以往,只会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这么好的赚钱机会,肯定是富人们很眼红的一块大蛋糕,每年都狠狠的咬一口,这一年都不用经营了。
  陆晓攸叹息道:“这雪对于商人们来说,则是一场狂欢。”
  宁世秀站在她的身边,轻轻地揽着她的肩膀,道:“这就是小镇发展迅速的原因吧,也许有一天,这个小镇会有更好的发展。小攸,若是县令找到解救积雪的方法,这小镇会成为附近最好的小镇的。”
  “恩,说起来小镇的基本风景是不错的,比之其他破落的小镇,要好很多。这里住着的人,也时常笑脸迎人,感觉正能力是很多的。唯一的缺点是规则,在小镇里的规则中,周素凌的例子就是规则下的牺牲品了。”陆晓攸说道。
  宁世秀点点头,道:“这就是每个人要走的人生啊,他们住在这个小镇,也要相应的付出些成本的。”
  陆晓攸摊开手,她是不懂什么成本的,她懂的是利益。
  但,小镇的利益,她是不敢轻易动的。
  这无疑是撼动一个小镇,跟全部的人作对,她又不是闲得慌,干嘛要做这种没有利益的事儿。
  又过了几天,陆晓攸思索着,要趁着天气好,把周素凌给送到平安乡去。鉴于天气转暖,积雪融化,土地也逐渐硬实起来,能过马车了,这才可以出入小镇了。
  陆晓攸思索着,安排了一下,选择了一个时间,就派了一些无忧一族的侠客前去护送周素凌离开。顺便,再去平安乡问一下,最近无忧书包的发展情况,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
  她被锁在雪中,算来算去是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了。
  一个月没有接触无忧书包的账本,也不晓得无忧书包的发展,这就让陆晓攸心里有些杂乱的感觉了。她不晓得无忧书包有没有事儿,出了事儿,谁能解决。
  只盼着,一切平平安安的。
  这一天,天气很好,给周素凌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准备了一些粮食,又附送了一些银子。又安排了人,接了她爹,接入马车之中,让周素凌照顾他老爹,这就可以出发了。
  陆晓攸站在家门口,送别了周素凌的马车离开。
  忽然,周素凌的马车被人给拦了下来。陆晓攸站在门口,积极地走了过去,看了情况。这时候,很久未露面的县令大人出现了,县令拦下了他们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