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被撞坏了
“啊?坏了?你那是什么车啊,就这么撞一下都能撞坏?”唐宁安腾的站了起来,结果带动了脖子上面的伤,她又是一阵的哀号。
“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硬要从我的手里抢方向盘,那车子能撞到树上?如果不是车子上面有安全气囊,说不定等别人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要回炉重造了。现在你只是伤了脖子,你就该拜大神了,还好意思说?”萧砚也站了起来,批评道。
“这能怪我吗?我都说了要回去,谁让你不停车的?就算你有钱,你也不能违背我的意愿,逼我吧?”唐宁安转过身体,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方便她瞪萧砚。
“是你想要知道我和宁静之间的事情,我只是遵守承诺,将这件事情告诉你而已。”萧砚道。
“你和宁静的事情,用嘴说就可以了,干什么非要到这里鸟不拉屎的地方?”
“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是我和宁静的事情不同,做法当然也不能相同了。当然要回到当初的地点,才能说的清楚。”
“呸……你丫的就是我的克星。我现在不想听了,我要回去。”
“车坏了。”
“打120,现在咱们是出车祸了,我现在受了伤,要去医院。你打120,叫救护车来这里接我们。”
“没信号。”萧砚从怀里掏出手机,递到唐宁安的面前晃了晃,道。
“你那是什么破手机,山寨的吧?连手机信号都没有,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去把我的手机拿出来,那可是我花了五六千买的,世界名牌。”
萧砚拉开车门,将唐宁安的包包拿了出来,将手机拿了出来。然后递到唐宁安的手里,她看了看,然后她只想要骂娘,居然也没有信号,这是老天要惩罚她吗?
她盯着手机,歪着脖子,默默的在心里流泪。
萧砚却看她还不够惨,还要在她的心窝子里戳刀子,道:“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走回去。按照来的时候的路程,如果要走回去的话,估计今天一天都不一定能走的回去,前提还是你能走的动,用力气。而且如果运气不好的话,晚上有可能就要在路边上过夜了。第二个选择是继续往前走,估计再走二十多分钟也就到了。到了那里之后,我们可以打电话叫拖车的过来,再叫一辆车回市里。然后我们还可以吃午饭。最后我还可以告诉你,我和宁静之是的事情。”
“喏,我也不逼你,免的你又说我欺负你了。现在让你选择,我是尊重你的。不管你选哪条路,我都会支持你的。”萧砚一副我很民主,很尊重你的表情看着她。
唐宁安真的是恨的牙根都痒了,如果说他不是故意的,打死她她都不相信。如果真的民主,真的尊重她。早干什么去了?现在逼的她只能选第二条路之后,才来说什么民主,什么尊重都是狗屁。难怪别人都说什么,无商不奸,原来都是真的。
当然她也是真的可以选择第二条路,但是却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而且现在的天气这么冷,到了晚上那就更不用说了。特别是在这荒郊野邻的,估计走不到市里,人都饥寒交迫的死在路上了。
她磨了磨牙,道:“走吧。”
于是她只能打掉了牙齿,却要和血吞下去,朝着前面的镇上出发。
寒风呼呼的从她的脸上吹过,但是她的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要问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的心里全部都是刚出炉的,现在还热乎乎的的对萧砚的恨意了,真是讨厌的男人。
她以前真是瞎了她自己的24k钛合金狗眼,愣是没有看清楚这个男人的本质,一直以为他是好人。她错了,她真的错了。她愿意自戳双目,以此来为这次的错误而忏悔。
只是走了十多分钟,她那颗热乎乎的心就被寒风给吹冷了。大冬天的身上穿的衣服挺厚的,而且这里的山路风又大,再加上这路十分的难走,她又是伤患。所以才走了十多分钟,她就累的恨不得能瘫倒在地上,再也不爬起来。
“不行了,不行了,我腿软,走不动了。”唐宁安扶着自己的歪脖子,脚上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再动了。
萧砚见她瘫软成一堆的乱泥,真是哭笑不得。这才走了十多分钟呢,她就走不动了。
见她这么可怜兮兮的样子,萧砚也没有继续虐她的打算了,他走到唐宁安的面前。认命的蹲下身子,背着对唐宁安道:“好了,我真是怕了你了,我背你吧。”
见有人当自己的代步工具,可以不用自己的一双腿走,她当然是愿意的。特别是这个人还是萧砚,虽然她是拿萧砚没有办法没错,现在让她背自己,虐死他。她虽然身上看着没有什么肉,但是体重也过百了。
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来的吗?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她的前面虽然不是波澜壮阔,但是也不是一马平川,长的不算特别高,但是也不属于矮子的范畴。
她一脸兴奋,手脚并用的爬上了萧砚的背。
萧砚将她背在背上掂了掂,其实并不是十分的重。幸好他平时都有经常做运动的,所以即使后面背了一个百来斤的女人,走在崎岖路上他依旧如履平地。
感觉被萧砚被在背上挺好的,至少他走路的时候,四平八稳。她的脖子受伤了,不能摇晃。所以即使被萧砚被在背上,身体也没有受到多少的颠簸,他的背倒是挺安全的。
其实唐宁安也算是一个不记仇的好姑娘,她的双手抱着萧砚的脖子。被萧砚背着倒是挺舒服的,没有被癫来癫去的,现在还被别人背着呢。她也就渐渐的原谅萧砚,忽略了他不顾自己的意愿,强行将她带到这里的强盗行为。
她将头靠在萧砚的肩膀上面,问道:“其实今天我不是故意要去抢你的方向盘的,你以前和宁静在一起的时候,她没有和你说过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一辈子都不想要再回到孤儿院了,这里留给了我们很多不算愉快的回忆。所以这一次看到这条熟悉的路,才会让我这么激动。”
萧砚看着眼前的路,他因为听到唐宁安的解释,眼睛闪了闪。
“是吗?我不知道。”萧砚有些落寞的开口回答道。
早就说过,唐宁安是一个不记仇的善良的姑娘,听了萧砚的话,想起来萧砚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喜欢的女人,现在却已经结婚了,而且过的还相当的不错,即使他想要插足也插不进去,于是她又开始同情起了萧砚了。
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她有怀疑过萧砚的目的。但是现在冷静下来了,她依旧愿意相信他,相信他是因为宁静的关系而帮助自己,相信他真的只是爱屋及乌才会想要帮助自己,他对自己没有一点的恶意。
“没事,或许你说的对吧,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能够正式面对过去的自己,何尝不是对过去的一种解脱呢?我自己也不应该太过于拘昵的。”唐宁安很善解人的意的安慰道。
“你突然这样说话,我有点不习惯。”萧砚缩了缩身子,道:“这样你会让我有一种,又会被你算计的错觉,其实你真的不适合善解人意,花解语这条路线。我觉得你还是比较适合,当野蛮女友。”
“……”
萧砚这货果然是活该,压根就不需要她的同情。她刚刚其实是被撞坏了脑子,所以对会有一种觉得萧砚很可怜,需要她安慰的念头吧?所以如果她这一次可以平安的回到市区里,她一定要去检查自己的脑子,看看是不是刚刚出车祸的时候,把自己的脑子给撞坏了。
她和萧砚这货果然是气场不合,在一起好像除了吵架,斗嘴之外,好像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现在在这样的荒郊野外的,她还是闭嘴比较好,万一惹恼了萧砚,他要将她一个人丢在这里,让她自生自灭,她就一定会灭了。
这里人际罕至的,比起外面热闹的世界,要难以生存多了。
于是她只能乖乖的闭嘴,不再和萧砚说话,也不会再烂好心的去可怜这货了。
事实证明,她的记性还是挺不错的。果然走了将近二十分钟之后,可以隐隐看到不远处的镇子。这里是她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回到了这里,她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在看到h市的时候,她不熟悉,只是离开的时候,去过那么一次。所以对h市根本就不熟悉,所以即使再看到,她也只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这么多年不曾变过一般。
但是到了这个镇上,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她在这个镇上生活了十几年,所以这个镇上一点一滴的变化,她都可以清楚的感受的到。
这里似乎变化也不大,如果要说的话,估计就是似乎房子变了一些新的面貌,多了一些新的建筑,但是大至的面貌却是没有变的。这里看上去依旧是山清水秀,是一个极好的地方。
和a市那种经济大城市的繁荣不同,a市的生活节凑格外的快,所以到了那里就会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在那里似乎一个路人都是匆匆忙忙的,但是到了这里,山好水好,什么都是好的。环镜特别的好,虽然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但是却是格外的耐看。
原本她一直觉得她对这里是厌恶的,但是再一次身处其中,却发现她对这里不仅仅只是厌恶,更多的却是一种深深的,本能的眷恋,这或许就是家乡的魅力吧。
“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硬要从我的手里抢方向盘,那车子能撞到树上?如果不是车子上面有安全气囊,说不定等别人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要回炉重造了。现在你只是伤了脖子,你就该拜大神了,还好意思说?”萧砚也站了起来,批评道。
“这能怪我吗?我都说了要回去,谁让你不停车的?就算你有钱,你也不能违背我的意愿,逼我吧?”唐宁安转过身体,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方便她瞪萧砚。
“是你想要知道我和宁静之间的事情,我只是遵守承诺,将这件事情告诉你而已。”萧砚道。
“你和宁静的事情,用嘴说就可以了,干什么非要到这里鸟不拉屎的地方?”
“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是我和宁静的事情不同,做法当然也不能相同了。当然要回到当初的地点,才能说的清楚。”
“呸……你丫的就是我的克星。我现在不想听了,我要回去。”
“车坏了。”
“打120,现在咱们是出车祸了,我现在受了伤,要去医院。你打120,叫救护车来这里接我们。”
“没信号。”萧砚从怀里掏出手机,递到唐宁安的面前晃了晃,道。
“你那是什么破手机,山寨的吧?连手机信号都没有,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去把我的手机拿出来,那可是我花了五六千买的,世界名牌。”
萧砚拉开车门,将唐宁安的包包拿了出来,将手机拿了出来。然后递到唐宁安的手里,她看了看,然后她只想要骂娘,居然也没有信号,这是老天要惩罚她吗?
她盯着手机,歪着脖子,默默的在心里流泪。
萧砚却看她还不够惨,还要在她的心窝子里戳刀子,道:“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走回去。按照来的时候的路程,如果要走回去的话,估计今天一天都不一定能走的回去,前提还是你能走的动,用力气。而且如果运气不好的话,晚上有可能就要在路边上过夜了。第二个选择是继续往前走,估计再走二十多分钟也就到了。到了那里之后,我们可以打电话叫拖车的过来,再叫一辆车回市里。然后我们还可以吃午饭。最后我还可以告诉你,我和宁静之是的事情。”
“喏,我也不逼你,免的你又说我欺负你了。现在让你选择,我是尊重你的。不管你选哪条路,我都会支持你的。”萧砚一副我很民主,很尊重你的表情看着她。
唐宁安真的是恨的牙根都痒了,如果说他不是故意的,打死她她都不相信。如果真的民主,真的尊重她。早干什么去了?现在逼的她只能选第二条路之后,才来说什么民主,什么尊重都是狗屁。难怪别人都说什么,无商不奸,原来都是真的。
当然她也是真的可以选择第二条路,但是却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而且现在的天气这么冷,到了晚上那就更不用说了。特别是在这荒郊野邻的,估计走不到市里,人都饥寒交迫的死在路上了。
她磨了磨牙,道:“走吧。”
于是她只能打掉了牙齿,却要和血吞下去,朝着前面的镇上出发。
寒风呼呼的从她的脸上吹过,但是她的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要问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的心里全部都是刚出炉的,现在还热乎乎的的对萧砚的恨意了,真是讨厌的男人。
她以前真是瞎了她自己的24k钛合金狗眼,愣是没有看清楚这个男人的本质,一直以为他是好人。她错了,她真的错了。她愿意自戳双目,以此来为这次的错误而忏悔。
只是走了十多分钟,她那颗热乎乎的心就被寒风给吹冷了。大冬天的身上穿的衣服挺厚的,而且这里的山路风又大,再加上这路十分的难走,她又是伤患。所以才走了十多分钟,她就累的恨不得能瘫倒在地上,再也不爬起来。
“不行了,不行了,我腿软,走不动了。”唐宁安扶着自己的歪脖子,脚上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再动了。
萧砚见她瘫软成一堆的乱泥,真是哭笑不得。这才走了十多分钟呢,她就走不动了。
见她这么可怜兮兮的样子,萧砚也没有继续虐她的打算了,他走到唐宁安的面前。认命的蹲下身子,背着对唐宁安道:“好了,我真是怕了你了,我背你吧。”
见有人当自己的代步工具,可以不用自己的一双腿走,她当然是愿意的。特别是这个人还是萧砚,虽然她是拿萧砚没有办法没错,现在让她背自己,虐死他。她虽然身上看着没有什么肉,但是体重也过百了。
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来的吗?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她的前面虽然不是波澜壮阔,但是也不是一马平川,长的不算特别高,但是也不属于矮子的范畴。
她一脸兴奋,手脚并用的爬上了萧砚的背。
萧砚将她背在背上掂了掂,其实并不是十分的重。幸好他平时都有经常做运动的,所以即使后面背了一个百来斤的女人,走在崎岖路上他依旧如履平地。
感觉被萧砚被在背上挺好的,至少他走路的时候,四平八稳。她的脖子受伤了,不能摇晃。所以即使被萧砚被在背上,身体也没有受到多少的颠簸,他的背倒是挺安全的。
其实唐宁安也算是一个不记仇的好姑娘,她的双手抱着萧砚的脖子。被萧砚背着倒是挺舒服的,没有被癫来癫去的,现在还被别人背着呢。她也就渐渐的原谅萧砚,忽略了他不顾自己的意愿,强行将她带到这里的强盗行为。
她将头靠在萧砚的肩膀上面,问道:“其实今天我不是故意要去抢你的方向盘的,你以前和宁静在一起的时候,她没有和你说过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一辈子都不想要再回到孤儿院了,这里留给了我们很多不算愉快的回忆。所以这一次看到这条熟悉的路,才会让我这么激动。”
萧砚看着眼前的路,他因为听到唐宁安的解释,眼睛闪了闪。
“是吗?我不知道。”萧砚有些落寞的开口回答道。
早就说过,唐宁安是一个不记仇的善良的姑娘,听了萧砚的话,想起来萧砚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喜欢的女人,现在却已经结婚了,而且过的还相当的不错,即使他想要插足也插不进去,于是她又开始同情起了萧砚了。
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她有怀疑过萧砚的目的。但是现在冷静下来了,她依旧愿意相信他,相信他是因为宁静的关系而帮助自己,相信他真的只是爱屋及乌才会想要帮助自己,他对自己没有一点的恶意。
“没事,或许你说的对吧,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能够正式面对过去的自己,何尝不是对过去的一种解脱呢?我自己也不应该太过于拘昵的。”唐宁安很善解人的意的安慰道。
“你突然这样说话,我有点不习惯。”萧砚缩了缩身子,道:“这样你会让我有一种,又会被你算计的错觉,其实你真的不适合善解人意,花解语这条路线。我觉得你还是比较适合,当野蛮女友。”
“……”
萧砚这货果然是活该,压根就不需要她的同情。她刚刚其实是被撞坏了脑子,所以对会有一种觉得萧砚很可怜,需要她安慰的念头吧?所以如果她这一次可以平安的回到市区里,她一定要去检查自己的脑子,看看是不是刚刚出车祸的时候,把自己的脑子给撞坏了。
她和萧砚这货果然是气场不合,在一起好像除了吵架,斗嘴之外,好像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现在在这样的荒郊野外的,她还是闭嘴比较好,万一惹恼了萧砚,他要将她一个人丢在这里,让她自生自灭,她就一定会灭了。
这里人际罕至的,比起外面热闹的世界,要难以生存多了。
于是她只能乖乖的闭嘴,不再和萧砚说话,也不会再烂好心的去可怜这货了。
事实证明,她的记性还是挺不错的。果然走了将近二十分钟之后,可以隐隐看到不远处的镇子。这里是她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回到了这里,她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在看到h市的时候,她不熟悉,只是离开的时候,去过那么一次。所以对h市根本就不熟悉,所以即使再看到,她也只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这么多年不曾变过一般。
但是到了这个镇上,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她在这个镇上生活了十几年,所以这个镇上一点一滴的变化,她都可以清楚的感受的到。
这里似乎变化也不大,如果要说的话,估计就是似乎房子变了一些新的面貌,多了一些新的建筑,但是大至的面貌却是没有变的。这里看上去依旧是山清水秀,是一个极好的地方。
和a市那种经济大城市的繁荣不同,a市的生活节凑格外的快,所以到了那里就会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在那里似乎一个路人都是匆匆忙忙的,但是到了这里,山好水好,什么都是好的。环镜特别的好,虽然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但是却是格外的耐看。
原本她一直觉得她对这里是厌恶的,但是再一次身处其中,却发现她对这里不仅仅只是厌恶,更多的却是一种深深的,本能的眷恋,这或许就是家乡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