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衣裳的规矩
“道理很简单啊,娘,你看啊,咱们人得穿衣服对吧?
那为啥要穿衣服呢?就是为了保暖,那手也一样啊,是身体的一部分。”
说着话的功夫,沈安安手头上的动作却没停,如今一副小手套,已经做好。
只不过大拇指跟食指,却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能够露出来一小节。
而中指虽然也能露出来,缺又长了一截。
至于无名指跟小手指,则是完全封闭起来的。
明显是有不同的皮子拼接的,手指部分的很薄很软,戴上之后,也不影响动作。
而且在手套的手背一面,沈安安还给绣上了几根竹子,又点缀了几朵梅花。
刹那间,雪白的手套,就生趣盎然。
竹子跟梅花,这两种东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被文人君子钟爱的东西。
原本俗气的物件,因为这两样存在,远远看去,就好像是在冰天雪地之中,竹子傲骨而立,梅花霜寒散香,都是铮铮风骨。
这东西就算拿出去销售,都绝对达到了水平,郑小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女红都练到了狗肚子里。
这凡事都怕有个比较。
“好看,真是好看极了!”
可见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当姑娘那会,郑小云虽然会认字,写的也还行,但书是真的不爱读。
说了半天,就只是好看,其他的话却是说不出来。
就跟后世一帮人,只会说一句卧槽表达一般,简直可以说是异曲同工。
当然,这得感激我华夏文字一脉相承,博大精深的属性,倒是流传了下去。
反正只要一细品,总能从简单的两个字中品味出无数感情来。
妙不可言!
沈安安被逗乐了,眼睛笑起来,弯成了月牙儿。
“我那弟弟是个命苦的,这么小的人儿,天天就得案牍劳形。
每天都得写那么多的大字。
这寒冬腊月的,我这个当姐姐的,没爹娘狠心,自然得多疼一点。”
笑着俏皮的冲着郑小云眨了眨眼睛,郑小云眼睛一瞪,作势要打,但看着沈安安得意的模样,这手终究是没下去。
这臭丫头,坏就坏在一张嘴巴上了!
“懒得收拾你,这东西我拿走。
回头你需要什么,跟娘说,娘给你置办。
这里头都是皮子,怪难闻的。光线也不好,回头别把眼睛给熬坏了。
那个,娘要给你爹做一套袄子,回头,回头你来帮娘一下。”
原本是想说指点的,但觉得作为母亲还是要有些威严的,嗯,就一丢丢,但也得有不是?
如果说指点,岂不是承认自己比不上女儿?
天下的母亲,都自带傲娇属性。
沈安安抿嘴一笑,半蹲了蹲身子:“好的母亲大人,真是女儿的荣幸!”
郑小云嫌弃的撇了撇嘴,但眉角的喜悦却是藏都藏不住。
“臭丫头,又作怪!”
话虽如此,但心里美极了。
女儿有这手艺,以后不管嫁到谁家,都不会吃了亏。
不过想想她那没个把门的嘴,估计想吃亏也难。
郑小云是又有些头疼,又有些欣慰。
也不知道这样的丫头片子,以后谁能降的住。
不过转念一想,郑小云拍了拍大腿,嗐,自己担心这个干什么。
应该头疼的不是这臭丫头未来的夫婿吗?
如此一想,这念头瞬间通达了,心情大好的走出了库房。
只是一出门,那寒风就跟刀子似的吹在了脸上。
郑小云摸了摸自己耳朵上的耳罩,发现似乎少拿了一只,果断转身走回去,凑成了一对。
沈安安被郑小云去而复返给弄愣了,看着她带着耳罩重新满足的走出去,不禁哑然失笑。
看来这东西市场倒是不小。
旧衣服改造的事业,兴许可以先放一放。
嗯,可以先从帽子,围脖,手套之类的小物件做起来,逐渐把自己家的皮货行进行转型。
这事情做起来并不困难。
况且这个世界上,现在还根本没有这些。
给帽子加两个猪耳朵,这个操作,看似简单,但也是容纳了几千年劳动人民的智慧。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看着很简单,但是没人捅破这窗户纸的时候,那这个东西,就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琢磨着回头跟帅气老爹商量一下,沈安安咬断了线头。
看了看手上大一号的手套,又拿着剪刀,咔嚓咔嚓的剪开了一张完好的毛皮。
这里还是要再夸一句老爹的手艺是真的好,这皮子用起来,简直舒服。
夸完之后,又琢磨着,该给家里做几件坎肩,套头的那种。
穿在衬里外面,外头再罩一件,保证风雨不透暖和无比。
如今的衣服基本上分为三种,短靠,中衫,长矩。
短靠都是穷苦人家穿的,衣服摆子非常短,能盖住裤腰便成,这种衣服穿着行动方便,不会限制行动。
而中衫则是一些自认体面人穿的,衣服摆子过膝盖,用来显示他们生活不急不迫,走路,衣服摆子只是轻微扬起,却不会大幅度摆动,这称之为风度。
所以这种衣衫,也被称之为风流衫。
至于长矩,顾名思义,这个含了一个规矩的意思。
这种衣服,正常情况下没人会穿。
因为大多构造十分复杂,只有在逢年过节,祭祖的时候,才会穿戴。
大家族一般都会有家族的徽记,称之为族徽,长矩上面都是要体现的。
大大小小零碎部件,加起来不下二十多种,还要有配套的发饰,头面。
一套下来,不下小二十斤,穿一天,不够费劲的。
所以大家族,每一家都会有这种东西,极尽奢华,用的是江南锦缎,京城云中歌的金线,请的是本地最出色的绣娘。
一套长矩下来,少则百八十两,多则千两白银。
那已经是一个家族地位的象征了。
所以总的来说,常服,就只有短靠与风流衫两种。
这也是为什么沈安安觉得这个时代是裁缝的好时代的原因。
当然,如今因为融合了周边几个国家的风格,款式也渐渐多了起来。
但终究还是看衣服摆子的长短来区分。
女人的衣衫,同样分为,短矩,长裙。
不比后世那些汉服之类的那般讲究。
实际上自秦汉至明清,服饰的风格就发生了无数次的改变,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
不同于男人,女人的长裙是盖住脚脖子的,走起路来,跟飘似的。
沈安安倒是喜欢短矩,上面是长袖衣衫,下面里面是裤子,外面加一套小裙子,方便安全。
(注:此文中衣衫的名字,全是作者杜撰,看客无需上纲上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成,也不用专门去考究古装的称呼,以上!)
那为啥要穿衣服呢?就是为了保暖,那手也一样啊,是身体的一部分。”
说着话的功夫,沈安安手头上的动作却没停,如今一副小手套,已经做好。
只不过大拇指跟食指,却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能够露出来一小节。
而中指虽然也能露出来,缺又长了一截。
至于无名指跟小手指,则是完全封闭起来的。
明显是有不同的皮子拼接的,手指部分的很薄很软,戴上之后,也不影响动作。
而且在手套的手背一面,沈安安还给绣上了几根竹子,又点缀了几朵梅花。
刹那间,雪白的手套,就生趣盎然。
竹子跟梅花,这两种东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被文人君子钟爱的东西。
原本俗气的物件,因为这两样存在,远远看去,就好像是在冰天雪地之中,竹子傲骨而立,梅花霜寒散香,都是铮铮风骨。
这东西就算拿出去销售,都绝对达到了水平,郑小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女红都练到了狗肚子里。
这凡事都怕有个比较。
“好看,真是好看极了!”
可见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当姑娘那会,郑小云虽然会认字,写的也还行,但书是真的不爱读。
说了半天,就只是好看,其他的话却是说不出来。
就跟后世一帮人,只会说一句卧槽表达一般,简直可以说是异曲同工。
当然,这得感激我华夏文字一脉相承,博大精深的属性,倒是流传了下去。
反正只要一细品,总能从简单的两个字中品味出无数感情来。
妙不可言!
沈安安被逗乐了,眼睛笑起来,弯成了月牙儿。
“我那弟弟是个命苦的,这么小的人儿,天天就得案牍劳形。
每天都得写那么多的大字。
这寒冬腊月的,我这个当姐姐的,没爹娘狠心,自然得多疼一点。”
笑着俏皮的冲着郑小云眨了眨眼睛,郑小云眼睛一瞪,作势要打,但看着沈安安得意的模样,这手终究是没下去。
这臭丫头,坏就坏在一张嘴巴上了!
“懒得收拾你,这东西我拿走。
回头你需要什么,跟娘说,娘给你置办。
这里头都是皮子,怪难闻的。光线也不好,回头别把眼睛给熬坏了。
那个,娘要给你爹做一套袄子,回头,回头你来帮娘一下。”
原本是想说指点的,但觉得作为母亲还是要有些威严的,嗯,就一丢丢,但也得有不是?
如果说指点,岂不是承认自己比不上女儿?
天下的母亲,都自带傲娇属性。
沈安安抿嘴一笑,半蹲了蹲身子:“好的母亲大人,真是女儿的荣幸!”
郑小云嫌弃的撇了撇嘴,但眉角的喜悦却是藏都藏不住。
“臭丫头,又作怪!”
话虽如此,但心里美极了。
女儿有这手艺,以后不管嫁到谁家,都不会吃了亏。
不过想想她那没个把门的嘴,估计想吃亏也难。
郑小云是又有些头疼,又有些欣慰。
也不知道这样的丫头片子,以后谁能降的住。
不过转念一想,郑小云拍了拍大腿,嗐,自己担心这个干什么。
应该头疼的不是这臭丫头未来的夫婿吗?
如此一想,这念头瞬间通达了,心情大好的走出了库房。
只是一出门,那寒风就跟刀子似的吹在了脸上。
郑小云摸了摸自己耳朵上的耳罩,发现似乎少拿了一只,果断转身走回去,凑成了一对。
沈安安被郑小云去而复返给弄愣了,看着她带着耳罩重新满足的走出去,不禁哑然失笑。
看来这东西市场倒是不小。
旧衣服改造的事业,兴许可以先放一放。
嗯,可以先从帽子,围脖,手套之类的小物件做起来,逐渐把自己家的皮货行进行转型。
这事情做起来并不困难。
况且这个世界上,现在还根本没有这些。
给帽子加两个猪耳朵,这个操作,看似简单,但也是容纳了几千年劳动人民的智慧。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看着很简单,但是没人捅破这窗户纸的时候,那这个东西,就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琢磨着回头跟帅气老爹商量一下,沈安安咬断了线头。
看了看手上大一号的手套,又拿着剪刀,咔嚓咔嚓的剪开了一张完好的毛皮。
这里还是要再夸一句老爹的手艺是真的好,这皮子用起来,简直舒服。
夸完之后,又琢磨着,该给家里做几件坎肩,套头的那种。
穿在衬里外面,外头再罩一件,保证风雨不透暖和无比。
如今的衣服基本上分为三种,短靠,中衫,长矩。
短靠都是穷苦人家穿的,衣服摆子非常短,能盖住裤腰便成,这种衣服穿着行动方便,不会限制行动。
而中衫则是一些自认体面人穿的,衣服摆子过膝盖,用来显示他们生活不急不迫,走路,衣服摆子只是轻微扬起,却不会大幅度摆动,这称之为风度。
所以这种衣衫,也被称之为风流衫。
至于长矩,顾名思义,这个含了一个规矩的意思。
这种衣服,正常情况下没人会穿。
因为大多构造十分复杂,只有在逢年过节,祭祖的时候,才会穿戴。
大家族一般都会有家族的徽记,称之为族徽,长矩上面都是要体现的。
大大小小零碎部件,加起来不下二十多种,还要有配套的发饰,头面。
一套下来,不下小二十斤,穿一天,不够费劲的。
所以大家族,每一家都会有这种东西,极尽奢华,用的是江南锦缎,京城云中歌的金线,请的是本地最出色的绣娘。
一套长矩下来,少则百八十两,多则千两白银。
那已经是一个家族地位的象征了。
所以总的来说,常服,就只有短靠与风流衫两种。
这也是为什么沈安安觉得这个时代是裁缝的好时代的原因。
当然,如今因为融合了周边几个国家的风格,款式也渐渐多了起来。
但终究还是看衣服摆子的长短来区分。
女人的衣衫,同样分为,短矩,长裙。
不比后世那些汉服之类的那般讲究。
实际上自秦汉至明清,服饰的风格就发生了无数次的改变,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
不同于男人,女人的长裙是盖住脚脖子的,走起路来,跟飘似的。
沈安安倒是喜欢短矩,上面是长袖衣衫,下面里面是裤子,外面加一套小裙子,方便安全。
(注:此文中衣衫的名字,全是作者杜撰,看客无需上纲上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成,也不用专门去考究古装的称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