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的断腿童养夫跑了 第94节
往日杏花村里的人,都觉得楚莹莹就是村里的一枝花,十里八乡都找不出第二个人能比她。
今日少女身着嫁衣,被田娘抱在马上找了回来,身段纤细窈窕,没了红盖头,惊鸿一瞥都能让人怦然心动,觉出少女的脱俗靓丽。
如今她咬着唇,脑袋耷拉着,就跟一株小花苗似的,颤颤巍巍很是可怜,让人狠不下心去训斥。
田娘骑着马,到了自家院子里。
楚行一直站在院子门口,翘首盼着她回来,瞧见母女俩都安然归来,他松了口气,忙去扶田娘下马。
“回来了,回来便好。”
田娘起身下马时,她看着女儿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里头一软,但她依然板着脸,训斥道。
“从今日起,你就在家闭门思过,好好待着,哪儿也不许去。今日这桩事情,娘会把所有人的口舌都压下去,不许旁人背地里议论你。可你也要借着此事,想个清楚,你到底是要狗蛋,还是要沈清?又或者是两个,你都不要?日后你到底还想不想在杏花村里,安安生生的待下去?”
自己生的女儿,自己清楚,田娘心里头晓得。莹莹多半还没完全忘了狗蛋。
否则她去的时候,莹莹也不会拉着她,小声说,狗蛋受了一身的伤。
只是这样子,就违背了做人的道义。
女儿不能和两个少年,都纠缠不休。
楚莹莹慢吞吞的从马上跳了下来,身姿轻盈,大红的嫁衣裙摆,顺着这一跳,飘出了柔美的弧度。
她抿着唇,耷拉着脑袋,声音细细的。
“可是…又不是我让狗蛋过来抢我…”
少女心中觉得委屈。
她是想着从一而终,好好嫁给沈清过日子的。
可谁知道,狗蛋会突然冒出来呀!一别两年没有消息,她以为狗蛋早把自己忘啦。
况且,娘没来的时候,她见着狗蛋的面时,也在花轿里和他说了清楚,叫他放自己走,她还要继续和沈清成亲。
娘怎么不分青红皂白,还怪自己呢?
少女嘟着红唇,好不委屈。
她眼眶红红的,泪珠子顺着粉腮扑簌簌的落。
今日成亲,本是好日子,该欢欢喜喜,她却已经是哭了两场,和她从前烂漫的性子大不一样,显得多愁善感了一些。
田娘轻叹一声,走过去抱住女儿,抚了抚她的头发。
“你要知道,世人苛责。娘懂你,明白你,知道你并没有同狗蛋纠缠不休,可是旁人知道吗?他们不知道。”
“人家只会记得,从前你未出阁的时候,同狗蛋那样要好。形影不离,就差谈婚论嫁。这些事儿乡里乡亲的,人家都看在眼里,才过了两年,怎么会忘?你若今日同沈清成亲了,你晓得背后别人怎么说你吗?”
“他们只会说你是狐媚子,水性杨花。都成亲了,还同你那远房的表兄,不清不楚又牵扯,惹得人家当日成婚来抢花轿!”
“他们还会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沈清和他娘都是好人,好人就不该受这样子的气。我知道他们或许不会怪你,还会护着你,可人家心里头不难受吗?”
田娘苦口婆心说了这一番话,楚莹莹两只小手绞着,咬着唇,不吭声了。
她没像往常那样,跟个呛口的小辣椒似的叉着腰拌嘴,或者是跳脚,只是委屈巴巴的点头。
“娘,我知道了。”
唉,田娘这下是真心疼了。
罢了,大不了离了这杏花村。让她来做恶人。
好男儿多的是,往后要给女儿再找一个喜欢的,也不是什么难事。
*
窗外传来了吱吱吱的叫声,还有爪子在木质的窗上刮动的声音。
楚莹莹犹豫了片刻,把窗户稍稍打开了一些,就见一团火红窜了进来,竟是许久都没来粘她的红狐狸阿十。
自从有了媳妇之后,阿十就和从前不一样了,不再成日里粘着楚莹莹,反倒常陪着自己家的母狐狸在山林里四处乱窜。
取而代之的,是那两只小狐狸,代替了阿十的位置,常在楚莹莹跟前讨食吃,卖萌撒娇,很有几分阿十的影子。
“阿十,你怎么来啦?”
少女身上的嫁衣已经换了下来,她恢复了素净的装扮,抱起了红狐狸,有些委屈地贴着狐狸毛茸茸的耳朵,轻声问。
“你是知道我的亲事成不了了,来安慰我,看我吗?”
楚莹莹抿着唇,脸蹭着狐狸脑袋,感受着毛茸茸碰到肌肤的感觉,心里头安慰了一些。
好阿十,她真是没有白养它。
狐狸的确是通人性,它盯着小主人看了一会儿,舔了几下少女的脸,带着些安慰。
一双狐狸眼睛也满是灵气,瞧着很是温柔。
“阿十,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楚莹莹小白手,摸了两下狐狸后背上的毛,轻轻叹气。
她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程度。
如今脑袋都乱了。
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少女犹豫了一会儿,咬着唇,脸上显出了几丝挣扎之色。
半晌,她才摸出一旁箱子里的药瓶。
她从里头倒出来几颗,找了个布袋子装着,挂到了狐狸身上。
“去看看狗蛋罢,把这药给它。”
阿十吱吱叫了两声,像是听懂了小主人的意思,它扭头跃出窗外,火红的身影,倾刻间消失在了视野中。
楚莹莹做完了这件事,心里头又浮现了几丝后悔,还有说不清的歉疚之情。
她如今的身份,是不是,不该给狗蛋送药?
可是…
少女想起来,她在花轿中,狗蛋吐血倒在地上的时候,那些士兵纷纷焦急的喊狗蛋太子。
倘若狗蛋是太子…
那么这两年多来,在边境和乌国对阵,保护大令国土的那个人…是她曾经当成童养夫喜欢过的少年。
那么狗蛋,就于公于私都不能有事。
知道狗蛋就是大令太子,楚莹莹心中是震惊的,更是有些茫然和不敢置信。
只是那会儿,看狗蛋躺在地上昏迷了,一身是伤,她也顾不得去想那么多,只能先把脉,查看对方伤势。
再后来,沈清追了过来,娘又把她抓回了家…
这一串事情,跟疾风骤雨似的,突然之间发生,叫她反应不过来。她脑袋里嗡嗡作响,眼睛都哭得有些痛了。
直到这会儿,她静下来了,才能去回想这件事情。
狗蛋是太子,太子就是狗蛋?!
这事太匪夷所思,叫人震惊了。
听说大令太子,就是在两年前去的边境,说是代替久病的陛下…御驾亲征。
楚莹莹再回想,当初狗蛋失踪的时间,整个人怔了怔,发觉那日子,竟是对上了。
倘若是边关告急,大令有覆国之危,情况如此紧急。
那么少年忙着赶去边境从军,顾不得当面和她解释,道清事实,似乎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之事了。
儿女情长和一国安危,孰轻孰重,楚莹莹自是能分得清的。
这两年,太子的勇猛名声,早就传遍了杏花村,几乎三岁稚儿都知道。
太子和乌国的将士对战,有一日被数万精兵包围,而太子身后只有几百骑士,却能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突围离开。
甚至前些日子,太子更是带着一对骑兵直入乌国大本营,一刀砍下了主将的头颅。
于是大令大获全胜。
百姓并不是完全不关心边境战事的。
大令节节获胜,把乌国打了个落花流水,如此威风。
她楚莹莹也是大令百姓的一员,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呢?
甚至在这两年间,她不止一次的提起过这太子,心中对其生出过钦佩之心,觉得这才像是他们大令的皇族世子,有几分威风在。
原来这样的少年英雄,竟然就是狗蛋。
即使她与狗蛋再回不到从前,但少年如今有着另一重身为太子的身份。
便是看在少年英雄,护佑了大令万千百姓的份上,这药也要送过去。
楚莹莹看着窗外的绿树,叹了口气,小手托着粉腮,好一阵心乱如麻。
谈婚论嫁真是麻烦啊。
*
杏花村的人发现。楚家那丫头曾经的表兄回来了!今日就是他抢的花轿。
去而复返的远房表兄竟然从了军,且还成了一个等级不低的小将军。
虽不知道对方大名叫什么,但瞧着他领着这么多兵马进村来,就能知道地位不低。
这事儿,也是和村里头另外一个出去投军的罗鸣求证过的。
而今也不知道,那狗蛋回来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抢亲?
他带着这么多的兵马,就在杏花村旁边的几里空地里安营扎寨,一眼看过去倒是怪吓人的。
不过只要一想,他们是大令的军马,登时就给了众人,另外一种安全感。
那些帐篷就扎在外头,村里头进进出出的百姓,看在眼里。一想今日看的这出闹剧,都有些啼笑皆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抢亲的不是土匪,竟是楚家丫头的表兄,真是少年风流啊。
先前人们常说,楚家那丫头嫁给沈秀才,那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极登对。
今日少女身着嫁衣,被田娘抱在马上找了回来,身段纤细窈窕,没了红盖头,惊鸿一瞥都能让人怦然心动,觉出少女的脱俗靓丽。
如今她咬着唇,脑袋耷拉着,就跟一株小花苗似的,颤颤巍巍很是可怜,让人狠不下心去训斥。
田娘骑着马,到了自家院子里。
楚行一直站在院子门口,翘首盼着她回来,瞧见母女俩都安然归来,他松了口气,忙去扶田娘下马。
“回来了,回来便好。”
田娘起身下马时,她看着女儿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里头一软,但她依然板着脸,训斥道。
“从今日起,你就在家闭门思过,好好待着,哪儿也不许去。今日这桩事情,娘会把所有人的口舌都压下去,不许旁人背地里议论你。可你也要借着此事,想个清楚,你到底是要狗蛋,还是要沈清?又或者是两个,你都不要?日后你到底还想不想在杏花村里,安安生生的待下去?”
自己生的女儿,自己清楚,田娘心里头晓得。莹莹多半还没完全忘了狗蛋。
否则她去的时候,莹莹也不会拉着她,小声说,狗蛋受了一身的伤。
只是这样子,就违背了做人的道义。
女儿不能和两个少年,都纠缠不休。
楚莹莹慢吞吞的从马上跳了下来,身姿轻盈,大红的嫁衣裙摆,顺着这一跳,飘出了柔美的弧度。
她抿着唇,耷拉着脑袋,声音细细的。
“可是…又不是我让狗蛋过来抢我…”
少女心中觉得委屈。
她是想着从一而终,好好嫁给沈清过日子的。
可谁知道,狗蛋会突然冒出来呀!一别两年没有消息,她以为狗蛋早把自己忘啦。
况且,娘没来的时候,她见着狗蛋的面时,也在花轿里和他说了清楚,叫他放自己走,她还要继续和沈清成亲。
娘怎么不分青红皂白,还怪自己呢?
少女嘟着红唇,好不委屈。
她眼眶红红的,泪珠子顺着粉腮扑簌簌的落。
今日成亲,本是好日子,该欢欢喜喜,她却已经是哭了两场,和她从前烂漫的性子大不一样,显得多愁善感了一些。
田娘轻叹一声,走过去抱住女儿,抚了抚她的头发。
“你要知道,世人苛责。娘懂你,明白你,知道你并没有同狗蛋纠缠不休,可是旁人知道吗?他们不知道。”
“人家只会记得,从前你未出阁的时候,同狗蛋那样要好。形影不离,就差谈婚论嫁。这些事儿乡里乡亲的,人家都看在眼里,才过了两年,怎么会忘?你若今日同沈清成亲了,你晓得背后别人怎么说你吗?”
“他们只会说你是狐媚子,水性杨花。都成亲了,还同你那远房的表兄,不清不楚又牵扯,惹得人家当日成婚来抢花轿!”
“他们还会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沈清和他娘都是好人,好人就不该受这样子的气。我知道他们或许不会怪你,还会护着你,可人家心里头不难受吗?”
田娘苦口婆心说了这一番话,楚莹莹两只小手绞着,咬着唇,不吭声了。
她没像往常那样,跟个呛口的小辣椒似的叉着腰拌嘴,或者是跳脚,只是委屈巴巴的点头。
“娘,我知道了。”
唉,田娘这下是真心疼了。
罢了,大不了离了这杏花村。让她来做恶人。
好男儿多的是,往后要给女儿再找一个喜欢的,也不是什么难事。
*
窗外传来了吱吱吱的叫声,还有爪子在木质的窗上刮动的声音。
楚莹莹犹豫了片刻,把窗户稍稍打开了一些,就见一团火红窜了进来,竟是许久都没来粘她的红狐狸阿十。
自从有了媳妇之后,阿十就和从前不一样了,不再成日里粘着楚莹莹,反倒常陪着自己家的母狐狸在山林里四处乱窜。
取而代之的,是那两只小狐狸,代替了阿十的位置,常在楚莹莹跟前讨食吃,卖萌撒娇,很有几分阿十的影子。
“阿十,你怎么来啦?”
少女身上的嫁衣已经换了下来,她恢复了素净的装扮,抱起了红狐狸,有些委屈地贴着狐狸毛茸茸的耳朵,轻声问。
“你是知道我的亲事成不了了,来安慰我,看我吗?”
楚莹莹抿着唇,脸蹭着狐狸脑袋,感受着毛茸茸碰到肌肤的感觉,心里头安慰了一些。
好阿十,她真是没有白养它。
狐狸的确是通人性,它盯着小主人看了一会儿,舔了几下少女的脸,带着些安慰。
一双狐狸眼睛也满是灵气,瞧着很是温柔。
“阿十,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楚莹莹小白手,摸了两下狐狸后背上的毛,轻轻叹气。
她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程度。
如今脑袋都乱了。
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少女犹豫了一会儿,咬着唇,脸上显出了几丝挣扎之色。
半晌,她才摸出一旁箱子里的药瓶。
她从里头倒出来几颗,找了个布袋子装着,挂到了狐狸身上。
“去看看狗蛋罢,把这药给它。”
阿十吱吱叫了两声,像是听懂了小主人的意思,它扭头跃出窗外,火红的身影,倾刻间消失在了视野中。
楚莹莹做完了这件事,心里头又浮现了几丝后悔,还有说不清的歉疚之情。
她如今的身份,是不是,不该给狗蛋送药?
可是…
少女想起来,她在花轿中,狗蛋吐血倒在地上的时候,那些士兵纷纷焦急的喊狗蛋太子。
倘若狗蛋是太子…
那么这两年多来,在边境和乌国对阵,保护大令国土的那个人…是她曾经当成童养夫喜欢过的少年。
那么狗蛋,就于公于私都不能有事。
知道狗蛋就是大令太子,楚莹莹心中是震惊的,更是有些茫然和不敢置信。
只是那会儿,看狗蛋躺在地上昏迷了,一身是伤,她也顾不得去想那么多,只能先把脉,查看对方伤势。
再后来,沈清追了过来,娘又把她抓回了家…
这一串事情,跟疾风骤雨似的,突然之间发生,叫她反应不过来。她脑袋里嗡嗡作响,眼睛都哭得有些痛了。
直到这会儿,她静下来了,才能去回想这件事情。
狗蛋是太子,太子就是狗蛋?!
这事太匪夷所思,叫人震惊了。
听说大令太子,就是在两年前去的边境,说是代替久病的陛下…御驾亲征。
楚莹莹再回想,当初狗蛋失踪的时间,整个人怔了怔,发觉那日子,竟是对上了。
倘若是边关告急,大令有覆国之危,情况如此紧急。
那么少年忙着赶去边境从军,顾不得当面和她解释,道清事实,似乎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之事了。
儿女情长和一国安危,孰轻孰重,楚莹莹自是能分得清的。
这两年,太子的勇猛名声,早就传遍了杏花村,几乎三岁稚儿都知道。
太子和乌国的将士对战,有一日被数万精兵包围,而太子身后只有几百骑士,却能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突围离开。
甚至前些日子,太子更是带着一对骑兵直入乌国大本营,一刀砍下了主将的头颅。
于是大令大获全胜。
百姓并不是完全不关心边境战事的。
大令节节获胜,把乌国打了个落花流水,如此威风。
她楚莹莹也是大令百姓的一员,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呢?
甚至在这两年间,她不止一次的提起过这太子,心中对其生出过钦佩之心,觉得这才像是他们大令的皇族世子,有几分威风在。
原来这样的少年英雄,竟然就是狗蛋。
即使她与狗蛋再回不到从前,但少年如今有着另一重身为太子的身份。
便是看在少年英雄,护佑了大令万千百姓的份上,这药也要送过去。
楚莹莹看着窗外的绿树,叹了口气,小手托着粉腮,好一阵心乱如麻。
谈婚论嫁真是麻烦啊。
*
杏花村的人发现。楚家那丫头曾经的表兄回来了!今日就是他抢的花轿。
去而复返的远房表兄竟然从了军,且还成了一个等级不低的小将军。
虽不知道对方大名叫什么,但瞧着他领着这么多兵马进村来,就能知道地位不低。
这事儿,也是和村里头另外一个出去投军的罗鸣求证过的。
而今也不知道,那狗蛋回来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抢亲?
他带着这么多的兵马,就在杏花村旁边的几里空地里安营扎寨,一眼看过去倒是怪吓人的。
不过只要一想,他们是大令的军马,登时就给了众人,另外一种安全感。
那些帐篷就扎在外头,村里头进进出出的百姓,看在眼里。一想今日看的这出闹剧,都有些啼笑皆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抢亲的不是土匪,竟是楚家丫头的表兄,真是少年风流啊。
先前人们常说,楚家那丫头嫁给沈秀才,那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极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