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大师 第33节
“砰、砰、砰。”
看着那个半盏茶前刚见过的笑脸,叶可可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就在她想要开口时,还在做鬼脸的叶茗却突然一下子从面板上消失了。
“试用时间到,请充值开通此功能。”
一行大字取代叶茗的脸出现在原地。
作为不差钱的丞相千金,叶可可想也没想就点了写有“充值”的按钮,谁知紧接着,面板上又弹出了新的字:
“处理中,系统繁忙,请稍后再试。”
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
叶可可:“……”
她熟门熟路地把这欠揍的乌龟精拍到了墙上,然而准备把它丢出去的手却顿了顿。最后少女咬了咬牙,把被子往里挪了挪,然后把面板平放在自己身侧,才缩进了被窝中。
等到叶可可一觉睡醒,相舍的花圃已经空了。早就习惯了叶夫人三天两头换花圃的管事压根没问缘由,一大早就组织仆役扒花掀土一条龙,然后带着满载的“战利品”等着小姐检阅。
看着“横尸遍野”的连翘,少女吩咐道:“将这些连翘的根与茎杆分开,洗净包好,再将花晒干,找几个绣娘绣成荷包。”
管事连连应是,倒是玉棋听得有些迷茫,“小姐,您这是?”
叶可可语气平静:“我昨夜才想起来,这连翘可解热毒,是一味良药,如今天气渐热,茗姐在宫中无人照顾,我这当妹妹的总要多想着她点。”
“把香囊给每个院子都系上,剩下的全部送到宫里,就跟茗姐说,我弄好了给她泡水喝,”这么说着,少女仿佛不经意一般提起来,“哦差点把连内侍给忘了,既然名字这么有缘,咱也别厚此薄彼,给他那份——多塞点。”
管事办事非常麻利,连着数日,相舍四处可见晾晒的连翘,让回家休沐的丞相大人都惊了一下。叶夫人看了一个多月连翘其实也有些腻了,趁此机会欢欢喜喜地买了新花。
至于连内侍收到一大包去根连翘后是何想法,叶可可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接连数日,都再没有不长眼的扒她窗户。
清明将至,秦斐一口气给群臣从寒食放到了上巳。按理来说,叶宣梧应该趁此机会拖家带口回乡祭祖,然而他老家实在太远,再把休沐扩一倍也没法一来一回,加上诸事繁杂,便在相舍中遥敬了天地和爹娘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
叶可可有样学样,一本正经地对着书案打了一下午的瞌睡,才在叶夫人凉凉的目光里换了一身新胡服,带着玉棋出门去了。
大夏朝民间风气是一年不如一年。早些时候,寒食和清明都得沐浴正冠再闭门哀思,后来就变成了上午扫墓下午踏青,到了现在,不仅踏青不能丢,晚上还有不少人喝酒赌钱,更有甚者更是会红袖添香,一夜风流。
叶可可出门的时候,月上正中,正是坊市最热闹的时候。在这难得没有宵禁的日子里,喧闹的人群和密集的货摊汇成了一条火龙,从北一路烧向南,贯穿了整个京都。少女随手从货摊上选了个猴子面具,煞有介事地挂在脑袋顶上,又选了一个福猪,罩到了玉棋的脸上。主仆二人缀在一群年轻公子的后面,随着人潮一同往城南移。
“春满楼今儿晚那个传诗大会,贤弟要不要上去一试身手?”
调笑的声音从二人的前面传来,因距离的原因,本该被嘈杂盖过的人声还未被削弱,听起来倒还有几分本真。
被点名的那人迟疑道:“我就算了吧……那花魁明说了要当场作诗,比她高明者方得彩头,要是上台作不出来,岂不是丢人丢大了?”
却听另一个人答道:“那花魁不过妓子而已,如此施为不过为哄抬身价,难道还能作出千古绝句?我看你是怕春宵帐暖,在美人面前露了怯吧!”
此话一出,几人哄笑了起来。
此时一行人已走到了城南,春满楼为了传诗大会特意在水上搭了露台,配上随着叶风飘扬的层层纱帐,引得无数行人驻足围观。
吉时未到,花魁尚未现身,倒是前些日子还要死要活的鸨母春风满面地站在台上揽客,时不时便与熟客打情骂俏几句。
叶可可找到附近的一家面摊,拉着玉棋坐下,抬手便向老板打了个招呼,“两碗阳春面!”
老板笑呵呵地给她俩一一盛了,还不忘一人撒了一把葱苗,将热气腾腾地大碗放到了桌上,“两位小姐也是来瞧这新花魁呀?”
“是啊,老板。”玉棋率先说道,“我俩第一次听说有人要比现场作诗,来瞧个热闹呢。“
“那您可来着了。”老板笑眯眯的,十分健谈,“小老儿这铺子日日开在楼前,有幸也见过那花魁几次,那通身派头,比大家小姐也差不到哪儿去。”
叶可可夹了一筷子面条:“可是穿白戴纱,身上总有昙花香的那位姑娘?”
“可不是嘛,”老板一脸惊讶,“您也见过那位花魁?”
“有次路过时碰到来着,”少女说着半真半假的话,“那位姐姐可真跟天仙一样呢。”
“那就是怜儿姑娘!”老板一拍大腿,乐呵呵地说道,“您别看怜儿姑娘沦落风尘,其实特别人美心善,前些日子小老儿摔了腿,从她那里买的药膏可比药房足足少三文钱呢!”
说完,他还特意提了提裤腿,露出了贴在小腿上的膏药。
叶可可道:“那这怜儿姑娘一会儿是从楼里出来吗?”
她一边问,一边往桌上放了三文钱。
“这您就问对人啦。”老板面不改色地收起铜板,“她们前些日子夜里演练来着,小老儿收摊晚,正好瞧了个正着。您瞧见咱头顶上那大花篮没有?”
叶可可闻言抬头,还真在头顶瞧见了一个吊着的花篮。
“这花篮上系着鱼线,在夜里呀看不分明,”老板解释道,“怜儿姑娘啊,会从旁边的小道走出来,坐到篮子里再滑到湖上,看着跟天女下凡一样。”
少女点了点头,又摸出了三文放到桌上,然后把筷子放到纹丝未动的面碗上,在老板更加殷勤的笑容里离开了面摊。
“小姐,”玉棋偷偷问道,“您怎么知道那人一定知道咱们要问的呀。”
“来春满楼都是喝花酒的,真开面摊早就饿死了。“叶可可一边拐进小道,一边解释,“男人是这楼里的恩客,其妻其子其仇人都是这面摊的恩客,二者就如藤缠树干,相辅相成。”
“好一个藤缠树干,相辅相成。”
宛若黄鹂般的嗓音在幽静的小巷中响起,只见一道弱柳扶风般的身影从拐角中走出,正是今夜的主角——白怜儿。
她似乎是盛装过了,眼角眉梢都点了胭脂,身上的裙装叠着层层白纱,广袖一甩,不仅露出她纤细的腰肢,更有一股乘风而去般的飘逸。
“不知叶小姐找奴家有何事?”
“你认得我?”叶可可掀起了脸上的面具。
“不认得,但小姐的眼睛肖似令尊,”白怜儿说道,“而令尊的长相嘛……怜儿此生恐怕都忘不掉了。”
“既然怜儿姑娘是明白人,我就不兜圈子了。”叶可可示意玉棋掏出怀里的银票,“这是我从小存的压岁钱和平日剩下的零花,不多不少正四百两,想跟姑娘谈笔交易。”
“哦?”白怜儿笑了,“是想让我离开状元郎吗?那恐怕不太够。”
“不,”叶可可也笑了,“状元郎,他不值这个价。”
第31章
这是一个白怜儿从未料到的回答,不过很快,她的笑容里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叶小姐这话,怜儿可就听不懂了。”
“我记得,怜儿小姐是歌妓,对么?”叶可可问道。
“是的,多亏爹娘给了奴家一副好嗓子,这些年才勉强吃得饱饭。”白怜儿轻声细语,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怜儿姑娘可能也知道,我大伯是这红粉堆里的状元郎,拜他所赐,我对这销魂窟里的事儿也有几分了解,”叶可可道,“江南才子辈出,文人墨客不知凡几,他们自诩与凡夫俗子不同,去秦楼楚馆只为吟诗作对,以结交红颜知己为雅事,是以,江南清倌众多,且大多出身不凡,且有一技傍身,怜儿姑娘想必也是其中之一。”
“小姐说得不错。”白怜儿柔顺地点头。
叶可可继续说道:“像怜儿姑娘这样的清倌,出场资费一向丰厚,若我没有猜错,姑娘应当已经赎身了吧?”
“是,”女子莞尔一笑,“奴家如今是挂单在春满楼,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初来乍到,总得小心一点。“
“那就是了,姑娘宁肯继续于这红尘沉沦,也不愿嫁人从良……”叶可可摊了摊手,“姑娘从未在状元郎身边,离开从何谈起呀?”
白怜儿愣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叹息,“是我小瞧小姐了。”
“换位思考罢了。”叶可可说道,“世间男子都有一个错觉,觉得定亲后你便会对他情根深种,却忽略了女子的意愿。”
“我听闻怜儿姑娘比状元郎大三岁,又见你独身来这京中挂单,便斗胆猜测你心中另有打算,今日也不过是误打误撞。”
“叶小姐心思缜密,奴家远不及。”白怜儿抬手把碎发挽到了耳后,“事到如今,话也不防说开,奴家在这烟花柳巷待久了,早已看淡了男女那档子事,与状元郎也不过是儿时的情分罢了。”
“奴家不过是浮萍,早就不愿去为虚无缥缈的仇恨而奔波,况且我爹一事根本无案可翻,否则……”她嘴角勾出了讥讽的弧度,“奴家早就鼓动谢修齐去翻案了。”
“事到如今,奴家也不妨告诉小姐另一件事,其实当年我爹早就想解除婚约,把我另配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便阴沟里翻了船。”
她语气温温婉婉,说出的话却很是辛辣。
“这话小姐可以原样拿去告诉状元郎,让他从此忘了奴家,与小姐做一对恩爱夫妻……”
“我说了,”叶可可打断了她,“状元郎不值这个价。”
说完,她抬手抖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银票,“三百两,买姑娘今日备好的所有诗文,是成,还是不成?”
春满楼的传诗大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天而降的白怜儿一夜之间名动京城。她被所有参加传诗大会的文人赞为诗歌双绝,既有婉转的歌喉又有惊人的才情。白怜儿本人却在大会落幕时自称被其他文人的才学所打动,自感有所不如,发下宏誓再不作诗。
于是,她当晚所做的诗词便成为了美人绝笔,私下疯狂传播起来。
数日后,江南一座雅舍里,一名书童循着庭院回廊一路小跑,踉踉跄跄地停在了一间厢房前。此时正值清晨,厢房内门窗紧闭,显然主人还未苏醒。
跟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几圈,书童摸了摸怀中鼓鼓囊囊的东西,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伸手推开了房门。
屋内点了帐中香,烟雾缭绕中勉强能看出有人躺在床上。书童走到帐外,恭敬地跪下,说道:“主子,京里来信了。”
话音刚落,床上的被子就动了起来,一条雪白的藕臂从帐中伸出,探向书童手中拿的信件,然而还未伸到,便被另一只明显属于男子的手抓住,信件自然也落入了第二人手里。
在女子不满的娇嗔中,男人从床上坐起,手中拿着打开的信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回主子,那信差说找咱找了个小半个月,”书童小心翼翼地去瞧男人的脸色,“应当是三月……”
床上的被子被人一把掀开,在女子的惊叫里,男人把信一扔,一下子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一旁散落的衣衫就开始穿。
“爷……”女子从杯子中探出来,伸手去够他。
“自己去找账房。”男子头也不抬,径直往门外走。
“主子!”书童赶忙问,“您这是去哪儿啊?”
“去京城,”男子说道,“把我那昏了头的二弟打醒。”
说完,他便出了房门。
“等等!主子!”书童一听拔腿就跑,“宋家的表少爷也来信了!”
“宋家那个臭小子?”男人在回廊上站定,转过了头,“他来给我来信干嘛?”
书童身矮腿短,这一段路就追得气喘吁吁,闻言赶紧把怀里鼓鼓囊囊的东西掏了出来,递给了男人,“主、主子,这是表少爷给的。”
男子接过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随手拆开,从里面抽出了最上面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他起先的表情是不以为然,越往后看眉毛挑得越高,最后变成了面无表情。
“……主子?”见他如此,书童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愈发紧张。
“去备马车。”男人语气平静。
“……咱、咱是去哪里呀?”书童问道。
“去麓山书院。”
说完,他一甩袖子,顺着曲折的回廊,一路走到了另一厢房门口,直接抬腿踹开了门,惊得屋里一阵鸡飞狗跳。
“叶兄!”屋里的胖子努力用纱帐遮住圆润的身躯,声音都快带上哭腔了,“这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呀!”
“请柬。”男人言简意赅,“把你的请柬给我。”
看着那个半盏茶前刚见过的笑脸,叶可可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就在她想要开口时,还在做鬼脸的叶茗却突然一下子从面板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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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不差钱的丞相千金,叶可可想也没想就点了写有“充值”的按钮,谁知紧接着,面板上又弹出了新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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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
叶可可:“……”
她熟门熟路地把这欠揍的乌龟精拍到了墙上,然而准备把它丢出去的手却顿了顿。最后少女咬了咬牙,把被子往里挪了挪,然后把面板平放在自己身侧,才缩进了被窝中。
等到叶可可一觉睡醒,相舍的花圃已经空了。早就习惯了叶夫人三天两头换花圃的管事压根没问缘由,一大早就组织仆役扒花掀土一条龙,然后带着满载的“战利品”等着小姐检阅。
看着“横尸遍野”的连翘,少女吩咐道:“将这些连翘的根与茎杆分开,洗净包好,再将花晒干,找几个绣娘绣成荷包。”
管事连连应是,倒是玉棋听得有些迷茫,“小姐,您这是?”
叶可可语气平静:“我昨夜才想起来,这连翘可解热毒,是一味良药,如今天气渐热,茗姐在宫中无人照顾,我这当妹妹的总要多想着她点。”
“把香囊给每个院子都系上,剩下的全部送到宫里,就跟茗姐说,我弄好了给她泡水喝,”这么说着,少女仿佛不经意一般提起来,“哦差点把连内侍给忘了,既然名字这么有缘,咱也别厚此薄彼,给他那份——多塞点。”
管事办事非常麻利,连着数日,相舍四处可见晾晒的连翘,让回家休沐的丞相大人都惊了一下。叶夫人看了一个多月连翘其实也有些腻了,趁此机会欢欢喜喜地买了新花。
至于连内侍收到一大包去根连翘后是何想法,叶可可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接连数日,都再没有不长眼的扒她窗户。
清明将至,秦斐一口气给群臣从寒食放到了上巳。按理来说,叶宣梧应该趁此机会拖家带口回乡祭祖,然而他老家实在太远,再把休沐扩一倍也没法一来一回,加上诸事繁杂,便在相舍中遥敬了天地和爹娘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
叶可可有样学样,一本正经地对着书案打了一下午的瞌睡,才在叶夫人凉凉的目光里换了一身新胡服,带着玉棋出门去了。
大夏朝民间风气是一年不如一年。早些时候,寒食和清明都得沐浴正冠再闭门哀思,后来就变成了上午扫墓下午踏青,到了现在,不仅踏青不能丢,晚上还有不少人喝酒赌钱,更有甚者更是会红袖添香,一夜风流。
叶可可出门的时候,月上正中,正是坊市最热闹的时候。在这难得没有宵禁的日子里,喧闹的人群和密集的货摊汇成了一条火龙,从北一路烧向南,贯穿了整个京都。少女随手从货摊上选了个猴子面具,煞有介事地挂在脑袋顶上,又选了一个福猪,罩到了玉棋的脸上。主仆二人缀在一群年轻公子的后面,随着人潮一同往城南移。
“春满楼今儿晚那个传诗大会,贤弟要不要上去一试身手?”
调笑的声音从二人的前面传来,因距离的原因,本该被嘈杂盖过的人声还未被削弱,听起来倒还有几分本真。
被点名的那人迟疑道:“我就算了吧……那花魁明说了要当场作诗,比她高明者方得彩头,要是上台作不出来,岂不是丢人丢大了?”
却听另一个人答道:“那花魁不过妓子而已,如此施为不过为哄抬身价,难道还能作出千古绝句?我看你是怕春宵帐暖,在美人面前露了怯吧!”
此话一出,几人哄笑了起来。
此时一行人已走到了城南,春满楼为了传诗大会特意在水上搭了露台,配上随着叶风飘扬的层层纱帐,引得无数行人驻足围观。
吉时未到,花魁尚未现身,倒是前些日子还要死要活的鸨母春风满面地站在台上揽客,时不时便与熟客打情骂俏几句。
叶可可找到附近的一家面摊,拉着玉棋坐下,抬手便向老板打了个招呼,“两碗阳春面!”
老板笑呵呵地给她俩一一盛了,还不忘一人撒了一把葱苗,将热气腾腾地大碗放到了桌上,“两位小姐也是来瞧这新花魁呀?”
“是啊,老板。”玉棋率先说道,“我俩第一次听说有人要比现场作诗,来瞧个热闹呢。“
“那您可来着了。”老板笑眯眯的,十分健谈,“小老儿这铺子日日开在楼前,有幸也见过那花魁几次,那通身派头,比大家小姐也差不到哪儿去。”
叶可可夹了一筷子面条:“可是穿白戴纱,身上总有昙花香的那位姑娘?”
“可不是嘛,”老板一脸惊讶,“您也见过那位花魁?”
“有次路过时碰到来着,”少女说着半真半假的话,“那位姐姐可真跟天仙一样呢。”
“那就是怜儿姑娘!”老板一拍大腿,乐呵呵地说道,“您别看怜儿姑娘沦落风尘,其实特别人美心善,前些日子小老儿摔了腿,从她那里买的药膏可比药房足足少三文钱呢!”
说完,他还特意提了提裤腿,露出了贴在小腿上的膏药。
叶可可道:“那这怜儿姑娘一会儿是从楼里出来吗?”
她一边问,一边往桌上放了三文钱。
“这您就问对人啦。”老板面不改色地收起铜板,“她们前些日子夜里演练来着,小老儿收摊晚,正好瞧了个正着。您瞧见咱头顶上那大花篮没有?”
叶可可闻言抬头,还真在头顶瞧见了一个吊着的花篮。
“这花篮上系着鱼线,在夜里呀看不分明,”老板解释道,“怜儿姑娘啊,会从旁边的小道走出来,坐到篮子里再滑到湖上,看着跟天女下凡一样。”
少女点了点头,又摸出了三文放到桌上,然后把筷子放到纹丝未动的面碗上,在老板更加殷勤的笑容里离开了面摊。
“小姐,”玉棋偷偷问道,“您怎么知道那人一定知道咱们要问的呀。”
“来春满楼都是喝花酒的,真开面摊早就饿死了。“叶可可一边拐进小道,一边解释,“男人是这楼里的恩客,其妻其子其仇人都是这面摊的恩客,二者就如藤缠树干,相辅相成。”
“好一个藤缠树干,相辅相成。”
宛若黄鹂般的嗓音在幽静的小巷中响起,只见一道弱柳扶风般的身影从拐角中走出,正是今夜的主角——白怜儿。
她似乎是盛装过了,眼角眉梢都点了胭脂,身上的裙装叠着层层白纱,广袖一甩,不仅露出她纤细的腰肢,更有一股乘风而去般的飘逸。
“不知叶小姐找奴家有何事?”
“你认得我?”叶可可掀起了脸上的面具。
“不认得,但小姐的眼睛肖似令尊,”白怜儿说道,“而令尊的长相嘛……怜儿此生恐怕都忘不掉了。”
“既然怜儿姑娘是明白人,我就不兜圈子了。”叶可可示意玉棋掏出怀里的银票,“这是我从小存的压岁钱和平日剩下的零花,不多不少正四百两,想跟姑娘谈笔交易。”
“哦?”白怜儿笑了,“是想让我离开状元郎吗?那恐怕不太够。”
“不,”叶可可也笑了,“状元郎,他不值这个价。”
第31章
这是一个白怜儿从未料到的回答,不过很快,她的笑容里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叶小姐这话,怜儿可就听不懂了。”
“我记得,怜儿小姐是歌妓,对么?”叶可可问道。
“是的,多亏爹娘给了奴家一副好嗓子,这些年才勉强吃得饱饭。”白怜儿轻声细语,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怜儿姑娘可能也知道,我大伯是这红粉堆里的状元郎,拜他所赐,我对这销魂窟里的事儿也有几分了解,”叶可可道,“江南才子辈出,文人墨客不知凡几,他们自诩与凡夫俗子不同,去秦楼楚馆只为吟诗作对,以结交红颜知己为雅事,是以,江南清倌众多,且大多出身不凡,且有一技傍身,怜儿姑娘想必也是其中之一。”
“小姐说得不错。”白怜儿柔顺地点头。
叶可可继续说道:“像怜儿姑娘这样的清倌,出场资费一向丰厚,若我没有猜错,姑娘应当已经赎身了吧?”
“是,”女子莞尔一笑,“奴家如今是挂单在春满楼,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初来乍到,总得小心一点。“
“那就是了,姑娘宁肯继续于这红尘沉沦,也不愿嫁人从良……”叶可可摊了摊手,“姑娘从未在状元郎身边,离开从何谈起呀?”
白怜儿愣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叹息,“是我小瞧小姐了。”
“换位思考罢了。”叶可可说道,“世间男子都有一个错觉,觉得定亲后你便会对他情根深种,却忽略了女子的意愿。”
“我听闻怜儿姑娘比状元郎大三岁,又见你独身来这京中挂单,便斗胆猜测你心中另有打算,今日也不过是误打误撞。”
“叶小姐心思缜密,奴家远不及。”白怜儿抬手把碎发挽到了耳后,“事到如今,话也不防说开,奴家在这烟花柳巷待久了,早已看淡了男女那档子事,与状元郎也不过是儿时的情分罢了。”
“奴家不过是浮萍,早就不愿去为虚无缥缈的仇恨而奔波,况且我爹一事根本无案可翻,否则……”她嘴角勾出了讥讽的弧度,“奴家早就鼓动谢修齐去翻案了。”
“事到如今,奴家也不妨告诉小姐另一件事,其实当年我爹早就想解除婚约,把我另配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便阴沟里翻了船。”
她语气温温婉婉,说出的话却很是辛辣。
“这话小姐可以原样拿去告诉状元郎,让他从此忘了奴家,与小姐做一对恩爱夫妻……”
“我说了,”叶可可打断了她,“状元郎不值这个价。”
说完,她抬手抖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银票,“三百两,买姑娘今日备好的所有诗文,是成,还是不成?”
春满楼的传诗大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天而降的白怜儿一夜之间名动京城。她被所有参加传诗大会的文人赞为诗歌双绝,既有婉转的歌喉又有惊人的才情。白怜儿本人却在大会落幕时自称被其他文人的才学所打动,自感有所不如,发下宏誓再不作诗。
于是,她当晚所做的诗词便成为了美人绝笔,私下疯狂传播起来。
数日后,江南一座雅舍里,一名书童循着庭院回廊一路小跑,踉踉跄跄地停在了一间厢房前。此时正值清晨,厢房内门窗紧闭,显然主人还未苏醒。
跟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几圈,书童摸了摸怀中鼓鼓囊囊的东西,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伸手推开了房门。
屋内点了帐中香,烟雾缭绕中勉强能看出有人躺在床上。书童走到帐外,恭敬地跪下,说道:“主子,京里来信了。”
话音刚落,床上的被子就动了起来,一条雪白的藕臂从帐中伸出,探向书童手中拿的信件,然而还未伸到,便被另一只明显属于男子的手抓住,信件自然也落入了第二人手里。
在女子不满的娇嗔中,男人从床上坐起,手中拿着打开的信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回主子,那信差说找咱找了个小半个月,”书童小心翼翼地去瞧男人的脸色,“应当是三月……”
床上的被子被人一把掀开,在女子的惊叫里,男人把信一扔,一下子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一旁散落的衣衫就开始穿。
“爷……”女子从杯子中探出来,伸手去够他。
“自己去找账房。”男子头也不抬,径直往门外走。
“主子!”书童赶忙问,“您这是去哪儿啊?”
“去京城,”男子说道,“把我那昏了头的二弟打醒。”
说完,他便出了房门。
“等等!主子!”书童一听拔腿就跑,“宋家的表少爷也来信了!”
“宋家那个臭小子?”男人在回廊上站定,转过了头,“他来给我来信干嘛?”
书童身矮腿短,这一段路就追得气喘吁吁,闻言赶紧把怀里鼓鼓囊囊的东西掏了出来,递给了男人,“主、主子,这是表少爷给的。”
男子接过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随手拆开,从里面抽出了最上面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他起先的表情是不以为然,越往后看眉毛挑得越高,最后变成了面无表情。
“……主子?”见他如此,书童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愈发紧张。
“去备马车。”男人语气平静。
“……咱、咱是去哪里呀?”书童问道。
“去麓山书院。”
说完,他一甩袖子,顺着曲折的回廊,一路走到了另一厢房门口,直接抬腿踹开了门,惊得屋里一阵鸡飞狗跳。
“叶兄!”屋里的胖子努力用纱帐遮住圆润的身躯,声音都快带上哭腔了,“这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呀!”
“请柬。”男人言简意赅,“把你的请柬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