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 第224节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不过看得出来,她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地方,这是个不大的屋子,味道很难闻。
但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七、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嚓,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接受过记忆的阿锦,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
拐卖幼崽的,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
看着暴躁的阿锦,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一下不敢吭声了。
阿弥陀佛,冥王保佑,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 ——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
……
这个时空的故事,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
其实,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不过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经不记得。
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
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人都要烧成傻子了。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不过即使好了,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她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不能过于劳累。
彼时,一九九六年,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
打拐后,被救出来的孩子,大一点的还好,多少记得家里,可以联系到父母。但像是年纪小的,话都说不利索,想要找到亲人,难度是极大的,而像是唐思锦这种情况的话,联系不上亲人,多半都是被送到孤儿院或福利院。
唐思锦被救出来的时候,六岁,这个年纪按道理已经记事,但她却因病忘了先前所有的记忆,本来也是要送到福利院的。
不过唐思锦的运气好,被人收养了。
收养她的人叫唐武,是唐思锦住院的时候,隔壁床是个老太太,他便是对方的儿子,住院期间,见阿锦是个独身小孩子,又听说她是被拐卖救出来的孩子,立刻就想到了自己被拐走的儿子,心生恻隐,和妻子李茹对阿锦很是照顾。
并且很快就决定,收养了唐思锦,名字是李茹取的。
唐武和李茹结婚十多年的时间,一直都无子,一直到这几年,科技发达,做了试管婴儿,才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却没想到,突来横祸。
夫妻二人是双职工,一个是护士,一个交警,工作忙,便把孩子交给奶奶来带,这唐奶奶是从苦日子走过来的人,即便是现在生活好了,也改不了节俭的毛病。常常会因为听到某个超市或者商场搞打折活动而大老远的跑过去。
一次,也是这样,却没想到被人贩子给盯上,见唐奶奶一个老人带着个孩子手里还拿着不少东西,便装成热心群众,说要送唐奶奶回家。
唐奶奶因为有个做交警的儿子,素日也没少被儿子科普安全知识,虽然多半时候她都是不耐烦听,天长日久下来,受了不少影响,警惕心强,更何况孩子是家里千辛万苦才求来,因而断然拒绝对方帮他抱孩子的要求,说若真的想要帮忙不如帮忙拎东西吧。
却没想到人贩子大概早有预谋,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加上正午没什么人。
便直接给了唐奶奶一棍子,而后直接把孩子给抱走。
等到唐奶奶被人发现的时候,人贩子早就带着孩子不见了。
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对唐武和妻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唐奶奶醒来后,知道孙子丢了,当即又昏过去。后来因为愧疚和刺激过渡,人也糊涂了。
而他们丢的那个儿子名字里就有一个锦字,叫唐锦城。
第254章 报恩2
唐思锦虽然没有先前的记忆, 不过她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唐家的孩子,毕竟就这一点上唐家夫妻从来都没有隐瞒过。
最开始的时候,唐思锦的心里是充满感恩的, 毕竟她的年纪小, 唐武和李茹或许是因为同理心的缘故,对唐思锦格外疼爱, 虽然说离‘要月亮不给星星’的情况, 还有点远, 不过说宁思锦掉进蜜罐里不为过。
但对孩子太过于娇宠的下场通常不大好, 不是把孩子养的一事无成废物点心一个,就是自私自利, 不会为他人考虑。
唐思锦就是后者。
凡事只会先考虑自己,而后才是其他人,而且总能够在一件事里,分析出最佳利弊, 而后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就像是,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亲生父母相认了,本来她是看不上亲生父母, 但在知道亲生哥哥已经是商业圈里的新贵, 身家过亿时, 才改变自己的态度,哪怕是后来她知道自己压根不是被拐, 而是被父母卖掉就是为给亲生哥哥治病。
但考虑到有钱的哥哥,她并没有揭穿,而是利用这件事, 不着痕迹的勾起亲生父母的愧疚之心。
得了不少好处。
至于养父母那边,她倒也不会说不管,只是凡事会先考虑自己,在养父母年老后,便把他们送去养老院,每个月去看一次,自觉已经是尽了赡养义务。
“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坏人。”这是阿锦对原身的评价。
这姑娘之所以能进轮回司,是因为她为人虽然自私,不过在事业有成后,热衷于慈善事业。当然,她这么做,可不是真的慈善,而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罢了。
毕竟一个人,事业有成后,就会格外爱惜羽毛。
反正她不缺钱,只需要少少的一部分,就能得个好名声,说不定那次就能为公司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
但不管她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她确实做了慈善不假,因而她的身上有不少的功德。
她的未了心愿,倒是和自身没太大的关系。
是帮养父母找回他们丢的孩子,唐锦城。
其实唐思锦对养父母也是有心结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上大学她就从唐家搬出来的一大原因。
而这个心结就是唐锦城。
唐锦城是李茹心念十多年才得来的孩子,自来宝贝的不行,儿子丢了,她几乎哭瞎了双眼,后来辞掉工作,开始找儿子,一次听到消息,说宁市有个孩子和她儿子很像,便立刻找过去,路上因为太着急的缘故,出了事故。
好在唐武反应快,两人没有性命之忧。
不过打哪儿以后李茹的身子也垮了,不适合再外奔波。
经过李茹父母的劝说,她终于不再往外跑,但这不意味着她会放弃找儿子的事,便开始在各大报纸上刊登寻子的消息,也印制传单,让人去发。
可是花光了积蓄也没有一丝消息。
后来收养了唐思锦后,为了纪念儿子,便给养女起名唐思锦,也没少在唐思锦面前说起她丢失的弟弟。
一次两次三次还好,但次数多了,唐思锦便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替代品,因为他们的亲生儿子丢了,才会收养自己。她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渐渐,她的心里就生了心结,而等到唐武退休,两人年岁也都大了,时间也快过去二十年,但他们依旧不肯放弃,还打算卖了房子,再去找。
毕竟这个时候,养父已经退休,不管是唐奶奶还是李茹的父母,也都已经过世,养女也长大成人。
他们没了负担,可以用余生安心的去找儿子。
唐思锦却另有想法,本来这十多年养父母为了找孩子,家里就没存下钱,如今还要卖房子,这让她不敢苟同,更何况他们还是用来做,在唐思锦看来无用的事。倒不如留下来,这样他们将来养老也更有依靠,也能减少她的负担。
不过她是养女,这话不能说。
哪怕是养父母对她再怎么好,只要是扯上丢掉的亲生儿子,本来还温柔和善的养母,立刻就会变脸。
只能旁敲侧击的去劝说。
不过找亲生儿子已经成了唐武和李茹的心魔,房子到底还是卖了。唐思锦也因此对养父母有了更大的意见,觉得收养的和亲生的,相差的还真大,不过心里虽不满的很,但她聪明,并没有开口说出来。
……
眼下对阿锦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自己怎么脱困?还有眼前这一二三四五六七个的小娃娃,她该怎么救出去?
看着自己五短的身材。
阿锦陷入了沉思。
就在她思考期间,房门也被打开,进来的是两个女人,三十多岁,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就是这么一副慈善的长相却不做人事。
看到阿锦醒过来,倒是没有太惊讶。
尤其是阿锦还一副呆呆的样子,更让两人没什么戒心了。
这么小的孩子,又能有多大的威胁?
本来两人还有点害怕阿锦会哭闹起来,虽然不担心暴露位置,毕竟在他们疙瘩山村里,这种事已经是司空见惯,村子里二三十户人家,基本都有份。
只是孩子一旦哭闹起来,真的很烦人,若是再惊醒了其他人的话,一起哭闹,就更让人头疼了。
毕竟是孩子,不像是大人,不能打,不然一个没轻重,打坏了,可就卖不上价钱了。
不过等了一会儿,见孩子没反应。
穿着蓝布衫的女人本来还挺满意,觉得这个娃娃乖,没哭闹,但右边穿玫红色上衣的女人,却察觉出不妥:“这孩子怎么呆愣愣的?别是个傻的吧?”
她这么一说,蓝衣女人也反映过来。
这要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又年纪小,可卖不出的,少卖一个,她们就少分一些钱,顿时紧张起来,立刻走到阿锦身边查看。
轻声细语的问阿锦好些问题,都是常见的家常问题。
阿锦表现的很迟钝,她们问三五个问题,还回答不上来一个,说话也是慢吞吞,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呆呆愣愣的模样,让两个女人确定阿锦的脑子有点毛病。
倒不是说傻,只是有些迟钝。
难怪一副呆愣愣的样子。
“这是哪个蠢货收过来的?竟找了个脑子有毛病的。”蓝衣女人确定后有些跳脚。
要知道即便是孩子,也是分等级的。
而且是以容貌为基准,一些皮肤白净,五官长得漂亮的,看着就讨喜,那是第一等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是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也一样。
像是阿锦,虽肤色不算白净,但眉眼清秀,打扮一下看着也是个不错的孩子,是第二等,说起来是最受欢迎的,毕竟那好货也不是人人都能买的起。
不过若是个脑子迟钝的,可就落了下乘,价钱可就要低一些了。
红衣女人也很生气,不过现在生气也没用,已经成了定局,她们这行的买卖又不是其他行业,有毛病了可以退货。好在只是脑子有些迟钝,并不是傻,也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等卖的时候遮掩一下,反正是小孩子,又不是大姑娘,没那么容易被人瞧出来。
等过了手,买家即便是发现,也容不得他们反悔。
这么一想,红衣女人的心里也好受了些,甚至还开口劝说了蓝衣女人几句,又出去和负责看守的领头人根哥说了一声,让他们日后都再注意些。
毕竟若是多来两次的话,她们可就要少赚不少钱。
根哥知道阿锦脑子反应慢后,也是大骂一回,说什么等下次再交易,一定要让对方给个说法。
说法,
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阿锦听着外头那个叫根哥的骂声,轻轻的歪了一下头,眼睛弯起来,却毫无小朋友的可爱讨喜,反倒是有一股阴森之感。
旁边一个小女孩儿看到,顿时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
因为知道阿锦是个脑袋迟钝的,所以她们对阿锦的防备心就没那么重。
但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七、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嚓,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接受过记忆的阿锦,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
拐卖幼崽的,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
看着暴躁的阿锦,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一下不敢吭声了。
阿弥陀佛,冥王保佑,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 ——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
……
这个时空的故事,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
其实,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不过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经不记得。
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
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人都要烧成傻子了。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不过即使好了,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她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不能过于劳累。
彼时,一九九六年,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
打拐后,被救出来的孩子,大一点的还好,多少记得家里,可以联系到父母。但像是年纪小的,话都说不利索,想要找到亲人,难度是极大的,而像是唐思锦这种情况的话,联系不上亲人,多半都是被送到孤儿院或福利院。
唐思锦被救出来的时候,六岁,这个年纪按道理已经记事,但她却因病忘了先前所有的记忆,本来也是要送到福利院的。
不过唐思锦的运气好,被人收养了。
收养她的人叫唐武,是唐思锦住院的时候,隔壁床是个老太太,他便是对方的儿子,住院期间,见阿锦是个独身小孩子,又听说她是被拐卖救出来的孩子,立刻就想到了自己被拐走的儿子,心生恻隐,和妻子李茹对阿锦很是照顾。
并且很快就决定,收养了唐思锦,名字是李茹取的。
唐武和李茹结婚十多年的时间,一直都无子,一直到这几年,科技发达,做了试管婴儿,才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却没想到,突来横祸。
夫妻二人是双职工,一个是护士,一个交警,工作忙,便把孩子交给奶奶来带,这唐奶奶是从苦日子走过来的人,即便是现在生活好了,也改不了节俭的毛病。常常会因为听到某个超市或者商场搞打折活动而大老远的跑过去。
一次,也是这样,却没想到被人贩子给盯上,见唐奶奶一个老人带着个孩子手里还拿着不少东西,便装成热心群众,说要送唐奶奶回家。
唐奶奶因为有个做交警的儿子,素日也没少被儿子科普安全知识,虽然多半时候她都是不耐烦听,天长日久下来,受了不少影响,警惕心强,更何况孩子是家里千辛万苦才求来,因而断然拒绝对方帮他抱孩子的要求,说若真的想要帮忙不如帮忙拎东西吧。
却没想到人贩子大概早有预谋,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加上正午没什么人。
便直接给了唐奶奶一棍子,而后直接把孩子给抱走。
等到唐奶奶被人发现的时候,人贩子早就带着孩子不见了。
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对唐武和妻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唐奶奶醒来后,知道孙子丢了,当即又昏过去。后来因为愧疚和刺激过渡,人也糊涂了。
而他们丢的那个儿子名字里就有一个锦字,叫唐锦城。
第254章 报恩2
唐思锦虽然没有先前的记忆, 不过她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唐家的孩子,毕竟就这一点上唐家夫妻从来都没有隐瞒过。
最开始的时候,唐思锦的心里是充满感恩的, 毕竟她的年纪小, 唐武和李茹或许是因为同理心的缘故,对唐思锦格外疼爱, 虽然说离‘要月亮不给星星’的情况, 还有点远, 不过说宁思锦掉进蜜罐里不为过。
但对孩子太过于娇宠的下场通常不大好, 不是把孩子养的一事无成废物点心一个,就是自私自利, 不会为他人考虑。
唐思锦就是后者。
凡事只会先考虑自己,而后才是其他人,而且总能够在一件事里,分析出最佳利弊, 而后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就像是,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亲生父母相认了,本来她是看不上亲生父母, 但在知道亲生哥哥已经是商业圈里的新贵, 身家过亿时, 才改变自己的态度,哪怕是后来她知道自己压根不是被拐, 而是被父母卖掉就是为给亲生哥哥治病。
但考虑到有钱的哥哥,她并没有揭穿,而是利用这件事, 不着痕迹的勾起亲生父母的愧疚之心。
得了不少好处。
至于养父母那边,她倒也不会说不管,只是凡事会先考虑自己,在养父母年老后,便把他们送去养老院,每个月去看一次,自觉已经是尽了赡养义务。
“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坏人。”这是阿锦对原身的评价。
这姑娘之所以能进轮回司,是因为她为人虽然自私,不过在事业有成后,热衷于慈善事业。当然,她这么做,可不是真的慈善,而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罢了。
毕竟一个人,事业有成后,就会格外爱惜羽毛。
反正她不缺钱,只需要少少的一部分,就能得个好名声,说不定那次就能为公司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
但不管她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她确实做了慈善不假,因而她的身上有不少的功德。
她的未了心愿,倒是和自身没太大的关系。
是帮养父母找回他们丢的孩子,唐锦城。
其实唐思锦对养父母也是有心结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上大学她就从唐家搬出来的一大原因。
而这个心结就是唐锦城。
唐锦城是李茹心念十多年才得来的孩子,自来宝贝的不行,儿子丢了,她几乎哭瞎了双眼,后来辞掉工作,开始找儿子,一次听到消息,说宁市有个孩子和她儿子很像,便立刻找过去,路上因为太着急的缘故,出了事故。
好在唐武反应快,两人没有性命之忧。
不过打哪儿以后李茹的身子也垮了,不适合再外奔波。
经过李茹父母的劝说,她终于不再往外跑,但这不意味着她会放弃找儿子的事,便开始在各大报纸上刊登寻子的消息,也印制传单,让人去发。
可是花光了积蓄也没有一丝消息。
后来收养了唐思锦后,为了纪念儿子,便给养女起名唐思锦,也没少在唐思锦面前说起她丢失的弟弟。
一次两次三次还好,但次数多了,唐思锦便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替代品,因为他们的亲生儿子丢了,才会收养自己。她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渐渐,她的心里就生了心结,而等到唐武退休,两人年岁也都大了,时间也快过去二十年,但他们依旧不肯放弃,还打算卖了房子,再去找。
毕竟这个时候,养父已经退休,不管是唐奶奶还是李茹的父母,也都已经过世,养女也长大成人。
他们没了负担,可以用余生安心的去找儿子。
唐思锦却另有想法,本来这十多年养父母为了找孩子,家里就没存下钱,如今还要卖房子,这让她不敢苟同,更何况他们还是用来做,在唐思锦看来无用的事。倒不如留下来,这样他们将来养老也更有依靠,也能减少她的负担。
不过她是养女,这话不能说。
哪怕是养父母对她再怎么好,只要是扯上丢掉的亲生儿子,本来还温柔和善的养母,立刻就会变脸。
只能旁敲侧击的去劝说。
不过找亲生儿子已经成了唐武和李茹的心魔,房子到底还是卖了。唐思锦也因此对养父母有了更大的意见,觉得收养的和亲生的,相差的还真大,不过心里虽不满的很,但她聪明,并没有开口说出来。
……
眼下对阿锦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自己怎么脱困?还有眼前这一二三四五六七个的小娃娃,她该怎么救出去?
看着自己五短的身材。
阿锦陷入了沉思。
就在她思考期间,房门也被打开,进来的是两个女人,三十多岁,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就是这么一副慈善的长相却不做人事。
看到阿锦醒过来,倒是没有太惊讶。
尤其是阿锦还一副呆呆的样子,更让两人没什么戒心了。
这么小的孩子,又能有多大的威胁?
本来两人还有点害怕阿锦会哭闹起来,虽然不担心暴露位置,毕竟在他们疙瘩山村里,这种事已经是司空见惯,村子里二三十户人家,基本都有份。
只是孩子一旦哭闹起来,真的很烦人,若是再惊醒了其他人的话,一起哭闹,就更让人头疼了。
毕竟是孩子,不像是大人,不能打,不然一个没轻重,打坏了,可就卖不上价钱了。
不过等了一会儿,见孩子没反应。
穿着蓝布衫的女人本来还挺满意,觉得这个娃娃乖,没哭闹,但右边穿玫红色上衣的女人,却察觉出不妥:“这孩子怎么呆愣愣的?别是个傻的吧?”
她这么一说,蓝衣女人也反映过来。
这要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又年纪小,可卖不出的,少卖一个,她们就少分一些钱,顿时紧张起来,立刻走到阿锦身边查看。
轻声细语的问阿锦好些问题,都是常见的家常问题。
阿锦表现的很迟钝,她们问三五个问题,还回答不上来一个,说话也是慢吞吞,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呆呆愣愣的模样,让两个女人确定阿锦的脑子有点毛病。
倒不是说傻,只是有些迟钝。
难怪一副呆愣愣的样子。
“这是哪个蠢货收过来的?竟找了个脑子有毛病的。”蓝衣女人确定后有些跳脚。
要知道即便是孩子,也是分等级的。
而且是以容貌为基准,一些皮肤白净,五官长得漂亮的,看着就讨喜,那是第一等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是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也一样。
像是阿锦,虽肤色不算白净,但眉眼清秀,打扮一下看着也是个不错的孩子,是第二等,说起来是最受欢迎的,毕竟那好货也不是人人都能买的起。
不过若是个脑子迟钝的,可就落了下乘,价钱可就要低一些了。
红衣女人也很生气,不过现在生气也没用,已经成了定局,她们这行的买卖又不是其他行业,有毛病了可以退货。好在只是脑子有些迟钝,并不是傻,也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等卖的时候遮掩一下,反正是小孩子,又不是大姑娘,没那么容易被人瞧出来。
等过了手,买家即便是发现,也容不得他们反悔。
这么一想,红衣女人的心里也好受了些,甚至还开口劝说了蓝衣女人几句,又出去和负责看守的领头人根哥说了一声,让他们日后都再注意些。
毕竟若是多来两次的话,她们可就要少赚不少钱。
根哥知道阿锦脑子反应慢后,也是大骂一回,说什么等下次再交易,一定要让对方给个说法。
说法,
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阿锦听着外头那个叫根哥的骂声,轻轻的歪了一下头,眼睛弯起来,却毫无小朋友的可爱讨喜,反倒是有一股阴森之感。
旁边一个小女孩儿看到,顿时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
因为知道阿锦是个脑袋迟钝的,所以她们对阿锦的防备心就没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