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 第172节
还是姚母舍不得,这虽是个女儿,但到底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再加上老天爷眷顾,家里虽然缺吃少喝,但姚母生了孩子,却有奶水。
凭借着为数不多的奶水,阿锦成功的活了下来。
七岁之前,她是没有名字的,都是大丫大丫的叫着,后来还是大哥要去念书了,家里给统一取名字,上户口,她便也跟着有了完全不像是农家女孩儿的名字,叫锦玉。
是她那个据说念了好几年私塾,甚至还做过教书先生的舅老爷给取的。
姚奶奶还嫌弃拗口,不过舅老爷却说,这个名字旺姚家,姚奶奶这才欢喜起来。
而后,不管是姚母还是姚二婶,接连两次有孕,生的都是儿子,其中姚二婶更是一胎生了俩儿子,一下子给姚家添了五、六个孙子,让本来有些人丁单薄的姚家,一下变得子孙繁荣起来,姚奶奶是喜的不行。
也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
说这是阿锦的名字取的好,才给家里带来一连串的弟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今新华夏才成立不过十余年的时间,虽然国家鼓励破四旧,不要相信封建迷信,但这种事,从来都属于禁嘴却禁不了心,姚奶奶更是如此。
一听可不就上心了,觉得哥哥说的一点都不错,姚锦玉这个名字,还真的旺家,没几年的时间,国内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大改革,摒弃了以往的模式,开启了集体共有制,一起劳动,一起吃大锅饭,原先的村也改成了大队。
姚爷爷因为德高望重,成了已经改名为丰收大队的大队长。
更是让姚奶奶坚信,姚锦玉这个名字旺家,连带着对阿锦的态度也更慈爱了一些,而这份慈爱,让阿锦成为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初中毕业的女孩儿。
其实她本来是想要继续读高中,但家里孩子多,最大的大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几个弟弟堂弟也都是半大小子,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虽然人丁兴旺,但这开销也比其他家要大。
若非姚爷爷成了大队长,就姚家的情况,光家里的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就够受的了。
再加上彼时,高考早已取消,最多也就读到高中,所以,别说是姚奶奶,就是姚母也不许阿锦继续读下去。
这一年,
阿锦十五岁。
因为是为数不多的初中生,识文断字的缘故,不念书后,便被身为大队长的姚爷爷安排在做了一个记分员,后来村子里的会计有了更好的发展,有姚爷爷在,再加上她本身的学历摆在那里,便顺理成章的成了村子里的会计。
或许姚锦玉这个名字真的旺人,一次她跟着姚爷爷到县城里去开会的时候,帮了一个老太太的忙,却没想到对方大有来头,竟是副县长的娘,她也因此在副县长那边挂了两分印象。后来县城的纺织厂招收工人,她便也凭借着这一层的关系,成了纺织厂的一名女工。
在纺织厂做女工的时候,经厂长老婆牵线介绍,她嫁给了于成才。
于成才是江市人,之所以会到县里,是因为他是厂里的采购员,据媒人说,于成才是过来给厂里工人采买福利的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见过姚锦玉,且是一眼就相中了。
便托厂长的老婆过来做媒。
姚家本来也正在给姚锦玉寻摸婆家,闺女是纺织厂的正式女工,一个月光工资就有二十三块钱,模样生的也好,圆脸,杏眼,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别提多讨喜了。
自姚家传出要寻人家,登门提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让姚母一时挑花了眼,最中意的还是同是纺织厂的一个小伙子,但去没想到闺女的福气还更在后面,竟然被市里的采购员给看上,这可是喜事。
又听厂长老婆说,于成才是高中毕业,生的也是浓眉大眼,颇有几分俊秀,一毕业就进了钢铁厂做采购员,正式工,一月光工资就有二十多块钱,再加上各种补贴,差不多能拿将近四十,是个本事人,而且性子也温和,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婆婆据说也是个软和好说话的,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已经结婚,出了门子。
先前之所以没结婚,一则是没碰到适合的,再有就是他爹先前得了重病,顾不上,耽搁了几年。
等他爹病逝,他娘才想起儿子的终身大事,只是于成才已经二十八,这个年纪已经偏大,不过他自身条件不错,拖腿的爹也没了,不少姑娘都愿意嫁给他,只是于成才自己也挑剔,没相中的。
却没想到,姻缘竟是在这里呢。
当然了,若说有什么不妥的,那就是于成才的年纪比姚锦玉大了七岁,不过媒人也说了,男人大一点也不错,这样才更知道疼人。
姚家也觉得很有道理。
再者,对方可是市里来的采购员,这一点就足够姚家心动了。
姚锦玉对于成才的印象也不错,因此,双方正式相看了一次,都没什么意见,婚事很快就定下。
因于成才的年纪不小了,着急成家,不过三个月,两人便结婚了,于成才是海城人,姚锦玉在县城的工作显然不能做了,毕竟夫妻分隔两地可不行,所以,她便把工作给了家里的大嫂,跟着于成才来了海城。
一直到来了海城才知道。
于家压根就没他们以为的那么好,甚至可以说穷的家徒四壁。
原来于家的条件是不错,但就在于成才高中毕业的那年,于父突发脑溢血,送去了医院,人虽然救了回来,除了把家里的钱花的精光,还借了不少的外债不说,人更是瘫痪在床,离不开人,还需要常年吃药维持生命,而且吃的那种药是进口的,很贵,一瓶就要五块钱,一个月要两瓶,也就是十块钱。
当时,于成才是考进钢铁厂不假,但他刚进去,一个月的工资不过十五块,给于父买药,就已经花得差不多,那个时候,于家小妹于青莉还没有结婚,还在读书,于母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先前,她在闲暇之余还能糊火柴盒,补贴一下家用。
但自从于父出了事,瘫痪后,完全离不得人,于母糊火柴盒的工作也不能做了。
那两年,于家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难,说句吃了上顿没下顿都不为过。
而于父也是个能熬的,一熬就是七、八年的时间,期间还不知道多少次进了医院?为此,于母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埋怨,他拖累了儿子,拖累了家里,与其这样辛苦的活着,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嘴上虽然是这么抱怨,但该照顾的还是要照顾。
终于,
于小妹定亲这一年,于父熬不下去,走了。
他这一走,不止是于家人松了一口气,就是亲戚朋友也跟着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几年来,他们可也没少帮衬于家,借给他家钱。
如今没了于父,这还钱也有音儿了。
没了于父,没几个月的时间,于小妹也结婚了,家里只剩下于母和于成才两人,日子总算是松散了些。
不过于母却不觉得轻松,因为儿子于成才已经二十七、八,这终身大事却还没着落,先前于家有于父这个拖累,但凡是个心疼女儿的都不乐意。
如今却不同了。
于父没了,虽说家里还是一穷二白,还有着不少外债,不过日子却有奔头了,再加上这一年于成才在钢铁厂也攒够了资历,分了一套房子。
一时间上门提亲的还真的有不少。
不过于成才高中毕业,虽然嘴上没说,不过心气却有点高,不然的话,先前即便是于家家穷,只要不挑剔,想要找个媳妇还是能找到的。因而,上门提亲的人虽然多,但于成才到底年岁大了,这说亲的姑娘,条件自然也就一般,故而于成才没一个看的上,不是嫌弃长得不好,就是嫌弃别人没文化。
可是把于母愁的整夜睡不着。
后来,于成才下去采办的时候,自己中意阿锦。
于母本来是有点嫌弃阿锦是农村户口,不过后来见阿锦生的漂亮,又是初中毕业,自己还是纺织厂的正式工,虽说结婚后,这份工作不能要,但如今的工作可以卖了换钱啊!这自身的条件委实不错,说句不中听的,若非是农村户口,这等条件,怕还看不上儿子,这样一想,于母顿觉满意了。
第200章 炮灰舅妈
不过于母是满意了, 姚锦玉却有些不高兴。
先前于家把自家夸得一朵花一样,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条件,说是于成才分了房子, 这话到是不假,但房子是一室一厅,于母伺候于父好几年, 劳心劳力,身子有点不好,她又是长辈的,不可能让她去住客厅。
因而,只能姚锦玉和于成才这对新婚小夫妻住客厅。
姚锦玉心里自然不愿意, 谁家新婚是在客厅里打地铺?不过她即便是不满也没法子, 再说了,看这周遭好些人家, 都还是七八口住在一起,房子的大小也和于家差不多。
有了对比,姚锦玉心里才舒坦一些,再加上于成才对她也是温柔小意, 说了好些软话, 这才有些不情愿的答应了。
但却没想到,她进门没几天的时间,于母就惦记上了她的嫁妆, 引发了一场大战。
村子里虽然重男轻女,但姚锦玉因旺姚家的缘故,又是家里最大的孙女,姚奶奶对其还不错,姚母就更不用说, 她生了四个孩子,就只这么一个女儿,虽更看重儿子,但女儿也是疼爱的。
姚锦玉和于成才结婚,姚家虽然要了三转一响的聘礼,但这些东西,姚家他们可没私留,还又添了两床被子,两身新衣,两双鞋子,都直接给阿锦做了嫁妆,带回了婆家。姚父和姚母又因阿锦愿意把工作让给姚大嫂的缘故,私底下额外又给了阿锦一百块钱做压箱底,就连姚大嫂,也塞给阿锦一条红色的围巾,说给她添妆。
再加上阿锦在纺织厂上班三、四年,虽说每个月要交给家里十块钱做家用,不过她本身就是个精打细算的人,很是攒下一笔私房钱。
这加起来,她手头也有六百多,这笔钱放到后世,自然不算什么。
但在七十年代末,阿锦有这笔存款,那妥妥的是个小富婆。
这不,于母就盯上了阿锦这笔钱。
三天两头的在阿锦跟前念叨,说什么为了娶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还没还完的外债,又多了不少,如今她进了门,那就是一家人。自然要为家里多考虑一些,再说了,家里就只有于成才一个儿子,便是她现在不管,日后还是要落到他们小夫妻的身上,不如先把账清一清。
他们也能轻松些,日后于成才的工资除了一应家用,都可以攒下来。
若是遇到一个脸皮薄,性子略软的小媳妇,还真的会拿出来。
但,很可惜。
姚锦玉不是软绵的小媳妇,因为是家里的长孙女,除了姚大哥外,就属她最大,虽说她不用下地,但农忙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打理,还有下面一串的弟弟妹妹,也都是她一手带起来,这性子自然是有几分泼辣,不然,其他的不说,单是家里的那些熊孩子,她就管不了。
刚开始,还想着自己是新媳妇,结婚前,姚母也不止一次的叮嘱,为媳者,对婆母要敬重一些,便默不作声,权当自己没听到。
想着于母能明白她无声的拒绝。
嗯,于母的心里确实也明白,但她眼馋儿媳妇的私房钱也是真的,虽然说她不知道儿媳妇的私房具体有多少?不过光看姚家给她的陪嫁就知道,不会太少,这也是当初于母满意这个儿媳妇的一个原因。
若是能拿出来,可是能最大程度的改善家里的条件,于母便也只装作听不懂儿媳妇的话,逮着机会,就要念叨一回。
姚锦玉真的是强忍着才没反驳回去。
只是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更何况姚锦玉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在又一次吃晚饭的时候,于母又一次说起,谁家的儿媳妇是个贤惠又大方的,知道婆家不富裕,这进门,不用开口,就主动的上交了私房钱。
说是一家人,不用计较的那么清楚。
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直勾勾的看这姚锦玉,意思那叫一个明显。
姚锦玉本来和往常一样,想装作不知道,却没想到,于成才的耳根软,在于母的再三的提醒下,也开口对阿锦说,要不她也学着点,做个大方贤惠的媳妇。
他这一开口,已经积累的好些的火气,一下就炸了。
丢了碗筷,冷笑一声,直接挑明了说:“那就没办法,我就是个小气的人,若是你们不满意的话,就去寻那满意的。”
于母本身也有点欺软怕硬,见姚锦玉的态度强硬,便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又觉得自己身为婆母的威严被挑衅,还是忍不住嘀咕,说家里欠下的这么些外债,也有阿锦的一份,若非她娘家要什么三转一响,家里的欠债也能少一点。
“合着你家的债还是娶我的错,那既是如此,何必给儿子娶媳妇?害的你家欠钱,也让我跟着一起受罪。”说完甚至立刻就丢了碗筷,要收拾行李,回娘家。
于母一见便怂了。
姚锦玉本也是吓唬一下对方,所以在于母不吭声后,于成才又低头赔罪了两句,便也顺势的停了动作。
经过这么一遭,于母知道儿媳妇不好惹,便不大敢摆婆婆的架子,消停了许多。姚锦玉虽然性子颇有几分泼辣,但却不是什么胡搅蛮缠的人,于母这里消停了,她自然也愿意做个孝顺的儿媳妇。
这年的年底,于成才所在的江市第一钢铁厂因忙不过来,招临时会计,姚锦玉也报了名,她有过做会计的经验还是员工家属,所以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随时临时工,一个月只有十五块钱,但已经不错,而且若是干得好,日后也有转正的机会。
因为阿锦也有了工作,于家的日子顿时宽裕不少,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家里的宽裕了,姚锦玉更是开始积极的备孕,想着怀个孩子,生活也就圆满了。
但老天却不会让你过的这般轻松,姚锦玉这里还没怀孕呢?
早年不顾父母反对,硬要跟着对象一起下乡的于家大女儿,于青荷回来了。
于青荷是于家的大女儿,性情柔弱,从小就乖巧听话,于父于母也都很看重这个女儿,在这个格外重男轻女的年代,于家又不是什么家境富裕的,更是一直供应她上学读书到高中,甚至大学也读了,只是运气差了点,她大二的那年,文化改革,提倡知青下乡建设祖国。
好些学校也都停了课。
于青荷大学虽然没念完,但确实实打实的文化人,当时在粮所工作的于父虽是个小职员,不过也认识几个人,花了不少钱,给于青荷找了份工作,是在医院里记录员。
到时候再寻摸个家境不错的对象,一辈子也就稳妥了。
却没想到,于青荷在读书的时候,竟是自己谈了个对象,她对象要下乡支援,于青荷为了追随对方,背着于父于母也报了名,任凭于父把她的后背都打出血,放下狠话,若是她敢去,就断绝关系,于青荷都不肯去撤销报名。(知青下乡,刚开始的时候,是全凭自愿,不是强制的。)
凭借着为数不多的奶水,阿锦成功的活了下来。
七岁之前,她是没有名字的,都是大丫大丫的叫着,后来还是大哥要去念书了,家里给统一取名字,上户口,她便也跟着有了完全不像是农家女孩儿的名字,叫锦玉。
是她那个据说念了好几年私塾,甚至还做过教书先生的舅老爷给取的。
姚奶奶还嫌弃拗口,不过舅老爷却说,这个名字旺姚家,姚奶奶这才欢喜起来。
而后,不管是姚母还是姚二婶,接连两次有孕,生的都是儿子,其中姚二婶更是一胎生了俩儿子,一下子给姚家添了五、六个孙子,让本来有些人丁单薄的姚家,一下变得子孙繁荣起来,姚奶奶是喜的不行。
也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
说这是阿锦的名字取的好,才给家里带来一连串的弟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今新华夏才成立不过十余年的时间,虽然国家鼓励破四旧,不要相信封建迷信,但这种事,从来都属于禁嘴却禁不了心,姚奶奶更是如此。
一听可不就上心了,觉得哥哥说的一点都不错,姚锦玉这个名字,还真的旺家,没几年的时间,国内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大改革,摒弃了以往的模式,开启了集体共有制,一起劳动,一起吃大锅饭,原先的村也改成了大队。
姚爷爷因为德高望重,成了已经改名为丰收大队的大队长。
更是让姚奶奶坚信,姚锦玉这个名字旺家,连带着对阿锦的态度也更慈爱了一些,而这份慈爱,让阿锦成为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初中毕业的女孩儿。
其实她本来是想要继续读高中,但家里孩子多,最大的大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几个弟弟堂弟也都是半大小子,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虽然人丁兴旺,但这开销也比其他家要大。
若非姚爷爷成了大队长,就姚家的情况,光家里的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就够受的了。
再加上彼时,高考早已取消,最多也就读到高中,所以,别说是姚奶奶,就是姚母也不许阿锦继续读下去。
这一年,
阿锦十五岁。
因为是为数不多的初中生,识文断字的缘故,不念书后,便被身为大队长的姚爷爷安排在做了一个记分员,后来村子里的会计有了更好的发展,有姚爷爷在,再加上她本身的学历摆在那里,便顺理成章的成了村子里的会计。
或许姚锦玉这个名字真的旺人,一次她跟着姚爷爷到县城里去开会的时候,帮了一个老太太的忙,却没想到对方大有来头,竟是副县长的娘,她也因此在副县长那边挂了两分印象。后来县城的纺织厂招收工人,她便也凭借着这一层的关系,成了纺织厂的一名女工。
在纺织厂做女工的时候,经厂长老婆牵线介绍,她嫁给了于成才。
于成才是江市人,之所以会到县里,是因为他是厂里的采购员,据媒人说,于成才是过来给厂里工人采买福利的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见过姚锦玉,且是一眼就相中了。
便托厂长的老婆过来做媒。
姚家本来也正在给姚锦玉寻摸婆家,闺女是纺织厂的正式女工,一个月光工资就有二十三块钱,模样生的也好,圆脸,杏眼,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别提多讨喜了。
自姚家传出要寻人家,登门提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让姚母一时挑花了眼,最中意的还是同是纺织厂的一个小伙子,但去没想到闺女的福气还更在后面,竟然被市里的采购员给看上,这可是喜事。
又听厂长老婆说,于成才是高中毕业,生的也是浓眉大眼,颇有几分俊秀,一毕业就进了钢铁厂做采购员,正式工,一月光工资就有二十多块钱,再加上各种补贴,差不多能拿将近四十,是个本事人,而且性子也温和,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婆婆据说也是个软和好说话的,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已经结婚,出了门子。
先前之所以没结婚,一则是没碰到适合的,再有就是他爹先前得了重病,顾不上,耽搁了几年。
等他爹病逝,他娘才想起儿子的终身大事,只是于成才已经二十八,这个年纪已经偏大,不过他自身条件不错,拖腿的爹也没了,不少姑娘都愿意嫁给他,只是于成才自己也挑剔,没相中的。
却没想到,姻缘竟是在这里呢。
当然了,若说有什么不妥的,那就是于成才的年纪比姚锦玉大了七岁,不过媒人也说了,男人大一点也不错,这样才更知道疼人。
姚家也觉得很有道理。
再者,对方可是市里来的采购员,这一点就足够姚家心动了。
姚锦玉对于成才的印象也不错,因此,双方正式相看了一次,都没什么意见,婚事很快就定下。
因于成才的年纪不小了,着急成家,不过三个月,两人便结婚了,于成才是海城人,姚锦玉在县城的工作显然不能做了,毕竟夫妻分隔两地可不行,所以,她便把工作给了家里的大嫂,跟着于成才来了海城。
一直到来了海城才知道。
于家压根就没他们以为的那么好,甚至可以说穷的家徒四壁。
原来于家的条件是不错,但就在于成才高中毕业的那年,于父突发脑溢血,送去了医院,人虽然救了回来,除了把家里的钱花的精光,还借了不少的外债不说,人更是瘫痪在床,离不开人,还需要常年吃药维持生命,而且吃的那种药是进口的,很贵,一瓶就要五块钱,一个月要两瓶,也就是十块钱。
当时,于成才是考进钢铁厂不假,但他刚进去,一个月的工资不过十五块,给于父买药,就已经花得差不多,那个时候,于家小妹于青莉还没有结婚,还在读书,于母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先前,她在闲暇之余还能糊火柴盒,补贴一下家用。
但自从于父出了事,瘫痪后,完全离不得人,于母糊火柴盒的工作也不能做了。
那两年,于家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难,说句吃了上顿没下顿都不为过。
而于父也是个能熬的,一熬就是七、八年的时间,期间还不知道多少次进了医院?为此,于母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埋怨,他拖累了儿子,拖累了家里,与其这样辛苦的活着,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嘴上虽然是这么抱怨,但该照顾的还是要照顾。
终于,
于小妹定亲这一年,于父熬不下去,走了。
他这一走,不止是于家人松了一口气,就是亲戚朋友也跟着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几年来,他们可也没少帮衬于家,借给他家钱。
如今没了于父,这还钱也有音儿了。
没了于父,没几个月的时间,于小妹也结婚了,家里只剩下于母和于成才两人,日子总算是松散了些。
不过于母却不觉得轻松,因为儿子于成才已经二十七、八,这终身大事却还没着落,先前于家有于父这个拖累,但凡是个心疼女儿的都不乐意。
如今却不同了。
于父没了,虽说家里还是一穷二白,还有着不少外债,不过日子却有奔头了,再加上这一年于成才在钢铁厂也攒够了资历,分了一套房子。
一时间上门提亲的还真的有不少。
不过于成才高中毕业,虽然嘴上没说,不过心气却有点高,不然的话,先前即便是于家家穷,只要不挑剔,想要找个媳妇还是能找到的。因而,上门提亲的人虽然多,但于成才到底年岁大了,这说亲的姑娘,条件自然也就一般,故而于成才没一个看的上,不是嫌弃长得不好,就是嫌弃别人没文化。
可是把于母愁的整夜睡不着。
后来,于成才下去采办的时候,自己中意阿锦。
于母本来是有点嫌弃阿锦是农村户口,不过后来见阿锦生的漂亮,又是初中毕业,自己还是纺织厂的正式工,虽说结婚后,这份工作不能要,但如今的工作可以卖了换钱啊!这自身的条件委实不错,说句不中听的,若非是农村户口,这等条件,怕还看不上儿子,这样一想,于母顿觉满意了。
第200章 炮灰舅妈
不过于母是满意了, 姚锦玉却有些不高兴。
先前于家把自家夸得一朵花一样,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条件,说是于成才分了房子, 这话到是不假,但房子是一室一厅,于母伺候于父好几年, 劳心劳力,身子有点不好,她又是长辈的,不可能让她去住客厅。
因而,只能姚锦玉和于成才这对新婚小夫妻住客厅。
姚锦玉心里自然不愿意, 谁家新婚是在客厅里打地铺?不过她即便是不满也没法子, 再说了,看这周遭好些人家, 都还是七八口住在一起,房子的大小也和于家差不多。
有了对比,姚锦玉心里才舒坦一些,再加上于成才对她也是温柔小意, 说了好些软话, 这才有些不情愿的答应了。
但却没想到,她进门没几天的时间,于母就惦记上了她的嫁妆, 引发了一场大战。
村子里虽然重男轻女,但姚锦玉因旺姚家的缘故,又是家里最大的孙女,姚奶奶对其还不错,姚母就更不用说, 她生了四个孩子,就只这么一个女儿,虽更看重儿子,但女儿也是疼爱的。
姚锦玉和于成才结婚,姚家虽然要了三转一响的聘礼,但这些东西,姚家他们可没私留,还又添了两床被子,两身新衣,两双鞋子,都直接给阿锦做了嫁妆,带回了婆家。姚父和姚母又因阿锦愿意把工作让给姚大嫂的缘故,私底下额外又给了阿锦一百块钱做压箱底,就连姚大嫂,也塞给阿锦一条红色的围巾,说给她添妆。
再加上阿锦在纺织厂上班三、四年,虽说每个月要交给家里十块钱做家用,不过她本身就是个精打细算的人,很是攒下一笔私房钱。
这加起来,她手头也有六百多,这笔钱放到后世,自然不算什么。
但在七十年代末,阿锦有这笔存款,那妥妥的是个小富婆。
这不,于母就盯上了阿锦这笔钱。
三天两头的在阿锦跟前念叨,说什么为了娶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还没还完的外债,又多了不少,如今她进了门,那就是一家人。自然要为家里多考虑一些,再说了,家里就只有于成才一个儿子,便是她现在不管,日后还是要落到他们小夫妻的身上,不如先把账清一清。
他们也能轻松些,日后于成才的工资除了一应家用,都可以攒下来。
若是遇到一个脸皮薄,性子略软的小媳妇,还真的会拿出来。
但,很可惜。
姚锦玉不是软绵的小媳妇,因为是家里的长孙女,除了姚大哥外,就属她最大,虽说她不用下地,但农忙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打理,还有下面一串的弟弟妹妹,也都是她一手带起来,这性子自然是有几分泼辣,不然,其他的不说,单是家里的那些熊孩子,她就管不了。
刚开始,还想着自己是新媳妇,结婚前,姚母也不止一次的叮嘱,为媳者,对婆母要敬重一些,便默不作声,权当自己没听到。
想着于母能明白她无声的拒绝。
嗯,于母的心里确实也明白,但她眼馋儿媳妇的私房钱也是真的,虽然说她不知道儿媳妇的私房具体有多少?不过光看姚家给她的陪嫁就知道,不会太少,这也是当初于母满意这个儿媳妇的一个原因。
若是能拿出来,可是能最大程度的改善家里的条件,于母便也只装作听不懂儿媳妇的话,逮着机会,就要念叨一回。
姚锦玉真的是强忍着才没反驳回去。
只是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更何况姚锦玉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在又一次吃晚饭的时候,于母又一次说起,谁家的儿媳妇是个贤惠又大方的,知道婆家不富裕,这进门,不用开口,就主动的上交了私房钱。
说是一家人,不用计较的那么清楚。
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直勾勾的看这姚锦玉,意思那叫一个明显。
姚锦玉本来和往常一样,想装作不知道,却没想到,于成才的耳根软,在于母的再三的提醒下,也开口对阿锦说,要不她也学着点,做个大方贤惠的媳妇。
他这一开口,已经积累的好些的火气,一下就炸了。
丢了碗筷,冷笑一声,直接挑明了说:“那就没办法,我就是个小气的人,若是你们不满意的话,就去寻那满意的。”
于母本身也有点欺软怕硬,见姚锦玉的态度强硬,便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又觉得自己身为婆母的威严被挑衅,还是忍不住嘀咕,说家里欠下的这么些外债,也有阿锦的一份,若非她娘家要什么三转一响,家里的欠债也能少一点。
“合着你家的债还是娶我的错,那既是如此,何必给儿子娶媳妇?害的你家欠钱,也让我跟着一起受罪。”说完甚至立刻就丢了碗筷,要收拾行李,回娘家。
于母一见便怂了。
姚锦玉本也是吓唬一下对方,所以在于母不吭声后,于成才又低头赔罪了两句,便也顺势的停了动作。
经过这么一遭,于母知道儿媳妇不好惹,便不大敢摆婆婆的架子,消停了许多。姚锦玉虽然性子颇有几分泼辣,但却不是什么胡搅蛮缠的人,于母这里消停了,她自然也愿意做个孝顺的儿媳妇。
这年的年底,于成才所在的江市第一钢铁厂因忙不过来,招临时会计,姚锦玉也报了名,她有过做会计的经验还是员工家属,所以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随时临时工,一个月只有十五块钱,但已经不错,而且若是干得好,日后也有转正的机会。
因为阿锦也有了工作,于家的日子顿时宽裕不少,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家里的宽裕了,姚锦玉更是开始积极的备孕,想着怀个孩子,生活也就圆满了。
但老天却不会让你过的这般轻松,姚锦玉这里还没怀孕呢?
早年不顾父母反对,硬要跟着对象一起下乡的于家大女儿,于青荷回来了。
于青荷是于家的大女儿,性情柔弱,从小就乖巧听话,于父于母也都很看重这个女儿,在这个格外重男轻女的年代,于家又不是什么家境富裕的,更是一直供应她上学读书到高中,甚至大学也读了,只是运气差了点,她大二的那年,文化改革,提倡知青下乡建设祖国。
好些学校也都停了课。
于青荷大学虽然没念完,但确实实打实的文化人,当时在粮所工作的于父虽是个小职员,不过也认识几个人,花了不少钱,给于青荷找了份工作,是在医院里记录员。
到时候再寻摸个家境不错的对象,一辈子也就稳妥了。
却没想到,于青荷在读书的时候,竟是自己谈了个对象,她对象要下乡支援,于青荷为了追随对方,背着于父于母也报了名,任凭于父把她的后背都打出血,放下狠话,若是她敢去,就断绝关系,于青荷都不肯去撤销报名。(知青下乡,刚开始的时候,是全凭自愿,不是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