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303节
  她誓死不从,七皇子是又心疼又气恼。
  可能怎么办?
  谁叫他现在正稀罕着呢!所以请了大夫给包扎,七皇子又承诺只要季雨兰不愿意,他坚决不碰她一根指头。
  “女主还是不够狠!真想死一刀捅心口,神仙来了都救不了。其实她只是吓唬一下七皇子,没想真死。”
  明庭喝着茶,看着在店里挑选药材的明琅。
  摆脱了替身的宿命,明琅现在活泼开朗,像个小太阳,和原世界的模样大不一样,他下面要开始操心这小丫头的婚事了。
  好歹是当女儿养大的,怎么都要仔细挑一挑!
  容帝知道突兀国师疼自己的妹妹,他见过明琅,觉得这姑娘不错,进退有度,落落大方。
  本来容帝还动了联姻的念头,被明庭婉拒了。
  他说自己妹子性子野,不习惯皇室的生活。而且赵国太远,女儿家嫁的远,娘家不方便撑腰。
  容帝见明庭没这个打算,遗憾地放弃了,倒是赏赐了明琅很多礼物。
  也因为这个,明庭才想起来明琅马上15岁,该相看人家了。
  不过,夫婿的人选他会慢慢挑,明庭打算把妹妹留到18岁。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不挑选人品好,公婆好相处的,他不放心。
  使团在京城呆了两个月,这期间,七皇子宠爱教坊司出来的暖床婢也闹得沸沸扬扬,让京城人民都看了大笑话。
  关于发生在七皇子府上的事情,通过各种渠道传开。
  比如七皇子建听雨楼,栽种名贵兰花讨佳人欢心;比如侧妃和季雨兰发生争执,七皇子罚侧妃跪,导致她肚子里的孩子流产;比如季雨兰在七皇子府享受的待遇堪比皇子妃;再比如七皇子带着季雨兰乔装打扮,出门散心……
  大戏一场接着一场,这里面少不了明庭的推波助澜。
  别人不知道七皇子府上的事情,明庭有奉天这个小奸细在,不但知道得清清楚楚,人物对话,矛盾冲突,都能一字不落地写出来。
  这些事儿被明庭散播出去,七皇子和季雨兰现在成了大名人。
  七皇子沉溺美色,让容帝大失所望,他的那些兄长弟弟们更是趁机落井下石。
  光是这样还不够,明庭抽空写了本缠绵悱恻的《芙蓉图》。
  小说以季雨兰和汪修远为主角,七皇子和房启华为配角,讲述一对恋人被残忍地拆散,一个进宫为太监一个沦落烟花地,最后女子成了权贵的金丝雀,两人天各一方,心有彼此却不能终生相守。
  他没点名点姓地写,给他们换了名字,但故事还是那个故事,而且中间牵扯到各种狗血。
  明庭以“逍遥客”为笔名,把书发了出去。
  一开始《芙蓉图》只是小范围流传,后来戏班子排练,在公主的赏花宴上一炮而红,大家都知道了这本书。
  逍遥客火了,小说也火了。
  明庭干脆在书商那儿拿了笔银子直接买断,剩下的事情就和他无关。
  等七皇子在季雨兰生日的时候带她去听戏,看到这熟悉的剧情,他怒了。
  最近汪修远一直疯狗一样针对他,房启华被连累挨了顿板子。要不是考虑到季雨兰的心情,七皇子早反击了。
  可是现在,疯狗汪修远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隐射他抢走自己的心上人,七皇子如何能忍?!
  他是皇子是天之骄子,难道还需要向一个奴才低头?
  特别是看到季雨兰看戏的时候眼泪汪汪,七皇子更是不平。
  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何非要为了这个女子把自己弄得那么下贱?
  七皇子沉着脸,叫人买了一本《芙蓉图》,看完后他火冒三丈。
  自己把季雨兰当成珍宝,一根指头都不舍得碰她,汪修远这个狗贼居然连她左上臂教坊司的芙蓉烙印都见过?他们关系居然这么亲密?
  他在宫里长大,知道太监私底下会搞对食,有的太监宫外有家有老婆。他们虽然身体不行,但很会玩花样。
  一想到在季雨兰心里,自己的地位还不如一个太监,七皇子再也忍不住了,当晚强行办了事儿。
  “哇,七皇子这个小垃圾,居然强迫女人!”奉天吃瓜回来,打了个饱嗝儿,“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一点儿人权都没有。”
  明庭对这个没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房家夫妻。
  自从季雨兰成了七皇子的暖床婢,汪修远就怪在房启华头上。
  京城房家住的宅子,是他买的,房契地契都是他的名字。汪修远把房新仁和丽娘赶了出去,甚至不许他们拿走家里的任何东西。
  房家夫妻去找过房启华,可他被汪修远下套,挨了板子,还在皇子府养伤,根本见不到人。
  更何况,因为《芙蓉图》这本书,七皇子也知道房启华对季雨兰有非分之想,对他很不待见。
  遇到房新仁和丽娘来找儿子,直接叫人把他们撵走。
  已经习惯当寄生虫的房新仁和丽娘,出来没有没钱又没有谋生的手段,很快生活没了着落,只能街头乞讨。
  房新仁最惨,他是瘫子,下半身动弹不得,抢吃的哪里抢得过身强力壮的乞丐。
  至于丽娘,自己都吃不饱要饿肚子,哪里愿意伺候房新仁。她这些年保养的比较好,被人瞧上,跟着一个中年货郎走了。
  “丽娘你回来!”看到妻子的选择,房新仁拳头捶打着地面。
  他怎么都没想到,夫妻多年丽娘会在这种时候抛下自己。果然就印证的那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
  “他爹,你多保重,回头你去找华哥儿,他会孝敬你的。”
  丽娘拿着货郎给的馒头和咸菜放在房新仁面前,头也不回地跟人走了。
  “丽娘,丽娘!”
  任房新仁嗓子喊哑了,都没等到妻子的回应。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嘴里愤恨地说“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
  旁边的乞丐看到房新仁面前有吃的,一窝蜂上来抢走,什么都没给他剩下。
  他想抢回来,反而挨了一顿打。
  “我儿子是大官,我义子是侯爷,他们会为我报仇的……”
  房新仁鼻青脸肿地躺在地上,声音沙哑,可没有人理会他。过了好久,一个脚步声传来,到他跟前停下。
  房新仁还以为是丽娘回来了,努力地撑着身子,抬起头,结果看到一个皮肤微黑,有些眼熟的年轻人。
  看对方一副很有钱的样子,房新仁哆哆嗦嗦地把旁边的破碗拿起来,对着对方抖了抖,“大爷,行行好吧,赏口饭吃!”
  结果那人蹲下来,笑眯眯地看着他,一张口差点儿把房新仁惊着了。
  “爹,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
  爹?房新仁仔细一看,别说眉眼之间,依稀仿佛是有点儿像他。是幺儿?房新仁热泪盈眶,心里觉得这是天无绝人之路。
  “幺儿啊,你到底去哪儿了,这些娘爹找的你好苦啊!”
  房新仁伸手要握明庭的手,被他躲开。
  “爹,猜错了,你再猜猜!”
  明庭转动着手上金光闪闪的戒指。没办法,突兀国的审美就是这样,喜欢华丽镶宝石的金饰,大俗即大雅。
  明庭这枚戒指上镶嵌着祖母绿和珍珠,看着就很有钱。
  房新仁盯着戒指看了看,又看向明庭,好一会儿才试探性地喊出:“二……二娃?”
  “是我。”明庭笑了。
  房新仁怒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源于明庭当初的逃跑,若不是他跑了,他们家又怎么会家不成家?
  房新仁拿着碗就砸向明庭,他没躲,受了一下。
  “你这个混账!逆子!”房新仁破口大骂。
  明庭也不生气,等房新仁骂累了,他还问他需不需要喝口水,润润嗓子。
  “我在外面发了大财,本来是想来接爹娘去享福的,谁知道爹心里竟然这么恨我。既然这样,您老就在这里呆着,等您最疼爱的长子和幺儿来伺候您吧!”
  明庭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打算离开。
  “你站住!”
  见明庭要走,房新仁后悔了。
  他怎么就没控制住情绪,把二娃得罪了?现在唯一能靠得住的只有这个孩子了,难不成他真的当乞丐?
  “二娃,爹说的胡话,你别往心里去。爹被你娘气着了,不是生你的气。”
  “你现在住哪儿?爹这些年一直很想你,到处找你没找着。刚才爹骂你,也是因为爱之深责之切,都是为你好,你能理解吧?!”
  房新仁连忙解释,生怕明庭丢下他不管了。
  “爹,你别解释了,我知道你们都重生回来了。”明庭笑容在阴影里显得有些邪恶。
  “幸好,我在你们前面重生,没被你当成报恩的工具。怎么样,你对这辈子的生活还满意吗?”
  “我刚才说了谎,我不是来接你的,是特地过来看你的下场。这回没有我替汪修远挨刀,你们怎么一个个过得这么惨?真是太有意思了,哈哈哈……”
  明庭大笑。
  “你是故意的?你是恶魔,你害了我,害了我们——”
  房新仁又惊又怒,可他根本奈何不了明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
  “我要去找修远,去找华哥儿,一定要告诉他们!”
  房新仁知道儿子和义子这些年从没放弃寻找明庭,这回明庭在京城,等于是自投罗网,他一定要把这消息告诉他们。
  不过,没等房新仁想办法联系他们通风报信,汪修远和房新仁不但被抓,还判了流放。
  这得从明庭被容帝请进宫说起。
  两国商谈已经出了结果,明庭代表的突兀国签了合约,和容帝把酒言欢。期间,容帝服用了一种黑色药膏,明庭很感兴趣。
  “国师,你要不要试试这阿芙膏?”
  容帝知道明庭也是懂医的,不然他也不会发明出对付天花的明痘。他叫人拿了一盒阿芙膏,特地赠给明庭。
  阿芙膏?
  明庭捏着一团,化水揉开闻了闻,皱起眉头。
  见他面色难看,容帝有些好奇,明庭追问容帝服用阿芙膏多久?有什么感觉?这阿芙膏从何处来,是何人敬献?
  容帝这段时间对明庭也有一些了解,年纪轻,但是有手腕有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