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59节
“是,我,我不说。”小松连忙摇头,还准备举手发誓。
“发誓就不用了!现今我是你小舅舅,你是我的乖外甥,咱们是一家人。一家人,自然不说两家话。”
明庭拉着小松坐下,见他不敢全坐,屁/股只坐了一小半,他就没继续吓唬这个可怜的少年。
“你舅舅我14岁就是状元了,你15岁才考中秀才,真是丢我的脸。25岁之前不进殿试,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
“是,我努力学习,好好看书。”
小松不断擦额头上的汗。
面对这位大奸宦,又是在马车这种空间不大的地方,小松觉得呼吸困难,压力极大。
“今天的话,你记心里。回去后别一副没卵/蛋的奴才样!你现在是忠毅伯的外甥,把腰杆子给我挺起来,像个爷们一样!”
“是是!”
小松回到房间,腿都是软的。
等洗了澡,跟何姑她们一起吃饭,看到亲人们关切的目光,小松才确定,他是重生回来了。
大家都在,真好!要是没有那个阴恻恻的奸宦,就更好了。
小松低头扒饭,塞了慢慢一嘴米饭。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小松耳边响起。
“大姐,今天我考校了一下小松的学问,差强人意。闵县的先生到底还是不能跟京城比。让小松留在京城,我来辅导他功课吧!”
说话的人是明庭,话里内容对小松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没等他说话,蒋小娥已经应下。
“好啊!你姐夫太忙,一个月有一半都是在乡下,根本没时间指导他。把小松交给你,我放心!”
娘,不要啊!这个是大魔头啊!
小松心里在哭,脸上却不得不扯出僵硬的笑容。
“谢谢小舅舅!”
重生回来,小松发现很多事情变了。
老皇帝还生龙活虎的活着,在朝会上拍着桌子跟大臣打口水仗,坚决要打西夏。
小太子不再贪玩,他不但和明庭结拜成兄弟,还经常到他们家里蹭饭,看到蒋小娥一口一个“小娥姐”。
最最叫小松觉得吃惊的是,未来的小舅母,居然是苏大人的女儿!
他还记得,苏大人当初在朝中骂千岁爷骂的最多,他最后死得很惨,曝/尸荒野,夫人自缢,女儿还被扔进教坊司,生不如死。
现在这位正直严肃的老大人,不但收奸宦当弟子,还把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这个世界怎么了?
你们,都被他骗了啊!
他现在表现这么好,肯定有更大的阴谋啊!
每当小松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明庭都会投来冷幽幽的目光。
“你不是想保护他们吗?那就考科举,当大官,入阁拜相。否则,一个小秀才,我一根指头都能摁死,你又能做什么呢?呵――”
明庭的话,激发了小松的斗志。
他不能任由这么奸宦蒙蔽家人,蒙蔽忠臣,蒙蔽皇帝。
老天给他重生的机会,就是让他回来阻止奸宦的!
凭着这股劲儿,原本资质一般的小松,硬是考上了榜眼,勤勤恳恳地从小县令做起,一辈子为朝廷为百姓服务,最后成了户部尚书,皇帝的钱袋子,五十岁的时候入阁。
“小舅,你到底是谁?”到了这个年纪,小松当然清楚,明庭和那人是不同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我啊,是来报恩的。”
第35章 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
第二个世界完结后,一股金色的光涌入明庭身体里,他分了一部分给系统。
“谢谢老大!”
奉天喜出望外。
自从跟了明庭,不但可以蹭灵魂碎片,还有意外收获,比如吞了野路子系统,还有这功德金光,对它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跟对老大很重要啊!
“老大,两个世界的任务你都完成的非常出色,祈愿人相当满意。下一个世界,你是选择度假还是继续任务?”
“度假?”明庭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休闲娱乐的活动。
“度假和任务有什么不同?”
奉天立刻巴拉巴拉跟他解释起来。
度假和做任务最大的区别是,度假的小世界中,祈愿人的心愿一般佛系,任务量不是很大,不需要劳心劳力。
相较而言,整个过程会轻松很多,结束后依旧能获得祈愿人的灵魂碎片。
“如果说做任务的难度是10,度假小世界难度只有5,可以说是直接躺平就行。”
“我们时空局非常人性化,为了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不间断工作,精神压力增大,产生各种心理疾病,特地开放了度假功能。”
吞了野路子系统的奉天,身体实化了很多,不再是透明的球。
它介绍时空局的时候,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十分骄傲。
“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007和996都是过度压榨劳动力,一点儿都不合理,我们坚决抵制!”
明庭觉得稀奇,想体验一下度假。
“好嘞!走着――”
等进入新世界,明庭终于知道为什么奉天说度假小世界的祈愿人很佛系了。
这回的祈愿人是小世界男主,他的心愿只有一个,自由自在,不再为情所困。
等看过他的经历后,明庭理解祈愿人作为男主,为何还会有遗憾。
这是一本烂尾的女频修仙小说,书中女主名叫合欢,她是仙界春神和药仙的女儿,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本来,新生儿降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可是合欢在继承父母血脉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她一出生,身上就散发着一种能催动人情/欲的花香,说白了,合欢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药中的激素。
春神一看,期盼已久才得来的乖巧女儿居然继承了这种难以言喻的仙力,急坏了。
她废了很大力气,才将女儿的特殊仙力封印。
可是,随着合欢年岁渐长,封印对她的作用越来越小。
没办法,春神和药仙只好求助擅长占卜不的星神。
星神告诉他们,想改变合欢的仙力,剔除她身体中的异香,必须找到千古梧桐木,取梧桐的灵丹置于合欢体内,才能彻底改变她的身体异变。
凤栖梧桐,要找千古梧桐木,必须先找到凤凰。
可是凤凰一族自上古灭世之战后,几乎绝种,仙界中没有凤凰。
星神指点他们,可以去修仙界找。
小仙女原本就需要历劫,春神和药仙一合计,干脆让合欢去修仙界,边转世历劫边找凤凰,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合欢投胎到修仙界,成了凡人国的公主。
等小公主13岁,修仙门派去凡人国收弟子,合欢因为木系灵根被玉仙宗荭长老收为亲传弟子,开启了她万人迷的生涯。
自从合欢18岁,身体封印减弱,她身上就散发出无人能拒绝的魅力。
拜倒在她留仙裙下的人很多,最出色的几个分别是原身是凤凰的男主、狐王白尘、魔尊季厌君、天机楼的温良玉、剑宗的寇血红、镇山宗的冷溶……
除了男主外,其他都是重要男配,合欢和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原作者写了三百万字都没写完。
在作者笔下,男主之所以能拿下合欢的心,因为他不但把凤凰一族传承下来的灵宝都奉上,还将陪伴自己万年的千古梧桐木的灵丹送给她,甚至在合欢受伤的时候,挖出自己妖丹帮她疗伤。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发誓就不用了!现今我是你小舅舅,你是我的乖外甥,咱们是一家人。一家人,自然不说两家话。”
明庭拉着小松坐下,见他不敢全坐,屁/股只坐了一小半,他就没继续吓唬这个可怜的少年。
“你舅舅我14岁就是状元了,你15岁才考中秀才,真是丢我的脸。25岁之前不进殿试,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
“是,我努力学习,好好看书。”
小松不断擦额头上的汗。
面对这位大奸宦,又是在马车这种空间不大的地方,小松觉得呼吸困难,压力极大。
“今天的话,你记心里。回去后别一副没卵/蛋的奴才样!你现在是忠毅伯的外甥,把腰杆子给我挺起来,像个爷们一样!”
“是是!”
小松回到房间,腿都是软的。
等洗了澡,跟何姑她们一起吃饭,看到亲人们关切的目光,小松才确定,他是重生回来了。
大家都在,真好!要是没有那个阴恻恻的奸宦,就更好了。
小松低头扒饭,塞了慢慢一嘴米饭。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小松耳边响起。
“大姐,今天我考校了一下小松的学问,差强人意。闵县的先生到底还是不能跟京城比。让小松留在京城,我来辅导他功课吧!”
说话的人是明庭,话里内容对小松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没等他说话,蒋小娥已经应下。
“好啊!你姐夫太忙,一个月有一半都是在乡下,根本没时间指导他。把小松交给你,我放心!”
娘,不要啊!这个是大魔头啊!
小松心里在哭,脸上却不得不扯出僵硬的笑容。
“谢谢小舅舅!”
重生回来,小松发现很多事情变了。
老皇帝还生龙活虎的活着,在朝会上拍着桌子跟大臣打口水仗,坚决要打西夏。
小太子不再贪玩,他不但和明庭结拜成兄弟,还经常到他们家里蹭饭,看到蒋小娥一口一个“小娥姐”。
最最叫小松觉得吃惊的是,未来的小舅母,居然是苏大人的女儿!
他还记得,苏大人当初在朝中骂千岁爷骂的最多,他最后死得很惨,曝/尸荒野,夫人自缢,女儿还被扔进教坊司,生不如死。
现在这位正直严肃的老大人,不但收奸宦当弟子,还把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这个世界怎么了?
你们,都被他骗了啊!
他现在表现这么好,肯定有更大的阴谋啊!
每当小松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明庭都会投来冷幽幽的目光。
“你不是想保护他们吗?那就考科举,当大官,入阁拜相。否则,一个小秀才,我一根指头都能摁死,你又能做什么呢?呵――”
明庭的话,激发了小松的斗志。
他不能任由这么奸宦蒙蔽家人,蒙蔽忠臣,蒙蔽皇帝。
老天给他重生的机会,就是让他回来阻止奸宦的!
凭着这股劲儿,原本资质一般的小松,硬是考上了榜眼,勤勤恳恳地从小县令做起,一辈子为朝廷为百姓服务,最后成了户部尚书,皇帝的钱袋子,五十岁的时候入阁。
“小舅,你到底是谁?”到了这个年纪,小松当然清楚,明庭和那人是不同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我啊,是来报恩的。”
第35章 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
第二个世界完结后,一股金色的光涌入明庭身体里,他分了一部分给系统。
“谢谢老大!”
奉天喜出望外。
自从跟了明庭,不但可以蹭灵魂碎片,还有意外收获,比如吞了野路子系统,还有这功德金光,对它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跟对老大很重要啊!
“老大,两个世界的任务你都完成的非常出色,祈愿人相当满意。下一个世界,你是选择度假还是继续任务?”
“度假?”明庭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休闲娱乐的活动。
“度假和任务有什么不同?”
奉天立刻巴拉巴拉跟他解释起来。
度假和做任务最大的区别是,度假的小世界中,祈愿人的心愿一般佛系,任务量不是很大,不需要劳心劳力。
相较而言,整个过程会轻松很多,结束后依旧能获得祈愿人的灵魂碎片。
“如果说做任务的难度是10,度假小世界难度只有5,可以说是直接躺平就行。”
“我们时空局非常人性化,为了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不间断工作,精神压力增大,产生各种心理疾病,特地开放了度假功能。”
吞了野路子系统的奉天,身体实化了很多,不再是透明的球。
它介绍时空局的时候,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十分骄傲。
“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007和996都是过度压榨劳动力,一点儿都不合理,我们坚决抵制!”
明庭觉得稀奇,想体验一下度假。
“好嘞!走着――”
等进入新世界,明庭终于知道为什么奉天说度假小世界的祈愿人很佛系了。
这回的祈愿人是小世界男主,他的心愿只有一个,自由自在,不再为情所困。
等看过他的经历后,明庭理解祈愿人作为男主,为何还会有遗憾。
这是一本烂尾的女频修仙小说,书中女主名叫合欢,她是仙界春神和药仙的女儿,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本来,新生儿降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可是合欢在继承父母血脉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她一出生,身上就散发着一种能催动人情/欲的花香,说白了,合欢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药中的激素。
春神一看,期盼已久才得来的乖巧女儿居然继承了这种难以言喻的仙力,急坏了。
她废了很大力气,才将女儿的特殊仙力封印。
可是,随着合欢年岁渐长,封印对她的作用越来越小。
没办法,春神和药仙只好求助擅长占卜不的星神。
星神告诉他们,想改变合欢的仙力,剔除她身体中的异香,必须找到千古梧桐木,取梧桐的灵丹置于合欢体内,才能彻底改变她的身体异变。
凤栖梧桐,要找千古梧桐木,必须先找到凤凰。
可是凤凰一族自上古灭世之战后,几乎绝种,仙界中没有凤凰。
星神指点他们,可以去修仙界找。
小仙女原本就需要历劫,春神和药仙一合计,干脆让合欢去修仙界,边转世历劫边找凤凰,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合欢投胎到修仙界,成了凡人国的公主。
等小公主13岁,修仙门派去凡人国收弟子,合欢因为木系灵根被玉仙宗荭长老收为亲传弟子,开启了她万人迷的生涯。
自从合欢18岁,身体封印减弱,她身上就散发出无人能拒绝的魅力。
拜倒在她留仙裙下的人很多,最出色的几个分别是原身是凤凰的男主、狐王白尘、魔尊季厌君、天机楼的温良玉、剑宗的寇血红、镇山宗的冷溶……
除了男主外,其他都是重要男配,合欢和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原作者写了三百万字都没写完。
在作者笔下,男主之所以能拿下合欢的心,因为他不但把凤凰一族传承下来的灵宝都奉上,还将陪伴自己万年的千古梧桐木的灵丹送给她,甚至在合欢受伤的时候,挖出自己妖丹帮她疗伤。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