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5)
只因为,我遇见你。
(正文完)
第九十七章 初遇
那是七年前,赵郢十八岁时的事了。
彼时,赵郢还是一个纯情少年,对情情爱爱什么的不感兴趣,最爱的事情是翘课去网吧打游戏,满脑袋想的都是怎么能够变强以及用什么样的理由不交作业。
所以,在他的损友秦孑提出,毕业了就是成年人了要一起去酒吧放纵一下的时候,他内心是拒绝的。
去酒吧有打游戏快乐吗?
真的有。
赵郢在踏入酒吧的那一瞬,人生便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巨大转变。
他恋爱了。
严格来说,是他单方面对人一见钟情了。
在晃得人头晕目眩的刺眼霓虹灯下,他一眼便锁定了那个站在吧台内,自带一股清冷气质的黑发青年。
那人穿着白色衬衫,外面是一件黑色的马甲,明明在这间酒吧的员工都穿这一套,可衣服在那人身上,竟显出一种独特的贵气,只是看着他,就叫人挪不开眼。
他有着白皙的皮肤,头发在灯光的照射下越发的瑰丽,眼波平静如水,带着淡淡的疏离,而嘴唇却那般红润诱人,像是无声的邀请,充满着浓浓的魅惑。
赵郢觉得自己的心脏敲起了剧烈的鼓点,他知道,那绝对不是酒吧音乐嘈杂的缘故。
赵郢正看得出神,那人似乎察觉到了似的,竟也朝他望了过来,吓得赵郢赶紧躲在了秦孑身后。
秦子,你看那个人,长得好帅啊。
待那人将目光收回去,赵郢才敢把脑袋探出来,他戳了戳坐在自己身旁的秦孑,言语中有些兴奋。
哪个啊?秦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然后挑了挑眉毛,你喜欢这样的?
嗯。赵郢点了点头,竟害羞起来了,他真的好绝啊。
这种话他今天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了。
喜欢就去搭讪啊,酒保应该很好约的吧?秦孑不以为然,他从兜里摸出一根烟来,来一根?
我不敢。赵郢摇了摇头,他看起来好高冷啊。
没错,此时的赵郢还是一个纯情的好少年,也不会说什么情话,更别提在酒吧找高冷帅哥搭讪了。喜欢的心思也是第一次有,因此他怂的一匹。
害,秦孑翻了个白眼,那有什么的,抽了这根烟,你以后就是成熟的大人了,喜欢就去追!冲!
嗯好!赵郢看了看烟,又看了看那个耀眼的男人,反复了两次,终于下定决心,人总要长大,他今天就要为爱向前冲!
冲!他接过秦孑递过来的华子,学着大人的模样点燃,小爷无所畏咳咳咳
好呛
马德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抽的?
季漓那时二十五,刚刚脱离了沈钰,踹了自己的老东家跑出来创业。创业当然是难的,刚起步的时候根本没有生意,于是他便找了个兼职,在一家酒吧当服务生。
酒吧里人来人往,能够吸引他注意的没几个。
直到这天,酒吧里溜进来了几个小鬼头,稚气未脱却故作深沉,估计还是学生,不知道是谁家的大少爷,他啧了啧嘴,唏嘘了一下,接着当他的社畜。
谁也无法阻挡他打工的步伐。
可其中那个黄毛的小鬼总是偷偷的看他,当他看过去时,那小鬼又会不自然的躲开,然后藏在自己朋友的身后继续看他。
有趣极了。
季漓继承了他老妈的优良血统,长相出众,他对这样那样的目光早已习以为常,来酒吧工作以后,更是有各种各样的人找他搭讪,但还没遇见过这么青涩纯情的家伙。
那个小鬼长得蛮好看的,虽然容貌里带着几分少年的稚气,但也别有一番朝气。
要是不染头发就更好了。
他这么想着,就听见小鬼那边传来剧烈的咳嗽声,小鬼手里拿着燃着的烟,被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面上满是痛苦的表情,估计是刚刚抽了人生中第一口烟。
是真的很有趣。
小鬼嫌弃的把烟扔到一边,呸了好几声,他的朋友似乎嘲笑了他,他撅起嘴巴,白净的小脸气得鼓鼓的,狠狠地锤了那个笑得最欢的少年。
年轻真好。
季漓这样感慨着,一时竟忘记了收回视线。
小鬼望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空气似乎一下子停滞,耳边的音乐也不再嘈杂,世界变得安静,原本吵闹的酒吧,似乎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赵郢的脸刷的红了,红到了耳根,他连忙背过身去,用手拍着自己的胸口。
心脏快要停掉了。
你怎么了?秦孑一脸问号,拍了拍他。
赵郢这才转过头,满脸娇羞,还带点小兴奋,他、他、他在看我!
害,我当什么事儿呢。秦孑啧了啧嘴,对纯情少年嗤之以鼻,人生三大错觉,手机振动、我能反杀、他喜欢我,我看你是魔障了。
他真的看我了!赵郢急得都要跺脚了,但还是不忘感叹:他真的好好看啊。
好看就上啊!你跟我墨迹有什么用?秦孑是个急性子,他烦了,他今天不想再听到这句话了。
我赵郢鼓起勇气站起身,向前走了两步又退了回来,垂头丧气的坐下,我害怕,他会不会把我当神经病啊。
操!秦孑瞪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你这么怂,不配做我的兄弟!你不去我帮你去行了吧,臭傻逼。
秦孑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看了看季漓一张性冷淡似的脸,又退了回来:你喜欢的这种类型我发挥不出来,唉,这么的吧。他指了指站在一旁一直在当背景板的林延周,周周,你去吧,把那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要过来。
林延周:
可我也不擅长这种事。林延周有些许犹豫。
秦孑立马瞪起眼睛来:你不听我话了是不是?
季漓没想到,过来管他要联系方式的是一个他刚才一直都没注意到的少年,那个少年一身黑色,明明长得也很好看,但是气场却不是那么的强烈,让人总一不小心忽略掉他。
您好。少年彬彬有礼的朝他行了个礼,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眼角的泪痣格外漂亮。
季漓跟他说话时,一直用眼角的余光瞄着不远处的黄发少年,少年目不转睛的看向这边,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能不能麻烦您给我一个姓名和联系方式。眼前戴眼镜的少年推过去一个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语气和动作都十分僵硬,似乎很不擅长做这种事。
我有个朋友,十分仰慕您。他说。
噢这样啊季漓很爽快的答应了,接过笔,在本子上写了两个字
袁沨。
袁是妈妈的姓,沨是弟弟的名。
有人来问他名字他都是这么回答的,反正找不到他就是了。
至于电话,他随手写了一个之前不用的号码,敷衍了事。
黄发小鬼拿到了袁沨的联系方式,兴奋得不行,举着那张纸亲了又亲,还抱着黑衣年轻人转了好几个圈。
季漓无奈的摇了摇头,嘴角不自觉的勾起。
年轻真好。
电话是空号,袁沨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季漓很快就辞了职。
这个故事当然没有后续。
只不过,赵郢日后喜欢上的人里,多多少少都带着点儿季漓的影子。
可他们又跟季漓,差了不止一点儿。
赵郢就像是拿着玻璃鞋寻找灰姑娘的心碎王子,不停尝试,但却不停失败,徒落了个风流之名。
这一找,就是七年。
时间又回到了现在,赵郢躺在床上还未清醒,迷迷糊糊喊了一个他早已忘记容貌,但是却总在梦中出现的人的名字
袁沨。
早就醒了的季漓听到后眉角不停抽搐起来。
好小子,躺在我的床上,梦里却呼喊着别的男人,看来他是嫌自己小命太长。
季漓刚想一脚把他踹下床去,却又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一时间像被人点了穴,停下了动作。
袁沨。
距离现在太久了,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曾经还用过这个名字挡桃花来着。
之前赵郢好像是说过他第一次喜欢的人是在酒吧遇见的,无疾而终,自己当时也没注意,如今看来
季漓笑了,轻轻揉了揉赵郢的头发,睡梦中的赵郢本能往他怀里蹭了蹭,一张睡脸沉静美好,和当年那个害羞偷看自己的黄发少年渐渐重叠。
季漓不否认,哪怕是在七年前,他也觉得赵郢是个不错的男孩,更何况七年前的赵郢,除了一头黄发以外,跟季漓喜欢的类型十分接近,纯情且害羞。只是当年的他过得兵荒马乱,实在没有心思顾及感情。而那个让他有一丝丝心动的男孩子,也被忙碌的生活掩埋进了岁月之中。
七年前的他一定不会想到,七年之后,那个男孩子正躺在自己身侧,睡得很是香甜,他更不会想到,那个男孩子,会在梦中呼唤自己的名字,他说:
袁沨,我不喜欢你了,我有季叔叔了。
好家伙。
赵郢曾说过自己是他的初恋,他只当那是在哄他,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季漓笑出声来,轻轻在赵郢的额头上印上一吻。
他很欣慰,他成功打败了自己,那个七年前的自己。
阳光洒进屋内,偶尔可以听到蝉鸣。
赵郢躺在季漓怀中,睡得很是香甜。
此刻安稳而又幸福,以后,也会一直,安稳、幸福。
七年来,兜兜转转,最初是你,最后还是你。
好在,没有错过你。
第九十八章 番外之生活碎片
1.婚礼计划
婚礼的举办地在英国。
本来自从赵郢出院以后,就开始写婚礼计划计划,一共写了十三个版本,满意的却是一个都没有。正当他撸起袖子准备写第十四版时,Lisa打电话说他们的婚礼必须在英国办,因为赵郢那个带有贵族血统的外公点名要凑热闹。
赵郢的婚礼梦碎裂,含泪把已经写好的婚礼策划都扔进了碎纸机。
季漓倒是松了一口气,他闲暇之余翻了翻赵郢的婚礼计划,13.0版本写的是,两个人在热带玻璃花房里举办婚礼,婚礼结束后把客人赶出去直接原地洞房。赵郢用醒目的黄色把一句话做上了标记,那句话是:一定要配一个超大的竹藤秋千!!!这句话后面感叹号之多,如果作者打上来定会被认为有水字数的嫌疑。
竹藤秋千的用途不言而喻,季漓稍稍想象了一下,他觉得小小秋千是无法承受两个大男人的重量的,一定会从秋千上摔下来的!
想到联机进行过程中,秋千突然坍塌,两个人从秋千上摔下去的画面,季漓不自觉打了个寒颤,好在Lisa制止了这一切惨剧的发生。
Lisa,永远滴神。
2.众人的误解
几天加班加点赶工作以后,季漓跟赵郢去了英国。
领了证。
季漓还真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拿到小本本的一天,整个人被强烈的不真实感所笼罩着,他往自己身侧看了看,发现赵郢竟然比自己还要紧张,死死攥着自己的衣角,一副生怕自己跑掉的样子。
我昨天做梦,梦见你签名的时候跟人跑了。赵郢可怜巴巴的说道,好像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似的,他说了一句很危险的话:真想把你用手铐铐起来啊。
?
季漓安慰他的话哽在了喉咙,一下子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这个家伙果然很奇怪。
签名的时候,赵郢的手一直都在颤抖,直到拿到了小本本,尘埃落定之后,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这下子有保障了,季叔叔不会跑掉了。
回到家,Lisa看着拿着小本傻乐的儿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她把季漓拉到了一边,好几次欲言又止。
阿姨,您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季漓眼睛笑得弯弯,人逢喜事精神爽。
就是Lisa叹了口气,我们家小郢,他怕疼,所以她柳叶般的眉毛弯了弯,一双蓝色的眼睛看着季漓,你的时候一定要温柔一些。
??
阿姨您似乎也有什么奇怪的误解。
您这话应该对您的儿子说去,而不是对我说。
季漓喉结动了动,硬是半句解释的话没说出口,只轻轻的点了点头。
大家都以为他是
他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开心。
3.婚礼前夜
季漓和赵郢的婚礼是在英国办的。
按传统风俗习惯,结婚前一天晚上,两位新人是不可以见面的。
于是季漓便跟着自个儿老妈和老弟住进了宾馆,他刚洗漱好想要睡觉,第二天养足精神结婚来着,就有敲门声传了进来。
听说国外治安好像是不太好,季漓提高了警惕,低声问了句:谁?
是你的宝贝啦,季叔叔。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不被允许见面的另一位新郎。季漓这才放下心来,给他开了门。
赵郢弓着腰,好像做贼一般溜了进来,关上门时还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人才放心的把门关上,把所有的锁都划上了。
季叔叔,我好想你。关好门,赵郢正要往季漓怀里扑,就被他推开了。
你先让我看看你这身打扮季漓扶住他的肩膀,上下打量着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赵郢此时穿了一条黑色紧身裙,一头黄色的假发,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大晚上戴了副墨镜不说,还在头上围了一块花哨的头巾。
看他笑得都流出眼泪来了,赵郢扁了扁嘴,颇委屈的说道:明明我们都持证上岗了,偏偏见面还得受人限制。老妈他们简直是太过分了,害怕他偷偷跑出来跟季漓见面,居然派了四个保镖在门口看着他!要不是他牺牲形象做了变装,根本跑不出来。他把头巾扯下来,刚想把假发也扯下来,便被季漓按住了手。
(正文完)
第九十七章 初遇
那是七年前,赵郢十八岁时的事了。
彼时,赵郢还是一个纯情少年,对情情爱爱什么的不感兴趣,最爱的事情是翘课去网吧打游戏,满脑袋想的都是怎么能够变强以及用什么样的理由不交作业。
所以,在他的损友秦孑提出,毕业了就是成年人了要一起去酒吧放纵一下的时候,他内心是拒绝的。
去酒吧有打游戏快乐吗?
真的有。
赵郢在踏入酒吧的那一瞬,人生便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巨大转变。
他恋爱了。
严格来说,是他单方面对人一见钟情了。
在晃得人头晕目眩的刺眼霓虹灯下,他一眼便锁定了那个站在吧台内,自带一股清冷气质的黑发青年。
那人穿着白色衬衫,外面是一件黑色的马甲,明明在这间酒吧的员工都穿这一套,可衣服在那人身上,竟显出一种独特的贵气,只是看着他,就叫人挪不开眼。
他有着白皙的皮肤,头发在灯光的照射下越发的瑰丽,眼波平静如水,带着淡淡的疏离,而嘴唇却那般红润诱人,像是无声的邀请,充满着浓浓的魅惑。
赵郢觉得自己的心脏敲起了剧烈的鼓点,他知道,那绝对不是酒吧音乐嘈杂的缘故。
赵郢正看得出神,那人似乎察觉到了似的,竟也朝他望了过来,吓得赵郢赶紧躲在了秦孑身后。
秦子,你看那个人,长得好帅啊。
待那人将目光收回去,赵郢才敢把脑袋探出来,他戳了戳坐在自己身旁的秦孑,言语中有些兴奋。
哪个啊?秦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然后挑了挑眉毛,你喜欢这样的?
嗯。赵郢点了点头,竟害羞起来了,他真的好绝啊。
这种话他今天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了。
喜欢就去搭讪啊,酒保应该很好约的吧?秦孑不以为然,他从兜里摸出一根烟来,来一根?
我不敢。赵郢摇了摇头,他看起来好高冷啊。
没错,此时的赵郢还是一个纯情的好少年,也不会说什么情话,更别提在酒吧找高冷帅哥搭讪了。喜欢的心思也是第一次有,因此他怂的一匹。
害,秦孑翻了个白眼,那有什么的,抽了这根烟,你以后就是成熟的大人了,喜欢就去追!冲!
嗯好!赵郢看了看烟,又看了看那个耀眼的男人,反复了两次,终于下定决心,人总要长大,他今天就要为爱向前冲!
冲!他接过秦孑递过来的华子,学着大人的模样点燃,小爷无所畏咳咳咳
好呛
马德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抽的?
季漓那时二十五,刚刚脱离了沈钰,踹了自己的老东家跑出来创业。创业当然是难的,刚起步的时候根本没有生意,于是他便找了个兼职,在一家酒吧当服务生。
酒吧里人来人往,能够吸引他注意的没几个。
直到这天,酒吧里溜进来了几个小鬼头,稚气未脱却故作深沉,估计还是学生,不知道是谁家的大少爷,他啧了啧嘴,唏嘘了一下,接着当他的社畜。
谁也无法阻挡他打工的步伐。
可其中那个黄毛的小鬼总是偷偷的看他,当他看过去时,那小鬼又会不自然的躲开,然后藏在自己朋友的身后继续看他。
有趣极了。
季漓继承了他老妈的优良血统,长相出众,他对这样那样的目光早已习以为常,来酒吧工作以后,更是有各种各样的人找他搭讪,但还没遇见过这么青涩纯情的家伙。
那个小鬼长得蛮好看的,虽然容貌里带着几分少年的稚气,但也别有一番朝气。
要是不染头发就更好了。
他这么想着,就听见小鬼那边传来剧烈的咳嗽声,小鬼手里拿着燃着的烟,被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面上满是痛苦的表情,估计是刚刚抽了人生中第一口烟。
是真的很有趣。
小鬼嫌弃的把烟扔到一边,呸了好几声,他的朋友似乎嘲笑了他,他撅起嘴巴,白净的小脸气得鼓鼓的,狠狠地锤了那个笑得最欢的少年。
年轻真好。
季漓这样感慨着,一时竟忘记了收回视线。
小鬼望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空气似乎一下子停滞,耳边的音乐也不再嘈杂,世界变得安静,原本吵闹的酒吧,似乎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赵郢的脸刷的红了,红到了耳根,他连忙背过身去,用手拍着自己的胸口。
心脏快要停掉了。
你怎么了?秦孑一脸问号,拍了拍他。
赵郢这才转过头,满脸娇羞,还带点小兴奋,他、他、他在看我!
害,我当什么事儿呢。秦孑啧了啧嘴,对纯情少年嗤之以鼻,人生三大错觉,手机振动、我能反杀、他喜欢我,我看你是魔障了。
他真的看我了!赵郢急得都要跺脚了,但还是不忘感叹:他真的好好看啊。
好看就上啊!你跟我墨迹有什么用?秦孑是个急性子,他烦了,他今天不想再听到这句话了。
我赵郢鼓起勇气站起身,向前走了两步又退了回来,垂头丧气的坐下,我害怕,他会不会把我当神经病啊。
操!秦孑瞪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你这么怂,不配做我的兄弟!你不去我帮你去行了吧,臭傻逼。
秦孑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看了看季漓一张性冷淡似的脸,又退了回来:你喜欢的这种类型我发挥不出来,唉,这么的吧。他指了指站在一旁一直在当背景板的林延周,周周,你去吧,把那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要过来。
林延周:
可我也不擅长这种事。林延周有些许犹豫。
秦孑立马瞪起眼睛来:你不听我话了是不是?
季漓没想到,过来管他要联系方式的是一个他刚才一直都没注意到的少年,那个少年一身黑色,明明长得也很好看,但是气场却不是那么的强烈,让人总一不小心忽略掉他。
您好。少年彬彬有礼的朝他行了个礼,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眼角的泪痣格外漂亮。
季漓跟他说话时,一直用眼角的余光瞄着不远处的黄发少年,少年目不转睛的看向这边,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能不能麻烦您给我一个姓名和联系方式。眼前戴眼镜的少年推过去一个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语气和动作都十分僵硬,似乎很不擅长做这种事。
我有个朋友,十分仰慕您。他说。
噢这样啊季漓很爽快的答应了,接过笔,在本子上写了两个字
袁沨。
袁是妈妈的姓,沨是弟弟的名。
有人来问他名字他都是这么回答的,反正找不到他就是了。
至于电话,他随手写了一个之前不用的号码,敷衍了事。
黄发小鬼拿到了袁沨的联系方式,兴奋得不行,举着那张纸亲了又亲,还抱着黑衣年轻人转了好几个圈。
季漓无奈的摇了摇头,嘴角不自觉的勾起。
年轻真好。
电话是空号,袁沨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季漓很快就辞了职。
这个故事当然没有后续。
只不过,赵郢日后喜欢上的人里,多多少少都带着点儿季漓的影子。
可他们又跟季漓,差了不止一点儿。
赵郢就像是拿着玻璃鞋寻找灰姑娘的心碎王子,不停尝试,但却不停失败,徒落了个风流之名。
这一找,就是七年。
时间又回到了现在,赵郢躺在床上还未清醒,迷迷糊糊喊了一个他早已忘记容貌,但是却总在梦中出现的人的名字
袁沨。
早就醒了的季漓听到后眉角不停抽搐起来。
好小子,躺在我的床上,梦里却呼喊着别的男人,看来他是嫌自己小命太长。
季漓刚想一脚把他踹下床去,却又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一时间像被人点了穴,停下了动作。
袁沨。
距离现在太久了,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曾经还用过这个名字挡桃花来着。
之前赵郢好像是说过他第一次喜欢的人是在酒吧遇见的,无疾而终,自己当时也没注意,如今看来
季漓笑了,轻轻揉了揉赵郢的头发,睡梦中的赵郢本能往他怀里蹭了蹭,一张睡脸沉静美好,和当年那个害羞偷看自己的黄发少年渐渐重叠。
季漓不否认,哪怕是在七年前,他也觉得赵郢是个不错的男孩,更何况七年前的赵郢,除了一头黄发以外,跟季漓喜欢的类型十分接近,纯情且害羞。只是当年的他过得兵荒马乱,实在没有心思顾及感情。而那个让他有一丝丝心动的男孩子,也被忙碌的生活掩埋进了岁月之中。
七年前的他一定不会想到,七年之后,那个男孩子正躺在自己身侧,睡得很是香甜,他更不会想到,那个男孩子,会在梦中呼唤自己的名字,他说:
袁沨,我不喜欢你了,我有季叔叔了。
好家伙。
赵郢曾说过自己是他的初恋,他只当那是在哄他,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季漓笑出声来,轻轻在赵郢的额头上印上一吻。
他很欣慰,他成功打败了自己,那个七年前的自己。
阳光洒进屋内,偶尔可以听到蝉鸣。
赵郢躺在季漓怀中,睡得很是香甜。
此刻安稳而又幸福,以后,也会一直,安稳、幸福。
七年来,兜兜转转,最初是你,最后还是你。
好在,没有错过你。
第九十八章 番外之生活碎片
1.婚礼计划
婚礼的举办地在英国。
本来自从赵郢出院以后,就开始写婚礼计划计划,一共写了十三个版本,满意的却是一个都没有。正当他撸起袖子准备写第十四版时,Lisa打电话说他们的婚礼必须在英国办,因为赵郢那个带有贵族血统的外公点名要凑热闹。
赵郢的婚礼梦碎裂,含泪把已经写好的婚礼策划都扔进了碎纸机。
季漓倒是松了一口气,他闲暇之余翻了翻赵郢的婚礼计划,13.0版本写的是,两个人在热带玻璃花房里举办婚礼,婚礼结束后把客人赶出去直接原地洞房。赵郢用醒目的黄色把一句话做上了标记,那句话是:一定要配一个超大的竹藤秋千!!!这句话后面感叹号之多,如果作者打上来定会被认为有水字数的嫌疑。
竹藤秋千的用途不言而喻,季漓稍稍想象了一下,他觉得小小秋千是无法承受两个大男人的重量的,一定会从秋千上摔下来的!
想到联机进行过程中,秋千突然坍塌,两个人从秋千上摔下去的画面,季漓不自觉打了个寒颤,好在Lisa制止了这一切惨剧的发生。
Lisa,永远滴神。
2.众人的误解
几天加班加点赶工作以后,季漓跟赵郢去了英国。
领了证。
季漓还真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拿到小本本的一天,整个人被强烈的不真实感所笼罩着,他往自己身侧看了看,发现赵郢竟然比自己还要紧张,死死攥着自己的衣角,一副生怕自己跑掉的样子。
我昨天做梦,梦见你签名的时候跟人跑了。赵郢可怜巴巴的说道,好像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似的,他说了一句很危险的话:真想把你用手铐铐起来啊。
?
季漓安慰他的话哽在了喉咙,一下子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这个家伙果然很奇怪。
签名的时候,赵郢的手一直都在颤抖,直到拿到了小本本,尘埃落定之后,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这下子有保障了,季叔叔不会跑掉了。
回到家,Lisa看着拿着小本傻乐的儿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她把季漓拉到了一边,好几次欲言又止。
阿姨,您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季漓眼睛笑得弯弯,人逢喜事精神爽。
就是Lisa叹了口气,我们家小郢,他怕疼,所以她柳叶般的眉毛弯了弯,一双蓝色的眼睛看着季漓,你的时候一定要温柔一些。
??
阿姨您似乎也有什么奇怪的误解。
您这话应该对您的儿子说去,而不是对我说。
季漓喉结动了动,硬是半句解释的话没说出口,只轻轻的点了点头。
大家都以为他是
他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开心。
3.婚礼前夜
季漓和赵郢的婚礼是在英国办的。
按传统风俗习惯,结婚前一天晚上,两位新人是不可以见面的。
于是季漓便跟着自个儿老妈和老弟住进了宾馆,他刚洗漱好想要睡觉,第二天养足精神结婚来着,就有敲门声传了进来。
听说国外治安好像是不太好,季漓提高了警惕,低声问了句:谁?
是你的宝贝啦,季叔叔。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不被允许见面的另一位新郎。季漓这才放下心来,给他开了门。
赵郢弓着腰,好像做贼一般溜了进来,关上门时还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人才放心的把门关上,把所有的锁都划上了。
季叔叔,我好想你。关好门,赵郢正要往季漓怀里扑,就被他推开了。
你先让我看看你这身打扮季漓扶住他的肩膀,上下打量着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赵郢此时穿了一条黑色紧身裙,一头黄色的假发,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大晚上戴了副墨镜不说,还在头上围了一块花哨的头巾。
看他笑得都流出眼泪来了,赵郢扁了扁嘴,颇委屈的说道:明明我们都持证上岗了,偏偏见面还得受人限制。老妈他们简直是太过分了,害怕他偷偷跑出来跟季漓见面,居然派了四个保镖在门口看着他!要不是他牺牲形象做了变装,根本跑不出来。他把头巾扯下来,刚想把假发也扯下来,便被季漓按住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