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77节
男狐狸精。
年轻,不过段位还可以。
看她一直没有说话,白衬衫青年不恼,不怕,也不怨,只是轻轻地放开手,放下袖子,然后说道:“那,我先去洗澡。”
说罢,一转身,脚步无声地转进了一侧的房间,想必是浴室。
要不说段位可以呢。
——恰到好处的一点小脾气,既不会将人惹恼,又表达了自己的鲜活,让人知道他不是揉扁搓圆的玩物,却同时给出一丝旖旎的暗示。
从专业角度看,宁馥可以给他鼓掌点赞。
如果这具身体没有宁馥穿过来,应该也是极喜欢这位白衬衫青年的。
宁馥注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样想到。
*
她所处的位置显然是卧室。
而且是一间非常豪华的卧室。欧式精装修,处处透出一股“不差钱”的味道,而且品味还不错,不像是土豪暴发户的样子。
镜中是一张保养得当的脸,看起来也就三十四五。
这远低于她的实际年龄。
在白衬衣青年去洗澡的同时,宁馥终于接收了这一次世界的原剧情。
系统也的确没骗她——
宁馥,四十三岁,富婆。
没职业,因为身家百亿,如果硬要说职业的话,周游世界品红酒打飞的喂鸽子勉强算,最近又新增了一项:资助贫困男大学生。
当然,贫困男大学生在卧室里给资助人按摩,按摩完了还在资助人的卧室套间里洗澡,这资助到底资助的是个什么滋味儿,懂的都懂。
这个世界也的确有校园文的情节,宁馥也略有参与。
——不过女主角是她的女儿,而她作为家长,和校园的交集大概就是开家长会。
她一般也不怎么去,有管家会代劳。
这个世界的宁馥基本算得上许多人心中的“人生赢家”了。
她出身豪门,父母便是商业联姻,父亲是白手起家的金融新贵,母亲是家族传承的实业巨擘,两厢联手,可谓是珠联璧合,打下一片大好的江山,偏只生她这一个女儿。
父母家业俱都传承在她身上。
或许是知道她没有太多的商业头脑,也或许是希望掌上明珠不必为打理事业伤神费心、历经守业艰辛,父母又千挑万选,给她找了个赘婿。
这位赘婿也的确能干,商业头脑绝佳,人也温体贴,没有野心——至少在原身父母去世后保住了偌大家业,赶走了觊觎的亲戚,照旧照顾着原身的生活。
父母宠着,父母不在了丈夫护着,原身可谓养尊处优,过足了人人艳羡的生活。
唯一不足的是,她身体不太好,和丈夫二人一直没有孩子。
现在这个女儿,便是从福利院抱回来,收养的。
后来丈夫出了车祸,人也没了。
但这时候,整个集团的事业都已步上正轨,有丈夫早挑选好的职业经理人管着,原身突然变成掌舵人,但却没有一点儿做单身女强人发奋搞事业的心思——她已经做惯了金丝鸟,不打算再在三十多岁的年纪重新去打熬筋骨做鸿鹄。
企业只要不倒闭就行了。股票只要不跌停就行了。集团只要不解散就行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斤钉,反正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宁馥注视着镜中自己眼角的一条细纹,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无业富婆,怎么报国?
*
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宁馥随手拿起桌子上一一支缠丝的手镯。
贵金属,上面嵌有26颗不算大的蓝宝。
看着亮眼,随手买来玩的。
是某国际高奢珠宝的全球奠定款。
宁馥拿在手里轻轻地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牌子的镶嵌工艺不错,上头的宝石居然没有崩下来,就是整只手镯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像缠丝镶宝的迷你麻花。
“宁姐,我,我洗好了。”
——正在这时,白衬衣青年从浴室出来了。
宁馥手一动,那被她用捏蚂蚁力道捏成了麻花的手环便悄无声息地在一瞬间消失了。
她将东西直接放进了系统背包里。
不然解释起来可太麻烦了。
她的目光转回到白衬衣青年的身上。
他姓邓,名叫邓蔚卓。
邓蔚卓上个月刚过20岁的周岁生日,在这本书里,他可不是无名之辈。
他是本文的男主。
邓蔚卓年幼失怙,孑然一身,全靠自己在孤儿院里长起来。他生的容貌俊逸,从小就是个清秀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在孤儿院难免受到欺辱。
但他很聪明,学习得也很快,到了十一二岁上,就再不受欺负了。
不仅如此,他还发愤图强,极为刻苦,读小学时就连跳两级,高考中更考上了本市的名牌大学,攻读该校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医学专业。
邓蔚卓虽然从小在复杂的环境下独自挣扎求生,养成了个芝麻包肚里黑的属性,但他的心中却始终存着一份纯然的感激。
无数次,在痛苦黑暗无望的境地里,在努力到不想再挣扎的困境中,他都提醒着自己——
是有好心的人在资助你,支持你。
不要辜负她的好心,不要辜负她的善意。
哪怕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冷漠、自私、势力,可帮助他的人不是。
每年,会有指定的一笔钱打到孤儿院的户头上,用于资助邓蔚卓。
随着钱到来的,是资助人的一张卡片,带着淡淡的香味,上面是好看的手写字体,要他好好学习,勤思报国,落款是一个名字——
“宁馥”。
当然。随着钱到来的,还有孤儿院院长和善的,快要从笑容里滴出蜜来的脸。
邓蔚卓慢慢长大,也渐渐明白了许多成年人世界里的事。
那张卡片,其实只是资助人笔记的印刷品,并不是亲笔书写。他只是有一点点失望,但还是认认真真地珍藏着每一年的卡片——这是馈赠,是恩情,哪怕批量印刷,也依旧在他心头占有沉甸甸的分量;
院长对他的慈和与优待,不过是因为那每年的一大笔资助。但他也没有怨恨,即使院长应该吞掉了其中的一大半,但也还是拿出了给他上学的学费;
孤儿院有一阵曾经传言,说资助人这样阔绰,如果他能被资助人领养就好了——这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他长相漂亮,没有疾病,如果愿意,他也可以展露出让人人都喜欢他的可爱性格。
当时院长也很抱希望,据说资助人真的想领养一个孩子。
但因为他当时已经十岁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对于收养来说实在是有点不合适了。
他看着一个男人来到孤儿院,最后挑走了一个女孩。女孩四岁半,性格乖巧,长得也漂亮。
他不嫉妒。
只是有点遗憾,自己没能见到资助人一面。
——邓蔚卓知道,那个带走女孩的男人不是他的恩人,是恩人的丈夫。他的恩人叫宁馥,一定是一个善良,优雅,知性,可敬的女子。
她卡片上的那八个字,就如同灯塔,一直激励着他,指引着他。
邓蔚卓十八岁后,助学金改为打在他的个人账户,那是一笔相当不菲的钱,足够支撑他并不拮据地完成大学学业。
他搬出市郊的孤儿院,带着满心的期许进入大学。
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拿到了资助人的电话和地址——
他想真真切切地站在恩人的面前,让她知道,她的钱没有花在无用的人身上,她的关切让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长成了她所期许的人才。
他想让恩人为他骄傲,他想亲口对她说一声“谢谢”……
他想亲眼看一看恩人的模样,永远记在心间。
然后他就见到了宁馥。
这个年过四十的女人,依然美丽,高贵,但她的眼睛注视着他的时候,却与善良、优雅、知性和可敬没有一点关系。
她先是茫然,看起来根本不记得有什么“资助”;
然后,她的目光中便透出了一丝兴致。
邓蔚卓从未如从痛恨自己的聪明和机谨。
他不可置信地看出来了。
——那一丝正在女人眼中,变得越来越浓厚的“兴致”,并不是资助人对优秀受助者的兴致。
而是女人对男人,买主对货物的。
*
邓蔚卓甩掉自己脑海中纷乱的思绪,上前轻轻地握住宁馥的肩头,“姐,要不要……去休息?”
话语中很有些青涩的缠绵之意。
他的目光飘向房间中央那张看起来颇为舒适的大床,又立刻像触电一样收回来。
不管是表演还是真实,这都很让人心生怜惜。
宁馥的目光直触上邓蔚卓的。对方迎上来的眼神单纯拙稚,没有一点破绽。
——真看不出来,已经黑化得这么厉害了啊!
宁馥已经接受完了这个世界的剧情。
从原主对着满腔濡慕的邓蔚卓甩出一张银行卡的时候,这个世界的男主邓蔚卓就已经彻底黑化了。
可以说,邓蔚卓这些年来历尽艰辛,虽有城府和野心,却从来没有走上歪路,正是因为他心中始终将恩人当做一盏照路的明灯。
年轻,不过段位还可以。
看她一直没有说话,白衬衫青年不恼,不怕,也不怨,只是轻轻地放开手,放下袖子,然后说道:“那,我先去洗澡。”
说罢,一转身,脚步无声地转进了一侧的房间,想必是浴室。
要不说段位可以呢。
——恰到好处的一点小脾气,既不会将人惹恼,又表达了自己的鲜活,让人知道他不是揉扁搓圆的玩物,却同时给出一丝旖旎的暗示。
从专业角度看,宁馥可以给他鼓掌点赞。
如果这具身体没有宁馥穿过来,应该也是极喜欢这位白衬衫青年的。
宁馥注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样想到。
*
她所处的位置显然是卧室。
而且是一间非常豪华的卧室。欧式精装修,处处透出一股“不差钱”的味道,而且品味还不错,不像是土豪暴发户的样子。
镜中是一张保养得当的脸,看起来也就三十四五。
这远低于她的实际年龄。
在白衬衣青年去洗澡的同时,宁馥终于接收了这一次世界的原剧情。
系统也的确没骗她——
宁馥,四十三岁,富婆。
没职业,因为身家百亿,如果硬要说职业的话,周游世界品红酒打飞的喂鸽子勉强算,最近又新增了一项:资助贫困男大学生。
当然,贫困男大学生在卧室里给资助人按摩,按摩完了还在资助人的卧室套间里洗澡,这资助到底资助的是个什么滋味儿,懂的都懂。
这个世界也的确有校园文的情节,宁馥也略有参与。
——不过女主角是她的女儿,而她作为家长,和校园的交集大概就是开家长会。
她一般也不怎么去,有管家会代劳。
这个世界的宁馥基本算得上许多人心中的“人生赢家”了。
她出身豪门,父母便是商业联姻,父亲是白手起家的金融新贵,母亲是家族传承的实业巨擘,两厢联手,可谓是珠联璧合,打下一片大好的江山,偏只生她这一个女儿。
父母家业俱都传承在她身上。
或许是知道她没有太多的商业头脑,也或许是希望掌上明珠不必为打理事业伤神费心、历经守业艰辛,父母又千挑万选,给她找了个赘婿。
这位赘婿也的确能干,商业头脑绝佳,人也温体贴,没有野心——至少在原身父母去世后保住了偌大家业,赶走了觊觎的亲戚,照旧照顾着原身的生活。
父母宠着,父母不在了丈夫护着,原身可谓养尊处优,过足了人人艳羡的生活。
唯一不足的是,她身体不太好,和丈夫二人一直没有孩子。
现在这个女儿,便是从福利院抱回来,收养的。
后来丈夫出了车祸,人也没了。
但这时候,整个集团的事业都已步上正轨,有丈夫早挑选好的职业经理人管着,原身突然变成掌舵人,但却没有一点儿做单身女强人发奋搞事业的心思——她已经做惯了金丝鸟,不打算再在三十多岁的年纪重新去打熬筋骨做鸿鹄。
企业只要不倒闭就行了。股票只要不跌停就行了。集团只要不解散就行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斤钉,反正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宁馥注视着镜中自己眼角的一条细纹,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无业富婆,怎么报国?
*
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宁馥随手拿起桌子上一一支缠丝的手镯。
贵金属,上面嵌有26颗不算大的蓝宝。
看着亮眼,随手买来玩的。
是某国际高奢珠宝的全球奠定款。
宁馥拿在手里轻轻地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牌子的镶嵌工艺不错,上头的宝石居然没有崩下来,就是整只手镯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像缠丝镶宝的迷你麻花。
“宁姐,我,我洗好了。”
——正在这时,白衬衣青年从浴室出来了。
宁馥手一动,那被她用捏蚂蚁力道捏成了麻花的手环便悄无声息地在一瞬间消失了。
她将东西直接放进了系统背包里。
不然解释起来可太麻烦了。
她的目光转回到白衬衣青年的身上。
他姓邓,名叫邓蔚卓。
邓蔚卓上个月刚过20岁的周岁生日,在这本书里,他可不是无名之辈。
他是本文的男主。
邓蔚卓年幼失怙,孑然一身,全靠自己在孤儿院里长起来。他生的容貌俊逸,从小就是个清秀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在孤儿院难免受到欺辱。
但他很聪明,学习得也很快,到了十一二岁上,就再不受欺负了。
不仅如此,他还发愤图强,极为刻苦,读小学时就连跳两级,高考中更考上了本市的名牌大学,攻读该校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医学专业。
邓蔚卓虽然从小在复杂的环境下独自挣扎求生,养成了个芝麻包肚里黑的属性,但他的心中却始终存着一份纯然的感激。
无数次,在痛苦黑暗无望的境地里,在努力到不想再挣扎的困境中,他都提醒着自己——
是有好心的人在资助你,支持你。
不要辜负她的好心,不要辜负她的善意。
哪怕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冷漠、自私、势力,可帮助他的人不是。
每年,会有指定的一笔钱打到孤儿院的户头上,用于资助邓蔚卓。
随着钱到来的,是资助人的一张卡片,带着淡淡的香味,上面是好看的手写字体,要他好好学习,勤思报国,落款是一个名字——
“宁馥”。
当然。随着钱到来的,还有孤儿院院长和善的,快要从笑容里滴出蜜来的脸。
邓蔚卓慢慢长大,也渐渐明白了许多成年人世界里的事。
那张卡片,其实只是资助人笔记的印刷品,并不是亲笔书写。他只是有一点点失望,但还是认认真真地珍藏着每一年的卡片——这是馈赠,是恩情,哪怕批量印刷,也依旧在他心头占有沉甸甸的分量;
院长对他的慈和与优待,不过是因为那每年的一大笔资助。但他也没有怨恨,即使院长应该吞掉了其中的一大半,但也还是拿出了给他上学的学费;
孤儿院有一阵曾经传言,说资助人这样阔绰,如果他能被资助人领养就好了——这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他长相漂亮,没有疾病,如果愿意,他也可以展露出让人人都喜欢他的可爱性格。
当时院长也很抱希望,据说资助人真的想领养一个孩子。
但因为他当时已经十岁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对于收养来说实在是有点不合适了。
他看着一个男人来到孤儿院,最后挑走了一个女孩。女孩四岁半,性格乖巧,长得也漂亮。
他不嫉妒。
只是有点遗憾,自己没能见到资助人一面。
——邓蔚卓知道,那个带走女孩的男人不是他的恩人,是恩人的丈夫。他的恩人叫宁馥,一定是一个善良,优雅,知性,可敬的女子。
她卡片上的那八个字,就如同灯塔,一直激励着他,指引着他。
邓蔚卓十八岁后,助学金改为打在他的个人账户,那是一笔相当不菲的钱,足够支撑他并不拮据地完成大学学业。
他搬出市郊的孤儿院,带着满心的期许进入大学。
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拿到了资助人的电话和地址——
他想真真切切地站在恩人的面前,让她知道,她的钱没有花在无用的人身上,她的关切让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长成了她所期许的人才。
他想让恩人为他骄傲,他想亲口对她说一声“谢谢”……
他想亲眼看一看恩人的模样,永远记在心间。
然后他就见到了宁馥。
这个年过四十的女人,依然美丽,高贵,但她的眼睛注视着他的时候,却与善良、优雅、知性和可敬没有一点关系。
她先是茫然,看起来根本不记得有什么“资助”;
然后,她的目光中便透出了一丝兴致。
邓蔚卓从未如从痛恨自己的聪明和机谨。
他不可置信地看出来了。
——那一丝正在女人眼中,变得越来越浓厚的“兴致”,并不是资助人对优秀受助者的兴致。
而是女人对男人,买主对货物的。
*
邓蔚卓甩掉自己脑海中纷乱的思绪,上前轻轻地握住宁馥的肩头,“姐,要不要……去休息?”
话语中很有些青涩的缠绵之意。
他的目光飘向房间中央那张看起来颇为舒适的大床,又立刻像触电一样收回来。
不管是表演还是真实,这都很让人心生怜惜。
宁馥的目光直触上邓蔚卓的。对方迎上来的眼神单纯拙稚,没有一点破绽。
——真看不出来,已经黑化得这么厉害了啊!
宁馥已经接受完了这个世界的剧情。
从原主对着满腔濡慕的邓蔚卓甩出一张银行卡的时候,这个世界的男主邓蔚卓就已经彻底黑化了。
可以说,邓蔚卓这些年来历尽艰辛,虽有城府和野心,却从来没有走上歪路,正是因为他心中始终将恩人当做一盏照路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