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血腥
消防兵陆续撤离时,恒飞的管家也一路小跑着赶了过来:“老板,夫人正收拾东西要走呢,你快去看看吧!”
恒飞烦躁道:“走走走……让她走!败家娘们儿,都什么时候了,就不知道给我省点心?”
叶烬劝道:“老恒,你还是去看看吧!毕竟嫂子不信这些东西,你得多做做工作。”
术法事物,从来都是有人信,有人不信。
信与不信的人碰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尤其夫妻更是如此。如果看不惯对方虔诚笃信的,很容易造成家庭不和。恒飞他们两口子大概就是如此。
恒飞重重叹了口气,才往别墅里走了过去。他们两口子的事情,我们作为外人当然不好参与,就只能等在外面。没过多一会儿的工夫,我就听见别墅里传来一声惨叫,紧接着恒飞的呼救声也跟着传了过来:“救命啊!鬼杀人啦!”
我来不及多想就冲进了大门,刚到二楼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等我顺着呼救声闯进一间卧房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恒飞正抱着满身是血的妻子在嚎啕大哭。
我赶上去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恒妻的半边脖子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给生生从身上撕了下来,就连骨头都露在了外面,鲜血像喷水似的从伤口上狂涌而出,她本人已经双目圆睁着在恒飞怀里断了气。从尸体的伤口上看,那分明就是被什么野兽咬中了喉咙。
我伸手把恒飞给拽了起来:“管家,过来报警。”
出了人命,我们没法不报警,否则,恒飞自己都不好交代。
警察封锁现场之后,也把我们几个全都带回去做了笔录。恒飞最后一个从刑警队出来,负责给他做笔录的警察说道:“恒先生,根据我们现场勘查的结果,应该是有一只犬科动物从别墅二楼窗子跳进了屋里,咬死了你夫人。你有没有相关的线索?”
“不知道……”恒飞摆手道,“别墅区里养狗的人不少,也有几只大型犬。你们去查吧!”
恒飞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如果说,恒飞的老婆是被狗咬死的,我第一个就不相信。案发现场是在二楼,下面没有能够借力的地方,狗又不是猫,怎么可能从二楼窗户跳进屋里杀人,然后再从容离去?
我把恒飞带上汽车才问道:“恒老板,当时的情景你看到了没有?”
“没有。”恒飞摇头道,“我当时跟小爱吵了两句,就摔门出去了。我本来想在门口站一会儿抽根烟,可我的烟还没点着,就听见小爱在屋里惨叫。我想开门,卧房大门却怎么也打不开,我这才喊了‘鬼魂杀人’。”
“我喊完不一会儿的工夫,那门就自己开了,我进去之后就看见小爱浑身是血的躺在了地上,其余的什么都没看着。”
恒飞猛地一抬头:“吴先生,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小爱死得冤枉,我……我怕是我爷回来杀人了……”
我随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杀人的是你爷?”
恒飞哑着嗓子道:“我在门外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子旱烟味儿。那股味道跟我爷身上的一模一样,那是我爷回来了。”
“以前我爷就回来过。每次闻到屋里有旱烟味儿,我爹就说那是我爷回来了,告诉他好好过日子,一定要坚持住。”
“坚持住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恒飞以前就说过他爷让他们无论如何都得坚持。
恒飞苦笑道:“我没发迹之前,我家做什么都做不成,偶尔赚点钱,不是拿来还债就是拿去看病。过年的时候,我眼巴巴地盼着我爹能买点白面回来包顿饺子,盼来的却是堵门的债主。”
“我爹不是没想过要带着我和我妈上路,从此解脱了算了,可最后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按照我爹的说法,要是没有我爷时不时回来骂他一顿,他早就死了。”
“从我发迹以后,我就再没闻到过那股旱烟味儿了,我爹也没再说我爷回来过。”
恒飞颤声道:“这次肯定是我爷回来了……”
史和尚顺口冒出一句:“你爷会咬人啊?”
我狠狠瞪了史和尚一眼。其实,人死之后如果不慎埋在阴地当中,很有可能会发生异变,具体会变成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
史和尚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闭了嘴。
我沉声道:“也就是说,从你妻子惨叫到你进门,前后不到半分钟?”
“差不多吧!”恒飞打着冷战道,“可是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再次问道:“你家还有什么人?你最好别隐瞒什么。我看得出来你命中有子,可你却说自己只养了闺女。”
恒飞脸色剧变道:“我外面确实养了一个女人,还给我生了儿子。我爷他不会是……”
“带我们过去!”叶烬当即一脚踩下了油门。
断运立祖,可以视为对祖宗的背叛,祖宗惩罚不肖子孙,也是从男丁开始,其后才是没出门的闺女。在男权为尊的封建社会,出嫁的女儿一向被视为别人家的人,就算祖坟风水对已经出嫁的女子有所影响,也不会超过两成。如果恒老头想要杀人,第一个找上的应该是恒飞儿子。
恒飞一路上不断催促道:“叶烬,你快点,快点!我儿子千万不能出事儿!”
叶烬连续几次加速之后,汽车风驰电掣地开进了城郊的一座高档小区。
汽车刚刚开进小区不久,我就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条狼狗。恒飞指着那狗的方向道:“快快,就在那边……”
恒飞正说话的工夫,那条狼狗却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用前爪把着楼道大门,背对着我们堵在了门口。我正要推门下车时,那条狼狗已经用爪子压下了楼门的把手,拉开了楼门。
楼道里的灯光从门缝里打出来时,狼狗身上的皮毛瞬时间呈现出了一片暗灰的颜色,本来显得纤长的脊背却在一瞬间放宽了几分,狼狗的脑袋也开始变成了滚圆的模样,后脑上的头发随之化成雪白的一片……
短短几秒之后,对方的背影分明就变成了一个穿着灰布衣服的老头儿。
“那是我爷……爷,你不能杀人哪!”恒飞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之后,就像是被抽光了全身力气,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
“追!”我直奔楼门追过去时,本来已经敞开的楼门却在眼前缓缓关向了门栏。我伸手想要去抓门把时,闭合的楼门却忽然加速,仅仅在距离我手指不到一寸的距离上“砰”的一下将我关在了外面。
我却透过楼门上的铁网看见一条灰色大狗顺着楼梯窜上楼去。
我伸手抽出罗刹,将刀尖刺进了门缝,双手用力猛然下划。三尺刀锋带着切断锁芯的声响落向门槛时,史和尚伸手拉开大门,一步闯了进去:“老恒,你婆娘在几楼?”
“608!”恒飞刚喊了一声,我和史和尚就一块儿闯进了楼门。史和尚从楼门口追上去时大声喊道:“老吴,你走电梯!”
我微微一愣之间,恒飞已经被叶烬扶到了楼门口,拼命拍向电子门铃:“玲玲……玲玲……我没上去之前你千万别开门!听见没有,千万别开门!”
我还没听见门铃那边有没有回应,距离我不远的电梯就忽然敞开了大门。
电梯里只有一个牵着狗的女人。对方看见我时显然是愣了一下,才带着歉意道:“先生,你乘梯吗?我要上楼取点东西。”
我稍稍点了下头就站进了电梯里。女人看我上了电梯,才用腿把憋在电梯里乱转的那只萨摩往后推了推:“不用害怕,闹闹不咬人。”
我淡淡答应了一声,就看见那女人伸手按下了六楼的按钮。本来我还不太在意对方,直到看见她按下了六楼,才本能地往电梯按键板上看了过去。光滑如镜的按键板刚好把那女人的面孔给照了出来。
我这才发现,她左半边儿嘴唇上涂着鲜艳的口红,右边的嘴唇却显得苍白无血,就好像是她化妆只化到了一半儿就停了下来。
我试探着问道:“你的妆化的挺有意思啊!”
那个女人轻轻用手指抹向了自己的半边嘴唇:“左手抬不起来,只能化半边脸。”
我的目光下意识地顺着挪向对方的袖管时,却看见她袖口上露出了一小节白森森的骨头。我悄然将手伸向了腿边儿的匕首:“你的手怎么了?”
“被狼吃了。”那女人轻声道,“以前,我听老辈人说,人死了之后千万别让仇家找着自己的尸首,要不然,仇人对尸首做了什么,鬼魂就会遭到什么伤害……”
女人话没说完,她垂在身边的左手就从袖管里滑了出来,“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那只手上分明只剩下了大半白骨,只有连着肩头的地方还留着一片暗红色的肉丝,乍看上去就像是一块放了几天的干肉。
我还没看仔细,跟在女人身边的那只萨摩就一下扑在了断手上,用爪子按住白森森的骨头,张嘴去撕断手上的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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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飞烦躁道:“走走走……让她走!败家娘们儿,都什么时候了,就不知道给我省点心?”
叶烬劝道:“老恒,你还是去看看吧!毕竟嫂子不信这些东西,你得多做做工作。”
术法事物,从来都是有人信,有人不信。
信与不信的人碰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尤其夫妻更是如此。如果看不惯对方虔诚笃信的,很容易造成家庭不和。恒飞他们两口子大概就是如此。
恒飞重重叹了口气,才往别墅里走了过去。他们两口子的事情,我们作为外人当然不好参与,就只能等在外面。没过多一会儿的工夫,我就听见别墅里传来一声惨叫,紧接着恒飞的呼救声也跟着传了过来:“救命啊!鬼杀人啦!”
我来不及多想就冲进了大门,刚到二楼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等我顺着呼救声闯进一间卧房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恒飞正抱着满身是血的妻子在嚎啕大哭。
我赶上去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恒妻的半边脖子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给生生从身上撕了下来,就连骨头都露在了外面,鲜血像喷水似的从伤口上狂涌而出,她本人已经双目圆睁着在恒飞怀里断了气。从尸体的伤口上看,那分明就是被什么野兽咬中了喉咙。
我伸手把恒飞给拽了起来:“管家,过来报警。”
出了人命,我们没法不报警,否则,恒飞自己都不好交代。
警察封锁现场之后,也把我们几个全都带回去做了笔录。恒飞最后一个从刑警队出来,负责给他做笔录的警察说道:“恒先生,根据我们现场勘查的结果,应该是有一只犬科动物从别墅二楼窗子跳进了屋里,咬死了你夫人。你有没有相关的线索?”
“不知道……”恒飞摆手道,“别墅区里养狗的人不少,也有几只大型犬。你们去查吧!”
恒飞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如果说,恒飞的老婆是被狗咬死的,我第一个就不相信。案发现场是在二楼,下面没有能够借力的地方,狗又不是猫,怎么可能从二楼窗户跳进屋里杀人,然后再从容离去?
我把恒飞带上汽车才问道:“恒老板,当时的情景你看到了没有?”
“没有。”恒飞摇头道,“我当时跟小爱吵了两句,就摔门出去了。我本来想在门口站一会儿抽根烟,可我的烟还没点着,就听见小爱在屋里惨叫。我想开门,卧房大门却怎么也打不开,我这才喊了‘鬼魂杀人’。”
“我喊完不一会儿的工夫,那门就自己开了,我进去之后就看见小爱浑身是血的躺在了地上,其余的什么都没看着。”
恒飞猛地一抬头:“吴先生,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小爱死得冤枉,我……我怕是我爷回来杀人了……”
我随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杀人的是你爷?”
恒飞哑着嗓子道:“我在门外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子旱烟味儿。那股味道跟我爷身上的一模一样,那是我爷回来了。”
“以前我爷就回来过。每次闻到屋里有旱烟味儿,我爹就说那是我爷回来了,告诉他好好过日子,一定要坚持住。”
“坚持住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恒飞以前就说过他爷让他们无论如何都得坚持。
恒飞苦笑道:“我没发迹之前,我家做什么都做不成,偶尔赚点钱,不是拿来还债就是拿去看病。过年的时候,我眼巴巴地盼着我爹能买点白面回来包顿饺子,盼来的却是堵门的债主。”
“我爹不是没想过要带着我和我妈上路,从此解脱了算了,可最后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按照我爹的说法,要是没有我爷时不时回来骂他一顿,他早就死了。”
“从我发迹以后,我就再没闻到过那股旱烟味儿了,我爹也没再说我爷回来过。”
恒飞颤声道:“这次肯定是我爷回来了……”
史和尚顺口冒出一句:“你爷会咬人啊?”
我狠狠瞪了史和尚一眼。其实,人死之后如果不慎埋在阴地当中,很有可能会发生异变,具体会变成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
史和尚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闭了嘴。
我沉声道:“也就是说,从你妻子惨叫到你进门,前后不到半分钟?”
“差不多吧!”恒飞打着冷战道,“可是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再次问道:“你家还有什么人?你最好别隐瞒什么。我看得出来你命中有子,可你却说自己只养了闺女。”
恒飞脸色剧变道:“我外面确实养了一个女人,还给我生了儿子。我爷他不会是……”
“带我们过去!”叶烬当即一脚踩下了油门。
断运立祖,可以视为对祖宗的背叛,祖宗惩罚不肖子孙,也是从男丁开始,其后才是没出门的闺女。在男权为尊的封建社会,出嫁的女儿一向被视为别人家的人,就算祖坟风水对已经出嫁的女子有所影响,也不会超过两成。如果恒老头想要杀人,第一个找上的应该是恒飞儿子。
恒飞一路上不断催促道:“叶烬,你快点,快点!我儿子千万不能出事儿!”
叶烬连续几次加速之后,汽车风驰电掣地开进了城郊的一座高档小区。
汽车刚刚开进小区不久,我就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条狼狗。恒飞指着那狗的方向道:“快快,就在那边……”
恒飞正说话的工夫,那条狼狗却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用前爪把着楼道大门,背对着我们堵在了门口。我正要推门下车时,那条狼狗已经用爪子压下了楼门的把手,拉开了楼门。
楼道里的灯光从门缝里打出来时,狼狗身上的皮毛瞬时间呈现出了一片暗灰的颜色,本来显得纤长的脊背却在一瞬间放宽了几分,狼狗的脑袋也开始变成了滚圆的模样,后脑上的头发随之化成雪白的一片……
短短几秒之后,对方的背影分明就变成了一个穿着灰布衣服的老头儿。
“那是我爷……爷,你不能杀人哪!”恒飞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之后,就像是被抽光了全身力气,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
“追!”我直奔楼门追过去时,本来已经敞开的楼门却在眼前缓缓关向了门栏。我伸手想要去抓门把时,闭合的楼门却忽然加速,仅仅在距离我手指不到一寸的距离上“砰”的一下将我关在了外面。
我却透过楼门上的铁网看见一条灰色大狗顺着楼梯窜上楼去。
我伸手抽出罗刹,将刀尖刺进了门缝,双手用力猛然下划。三尺刀锋带着切断锁芯的声响落向门槛时,史和尚伸手拉开大门,一步闯了进去:“老恒,你婆娘在几楼?”
“608!”恒飞刚喊了一声,我和史和尚就一块儿闯进了楼门。史和尚从楼门口追上去时大声喊道:“老吴,你走电梯!”
我微微一愣之间,恒飞已经被叶烬扶到了楼门口,拼命拍向电子门铃:“玲玲……玲玲……我没上去之前你千万别开门!听见没有,千万别开门!”
我还没听见门铃那边有没有回应,距离我不远的电梯就忽然敞开了大门。
电梯里只有一个牵着狗的女人。对方看见我时显然是愣了一下,才带着歉意道:“先生,你乘梯吗?我要上楼取点东西。”
我稍稍点了下头就站进了电梯里。女人看我上了电梯,才用腿把憋在电梯里乱转的那只萨摩往后推了推:“不用害怕,闹闹不咬人。”
我淡淡答应了一声,就看见那女人伸手按下了六楼的按钮。本来我还不太在意对方,直到看见她按下了六楼,才本能地往电梯按键板上看了过去。光滑如镜的按键板刚好把那女人的面孔给照了出来。
我这才发现,她左半边儿嘴唇上涂着鲜艳的口红,右边的嘴唇却显得苍白无血,就好像是她化妆只化到了一半儿就停了下来。
我试探着问道:“你的妆化的挺有意思啊!”
那个女人轻轻用手指抹向了自己的半边嘴唇:“左手抬不起来,只能化半边脸。”
我的目光下意识地顺着挪向对方的袖管时,却看见她袖口上露出了一小节白森森的骨头。我悄然将手伸向了腿边儿的匕首:“你的手怎么了?”
“被狼吃了。”那女人轻声道,“以前,我听老辈人说,人死了之后千万别让仇家找着自己的尸首,要不然,仇人对尸首做了什么,鬼魂就会遭到什么伤害……”
女人话没说完,她垂在身边的左手就从袖管里滑了出来,“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那只手上分明只剩下了大半白骨,只有连着肩头的地方还留着一片暗红色的肉丝,乍看上去就像是一块放了几天的干肉。
我还没看仔细,跟在女人身边的那只萨摩就一下扑在了断手上,用爪子按住白森森的骨头,张嘴去撕断手上的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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