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奇怪的角兰城
从擂台逃走之后,沈达才想起来,他都还没打自己的擂台,不打擂台,就不算自己人,角兰城的人不会对他有什么好的态度。
可现在回去也不行,落肯定在满世界找他,万一被抓到了,还得继续打……又不是生死大仇,至于么?
幽幽地叹了口气,他准备先找个地方歇一会儿,晚点再过去看看。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问道:“你是离吧?”
沈达一回头,就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先前他就找这人打听过角斗场的位置,结果人家没搭理他。
然而现在,这人的脸上竟然挂满了笑容。
“果然是你啊,你太了不起了,整个角兰城,你还是唯一一个能让落吃了亏,还从她手上逃掉的人。”
那人恭维道。
沈达挑了挑眉,“不会吧,她不过才天魂境而已啊,难道角兰城连个能打败她的人都没有?”
“这倒不是。”
那人摇摇头,“不过落不是一般的天魂境啊,她是魂丹境一下无敌,只要没有到魂丹境,全都不是她的对手……”
“当然,咱们角兰城也不是没有魂丹境,可问题是那些魂丹境的年纪都不小了,最年轻的也有四十了,让他们去对付落?他们哪里拉的下那张老脸?”
魂丹境一下无敌?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夸张,但先前沈达确实感觉到了,落的实力并不是一般的天魂境。
如果她全力出手的话,差不多能达到魂丹境。
而一般的天魂境魂师,哪里经得住她的摧残?甚至就算是魂丹境初期,没准都会输在她的手上。
“对了,你刚来咱们角兰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吧?”
这人一口一个咱们角兰城,一点先前那种冷漠的样子都没有了,沈达再次确定,这角兰城真的是不一般。
“我正打算找客栈呢。”
“嘿,刚好我就是开客栈的,走吧,去我那里,我给你打五折!”
不由分说,这人就直接把沈达给拉走了。
路上的时候,他从老板的嘴里了解到,角兰城也不全是魂师,也有普通人,不过在这里,魂师不能对普通人出手。
当然,若是普通人先动手,就算被魂师杀了,也是咎由自取,但如果魂师先动手,就会招来城主府。
城主府负责维护角兰城的规矩,只要没有破坏规矩,就算是死人了也没事,城主府自会料理。
“照你这么说,那角兰城应该高手众多才是啊?”
沈达很是不解,好武之风这么浓,对魂师来说是个磨炼的好地方,可他一路走来,并没有发现什么高手。
而且老板也说了,达到魂丹境的,都是四十岁以上的。
这就奇怪了。
老板笑着说道:“这还是涉及到咱们角兰城的规矩,一旦有人在角兰城突破到了魂丹境以上,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加入城主府,要么离开。”
“为什么?”
沈达更加不解了,这不是故意逼着人离开吗?
老板解释道:“你想啊,如果不这么做,角兰城的魂丹境就会越来越多,他们之间难免会产生冲突吧?”
“能提升到魂丹境的,无一不是天才中的天才,万一他们陨落了,就是整个天魂大陆的损失,所以啊,城主才会设立这样的规矩。”
听老板这么一说,沈达顿时觉得,这个城主倒也是个妙人,有机会的话,可以结交一番。
很快老板就给他办理好了入住手续,没有收他的押金,住一个晚上只需要花一个金币就行了,简直便宜到爆炸。
和春风城一比,这里简直就是小地方。
沈达又订了一桌酒席,一共花了不到十个金币,他本来还觉得这么便宜东西会不会不太好,结果老板告诉他,这里的价格就是这样,十个金币的酒席已经是最好的了。
而这,依然是城主府定下的规矩。
在角兰城,除了兵器、丹药之类魂师需要的东西之外,只要是涉及到普通人的,价格一律不许超过一百金币。
像住宿吃饭这类的,十个金币已经是顶尖了,再高了就不行了。
沈达是越来越觉得这个地方有意思了,城主府控制着市场经济,不允许外来的人员打乱,怕是如果有人带着一车金币过来,城主府也会进行限量,不允许他们带进来吧?
除非对方是来买魂师需要的东西的。
在客栈歇息了半晌,沈达并没有等到落,反而把那个络腮胡给等来了,一见面他就抱怨起来,“你倒是溜得快,可把我给害苦了!”
“怎么了?”
沈达满脸不解。
络腮胡叹了口气,“落看到我跟你在一起来着,认定了我是你的同伴,让我一天之内把你带到她的面前,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样?”
“要不然我就做不成男人了。”
络腮胡哭丧着脸,被一个女人这么威胁,让他很是屈辱,可没办法,威胁他的人是落,他也不敢说什么。
“我说兄弟啊,好歹我也给你介绍了不少规矩,要是没有我,你还在四处碰壁呢对不对?”
沈达点点头,这倒是没错,多亏了络腮胡,他才知道了角兰城的规矩,也因为络腮胡,他把落给得罪了……
络腮胡可怜巴巴道:“那你去见见落行不行?反正她也打不过你,我下半生的幸福,可都在你身上了兄弟!”
一番话说的沈达直起鸡皮疙瘩,尤其是看着一张长满胡子的连露出可怜的表情来,他更是差点没忍住一脚踹过去,再给这张脸填上一点颜色。
不过说起来,这家伙也算是被他给连累了。
想了想,他点点头,“好吧,她在那里等我?”
络腮胡嘴唇动了动,但是好半天才说出地址来,“城主府。”
城主府?
沈达愣了愣,“她是城主府的人?”
“我也不知道啊,整个角兰城,都没人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来历,反正她就说在城主府等你,我说兄弟,为了我下半生……”
“停!”
沈达汗颜,“我不是答应了吗,你不用说了,我一会儿就去。”
可现在回去也不行,落肯定在满世界找他,万一被抓到了,还得继续打……又不是生死大仇,至于么?
幽幽地叹了口气,他准备先找个地方歇一会儿,晚点再过去看看。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问道:“你是离吧?”
沈达一回头,就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先前他就找这人打听过角斗场的位置,结果人家没搭理他。
然而现在,这人的脸上竟然挂满了笑容。
“果然是你啊,你太了不起了,整个角兰城,你还是唯一一个能让落吃了亏,还从她手上逃掉的人。”
那人恭维道。
沈达挑了挑眉,“不会吧,她不过才天魂境而已啊,难道角兰城连个能打败她的人都没有?”
“这倒不是。”
那人摇摇头,“不过落不是一般的天魂境啊,她是魂丹境一下无敌,只要没有到魂丹境,全都不是她的对手……”
“当然,咱们角兰城也不是没有魂丹境,可问题是那些魂丹境的年纪都不小了,最年轻的也有四十了,让他们去对付落?他们哪里拉的下那张老脸?”
魂丹境一下无敌?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夸张,但先前沈达确实感觉到了,落的实力并不是一般的天魂境。
如果她全力出手的话,差不多能达到魂丹境。
而一般的天魂境魂师,哪里经得住她的摧残?甚至就算是魂丹境初期,没准都会输在她的手上。
“对了,你刚来咱们角兰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吧?”
这人一口一个咱们角兰城,一点先前那种冷漠的样子都没有了,沈达再次确定,这角兰城真的是不一般。
“我正打算找客栈呢。”
“嘿,刚好我就是开客栈的,走吧,去我那里,我给你打五折!”
不由分说,这人就直接把沈达给拉走了。
路上的时候,他从老板的嘴里了解到,角兰城也不全是魂师,也有普通人,不过在这里,魂师不能对普通人出手。
当然,若是普通人先动手,就算被魂师杀了,也是咎由自取,但如果魂师先动手,就会招来城主府。
城主府负责维护角兰城的规矩,只要没有破坏规矩,就算是死人了也没事,城主府自会料理。
“照你这么说,那角兰城应该高手众多才是啊?”
沈达很是不解,好武之风这么浓,对魂师来说是个磨炼的好地方,可他一路走来,并没有发现什么高手。
而且老板也说了,达到魂丹境的,都是四十岁以上的。
这就奇怪了。
老板笑着说道:“这还是涉及到咱们角兰城的规矩,一旦有人在角兰城突破到了魂丹境以上,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加入城主府,要么离开。”
“为什么?”
沈达更加不解了,这不是故意逼着人离开吗?
老板解释道:“你想啊,如果不这么做,角兰城的魂丹境就会越来越多,他们之间难免会产生冲突吧?”
“能提升到魂丹境的,无一不是天才中的天才,万一他们陨落了,就是整个天魂大陆的损失,所以啊,城主才会设立这样的规矩。”
听老板这么一说,沈达顿时觉得,这个城主倒也是个妙人,有机会的话,可以结交一番。
很快老板就给他办理好了入住手续,没有收他的押金,住一个晚上只需要花一个金币就行了,简直便宜到爆炸。
和春风城一比,这里简直就是小地方。
沈达又订了一桌酒席,一共花了不到十个金币,他本来还觉得这么便宜东西会不会不太好,结果老板告诉他,这里的价格就是这样,十个金币的酒席已经是最好的了。
而这,依然是城主府定下的规矩。
在角兰城,除了兵器、丹药之类魂师需要的东西之外,只要是涉及到普通人的,价格一律不许超过一百金币。
像住宿吃饭这类的,十个金币已经是顶尖了,再高了就不行了。
沈达是越来越觉得这个地方有意思了,城主府控制着市场经济,不允许外来的人员打乱,怕是如果有人带着一车金币过来,城主府也会进行限量,不允许他们带进来吧?
除非对方是来买魂师需要的东西的。
在客栈歇息了半晌,沈达并没有等到落,反而把那个络腮胡给等来了,一见面他就抱怨起来,“你倒是溜得快,可把我给害苦了!”
“怎么了?”
沈达满脸不解。
络腮胡叹了口气,“落看到我跟你在一起来着,认定了我是你的同伴,让我一天之内把你带到她的面前,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样?”
“要不然我就做不成男人了。”
络腮胡哭丧着脸,被一个女人这么威胁,让他很是屈辱,可没办法,威胁他的人是落,他也不敢说什么。
“我说兄弟啊,好歹我也给你介绍了不少规矩,要是没有我,你还在四处碰壁呢对不对?”
沈达点点头,这倒是没错,多亏了络腮胡,他才知道了角兰城的规矩,也因为络腮胡,他把落给得罪了……
络腮胡可怜巴巴道:“那你去见见落行不行?反正她也打不过你,我下半生的幸福,可都在你身上了兄弟!”
一番话说的沈达直起鸡皮疙瘩,尤其是看着一张长满胡子的连露出可怜的表情来,他更是差点没忍住一脚踹过去,再给这张脸填上一点颜色。
不过说起来,这家伙也算是被他给连累了。
想了想,他点点头,“好吧,她在那里等我?”
络腮胡嘴唇动了动,但是好半天才说出地址来,“城主府。”
城主府?
沈达愣了愣,“她是城主府的人?”
“我也不知道啊,整个角兰城,都没人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来历,反正她就说在城主府等你,我说兄弟,为了我下半生……”
“停!”
沈达汗颜,“我不是答应了吗,你不用说了,我一会儿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