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_分卷阅读_6
  怎么会是凌希?难道是老天给他机会,让他在奈何桥头最后见凌希一面?
  许多的记忆,许多的话,连同许多情绪一起涌了上来,堵得陆孝严喉头颤抖鼻子发酸:“你、你该不是、该不是特意在等我吧?”
  谢天谢地,他还记得如何说话!
  凌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上用力拽了两下:“麻烦让让,你压到我衣服了。”
  陆孝严耳朵里嗡嗡作响,根本听不清凌希在讲什么,他迷迷瞪瞪站起身,颤颤巍巍伸出手,忘情地朝凌希脸颊摸去……天啊!那张脸竟然是实实在在的,是有温度的,那是一个活着的凌希!
  凌希被这举动惹得有些不悦,皱着眉抬手朝外挡了一下。陆孝严更加惊喜地发现,那只手也是完好的,五根手指都修长白净,丝毫没有损伤过的迹象。他一把抓住那只手,紧紧握着,激动地难以自持:“怎么会……”
  没等陆孝严表达完自己的疑惑,就见凌希满脸厌恶地抬脚,“咚”一声精准踹在了陆孝严胸口,将他直笔笔踹出老远,一路撞翻桌椅杯盘,摔了个四脚朝天……
  第4章 重生
  一阵天旋地转,陆孝严就这么平躺在了地上,狼狈地大扎着手脚活像只翻壳儿王八。还没等他搞清楚状况,身体已先于大脑做出反应,“腾”地一跃而起,拳头带着劲风砸向了凌希额角。
  见躲避不及,凌希干脆咬紧牙关偏过头去做好了硬挨下这一拳的准备。可等了半天,预想中的疼痛并没出现,小心翼翼睁开眼,陆孝严的拳头就停在距离他脸颊两公分处,僵持片刻,又颓然垂了下去。
  是凌希眼神里一闪即逝的无助唤醒了陆孝严,让他混乱的思绪渐渐清晰起来——他记得他是死掉了,逃亡路上被根树枝插了个透心凉,血差不多流干了。后来呢……后来他在墓地飘荡了许多年,终于有天要转世投胎去了,可一睁眼,见到的人竟然是凌希……不对,准确的说,那不是他印象中的凌希,那个凌希脸蛋儿更显稚气,身形更加单薄,个子似乎也更矮一些……
  带着满心疑惑,陆孝严环顾四周,此时此刻他所处的环境应该是间酒吧,巨大的L字形吧台占据了半边墙壁,对面摆放了数张宽大柔软的黑色沙发,当中的圆形高台上有个短发女生正在自弹自唱着,这一切让他倍感熟悉,就连吧台里梳着油头的小胡子调酒师都似曾相识……想起来了,从前天星的办公室就距此不远,有段时期他们周末谈完生意总会顺路过来坐坐,一边喝酒一边听歌一边谈天说地,你调侃我,我挖苦你,明明聊着毫无意义的话题,却是那么快乐……
  陆孝严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什么,飞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那是一支外观崭新、款式老旧的智能机,屏幕上清清楚楚显示着当天的日期: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翻来覆去检验过手机的各项功能,确认并没出现问题,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七年之前。
  七年前他二十五岁,凌希十九岁,他们根本就不认识,所有的分分合合纠纠葛葛也都还没发生过……如果这是梦境,他宁愿永远沉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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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动静,经理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地拉着凌希教训道:“你是怎么搞的!还敢动手打客人,想不想在这儿干了?”
  “是他……”凌希朝陆孝严抬了抬下巴,有心说明原委,又觉得情况太过尴尬实在说不出口,最后只好模棱两可地嘟囔了一句,“他变态的……”
  还是目睹了事发经过的短发女歌手看不过,跑来说了句公道话:“我都看见了,是那个客人先动手动脚的,那人摸他的脸,还拉着他的手不放。”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怎么还打起来啦?”楼梯口传来一阵叫嚷,陆孝严循声望去,只见林广乐穿着身花花绿绿的休闲套装冲了过来,后头还跟着蔡史墨和戴志友。
  林广乐是这里的常客,从老板到清洁大婶没人不认识他,都知道他是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能跟他同进同出的,自然也非富即贵。但凡有些眼色,谁也不会为了替凌希主持正义而得罪这号人物。
  见陆孝严脸色不善,经理只好从林广乐下手嬉皮笑脸地说着软话:“乐少你看,一点儿小误会,实在对不住。他们都是打工的学生仔,没见过什么世面,几位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吧。要不这样,待会儿我请喝酒……”说着话他朝凌希背上重重推了一把,“傻楞着干什么,还不快给客人道个歉!”
  凌希皱着眉瞟了经理一眼,又调转目光望向陆孝严,倔强地沉默着。他是个骨子里非常骄傲的人,只要认准了,就不会轻易低头,也绝不会被谁左右。
  围观人群在窃窃私语着,几名女客人都很替凌希担忧,经理似乎还要说些什么,被陆孝严一挥手打断了:“都散了吧,今天的事怪我,应该我给他道歉才对。”然后他面向凌希郑重地点了点头,“真对不住,我喝醉酒认错人了。”
  凌希显然没料到陆孝严这种人也会主动低头认错,再望向陆孝严的目光中不觉参杂了几分审视与费解,微微愣怔片刻,他心安理得吐出两个字:“不用。”
  “好拉好啦,小事而已。走走走,喝酒去。”林广乐适时充起和事老,胳膊往陆孝严肩膀上一搭,连搂带推地朝楼梯走去,“还以为你在洗手间里闻屎闻得太陶醉,舍不得出来了呢,没想到是跑来勾搭小弟弟了。陆少爷不一向高姿态,‘男’来伸手‘女’来张口的嘛,怎么转换风格亲自出马欺男霸女了?”
  蔡史墨抱着胳膊转着圈儿将凌希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又紧赶几步将胳膊搭在了陆孝严另一侧肩膀上:“孝严,品位有所提升啊,现在不拍‘NC-17’,改拍‘小清新文艺片’了?看来阿乐整天带你去见那些稀奇古怪艺术家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如同每次惹出乱子一样,戴志友永远都是收拾残局那个。等服务生统计过损坏的桌椅和器皿,他将相应的金额付掉,又跑去询问凌希需不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结果当然是被凌希当成空气直接无视掉了。
  从打上楼陆孝严就始终沉默着,任由几个兄弟把他簇拥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打趣着,这久违的热络气氛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放眼扫去,林广乐一如从前般不知疲惫地上蹿下跳着,蔡史墨道貌岸然的皮相底下依旧暗藏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坏笑,戴志友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脸颊下巴圆滚滚的,从早到晚笑眯眯活像尊慈祥敦厚的小弥勒。七年时间,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因为有了“后来”的悲惨遭遇,才更显“从前”的弥足珍贵。
  陆孝严猜不透老天到底要如何安排他的命运,是给他个机会从头开始?还是出于怜悯让他最后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往昔岁月?他越想越害怕,怕自己像那些神话故事里写的一样,等到某个特定的时刻来临,或许午夜十二点,或许明早太阳初升,他就会被打回原形,再次堕入黑暗的虚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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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间酒吧是错层设计,沿着楼梯旋转而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一个个较为私密的包厢,隔栏与墙壁都是透明玻璃材质,可以清清楚楚将楼下每个角落尽收眼底。
  从陆孝严的位置望下去,不用费力就找到了窝在吧台角落里发呆的凌希。旁边还坐着两名同样带吉他的男孩,年纪都不大,应该是和他一起驻唱的歌手。
  两名同伴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凌希貌似在听,却并没有加入谈话。他一直微微仰头望向吧台顶部的悬挂杯架,神情专注,眼珠晶亮,从下颌到脖颈的线条清晰而流畅,皮肤在灯光照射下泛着温暖细腻的象牙白色泽。那画面让陆孝严指尖儿阵阵发痒,难以抑制想要轻轻触摸一下的冲动。
  等小胡子调酒师忙完了手边的工作,凌希犹豫着叫过对方,倾身过去指着头顶杯架很认真地说了一大通,小胡子听完无奈地笑笑,随手调整了两支酒杯的位置。原来只是不同型号的杯子摆放错了,害他为此纠结老半天。凌希一直都是这样,对于按规律摆放物品有着惊人的执着,他的洗漱用具要从高到低排列,有标签的一面必须冲外,玄关处的鞋子要顺成同一方向脚跟并拢,不同规格的书和唱片要分区域收纳,为了衣橱不显杂乱,他甚至只买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怕猫,晕水,对芝麻过敏,乱七八糟的怪癖一大堆,数也数不完。
  短发女生唱完两首歌,下台走到凌希身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看样子轮到凌希上场了。凌希刚在椅子上坐定,还没抱起吉他,就有两名女客人举着相机走了过来,比手画脚的似乎要跟他合影。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还特意将后背挺得更直了些。女客人拍完照,又提出要求让他摘下棒球帽,他也乖乖照做了。察觉到头发在帽子底下压得有点乱,他急忙用手拨弄了几下,可弄来弄去,还是有一小撮儿傻呆呆翘了起来,怎么也按不服帖。凌希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却不好意思当着外人过多整理仪容,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拍了照。可一拍完他就郁闷地垂着头用小白牙啃起了嘴唇,也不知又要暗自纠结上多久。
  陆孝严远远注视着凌希的一举一动,完全没发觉自己嘴角已经绽出了痴痴的笑意。以前他只会嫌弃凌希别扭又麻烦,现在才发现凌希也有可爱的一面。老天应该给过他无数美好的瞬间吧,可惜他没能生就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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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意到陆孝严的异样,林广乐端起酒杯在他眼前晃了晃:“孝严,孝严,当心点,眼珠子别瞪坏了。你该不是真看上他了吧?”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奶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奶奶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大法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