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礼乐之治
看图识字,看图识义,这种儿童的学习规律也是人类各种仪式的内在法则。人们不能用一纸结婚证来证明婚姻,即使这一张纸已经完成了全部法律手续,但人们还是需要用热热闹闹的婚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结婚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人们也不满足于用几篇悼词来寄托哀思,即使这几篇话语已经表达了对亡人全部的景仰和追念,但人们还是需要用近乎过于复杂的葬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丧葬也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
仪式就是一种造象活动,就是人们不满足于语言交流之时,用具象符号来申明意义或者从中解读意义。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历史上,人们就是用高耸入云的教堂、丰富多彩的圣像和壁画、优雅动听的颂曲和钟鸣,庄重素净的服饰和陈设,还有各种受洗或祈祷的繁复礼仪,把圣书上的宗教变成了活生生的宗教,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宗教。人们同样习惯于用易帜、换装、剪辫子一类外形变革来表现革命,差不多也就是实施革命;或者用声势浩大的阅兵和集会、惊天动地的礼炮和鼓号、肃穆宁静的广场和纪念碑,还有必不可少的国旗、国歌和国徽,把概念上的国家变成了活生生的国家,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国家——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一七八九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首次采用国旗等等,是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标志,是现代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标志。
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理解各种自残型的习俗:纹身、血书、割礼等等,这些仪式不过是要借助创伤痛感来强化感觉记忆,实现某些重大意义的阐释和宣达,常常用于一些重要时刻,比如入教之时,誓师之时,成人之时等等。
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多地理解宗教,理解宗教中常见的一些轻度的自残,比如剃度、斋戒和长途仆拜等等。印度教、伊斯兰教的信徒在重大节日里还往往习惯于绝食,与中国人在节日里的大吃大喝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产生的饥肠辘辘,当然是为了让节日的意义更为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多认为身体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为自己的世俗态度找到了根据,从来拒绝身体自残,当然也就会排斥宗教。但中国仍是个有深厚礼仪传统的国家,因此也可说是一个善于看图识义的大国,一个善于运用象符的大国。在这个国家,“宗教是政治化的,政治是伦理化的,伦理是艺术化的”(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也就是礼文仪节化的。《(仪)礼》、《周礼》、《礼记》记录了人们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落座,如何坐车,如何穿衣,如何戴帽、如何吃饭、如何饮酒、如何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子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插身进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助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而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的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种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出土文物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他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器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长沙马王堆等地出土文物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种种极大局限的时候,各种器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物、广播和教科书,就是当时诉诸声象感觉的哲学、宗教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如《孟子》所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我们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理解古人为何在一件日常生活器物那里如此用心之深,如此用心之精,如此用时之长以及如此用力之巨。这些体现在铜器、石器、银器、玉器、木器一类之上的精神感染和意识陶冶,这些精美器物对情感和心态的巨大冲击力和震慑力,还有一切用服装、车马、面容、仪态、建筑以及其他实象所承担的政治道德功能,不失为当时成熟“纹治”的表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器服(物象)和仪典(事象)备受关切的国家,人们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词:“影响”。“影”为目睹之象,“响”为耳闻之象,共同构成了非语言的伟大感化力量。
仪式就是一种造象活动,就是人们不满足于语言交流之时,用具象符号来申明意义或者从中解读意义。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历史上,人们就是用高耸入云的教堂、丰富多彩的圣像和壁画、优雅动听的颂曲和钟鸣,庄重素净的服饰和陈设,还有各种受洗或祈祷的繁复礼仪,把圣书上的宗教变成了活生生的宗教,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宗教。人们同样习惯于用易帜、换装、剪辫子一类外形变革来表现革命,差不多也就是实施革命;或者用声势浩大的阅兵和集会、惊天动地的礼炮和鼓号、肃穆宁静的广场和纪念碑,还有必不可少的国旗、国歌和国徽,把概念上的国家变成了活生生的国家,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国家——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一七八九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首次采用国旗等等,是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标志,是现代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标志。
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理解各种自残型的习俗:纹身、血书、割礼等等,这些仪式不过是要借助创伤痛感来强化感觉记忆,实现某些重大意义的阐释和宣达,常常用于一些重要时刻,比如入教之时,誓师之时,成人之时等等。
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多地理解宗教,理解宗教中常见的一些轻度的自残,比如剃度、斋戒和长途仆拜等等。印度教、伊斯兰教的信徒在重大节日里还往往习惯于绝食,与中国人在节日里的大吃大喝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产生的饥肠辘辘,当然是为了让节日的意义更为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多认为身体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为自己的世俗态度找到了根据,从来拒绝身体自残,当然也就会排斥宗教。但中国仍是个有深厚礼仪传统的国家,因此也可说是一个善于看图识义的大国,一个善于运用象符的大国。在这个国家,“宗教是政治化的,政治是伦理化的,伦理是艺术化的”(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也就是礼文仪节化的。《(仪)礼》、《周礼》、《礼记》记录了人们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落座,如何坐车,如何穿衣,如何戴帽、如何吃饭、如何饮酒、如何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子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插身进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助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而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的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种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出土文物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他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器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长沙马王堆等地出土文物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种种极大局限的时候,各种器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物、广播和教科书,就是当时诉诸声象感觉的哲学、宗教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如《孟子》所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我们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理解古人为何在一件日常生活器物那里如此用心之深,如此用心之精,如此用时之长以及如此用力之巨。这些体现在铜器、石器、银器、玉器、木器一类之上的精神感染和意识陶冶,这些精美器物对情感和心态的巨大冲击力和震慑力,还有一切用服装、车马、面容、仪态、建筑以及其他实象所承担的政治道德功能,不失为当时成熟“纹治”的表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器服(物象)和仪典(事象)备受关切的国家,人们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词:“影响”。“影”为目睹之象,“响”为耳闻之象,共同构成了非语言的伟大感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