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一念成仙(22)
  莫方的姐姐,正是界海港口处的管事,或者说是老板也可以。
  听说是打探谁去了下界,她便懒懒的拿出一枚玉简,看了看就道,“中城李家,蚍蜉山洛家,还有两个散修。”
  考虑到傻弟弟的生意,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那两个散修去时两人,回时三人,传送到哪里我并不知。”
  听到这个消息,白岚和血灵玉眼睛一亮。
  很有可能血长歌就是被他们带走的,可惜的是不知道他被带到了何处,这要找起来,依旧是大海捞针。
  说完这个消息,那女子和莫方又聊了两句,就挂断了,光屏一黑,消散无形,莫方把圆盘收了起来,道,“仙弥界的散修修炼资源不丰,修为不多,能够去下界的散修至少也是金丹期了,你们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去查。”
  “多谢莫道友提点。只是我们对此界不熟,有了方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查呢!我看莫道友是个会赚钱的,不如再卖点消息给我?”白岚说话还是很好听的,至少莫方没有反感。
  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做生意的,人脉多,势力大,什么消息都卖。
  他在街上就看到这一群人什么都不懂,还大摇大摆的问哪里有典卖东西的店,一听就知道手里有好东西。
  他本来是打算坑一笔的,是那女孩拿出兽核之后,他才改变主意的。
  能够杀死灵兽取得兽核,出手还这么阔绰,这生意不做太对不起他的身份了。
  莫方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筑基后期以上的散修名单,“这样的人大约有一百多位,要调查他们这段时间的行踪,还需要一点时间,几位道友若不嫌弃,可以在此地休息几日。”
  白岚看了看这破房子,比起破庙和野外,条件已经不错了。
  狐小六以前住的是洞,后来风餐露宿,什么环境都适应得了。
  血灵玉更不用说,天寒地冻的大街都睡过,对环境更不挑剔了。
  莫方见他们同意,带着他们走向后院。
  结果一进去,他们就惊呆了。
  琼楼玉宇,金光灿灿,鲜花遍地,蝶飞凤舞,小溪环绕,水流潺潺。
  这真是小破屋?你玩我呢?
  白岚回头看了看,来时路已经不见了,身后是一堵金灿灿的墙,闪得人眼睛都花了。
  “咳咳,小小障眼法,道友不必惊讶。”莫方尴尬的咳了咳,言语中却尽显骄傲。
  “此地是我莫家用来招待贵客的,三位道友可在此地休息,里面什么都有,有需要可以摇摇房中的铃铛,自有人伺候。在下还有事,就不作陪了。”
  “哦,那你忙吧!”白岚不在意的挥挥手。
  老板嘛,事多,理解!
  转身拉过呆若木鸡的两人,“走啊,傻站着在这干嘛?”
  “这是妖术还是仙术……”血灵玉哆嗦着嘴唇,仿佛见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一般。
  狐小六鄙夷的轻嗤,“怕就别去啊!”
  “谁怕了!”血灵玉怒目而视。
  白岚无力扶额,又来了。
  ……
  血长歌待在水深火热之中。
  眼前和他长得一样的男人一会儿就已经换了无数种口气。
  他想杀了血长歌,体内又换种语气阻止他,在他身上不停的折腾着。
  血长歌若还没看出来他有问题,就太瞎了。
  只一会儿,他已经浑身是伤。
  血流得遍地都是。
  “好了,都别吵了!”最后,冷酷男人出现,吼了一声,空气又安静下来。
  他也不管身上的伤口,一步一步朝血长歌走来,身上的煞气犹如实质,在周身无差别的放着刀子,血长歌不小心被他划了几刀。
  他提起血长歌,漆黑的眸仿如淬了毒的毒剑,盯着他,“天弃之人,终能逆天而行,你想不想看到这一天?”
  冷酷的语调让血长歌抬起眸子,和他对视着。
  他手脚被缚,身子勒紧,呼吸困难,但他仍旧一字一顿道,“我,会,看,到,这,一,天。”
  血长歌不信命,不信天,他只信自己。
  如果信命,他早就死了;如果信天,他也活不到现在。
  每一次身处绝境,他都是凭着超强的意志活下来。老天从来没站在他这边。
  这一次,他也不觉得自己会死。
  柳青河嘴角一挑,邪气的笑了笑,“天真。”
  血长歌没有继续回答他,因为他感觉有什么东西钻入他脑子里,搅得他头痛欲裂,撕裂一般。
  他露出痛苦的神色,五官扭曲狰狞,喉间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他只有一个想法,不能死,哥哥会担心,那个人还没来找他,他不能死……
  最后,他听到一声叹息,昏了过去。
  ……
  踩了狗屎运的三人在珍馐阁后边的豪宅住了下来。
  急于了解仙弥界知识的血灵玉找侍女打探消息,白岚则找莫方要了一枚玉简,记录着仙弥界的历史,也有一些常识。
  血灵玉对玉简很满意,连续几天都在看,狐小六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昼夜不分的修炼。
  白岚无事,在楼里待了一日就待不住了,偷偷溜了出去。
  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四周嘈杂的声音搅得人心烦意乱,白岚沿着人流往前,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座高大的白玉楼前。
  大门前围了不少人,修为多在筑基期,翘首以待的,似乎在等待着些什么。
  白岚回过神,有些茫然,便问了旁边的一个小哥。然而那人情绪高亢,不知是没有听到白岚说话,还是故作听不见,理也不理。
  白岚自讨没趣,退开走了。
  唉!说起来,她得在这个世界待好久。
  狐倾倾太会折腾人了,她既要血灵玉成功升仙,又不要他和血长歌相爱相杀;她不想狐小六入魔,也不要血长歌滥杀无辜;她还要找出杀害狐族取走妖丹的凶手,并且报仇。
  真是哔了狗了。
  这种高强度的任务是她平生仅见,不知道未来是不是还有什么拯救世界的,她先前只会虐渣打脸……
  白岚觉得,她得和快穿之神好好谈谈,这样为难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妹子,是不对的。
  快穿之神: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