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小小念君
朱恒飞留下一句话就从窗户飞走了,留下蔡茵怡一个人在床上,吹胡子瞪眼,颇有一种被人吃干抹净,还一走了之的既视感。
躺尸了一会之后,蔡茵怡整理好了心情,将烛火吹灭,便上床睡觉了。
翌日一早,蔡茵怡用过早膳之后,特意让桂嬷嬷和宋嬷嬷打扮了一番,简单不失大气,素净不失体面,这才罢休。
因为是要去见长公主的,先帝最宠爱的女儿,当今圣上的亲妹妹,也是朱恒飞的姑姑,而且还是有事相求,所以蔡茵怡才会如此重视。
辰时过后,下了朝的朱恒飞便直奔白桥府。他没有进府,直接在门外等着。不一会儿,便看见了一个白衣女子款款走来,仿若踏水而来,步步生莲。
因为身边跟着太后身边的桂嬷嬷和宋嬷嬷,所以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出门在外,两位嬷嬷都会注意她的一言一行,再加上,她在现代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渐渐地,也真的有了几分南都贵女的气度。
蔡茵怡性子偏冷,喜欢素净的,即便是在现代,不是一成不变的黑,就是一成不变的白,到了这里,女子实在不适合穿黑的,所以她一向都是穿白衣。
“走吧。”蔡茵怡见了他,表情淡淡的,似乎并没有受昨夜之事的影响。
朱恒飞无所谓的笑笑,眼神一直盯着她水润的红唇,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因为当年长公主十分受宠,所以先帝在她出嫁的时候,特意赐了一座府邸,在南都城东,与宸王府隔了两条街。
长公主和她的驸马可是南龙国的一段佳话,当初长公主因为受宠,所以性子皮得很,经常偷溜出来玩,有一次遇到了歹人,便是被驸马给救的,于是长公主便对这个救了自己的男子念念不忘。
当初的驸马只是一介武夫,又哪里配得上高高在上的皇家公主,索性后来驸马在武举中一举夺魁,成为了武状元,更是抱得了美人归。长公主嫁过去之后,两人十分恩爱,数十年如一日,驸马也从未纳妾。
只是后来,有一次,驸马带兵出征,战死沙场,连带他们的长子,也没能回来。长公主悲痛欲绝,差点跟着去了,但是所幸的是,当时查出了长公主肚子里面有了驸马的遗腹子,长公主这才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全心全意将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小女儿身上。
如今,这个孩子也有七八岁了。
蔡茵怡听完之后,不胜唏嘘,觉得自己此行或许不会太顺利。一个心已经死了的人,还会管凡尘俗事吗?
她心里没了底儿。
马车停在了一座恢弘大气的府门前,烫金的大字,红墙黑瓦,朱漆大门。
守门的府卫见到是来者是宸王,连忙迎了进去,又派人进去通报长公主了。
蔡茵怡来了南都这么久,去过的高门大院并不多,除了金碧辉煌的皇宫,沉闷肃穆的宸王府,书香门第的宇文府,就是温馨热闹的白桥府了,其实每一家的整体布局都差不多,只是里面大同小异罢了。
刚走进长公主府,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怎地,蔡茵怡只觉得,过于安静了,甚至都有些荒凉了。即便已经到了夏天,但是高门大院府邸里面,依旧是繁花似锦,但是这长公主府,很少见到鲜花的影子,亭台楼阁不缺,小桥流水不少,却很少见到鲜花的影子。
因为朱恒飞是这里的常客,又是长公主的侄子,所以一般都是在园子里待客。侍者将两人引到庭院的亭子里后,吩咐下人摆上了瓜果茶水,便去请长公主了。
“哎,小郡主,你慢点,仔细别摔了。”
朱恒飞和蔡茵怡才刚刚坐定,便听见回廊那边传来了焦急的声音,还有一群人纷至沓来的脚步声,似乎一行人还不少。
“你们快点快点,等下见不到恒哥哥了可怎么办。”
一个粉色的小声音,不顾后面一行人的叮嘱,提着自己的小裙子跑了过来,看见凉亭里面的黑色声音,眼睛亮晶晶的,啪嗒啪嗒的就跑了过来。跑到凉亭的台阶上时,才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裙子,颇为有礼的慢慢走进了凉亭。
蔡茵怡看到这架势,就知道这位小主,合该就是长公主的女儿了。
“念儿见过恒哥哥。”小女孩行了一个标准的贵女礼。
“奴婢参见宸王殿下,安宁县主。”追在小郡主身后的婢女,看到凉亭里面的人之后,也都停了下来,恭敬的行了。
“都起来吧。”朱恒飞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然后又朝小念君招了招手,“念儿,来这边坐。”
“恒哥哥,这一位就是你未来的王妃吗?”小念君找了一个靠近朱恒飞的凳子做了下来,好奇的望着蔡茵怡。
“是啊,念儿要叫皇嫂哦。”朱恒飞神色温柔的看着她,低声轻语。
“她长得都没有念儿好看,念儿才不要叫她皇嫂。”小念君看了蔡茵怡一眼,瞬间就不乐意了,小脸皱成了一个小包子,哀怨的看着朱恒飞道:“恒哥哥,念儿长大了一定比这个姐姐好看,你能不能不要娶她做王妃,念儿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
“噗嗤!”蔡茵怡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朱恒飞这人的魅力可真不小,烂桃花不少不说,居然连这么小的小孩子也不放过,实在是太好笑了。
朱恒飞看了一眼乐不可支的蔡茵怡,又看了看一本正经的小念君,有些头疼。不过童言无忌,他自然不会将一个小孩子的玩笑话,放在心上的。
一群伺候的人识趣的退了些许,听到自家小郡主天真无邪的话,也是忍俊不禁。不过,到底有两位身份尊贵的主子在,她们也不敢笑出来。
自从驸马和大少爷故去之后,公主府便失去了庇佑,虽然承蒙皇上看重,小郡主一出生便赐了封号,但是到底在朝堂没了势力,失去了往日的分光。这些年,除了宸王殿下,便很少人来了,所以小郡主才特别黏宸王殿下,一直嚷着长大后要嫁给他。
躺尸了一会之后,蔡茵怡整理好了心情,将烛火吹灭,便上床睡觉了。
翌日一早,蔡茵怡用过早膳之后,特意让桂嬷嬷和宋嬷嬷打扮了一番,简单不失大气,素净不失体面,这才罢休。
因为是要去见长公主的,先帝最宠爱的女儿,当今圣上的亲妹妹,也是朱恒飞的姑姑,而且还是有事相求,所以蔡茵怡才会如此重视。
辰时过后,下了朝的朱恒飞便直奔白桥府。他没有进府,直接在门外等着。不一会儿,便看见了一个白衣女子款款走来,仿若踏水而来,步步生莲。
因为身边跟着太后身边的桂嬷嬷和宋嬷嬷,所以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出门在外,两位嬷嬷都会注意她的一言一行,再加上,她在现代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渐渐地,也真的有了几分南都贵女的气度。
蔡茵怡性子偏冷,喜欢素净的,即便是在现代,不是一成不变的黑,就是一成不变的白,到了这里,女子实在不适合穿黑的,所以她一向都是穿白衣。
“走吧。”蔡茵怡见了他,表情淡淡的,似乎并没有受昨夜之事的影响。
朱恒飞无所谓的笑笑,眼神一直盯着她水润的红唇,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因为当年长公主十分受宠,所以先帝在她出嫁的时候,特意赐了一座府邸,在南都城东,与宸王府隔了两条街。
长公主和她的驸马可是南龙国的一段佳话,当初长公主因为受宠,所以性子皮得很,经常偷溜出来玩,有一次遇到了歹人,便是被驸马给救的,于是长公主便对这个救了自己的男子念念不忘。
当初的驸马只是一介武夫,又哪里配得上高高在上的皇家公主,索性后来驸马在武举中一举夺魁,成为了武状元,更是抱得了美人归。长公主嫁过去之后,两人十分恩爱,数十年如一日,驸马也从未纳妾。
只是后来,有一次,驸马带兵出征,战死沙场,连带他们的长子,也没能回来。长公主悲痛欲绝,差点跟着去了,但是所幸的是,当时查出了长公主肚子里面有了驸马的遗腹子,长公主这才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全心全意将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小女儿身上。
如今,这个孩子也有七八岁了。
蔡茵怡听完之后,不胜唏嘘,觉得自己此行或许不会太顺利。一个心已经死了的人,还会管凡尘俗事吗?
她心里没了底儿。
马车停在了一座恢弘大气的府门前,烫金的大字,红墙黑瓦,朱漆大门。
守门的府卫见到是来者是宸王,连忙迎了进去,又派人进去通报长公主了。
蔡茵怡来了南都这么久,去过的高门大院并不多,除了金碧辉煌的皇宫,沉闷肃穆的宸王府,书香门第的宇文府,就是温馨热闹的白桥府了,其实每一家的整体布局都差不多,只是里面大同小异罢了。
刚走进长公主府,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怎地,蔡茵怡只觉得,过于安静了,甚至都有些荒凉了。即便已经到了夏天,但是高门大院府邸里面,依旧是繁花似锦,但是这长公主府,很少见到鲜花的影子,亭台楼阁不缺,小桥流水不少,却很少见到鲜花的影子。
因为朱恒飞是这里的常客,又是长公主的侄子,所以一般都是在园子里待客。侍者将两人引到庭院的亭子里后,吩咐下人摆上了瓜果茶水,便去请长公主了。
“哎,小郡主,你慢点,仔细别摔了。”
朱恒飞和蔡茵怡才刚刚坐定,便听见回廊那边传来了焦急的声音,还有一群人纷至沓来的脚步声,似乎一行人还不少。
“你们快点快点,等下见不到恒哥哥了可怎么办。”
一个粉色的小声音,不顾后面一行人的叮嘱,提着自己的小裙子跑了过来,看见凉亭里面的黑色声音,眼睛亮晶晶的,啪嗒啪嗒的就跑了过来。跑到凉亭的台阶上时,才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裙子,颇为有礼的慢慢走进了凉亭。
蔡茵怡看到这架势,就知道这位小主,合该就是长公主的女儿了。
“念儿见过恒哥哥。”小女孩行了一个标准的贵女礼。
“奴婢参见宸王殿下,安宁县主。”追在小郡主身后的婢女,看到凉亭里面的人之后,也都停了下来,恭敬的行了。
“都起来吧。”朱恒飞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然后又朝小念君招了招手,“念儿,来这边坐。”
“恒哥哥,这一位就是你未来的王妃吗?”小念君找了一个靠近朱恒飞的凳子做了下来,好奇的望着蔡茵怡。
“是啊,念儿要叫皇嫂哦。”朱恒飞神色温柔的看着她,低声轻语。
“她长得都没有念儿好看,念儿才不要叫她皇嫂。”小念君看了蔡茵怡一眼,瞬间就不乐意了,小脸皱成了一个小包子,哀怨的看着朱恒飞道:“恒哥哥,念儿长大了一定比这个姐姐好看,你能不能不要娶她做王妃,念儿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
“噗嗤!”蔡茵怡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朱恒飞这人的魅力可真不小,烂桃花不少不说,居然连这么小的小孩子也不放过,实在是太好笑了。
朱恒飞看了一眼乐不可支的蔡茵怡,又看了看一本正经的小念君,有些头疼。不过童言无忌,他自然不会将一个小孩子的玩笑话,放在心上的。
一群伺候的人识趣的退了些许,听到自家小郡主天真无邪的话,也是忍俊不禁。不过,到底有两位身份尊贵的主子在,她们也不敢笑出来。
自从驸马和大少爷故去之后,公主府便失去了庇佑,虽然承蒙皇上看重,小郡主一出生便赐了封号,但是到底在朝堂没了势力,失去了往日的分光。这些年,除了宸王殿下,便很少人来了,所以小郡主才特别黏宸王殿下,一直嚷着长大后要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