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9.金元宝篇1
金元宝
金樽琼浆芙蓉影,
玉盘珍羞水袖湿。
但闻笙歌夜夜吟,
不见枯骨垒垒景。
……
金元宝,冥王右使,是冥王身边的两大使者之一。当他和冥王左使得知冥王要投胎入世找寻黑暗之眼时,他二人便抢先一步投胎到人间为冥王铺路。左使投胎到了伏承宫,成为伏承宫的三王子,后成为冥王在人间的兄长。而他则投胎至天下首富的金府,成为首富金钱的儿子金元宝。
金钱和伏承王爷是至交,伏承王爷权倾天下,但无奈国库空虚,所以他的很多“行动”都需要金钱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而金钱想在扩大自己的家业,在很多地方又需要伏承王爷权势上的庇护,他二人即是朋友,但更多的是利益牵连。公元175年夏天,伏承宫大王子,二王子,通承宫小王子,还是金钱的儿子、金元宝的双胞胎弟弟金聚宝,这四人一起欺负打骂年仅五岁的世遗,护弟心切的三王子“不小心”将此事捅到了伏承王爷那里,爱世遗心切的伏承王爷,将自己的大儿子,二儿子,还有通承宫的小王子先后杀害。金钱太了解伏承王爷了,他知道伏承王爷爱世遗如爱命,即便自己和他有再多的利益关系,他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儿子的。后来金钱利用自己的财力,抢在伏承王爷动手前将金聚宝送出了关外,这才保住了金聚宝一条命。
而金钱此生一共就只有两子,聚宝一走,金钱膝下便只剩元宝一子了。所以待金钱去世后,金家所有家产便都落入了金元宝一人之手,金元宝是个商业奇才,只要是能赚钱的事——正当的,不正当的——他都做,银号、酒楼、客栈、布桩、茶楼、军火、……全国各国都有他金家的生意,没用几年的时间,他便将金家的资产在自己手里翻了数倍。自他当家后,每一年他金家的收入至少都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倍,而且越是战乱,他的收入还越高,到189年时,他的收入已经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十多倍,每当国库空虚的时候,都是向他“借”银子来用的,当然,那时羸弱的东汉王国,就没有国库不空虚的时候。
金元宝一生就只有三个爱好。第一个自然是赚钱。第二个是爱美,第三个则是研究机关术。
说到爱美,金元宝他很爱是臭美,他人走到哪儿,镜子就带到哪儿。他平常十分注重美容,而他自己也是个美容养颜的行家。投胎后的他长相阴柔,比女人还要漂亮,他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又滑嫩,比女人的都还要好。他这副长相若到了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恐怕会被人说成了“美妖男”。不过元宝他虽然长相很娘,但每到关健时刻,他总是能独当一面,他是个可以让人依靠、能够让人安心的男人。除此之外,元宝他还有严重的洁癖,所以他一天都要用沐浴许多次、更要换很多套衣服。而他所住的比伏承宫还要奢华的豪宅里的所有大路小路,下人们每天都得用比手掌还要小的细毛刷子一寸一寸的清洗,这一切只因为他们的天下首富的主子受不了一丁点的脏污。
至于他的第三个爱好,研究机关术,其实这只是元宝的兴趣而已,但当一样兴趣做到精时,便成为专家了。在机关界里,人人都封“宫五十四”为神、为“活鲁班”,但别人并不知道,这个宫五十四就是他金元宝。单看后来机关术世家公输家族的传人公输观玉对这个“宫五十四”的崇拜程度,便可知他对机关术造诣之深了。彼岸门的总舵天门城的机关全都是由他设计完成的。
或许是因为人帅钱多的关系,金元宝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本人做的事也尽是些轰动全城、让人津津乐道的疯狂事,例如金元宝曾用几百万两的银票煮出了一锅有史以来最贵的粥,而他这样做的原因仅是因为好玩。又比如,当年曼珠上街,遇到微服私访的皇帝,皇帝见她貌美,便当街调戏,金元宝及时出现,救了曼珠,而他送曼珠回去的轿子竟然是由三十二个赤裸着上身、露出一身结实肌肉的壮汉抬着的大轿子,不,这哪里还是轿子,这分明就是间房子,而这“房子”外面更是还夸张的渡着上黄金,而且窗边还镶嵌着各种宝石,“房子”里面桌椅茶具一应俱全,而这轿子后面还跟着上百个侍卫和穿着相同款式衣裳的丫鬟……
说到曼珠,金元宝第一次见到曼珠的时候也是在大街上,当时的曼珠刚刚附身不久,而他也刚从外邦回来,一回到当时的都城洛阳,他便被无数迷恋他的美少女美少妇们给包围着,那些“粉丝”们疯狂的尖叫着……在这样的场合中,却有一个人显得那样的特别,因为她完全没有被他所吸引,更没有为他而疯狂,一身素衣,未施粉黛的她却足已让金元宝惊为天人。那时的金元宝还不知道,此人便是主子世遗的王妃,之前主子成亲的时候,他人有外邦,来不及赶回,所以他并没有见过这个“传说中的”九王妃。当时的金元宝像着了魔一样的竟然做了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才会做的事——跟踪她回家。然后……她到家了,再然后……他也惊得下巴快掉到地上了,因为她的家——竟然是伏承宫。金元宝是伏承宫的常客,若伏承宫中有一个如此美貌的女子他不可能会不知道,后来他再一细想,再联想到一路上暗中保护她的数批他再熟悉不过的彼岸门黑影,他便轻易的猜出了她的身份,她定是刚和主子成亲的九王妃——也是他金元宝将来的女主人。
金樽琼浆芙蓉影,
玉盘珍羞水袖湿。
但闻笙歌夜夜吟,
不见枯骨垒垒景。
……
金元宝,冥王右使,是冥王身边的两大使者之一。当他和冥王左使得知冥王要投胎入世找寻黑暗之眼时,他二人便抢先一步投胎到人间为冥王铺路。左使投胎到了伏承宫,成为伏承宫的三王子,后成为冥王在人间的兄长。而他则投胎至天下首富的金府,成为首富金钱的儿子金元宝。
金钱和伏承王爷是至交,伏承王爷权倾天下,但无奈国库空虚,所以他的很多“行动”都需要金钱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而金钱想在扩大自己的家业,在很多地方又需要伏承王爷权势上的庇护,他二人即是朋友,但更多的是利益牵连。公元175年夏天,伏承宫大王子,二王子,通承宫小王子,还是金钱的儿子、金元宝的双胞胎弟弟金聚宝,这四人一起欺负打骂年仅五岁的世遗,护弟心切的三王子“不小心”将此事捅到了伏承王爷那里,爱世遗心切的伏承王爷,将自己的大儿子,二儿子,还有通承宫的小王子先后杀害。金钱太了解伏承王爷了,他知道伏承王爷爱世遗如爱命,即便自己和他有再多的利益关系,他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儿子的。后来金钱利用自己的财力,抢在伏承王爷动手前将金聚宝送出了关外,这才保住了金聚宝一条命。
而金钱此生一共就只有两子,聚宝一走,金钱膝下便只剩元宝一子了。所以待金钱去世后,金家所有家产便都落入了金元宝一人之手,金元宝是个商业奇才,只要是能赚钱的事——正当的,不正当的——他都做,银号、酒楼、客栈、布桩、茶楼、军火、……全国各国都有他金家的生意,没用几年的时间,他便将金家的资产在自己手里翻了数倍。自他当家后,每一年他金家的收入至少都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倍,而且越是战乱,他的收入还越高,到189年时,他的收入已经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十多倍,每当国库空虚的时候,都是向他“借”银子来用的,当然,那时羸弱的东汉王国,就没有国库不空虚的时候。
金元宝一生就只有三个爱好。第一个自然是赚钱。第二个是爱美,第三个则是研究机关术。
说到爱美,金元宝他很爱是臭美,他人走到哪儿,镜子就带到哪儿。他平常十分注重美容,而他自己也是个美容养颜的行家。投胎后的他长相阴柔,比女人还要漂亮,他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又滑嫩,比女人的都还要好。他这副长相若到了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恐怕会被人说成了“美妖男”。不过元宝他虽然长相很娘,但每到关健时刻,他总是能独当一面,他是个可以让人依靠、能够让人安心的男人。除此之外,元宝他还有严重的洁癖,所以他一天都要用沐浴许多次、更要换很多套衣服。而他所住的比伏承宫还要奢华的豪宅里的所有大路小路,下人们每天都得用比手掌还要小的细毛刷子一寸一寸的清洗,这一切只因为他们的天下首富的主子受不了一丁点的脏污。
至于他的第三个爱好,研究机关术,其实这只是元宝的兴趣而已,但当一样兴趣做到精时,便成为专家了。在机关界里,人人都封“宫五十四”为神、为“活鲁班”,但别人并不知道,这个宫五十四就是他金元宝。单看后来机关术世家公输家族的传人公输观玉对这个“宫五十四”的崇拜程度,便可知他对机关术造诣之深了。彼岸门的总舵天门城的机关全都是由他设计完成的。
或许是因为人帅钱多的关系,金元宝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本人做的事也尽是些轰动全城、让人津津乐道的疯狂事,例如金元宝曾用几百万两的银票煮出了一锅有史以来最贵的粥,而他这样做的原因仅是因为好玩。又比如,当年曼珠上街,遇到微服私访的皇帝,皇帝见她貌美,便当街调戏,金元宝及时出现,救了曼珠,而他送曼珠回去的轿子竟然是由三十二个赤裸着上身、露出一身结实肌肉的壮汉抬着的大轿子,不,这哪里还是轿子,这分明就是间房子,而这“房子”外面更是还夸张的渡着上黄金,而且窗边还镶嵌着各种宝石,“房子”里面桌椅茶具一应俱全,而这轿子后面还跟着上百个侍卫和穿着相同款式衣裳的丫鬟……
说到曼珠,金元宝第一次见到曼珠的时候也是在大街上,当时的曼珠刚刚附身不久,而他也刚从外邦回来,一回到当时的都城洛阳,他便被无数迷恋他的美少女美少妇们给包围着,那些“粉丝”们疯狂的尖叫着……在这样的场合中,却有一个人显得那样的特别,因为她完全没有被他所吸引,更没有为他而疯狂,一身素衣,未施粉黛的她却足已让金元宝惊为天人。那时的金元宝还不知道,此人便是主子世遗的王妃,之前主子成亲的时候,他人有外邦,来不及赶回,所以他并没有见过这个“传说中的”九王妃。当时的金元宝像着了魔一样的竟然做了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才会做的事——跟踪她回家。然后……她到家了,再然后……他也惊得下巴快掉到地上了,因为她的家——竟然是伏承宫。金元宝是伏承宫的常客,若伏承宫中有一个如此美貌的女子他不可能会不知道,后来他再一细想,再联想到一路上暗中保护她的数批他再熟悉不过的彼岸门黑影,他便轻易的猜出了她的身份,她定是刚和主子成亲的九王妃——也是他金元宝将来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