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_分卷阅读_14
  只是他这身材高挑,身板又结实,估计一般人嫖他不成,反过来会被嫖。
  本王将人请进了府里,然后命人上了茶,问道:“你给我的香粉,不是‘潇湘梦’吧?”
  他笑笑,“失误了。那一日草民没细看,错把‘前尘梦’当成‘潇湘梦’给了王爷,想来是扰了王爷清梦,多有得罪了。”
  本王见他一脸奸猾,哪里是失误,分明就是有心。只是这“前尘梦”又是个什么玩意儿,莫不是用过了,就能梦到前尘往事?
  只见风慕言端起了茶杯,滤了一下上面的浮叶,老奸巨猾的问道:“不知王爷,梦到了什么呢?”
  本王心头闪过一个名字,却不动声色的说:“都是些过去的事了,不提也罢。”
  “过去吗?放不下的,才会有所思。忘不掉的,才会有所梦。这‘前尘梦’和‘潇湘梦’不同,一个是唤醒你现实里的记忆,一个是编织你理想中的美梦。王爷既然有放不下的,那自然也会有想要得到的。现实里不能如愿,梦里就会圆满。这‘潇湘梦’用与不用,其结果,想来王爷也能猜到了。”
  本王有些头疼,实在不想在过去的事情上强加追忆,便跳过了这个话题,单刀直入的问:“你今日前来,是想好了,要拿嗅觉与我交换条件了吧?”
  他一怔,立马敛了笑,“说真的,这让死人复活,白骨生肉,听起来实在是天方夜谭,草民——”
  “我知道你信不过我。”本王笑笑,“倒也无妨,本王这里大可赊账,我先帮你达成心愿,你再将嗅觉还给我,也不迟。”
  他一怔,神色复杂的问:“你说真的?”
  “真的。”本王搁下了茶杯,冲他笑笑,“只是本王吃了你一回亏,总得讨回来不是。这之前,本王倒要看看,你的梦里都有什么。”
  他一怔,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身后的白杉拿帕子捂住了嘴,好不容易挣扎着脱离了白杉的控制,眼神变换了一下,问道:“你在帕子上,下了‘前尘梦’?”说着,神色一恍,猛地倒在地上。
  本王蹲在了他的面前,笑笑说:“足量的‘前尘梦’,可比蒙汗药管用多了。来,也让本王看看,你的梦里都有什么吧……”
  ☆、第11章
  三九天,正是大雪封山,寒风刺骨的时候。
  绝艳的少年蹲在雪窟窿里,面色不善的看着前方一队行路的人马。为首的是一个儒雅清俊的中年男子,在他身后跟了一个貌美的妇人,和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还有三五个仆从。
  看样子,不难对付。
  少年扯住了缰绳,默默倒数了十个数,在那一行人走近之时,猛地拉了一下缰绳,然后跳回了雪窟窿里。
  只闻山上“轰隆”一声,一个雪球自坡道上滚落而下,越滚越大,径直碾向了这队人马。
  打头的男子一看不好,顺手将那孩子一推,刚巧就推进了雪窟窿里。而他们几人躲闪不及,却被埋在了雪堆里。
  雪洞里的少年正伸着脖子看热闹,一个不防,被那跌进雪洞的小男孩撞了个满怀,嘴对嘴的亲上了。
  唇上的触感柔软而湿润,带着几分奶香。
  少年愣了一下,急忙推开那孩子,然后“呸呸”啐了几口,一跃出了雪洞,从人仰马翻的队伍里翻出了几个包袱,打开看了看,有衣裳,有银票,打了个口哨,转身就欲走。
  “你,站住!”身后,那粉嘟嘟的孩子笨手笨脚地爬了出来,掐着腰,说:“你亲了我!”
  少年扬起尖尖的下巴,“那又怎样?”
  男孩挺了胸胸,大约觉得气场不够,又使劲吸了吸肚子,说:“你亲了我,就得嫁给我!”
  少年:“嗤——”
  男孩见他要走,气急败坏的又喊了一声:“喂,你站住!”
  少年回过身来,“看清楚了,老子是男人。”
  男孩一愣,“骗人!你长得那么好看,怎么可能是男人!”
  少年大咧咧地解开了裤腰带,然后将胯|下的物件亮了出来,道:“看清楚了吧。”完了,赶紧提上裤子,打了个哆嗦,道:“那娘的,也太冷了,小心给爷冻得不举。”
  “你你你!”男孩好一顿结巴,终于一跺脚,说:“反正亲都亲了,你就得嫁给我。”
  “成啊。”少年甩了甩凌乱的长发,“不过小爷心气高,要嫁就嫁个有权有势的,等你什么时候身居高位,并且腰缠万贯了,再来给我下聘吧。”言毕,打着口哨扬长而去。
  那是风慕言和苏青墨的第一次见面。
  风慕言曾是个无处可去的混混,经常埋伏在半山腰里,打劫来往的商旅和行人。劫的多就多花,劫的少就少花,反正混口饭吃,饿不死就行。
  他一度瞧不上要饭的,觉得低三下四,向人伸着手要钱,实在是丢人现眼,所以他选择了抢。
  而这一日,他贸贸然出手,竟是打劫了新走马上任的京兆尹苏棋宣一家,并且抢走的包袱里头,有苏棋宣的官印。
  丢失官印本该是死罪,要不是先帝念在苏棋宣治理一方有功,免了他的责罚,那一家老小,怕是早就没命了。
  可这显然和风慕言没有关系,他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哪里会关心别人的生死,将无用的官印随手一扔,他躲进了一处破庙里。四周都在灌风,可谓天寒地冻。他身上只卷着一床破席子,冻得直哆嗦,能不能在这寒冬里活下来都是个问题。
  哪还有闲心想别的。
  可那一夜,合该着他命不该绝,一个来到庙里躲避风雪的商人捡到了他,从此作为义子,收到了身边。
  那商人名叫风无涯,一身的匪气,胸无墨水,给他取名风慕言,大约是用尽了一生的才华。
  而风慕言,打小就没感受过家的温暖,风无涯给他一块干粮,一间柴房,把他当狗似的圈养起来,都足够他感恩戴德,听从风无涯的差遣了。
  风慕言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他只知道跟着风无涯,就不会饿死了。
  风无涯请了师父教他拳脚功夫,又请了先生教他识字算数,尽职尽责的把他打造成了文武全才的少年郎,唯独没有教会他明辨是非对错。
  他所传授风慕言的思想,是只要能达成目的,便可不择手段。
  而风慕言饱受世间冷暖,历尽千帆磨难,本就不是个善人,被他这么一灌输,更是变得心狠手辣。
  风慕言成了风无涯最好的工具,既能帮他打点生意,又能替他挨刀挡枪。
  偶尔有谈不拢的生意,风无涯也只管派出了风慕言,稍微牺牲一点色相,来助他达成心愿。
  而风慕言,天生就带着一股子风尘气,只消在那些商贾的女人面前卖卖笑,谄媚两句,再由她们去自家男人枕边吹吹风,就没有搞不定的事儿。
  他太了结自己的皮囊,有多好使了。
  可他就是没想到,这有朝一日,他的脸竟被一个男人看上了,并且那男人死缠烂打着,非要将他娶进门不可。
  那是在风无涯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们一家搬去京城之后……
  彼时的苏青墨成为了一个隽雅而秀气的书生,着一身白衣,手拿一把玉骨扇,往十里桃花树下一站,也是个惊鸿一瞥的人物。
  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季节,正是文人骚客们最爱踏青出游,吟诗作对的时候。这苏青墨作为京城里数一数二的人物,自然也不免俗套,喊上两个知交,带上几个家丁,一起来到了这桃花屿,游山玩水。
  而恰好,风慕言今日也在此处。他这次出门,是为了取悦京城第一大绸缎庄老板广生财的女儿。
  风无涯最近看上了绸缎生意,一直想着为广生财供应绸缎绢匹。可那广生财不缺门路,自然也就瞧不上他,风无涯几次上门,都被挡在了外头。
  正面搞不定,风无涯就想到了迂回,让风慕言前去拿下广生财那心尖尖上的独生女,必要的时候,娶她也未尝不可。
  反正风慕言只是一枚棋子,下子的时候,就该落在最合适的地方。
  这一路走来,风慕言嘘寒问暖,极尽讨好之能事,加上脸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广小姐立刻失去了招架能力,看向他的眼神,多了几分绵绵情谊。
  眼见时机成熟,风慕言随手捻了一枝桃花,斜斜插在了那少女的发间,正准备俯身下去,含情脉脉地送上一吻,却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朗朗笑声,伴随着一人的奉承,“苏兄果真好文采,这诗句信口拈来,却又朗朗上口,实在是妙啊!”
  “刘兄过奖了。”苏青墨自谦了一下,迎着漫天的桃花,看向了回过身来的风慕言。
  恰时,一阵风过,花瓣洋洋洒洒的飘落下来,迷离了对方的双眼,也撩拨了彼此的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