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小甜妻[穿书] 第38节
“但凡能变出来的,我绝对不会吝啬,所以,你没必要再像以前那么节俭,可以适当地大方点,我也不要求你多的,吃饱就行,这样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对洋洋他们也有好处。”他们现在都是长身体的年龄,肚子一定要吃饱,营养方面,她也会想办法帮他们补上。
“只要粮食足够,没有人会选择饿肚子。”只有经历过饥荒的人,才能真正明白粮食的重要性。
陆家的饥荒来得比“饥荒三年”还要早,是从陆明行夫妇,也就是陆清江他们的父母相继去世开始。
从那时候开始,粮食在陆清江的心里就已经和生命画上等号。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郎变成一只死抠死抠的老狐狸。
宋思甜上辈子粮食足够,但还是选择饿肚子,为了减肥。所以说,做女人难,做一个吃多了会长肉的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有我在,粮食保证够。”
“我不相信你。”还是那句话,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得亲眼看到,确定粮食足够,才会相信她。
宋思甜:“……”
不相信得敢不敢再直接点?
“爸爸,我能证明自己吗?”
八皮:“你能,你就上。”
宋思甜:“我的意思是,你能帮我证明自己吗?”
八皮:“证明你没有法术,是个废物?”
宋思甜:“……当我没问。”
开不了外挂,还证明鸡毛自己,改逼陆清江信她好了。
“不相信,那这些东西我拿走了。”
“信。”他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到手的粮食不能被拿走,哪怕只是面临被拿走的风险也不能。
“这个故事告诉你,得罪谁都不要得罪手中握着你软肋的人。”只要她手中握着粮食,就不怕他不相信她。
“我以为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既是女子,又是小人,可真难养啊!
“现在是我在养你们,不是你们在养我,难养也是你们难养。”她有粮食,理不直气也壮。
陆清江:“……”
他说的难养不是这个难养。
算了,多说无益。
“我去屋里藏下东西,你自便。”说着,他拿起桌上装着白糖和蜂蜜的两个罐子,准备拿到他屋里藏起来。
见此,宋思甜既无语又无奈道:“不就是一罐白糖和一罐蜂蜜,用得着藏起来吗?有谁会偷不成?就算咱村子真有贼,也不会惦记你们家。”他们陆家在他们村是数一数二的穷。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他防的不是外人,是陆清海和陆清洋。
要是把这两罐白糖和蜂蜜放在他们俩的眼皮底下,能放上一天,他陆清江三个字就倒过来写。樱桃果酱和樱桃干也是,他全都要藏起来。
之所以只拿了装有白糖和蜂蜜的罐子,是因为他一次性拿不了四个罐子。
他话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宋思甜如果还不知道他指的是陆清海和陆清洋,那就太对不起八皮给她灌输的陆清河的记忆了。
“藏起来可以,但不要藏太久了,樱桃果酱放不了太久。”
“我有分寸。”总共就一罐子能放多久,他藏起来不过是不想他们一次性吃完而已。
“你有分寸就行,今晚分兔子肉的时候,希望你也能有分寸。”再分给她最少,她可要翻脸不认人了。
“会的。”陆清江很爽快的应下。
宋思甜现在可是他们家的衣食父母,他抠门归抠门,但不像陆清河那么傻,知道合理付出收获更多。
他应下了,宋思甜便没再说什么,任由他把桌上的四个罐子尽数拿去藏起来。
藏好罐子后,陆清江像往常一样忙活家务。
宋思甜也没闲着,积极的给他打下手。
就这样一直忙到陆清洋抓完小虫子回来。
“洋洋,姐姐做了樱桃果酱,你二哥给你泡了水在厨房,你喂完鸡,自己去拿来喝。”
陆清洋听罢,满怀期待地应了一声。
他虽然不知道樱桃果酱具体是什么样子的,但想到它是用野樱桃做出来了,便觉得味道不会太差。
等真正喝到用樱桃果酱泡的水后,他才知道,樱桃果酱的味道不是不会太差,是太好喝了,远比他往日里喝的红糖水还要好喝很多倍。
以致于喝完后,他都忘了他二哥有多抠门,忍不住又朝他要。
“二哥,洋洋还要喝。”
“今天没有了,要喝等明天。”抠门的陆清江难得没有拒绝他,只是让他再等一天,因为宋思甜告诉他,樱桃果酱没有加任何添加剂,现在的天气,最多只能存放半个月左右。
陆清洋以前等红糖水,一个星期都等过来了,一天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少,所以,陆清江说的话,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心情,反而让他更加期待明天的到来。
在他对果酱水的期待和陆清江的忙忙碌碌,以及宋思甜的打酱油中,很快就到了该准备晚饭的点。
今晚吃兔子,陆清江没有杀兔子的经验,全靠宋思甜教。
宋思甜当然也不会,但她有外挂,问题不大。
杀好兔子,下厨的事她就爱莫能助了。
好在陆清江的厨艺了得,就是没做过的肉,红烧起来,他也能做得色香味俱全。
陆清河和陆清海下工回来的时候,陆清江还在烙玉米面饼,宋思甜就用樱桃果酱先给他们一人泡了一碗水喝。
陆清海喝完,一脸惊奇道:“这也太好喝了吧!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用野樱桃和白糖,还有蜂蜜做出来的。”虽然做的时候是靠外挂,但都要用些什么,她还是知道的。
“白糖?蜂蜜?哪来的白糖和蜂蜜?”他们家肯定没有这种东西。
“我从家里带的。”宋思甜扯谎道。
陆清海不疑有他,感慨道:“这就难怪泡水这么好喝了。”不管是野樱桃,还是白糖和蜂蜜,单吃味道都十分的好,加在一起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你做了多少?”问这话的是陆清河。
相比于樱桃果酱是怎么做出来,他更关心宋思甜做了多少,因为这关系到他还能喝多少次这么好喝的果酱水。
“不多,就……”
还没等宋思甜把话说完,陆清海就开口打断了她。
“不会就这么点吧?”他指的是放在桌上的碗里的樱桃果酱。
第43章 识时务者有饭吃 妈的,真香。
“不会, 我做了一罐子,大概这么大,被江江藏起来了。这些是他舀出来给你们尝尝鲜的。”说这话时, 她还用手比下装樱桃果酱的罐子的大小。
没办法, 陆清江把四个罐子都藏起来了, 她只能用手比个大概。
陆清河从她的比划中,大概知道了罐子的大小, 不算多, 但也不算少,依他二弟的节省程度, 还是能吃上一些时日。
“做都做了,怎么就做了这么点?”担心他们吃不完吗?
“这东西最多也就能放个十天半个月,做多了没意义。而且, 材料有限。”她摘的野樱桃多归多,但也没有多到能做几罐樱桃果酱, 更何况,还做了一罐樱桃干。
“那樱桃干呢?”他记得除了樱桃果酱外, 她还说要做樱桃干。
“樱桃干的储存时间比较长, 整罐都被江江藏起来了。他打算等樱桃果酱吃完了,再拿出来给你们吃。”一颗都不给他们尝, 也是够抠门的。
陆清河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因为陆清江刚好端着红烧一兔子肉从屋里出来。
有红烧一兔子肉吃, 还惦记什么樱桃干。
“准备开饭了, 大哥去把汤端出来, 小海端饼,碗筷我来拿。”至于宋思甜和陆清洋,坐着等饭吃吧!
很快, 陆清河和陆清海便将汤和饼端出来。
陆清江拿碗筷,比他们要慢一会儿。
“今晚的饭就不分了,你们想吃什么吃什么,管饱。”一锅兔子肉,一锅蔬菜汤,还有玉米面饼,五个人吃够够的。
人类努力走上食物链的顶端不是为了吃素的。所以,他这话后,在场的人不约而同的把筷子伸向兔子肉。
鲜香嫩滑的红烧一兔子肉,吃进嘴里,细细咀嚼,味道胜过万千美味佳肴,仅一口就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即便是宋思甜这个见过世面的,吃完一块后都忍不住又夹了一块吃,更别提陆清河他们兄弟几个没见过世面的。
五个人五双筷子,三斤左右的兔子肉加若干土豆,没过多久便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就连剩下的汤底也被拿去沾玉米面饼吃。
吃完玉米面饼,再喝上一碗蔬菜汤,今晚的晚饭算是结束了。
“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饱。”说这话的是陆清海,此时他正瘫在椅子上摸着他微微鼓起的小肚子,别提有多满足了。
“你何止是饱,我看你都撑着了。”全桌属他吃得最快最多,他都吃饱了,他铁定吃撑了。
陆清海确实有点撑,但他撑得很爽。
“要是每天都能吃这么好这么饱就好了。”
“愿望这种东西,放在心里就好,说出来就不灵了。”十天里能有一天吃这么好这么饱就不错了,还想每天……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天真。
“那我收回,放在心里,这样就能实现了吗?不能吧!所以,说出来和放在心里有区别吗?有的,说出来更爽一点。”不是每个小孩子都是天真的,还有一些是装的,他就是其中之一。
回答他的是一声饱嗝,宋思甜打的。
“插个话,想每天都能吃这么好这么饱不难,只要你们大哥早点娶我过门就行。”等她嫁进陆家后,就可以天天开挂吃香喝辣。
陆清河:“……”
吃饱了撑着在一边凉快也能躺枪。
“不是说好了三个月后结婚。”
“三个月后,是我给的最后期限,你愿意提前结,随时都可以。”早点嫁过来也省得她每天两边跑来跑去,还遭人嫌话。
“我愿意有什么用,你爸又不同意。”好险,早上刚甩的锅,差点又忘了。
经他这么一甩锅,宋思甜也想起来他们之所以不能早点结婚,原因已经不在他,在她爸。
“只要粮食足够,没有人会选择饿肚子。”只有经历过饥荒的人,才能真正明白粮食的重要性。
陆家的饥荒来得比“饥荒三年”还要早,是从陆明行夫妇,也就是陆清江他们的父母相继去世开始。
从那时候开始,粮食在陆清江的心里就已经和生命画上等号。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郎变成一只死抠死抠的老狐狸。
宋思甜上辈子粮食足够,但还是选择饿肚子,为了减肥。所以说,做女人难,做一个吃多了会长肉的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有我在,粮食保证够。”
“我不相信你。”还是那句话,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得亲眼看到,确定粮食足够,才会相信她。
宋思甜:“……”
不相信得敢不敢再直接点?
“爸爸,我能证明自己吗?”
八皮:“你能,你就上。”
宋思甜:“我的意思是,你能帮我证明自己吗?”
八皮:“证明你没有法术,是个废物?”
宋思甜:“……当我没问。”
开不了外挂,还证明鸡毛自己,改逼陆清江信她好了。
“不相信,那这些东西我拿走了。”
“信。”他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到手的粮食不能被拿走,哪怕只是面临被拿走的风险也不能。
“这个故事告诉你,得罪谁都不要得罪手中握着你软肋的人。”只要她手中握着粮食,就不怕他不相信她。
“我以为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既是女子,又是小人,可真难养啊!
“现在是我在养你们,不是你们在养我,难养也是你们难养。”她有粮食,理不直气也壮。
陆清江:“……”
他说的难养不是这个难养。
算了,多说无益。
“我去屋里藏下东西,你自便。”说着,他拿起桌上装着白糖和蜂蜜的两个罐子,准备拿到他屋里藏起来。
见此,宋思甜既无语又无奈道:“不就是一罐白糖和一罐蜂蜜,用得着藏起来吗?有谁会偷不成?就算咱村子真有贼,也不会惦记你们家。”他们陆家在他们村是数一数二的穷。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他防的不是外人,是陆清海和陆清洋。
要是把这两罐白糖和蜂蜜放在他们俩的眼皮底下,能放上一天,他陆清江三个字就倒过来写。樱桃果酱和樱桃干也是,他全都要藏起来。
之所以只拿了装有白糖和蜂蜜的罐子,是因为他一次性拿不了四个罐子。
他话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宋思甜如果还不知道他指的是陆清海和陆清洋,那就太对不起八皮给她灌输的陆清河的记忆了。
“藏起来可以,但不要藏太久了,樱桃果酱放不了太久。”
“我有分寸。”总共就一罐子能放多久,他藏起来不过是不想他们一次性吃完而已。
“你有分寸就行,今晚分兔子肉的时候,希望你也能有分寸。”再分给她最少,她可要翻脸不认人了。
“会的。”陆清江很爽快的应下。
宋思甜现在可是他们家的衣食父母,他抠门归抠门,但不像陆清河那么傻,知道合理付出收获更多。
他应下了,宋思甜便没再说什么,任由他把桌上的四个罐子尽数拿去藏起来。
藏好罐子后,陆清江像往常一样忙活家务。
宋思甜也没闲着,积极的给他打下手。
就这样一直忙到陆清洋抓完小虫子回来。
“洋洋,姐姐做了樱桃果酱,你二哥给你泡了水在厨房,你喂完鸡,自己去拿来喝。”
陆清洋听罢,满怀期待地应了一声。
他虽然不知道樱桃果酱具体是什么样子的,但想到它是用野樱桃做出来了,便觉得味道不会太差。
等真正喝到用樱桃果酱泡的水后,他才知道,樱桃果酱的味道不是不会太差,是太好喝了,远比他往日里喝的红糖水还要好喝很多倍。
以致于喝完后,他都忘了他二哥有多抠门,忍不住又朝他要。
“二哥,洋洋还要喝。”
“今天没有了,要喝等明天。”抠门的陆清江难得没有拒绝他,只是让他再等一天,因为宋思甜告诉他,樱桃果酱没有加任何添加剂,现在的天气,最多只能存放半个月左右。
陆清洋以前等红糖水,一个星期都等过来了,一天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少,所以,陆清江说的话,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心情,反而让他更加期待明天的到来。
在他对果酱水的期待和陆清江的忙忙碌碌,以及宋思甜的打酱油中,很快就到了该准备晚饭的点。
今晚吃兔子,陆清江没有杀兔子的经验,全靠宋思甜教。
宋思甜当然也不会,但她有外挂,问题不大。
杀好兔子,下厨的事她就爱莫能助了。
好在陆清江的厨艺了得,就是没做过的肉,红烧起来,他也能做得色香味俱全。
陆清河和陆清海下工回来的时候,陆清江还在烙玉米面饼,宋思甜就用樱桃果酱先给他们一人泡了一碗水喝。
陆清海喝完,一脸惊奇道:“这也太好喝了吧!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用野樱桃和白糖,还有蜂蜜做出来的。”虽然做的时候是靠外挂,但都要用些什么,她还是知道的。
“白糖?蜂蜜?哪来的白糖和蜂蜜?”他们家肯定没有这种东西。
“我从家里带的。”宋思甜扯谎道。
陆清海不疑有他,感慨道:“这就难怪泡水这么好喝了。”不管是野樱桃,还是白糖和蜂蜜,单吃味道都十分的好,加在一起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你做了多少?”问这话的是陆清河。
相比于樱桃果酱是怎么做出来,他更关心宋思甜做了多少,因为这关系到他还能喝多少次这么好喝的果酱水。
“不多,就……”
还没等宋思甜把话说完,陆清海就开口打断了她。
“不会就这么点吧?”他指的是放在桌上的碗里的樱桃果酱。
第43章 识时务者有饭吃 妈的,真香。
“不会, 我做了一罐子,大概这么大,被江江藏起来了。这些是他舀出来给你们尝尝鲜的。”说这话时, 她还用手比下装樱桃果酱的罐子的大小。
没办法, 陆清江把四个罐子都藏起来了, 她只能用手比个大概。
陆清河从她的比划中,大概知道了罐子的大小, 不算多, 但也不算少,依他二弟的节省程度, 还是能吃上一些时日。
“做都做了,怎么就做了这么点?”担心他们吃不完吗?
“这东西最多也就能放个十天半个月,做多了没意义。而且, 材料有限。”她摘的野樱桃多归多,但也没有多到能做几罐樱桃果酱, 更何况,还做了一罐樱桃干。
“那樱桃干呢?”他记得除了樱桃果酱外, 她还说要做樱桃干。
“樱桃干的储存时间比较长, 整罐都被江江藏起来了。他打算等樱桃果酱吃完了,再拿出来给你们吃。”一颗都不给他们尝, 也是够抠门的。
陆清河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因为陆清江刚好端着红烧一兔子肉从屋里出来。
有红烧一兔子肉吃, 还惦记什么樱桃干。
“准备开饭了, 大哥去把汤端出来, 小海端饼,碗筷我来拿。”至于宋思甜和陆清洋,坐着等饭吃吧!
很快, 陆清河和陆清海便将汤和饼端出来。
陆清江拿碗筷,比他们要慢一会儿。
“今晚的饭就不分了,你们想吃什么吃什么,管饱。”一锅兔子肉,一锅蔬菜汤,还有玉米面饼,五个人吃够够的。
人类努力走上食物链的顶端不是为了吃素的。所以,他这话后,在场的人不约而同的把筷子伸向兔子肉。
鲜香嫩滑的红烧一兔子肉,吃进嘴里,细细咀嚼,味道胜过万千美味佳肴,仅一口就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即便是宋思甜这个见过世面的,吃完一块后都忍不住又夹了一块吃,更别提陆清河他们兄弟几个没见过世面的。
五个人五双筷子,三斤左右的兔子肉加若干土豆,没过多久便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就连剩下的汤底也被拿去沾玉米面饼吃。
吃完玉米面饼,再喝上一碗蔬菜汤,今晚的晚饭算是结束了。
“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饱。”说这话的是陆清海,此时他正瘫在椅子上摸着他微微鼓起的小肚子,别提有多满足了。
“你何止是饱,我看你都撑着了。”全桌属他吃得最快最多,他都吃饱了,他铁定吃撑了。
陆清海确实有点撑,但他撑得很爽。
“要是每天都能吃这么好这么饱就好了。”
“愿望这种东西,放在心里就好,说出来就不灵了。”十天里能有一天吃这么好这么饱就不错了,还想每天……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天真。
“那我收回,放在心里,这样就能实现了吗?不能吧!所以,说出来和放在心里有区别吗?有的,说出来更爽一点。”不是每个小孩子都是天真的,还有一些是装的,他就是其中之一。
回答他的是一声饱嗝,宋思甜打的。
“插个话,想每天都能吃这么好这么饱不难,只要你们大哥早点娶我过门就行。”等她嫁进陆家后,就可以天天开挂吃香喝辣。
陆清河:“……”
吃饱了撑着在一边凉快也能躺枪。
“不是说好了三个月后结婚。”
“三个月后,是我给的最后期限,你愿意提前结,随时都可以。”早点嫁过来也省得她每天两边跑来跑去,还遭人嫌话。
“我愿意有什么用,你爸又不同意。”好险,早上刚甩的锅,差点又忘了。
经他这么一甩锅,宋思甜也想起来他们之所以不能早点结婚,原因已经不在他,在她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