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5章
距离长安越来越远,云浩收到儿子信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天之后。这还是飞艇的效率,即便是夏天飞艇也不是每天都可以升空。这东西受季节的影响非常大!
飞艇到来的时候,云浩已经攻下了疏勒!
这一次云浩没有放任胡子们杀人,因为疏勒的城主是个非常有远见的家伙。他对待城里遗留下来的唐人很是照顾,地位跟后世的大熊猫类似。
以至于云浩想要干掉他的文书递进城里,走出来的却是城里的百十个唐人。他们跪在云浩的脚下,请求云浩赦免这位对大唐饱含感情的城主大人。
云浩看着跪在自己脚下,亲吻自己靴子叫做薛西斯的家伙。这家伙脸孔呈现棕色,黑头发卷曲着有些像非洲兄弟,从肤色上砍很难搞清楚这货到底是属于什么人种。云浩判断,这家伙应该属于阿拉伯人。
因为很多后世的阿拉伯人,虽然说是白人。可他们一丁点儿都不白,估计这跟中东地区酷热的天气有关系。
“尊敬的国公爷,薛西斯愿意做您最忠实的仆人。跟随您征战,做您的刀子。只要您的手臂挥向哪里,薛西斯就愿意为您斩下任何敌人的头颅。”强壮的薛西斯跪伏在云浩脚下,背部的肌肉线条非常清晰。
“你会说大唐话?”云浩对这家伙一口字正腔圆的长安官话,非常吃惊。要知道,西域这地方各个部落杂处。几乎过个百十里地,可能就是一种语言。有些时候,云浩的命令传达下去需要三四种语言的翻译。没想到眼前这个头发卷卷的家伙,居然说得这么溜。
“回国公大人的话,薛西斯十分敬仰大唐。占领了这座城市之后,对唐人倍加尊敬。我向他们请教大唐话,他们就教给我。两年的时间,薛西斯已经能够和他们对话。”
“起来吧!”云浩一抬手,薛西斯赶忙爬了起来。躬着身子,态度十分谦恭。
“你能够尊总唐人,还在他们落难的时候保护他们,供养他们。这非常好,既然他们联名保下你的姓名。那本国公就不杀你,不过你既然答应跟随本国公作战,可就要披坚执锐,真的成为本国公手中的刀。”
“薛西斯会像最忠诚的牧羊犬,最驯服的马驹一样,帮助国公大人。”
云浩撇了撇嘴,难道说这货已经知道了效犬马之劳?话虽然说得露骨,不过云浩还是很喜欢。高帽嘛,谁都喜欢戴。况且,云浩还真有一项任务要他去做。
“疏勒的人你可以迁到龟兹去,丘师利会给你们分配土地草场,等一切你们需要的东西。你带着你的军队,跟随我去征战。胜利之后,你会得到荣誉财富,还有我的支持。你愿意么?”云浩眯着眼睛向薛西斯问道。
“国公大人,我说过做您最忠实的仆人。您的吩咐,小人立刻就去做。请您给小人三天时间,我会挑选最勇敢的武士,跟着您去征战。”
既然薛西斯谦卑的像是条狗,云浩也不打算客气。
亲自手书了一道最严厉的命令给丘师利,让他照顾好薛西斯的族人。这些族人,其实就是薛西斯放在唐国军队面前的人质。如果薛西斯有任何异动,这些族人就会成为唐军刀下之鬼。
薛西斯既然准备接受这一条件,足矣证明是他真心想着跟云浩去打仗。在西域,打仗从来都是发家致富的捷径。无数人都想通过战争和掠夺,改变一下自己过于窘迫的财政状况。
更何况,这一次是跟着强大的唐人去打仗。至于张亮的失败,对唐文华兴趣浓厚的薛西斯认为,这绝对属于老虎打盹的结果。既然大唐又派来了这位年青的国公,一定是有充足的把握。
富贵险中求,薛西斯觉得自己可以赌这一把。
云浩看着疏勒城成为了一座无人的城市,云浩的想法跟在南海差不多。既然不能保证对西域的有效通知,让这里变成无人区也不错。只要靠着大唐的地方繁荣就可以了,蛮荒一向是最好的隔绝带。没人会打一片荒芜土地的主意,尤其是喜欢做生意多过喜欢种地的大食人和阿拉伯人。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中华民族,算是纯粹的农耕文明。在土里种点儿什么,已经渗进了这个民族的基因里。没见后世的小区空地,都有老头老太太在里面种点土豆茄子。其实一家人根本吃不了,可就是烂在地里也喜欢种。
攻克了疏勒之后,云浩开始改变路线。一路向南进攻,穿越了乌孜别里山口。度过了乌浒河,进军到了商弥城。
四百里,又是四百里的距离。云浩的新落脚点,这里以前是大唐的月氏都护府。可现在,却成了马贼的天下。一路上已经发现了至少上千具还没有完全成为白骨的尸体!看他们身上发服饰,很多明显是唐人。
这就让云浩比较愤怒了,因为葱岭的阻隔。大唐对这里知之甚少,只知道当初张亮在商弥城驻扎了一千唐军。高大的葱岭甚至阻断了飞艇的道路,当初收缩防线的时候,云浩曾经派人来过这里传达撤退的军令。不过云浩既没有见到传令的人回来,也没有看到这支军队回来。
两年来,云浩几次试图联系这支军队都没有成功。现在云浩想来看看,到底这里是怎么了。如果是有人干掉了这一千唐军,那么是谁干的。
大军不用分辨方向,尸体就是方向。既然尸体还没有被狼和秃鹫吃完,那就证明这些尸体死的时间不是很长。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时间!
荒原上的狼非常贪婪也非常能吃,通常情况下它们连骨头都不会放过。一切尸骸,最后都会变成灰白色的狼粪。荒原清道夫的称号,绝对称职!
越靠近商弥城,尸体就越多。甚至好多尸体保持着相当完整,身上的箭伤清晰可辨。
“斥候查过了,是大唐弩箭造成的伤害。从尸体里面挖出的箭簇,也是咱们大唐的制式箭簇。”盛彦师对着云浩禀报道。
大唐军队的武器装备,早已经制式化生产。弩箭这种消耗品,更是流水线上的产物。云浩没想到,两年了大唐这支军队还在坚持。
“前锋快速进军,倒是要看看谁在攻打商弥城。”云浩瞥了一眼箭簇,就登上了马车。
前锋的骑兵,好像风一样的掠了出去。这里距离商弥城还有五十余里,骑兵全速赶路最多也就半天的路程。
商弥城下荡漾着漫天的烟尘,无数马贼正叼着刀,攀爬云梯。距离战场十里之外,就能听到隆隆的鼓声。城墙下方是无数身上穿着黑衣的家伙,这些家伙留着长长的大胡子。深目高鼻,一看就知道是阿拉伯人。
云浩有些惊讶的看着这些阿拉伯土鳖,他们现在不是被波斯人吃的死死的么?怎么约过了大食帝国,来到西域政变闹事儿?
惊讶归惊讶,唐军并没有丝毫的犹豫。天上的飞艇率先扑了过去,一轮轰炸之后。到处都是受惊乱窜的战马,还有不知道目的胡跑的马贼。
大唐的炸弹要比大食人的火药威力大多了,一个五十斤的炸弹扔下去。足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地方就没活人了,距离远的没有被弹片伤到。甚至浑身上下一丁点儿伤口都没有,却口鼻流血而死。
这些人是被活活震死的,爆炸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波。这些冲击波非常致命,即便有铠甲的保护。可脏腑已经被巨大的爆炸震碎,看着没有伤口,其实死的凄惨无比。
面对溃散的敌人,唐军骑兵当然知道要怎么做。看到那些被绑在杠子上,剖腹挖心肠子流了满地的人之后,唐军骑兵更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但最勇猛却不是唐人,而是薛西斯率领的五千人马。这五千骑兵人手一杆黄杨大弓,现在配发了唐军的制式箭矢,更是如虎添翼!他们常年在西域生活,早就练成了一身的骑射本事。往往弓弦一响,就会有一个敌人扑倒在地,或者跌落马下。
箭无虚发已经不能行容其本质!
甚至有些变态的家伙,专门射人的脑袋。这年月箭矢的杀伤力的确有问题,如果身上穿铠甲的话。中个十几箭,仍旧大砍大杀的大有人在。
射中脑袋可就不一样了,一箭穿脑而过。就算是再强悍的军卒,也会立刻扑倒在地上,再无一点儿战斗力。
因为他们用弓箭,这可比唐军的弩射速高多了。所以被他们杀死的马贼太多了,云浩很庆幸给他们配备了唐军的制式弩箭。而且每个人配了两壶之多!
满眼望去,都是唐军在追杀马贼。看着城头红底黑字的唐字大旗,随着风猎猎飘扬。云浩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看起来,自己来的还是及时。不然看这阵势,最多还有一两天商弥城就会被攻破。
看到城下来了这么多援军,守城的校尉也兴奋的冲杀出来,加入到追杀的大军之中。这帮人衣衫破烂,脸上满是大胡子。如果不是他们身穿唐人的制式铠甲,一定会被杀红了眼的薛西斯干掉。
云浩无奈的撇了撇嘴,这都是军功制度闹出的毛病。为了抢人头这些家伙总是舍生忘死,这些人头不是人头。而是真真正正的财货,土地,还有升官的凭证。在大唐砍人头这份工作,真的是升官发财的不二捷径。
杀红了眼的唐军,一直追出去二十多里。地上躺着的僵尸,也足足有二十里地。看起来,这里的狼会有一阵子不缺少食物了。
这一次马贼活下来的很少,能够活下来的基本上不是被炸弹震晕,就是躺在地上装死。人后被补刀的人发现之后,带回唐军大营。
眼前这个叫做郭淮的家伙,居然是郭孝恪的侄子。这就有点儿意思了,郭孝恪居然没跟老子提起过,自己还有个侄子远在西域。估计郭家也以为,这个家伙死翘翘了。
“楚公!”看到端坐在马车里面的云浩,郭淮说了两个字眼泪就像是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你们的苦日子结束了!”云浩拍了拍郭淮脏兮兮的铠甲说道。
“楚公,请准许属下调动大军杀人。”郭淮带着哭腔说道。
“你要杀什么人?”云浩疑惑的问道。
“月氏都护府境内胡人皆可杀!”郭淮咬牙切齿的回答。
估计是被这里的胡子坑苦了,两年的时间熬的也真是艰难。现在自家大军回来了,自然是要抒发一下心中的愤懑!
“你带着他去!”云浩指了指薛西斯,想这样简单就完成投名状,这怎么可能。
“诺!”薛西斯学着唐人的样子,对着云浩抱拳。然后跟着郭淮走了!
派了少数军队进城,大军就驻扎在城外。郭淮能在这里坚守两年,估计城里的百姓还靠得住。
可进了城云浩才知道,哪是什么靠得住。偌大的商弥城里面,就只有唐军的存在。所有的百姓,都被郭淮那家伙赶了出去。看起来,这里人对唐人的抵触情绪相当深。
两天之后,郭淮回来了。浑身散发出来的血腥味儿,让人不敢直视。
“看起来你怨念深重啊!”云浩无奈的摇了摇头。
“楚公您不知道,这些胡人都是畜生。咱们的军卒出去巡逻,结果就不见了。末将带着人出去寻找,全都被杀死。他们不但杀人,还侮辱尸体。后来审问俘虏得知,弟兄们胯下那活都被他们割下来喂狗。
好几个兄弟,都是被狗活活掏出了肠子死的。您看到城下的那些人了没有,他们都是被活活的剖心挖肝,当着末将的面烤着吃。
当初是末将力有不逮,现在楚公既然率领援军赶到。末将定然要那些胡人血债血偿!”
云浩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自己的部下当着面被虐杀,这的确是对主将的侮辱。看起来,自己派来送信的人根本没能到这里。
“大军屯驻商弥,方圆三百里人畜不留!”云浩一声令下,薛西斯浑身打了一个哆嗦。很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
飞艇到来的时候,云浩已经攻下了疏勒!
这一次云浩没有放任胡子们杀人,因为疏勒的城主是个非常有远见的家伙。他对待城里遗留下来的唐人很是照顾,地位跟后世的大熊猫类似。
以至于云浩想要干掉他的文书递进城里,走出来的却是城里的百十个唐人。他们跪在云浩的脚下,请求云浩赦免这位对大唐饱含感情的城主大人。
云浩看着跪在自己脚下,亲吻自己靴子叫做薛西斯的家伙。这家伙脸孔呈现棕色,黑头发卷曲着有些像非洲兄弟,从肤色上砍很难搞清楚这货到底是属于什么人种。云浩判断,这家伙应该属于阿拉伯人。
因为很多后世的阿拉伯人,虽然说是白人。可他们一丁点儿都不白,估计这跟中东地区酷热的天气有关系。
“尊敬的国公爷,薛西斯愿意做您最忠实的仆人。跟随您征战,做您的刀子。只要您的手臂挥向哪里,薛西斯就愿意为您斩下任何敌人的头颅。”强壮的薛西斯跪伏在云浩脚下,背部的肌肉线条非常清晰。
“你会说大唐话?”云浩对这家伙一口字正腔圆的长安官话,非常吃惊。要知道,西域这地方各个部落杂处。几乎过个百十里地,可能就是一种语言。有些时候,云浩的命令传达下去需要三四种语言的翻译。没想到眼前这个头发卷卷的家伙,居然说得这么溜。
“回国公大人的话,薛西斯十分敬仰大唐。占领了这座城市之后,对唐人倍加尊敬。我向他们请教大唐话,他们就教给我。两年的时间,薛西斯已经能够和他们对话。”
“起来吧!”云浩一抬手,薛西斯赶忙爬了起来。躬着身子,态度十分谦恭。
“你能够尊总唐人,还在他们落难的时候保护他们,供养他们。这非常好,既然他们联名保下你的姓名。那本国公就不杀你,不过你既然答应跟随本国公作战,可就要披坚执锐,真的成为本国公手中的刀。”
“薛西斯会像最忠诚的牧羊犬,最驯服的马驹一样,帮助国公大人。”
云浩撇了撇嘴,难道说这货已经知道了效犬马之劳?话虽然说得露骨,不过云浩还是很喜欢。高帽嘛,谁都喜欢戴。况且,云浩还真有一项任务要他去做。
“疏勒的人你可以迁到龟兹去,丘师利会给你们分配土地草场,等一切你们需要的东西。你带着你的军队,跟随我去征战。胜利之后,你会得到荣誉财富,还有我的支持。你愿意么?”云浩眯着眼睛向薛西斯问道。
“国公大人,我说过做您最忠实的仆人。您的吩咐,小人立刻就去做。请您给小人三天时间,我会挑选最勇敢的武士,跟着您去征战。”
既然薛西斯谦卑的像是条狗,云浩也不打算客气。
亲自手书了一道最严厉的命令给丘师利,让他照顾好薛西斯的族人。这些族人,其实就是薛西斯放在唐国军队面前的人质。如果薛西斯有任何异动,这些族人就会成为唐军刀下之鬼。
薛西斯既然准备接受这一条件,足矣证明是他真心想着跟云浩去打仗。在西域,打仗从来都是发家致富的捷径。无数人都想通过战争和掠夺,改变一下自己过于窘迫的财政状况。
更何况,这一次是跟着强大的唐人去打仗。至于张亮的失败,对唐文华兴趣浓厚的薛西斯认为,这绝对属于老虎打盹的结果。既然大唐又派来了这位年青的国公,一定是有充足的把握。
富贵险中求,薛西斯觉得自己可以赌这一把。
云浩看着疏勒城成为了一座无人的城市,云浩的想法跟在南海差不多。既然不能保证对西域的有效通知,让这里变成无人区也不错。只要靠着大唐的地方繁荣就可以了,蛮荒一向是最好的隔绝带。没人会打一片荒芜土地的主意,尤其是喜欢做生意多过喜欢种地的大食人和阿拉伯人。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中华民族,算是纯粹的农耕文明。在土里种点儿什么,已经渗进了这个民族的基因里。没见后世的小区空地,都有老头老太太在里面种点土豆茄子。其实一家人根本吃不了,可就是烂在地里也喜欢种。
攻克了疏勒之后,云浩开始改变路线。一路向南进攻,穿越了乌孜别里山口。度过了乌浒河,进军到了商弥城。
四百里,又是四百里的距离。云浩的新落脚点,这里以前是大唐的月氏都护府。可现在,却成了马贼的天下。一路上已经发现了至少上千具还没有完全成为白骨的尸体!看他们身上发服饰,很多明显是唐人。
这就让云浩比较愤怒了,因为葱岭的阻隔。大唐对这里知之甚少,只知道当初张亮在商弥城驻扎了一千唐军。高大的葱岭甚至阻断了飞艇的道路,当初收缩防线的时候,云浩曾经派人来过这里传达撤退的军令。不过云浩既没有见到传令的人回来,也没有看到这支军队回来。
两年来,云浩几次试图联系这支军队都没有成功。现在云浩想来看看,到底这里是怎么了。如果是有人干掉了这一千唐军,那么是谁干的。
大军不用分辨方向,尸体就是方向。既然尸体还没有被狼和秃鹫吃完,那就证明这些尸体死的时间不是很长。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时间!
荒原上的狼非常贪婪也非常能吃,通常情况下它们连骨头都不会放过。一切尸骸,最后都会变成灰白色的狼粪。荒原清道夫的称号,绝对称职!
越靠近商弥城,尸体就越多。甚至好多尸体保持着相当完整,身上的箭伤清晰可辨。
“斥候查过了,是大唐弩箭造成的伤害。从尸体里面挖出的箭簇,也是咱们大唐的制式箭簇。”盛彦师对着云浩禀报道。
大唐军队的武器装备,早已经制式化生产。弩箭这种消耗品,更是流水线上的产物。云浩没想到,两年了大唐这支军队还在坚持。
“前锋快速进军,倒是要看看谁在攻打商弥城。”云浩瞥了一眼箭簇,就登上了马车。
前锋的骑兵,好像风一样的掠了出去。这里距离商弥城还有五十余里,骑兵全速赶路最多也就半天的路程。
商弥城下荡漾着漫天的烟尘,无数马贼正叼着刀,攀爬云梯。距离战场十里之外,就能听到隆隆的鼓声。城墙下方是无数身上穿着黑衣的家伙,这些家伙留着长长的大胡子。深目高鼻,一看就知道是阿拉伯人。
云浩有些惊讶的看着这些阿拉伯土鳖,他们现在不是被波斯人吃的死死的么?怎么约过了大食帝国,来到西域政变闹事儿?
惊讶归惊讶,唐军并没有丝毫的犹豫。天上的飞艇率先扑了过去,一轮轰炸之后。到处都是受惊乱窜的战马,还有不知道目的胡跑的马贼。
大唐的炸弹要比大食人的火药威力大多了,一个五十斤的炸弹扔下去。足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地方就没活人了,距离远的没有被弹片伤到。甚至浑身上下一丁点儿伤口都没有,却口鼻流血而死。
这些人是被活活震死的,爆炸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波。这些冲击波非常致命,即便有铠甲的保护。可脏腑已经被巨大的爆炸震碎,看着没有伤口,其实死的凄惨无比。
面对溃散的敌人,唐军骑兵当然知道要怎么做。看到那些被绑在杠子上,剖腹挖心肠子流了满地的人之后,唐军骑兵更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但最勇猛却不是唐人,而是薛西斯率领的五千人马。这五千骑兵人手一杆黄杨大弓,现在配发了唐军的制式箭矢,更是如虎添翼!他们常年在西域生活,早就练成了一身的骑射本事。往往弓弦一响,就会有一个敌人扑倒在地,或者跌落马下。
箭无虚发已经不能行容其本质!
甚至有些变态的家伙,专门射人的脑袋。这年月箭矢的杀伤力的确有问题,如果身上穿铠甲的话。中个十几箭,仍旧大砍大杀的大有人在。
射中脑袋可就不一样了,一箭穿脑而过。就算是再强悍的军卒,也会立刻扑倒在地上,再无一点儿战斗力。
因为他们用弓箭,这可比唐军的弩射速高多了。所以被他们杀死的马贼太多了,云浩很庆幸给他们配备了唐军的制式弩箭。而且每个人配了两壶之多!
满眼望去,都是唐军在追杀马贼。看着城头红底黑字的唐字大旗,随着风猎猎飘扬。云浩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看起来,自己来的还是及时。不然看这阵势,最多还有一两天商弥城就会被攻破。
看到城下来了这么多援军,守城的校尉也兴奋的冲杀出来,加入到追杀的大军之中。这帮人衣衫破烂,脸上满是大胡子。如果不是他们身穿唐人的制式铠甲,一定会被杀红了眼的薛西斯干掉。
云浩无奈的撇了撇嘴,这都是军功制度闹出的毛病。为了抢人头这些家伙总是舍生忘死,这些人头不是人头。而是真真正正的财货,土地,还有升官的凭证。在大唐砍人头这份工作,真的是升官发财的不二捷径。
杀红了眼的唐军,一直追出去二十多里。地上躺着的僵尸,也足足有二十里地。看起来,这里的狼会有一阵子不缺少食物了。
这一次马贼活下来的很少,能够活下来的基本上不是被炸弹震晕,就是躺在地上装死。人后被补刀的人发现之后,带回唐军大营。
眼前这个叫做郭淮的家伙,居然是郭孝恪的侄子。这就有点儿意思了,郭孝恪居然没跟老子提起过,自己还有个侄子远在西域。估计郭家也以为,这个家伙死翘翘了。
“楚公!”看到端坐在马车里面的云浩,郭淮说了两个字眼泪就像是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你们的苦日子结束了!”云浩拍了拍郭淮脏兮兮的铠甲说道。
“楚公,请准许属下调动大军杀人。”郭淮带着哭腔说道。
“你要杀什么人?”云浩疑惑的问道。
“月氏都护府境内胡人皆可杀!”郭淮咬牙切齿的回答。
估计是被这里的胡子坑苦了,两年的时间熬的也真是艰难。现在自家大军回来了,自然是要抒发一下心中的愤懑!
“你带着他去!”云浩指了指薛西斯,想这样简单就完成投名状,这怎么可能。
“诺!”薛西斯学着唐人的样子,对着云浩抱拳。然后跟着郭淮走了!
派了少数军队进城,大军就驻扎在城外。郭淮能在这里坚守两年,估计城里的百姓还靠得住。
可进了城云浩才知道,哪是什么靠得住。偌大的商弥城里面,就只有唐军的存在。所有的百姓,都被郭淮那家伙赶了出去。看起来,这里人对唐人的抵触情绪相当深。
两天之后,郭淮回来了。浑身散发出来的血腥味儿,让人不敢直视。
“看起来你怨念深重啊!”云浩无奈的摇了摇头。
“楚公您不知道,这些胡人都是畜生。咱们的军卒出去巡逻,结果就不见了。末将带着人出去寻找,全都被杀死。他们不但杀人,还侮辱尸体。后来审问俘虏得知,弟兄们胯下那活都被他们割下来喂狗。
好几个兄弟,都是被狗活活掏出了肠子死的。您看到城下的那些人了没有,他们都是被活活的剖心挖肝,当着末将的面烤着吃。
当初是末将力有不逮,现在楚公既然率领援军赶到。末将定然要那些胡人血债血偿!”
云浩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自己的部下当着面被虐杀,这的确是对主将的侮辱。看起来,自己派来送信的人根本没能到这里。
“大军屯驻商弥,方圆三百里人畜不留!”云浩一声令下,薛西斯浑身打了一个哆嗦。很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