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这酒必须喝!(第一更)
幸运的是。
林雅诗虽然没说话,但那男子也没生气,只是招呼两人入坐后,就一起动筷子吃狗肉,并且还让身边的女郎给他们都倒上了酒。
“林小姐怎么不吃啊?”那为首的温和男子看到林雅诗没动筷子,就“关心”的问了一句。
“我最近上火,吃不了这些。”林雅诗淡定的回应了一句。
“呵呵,没事没事,樊家这狗肉比起当初我在玉林那边吃的还是差了点,等有时间,大家一块聚会,就选玉林吃一顿正宗的狗肉吧。”男子笑呵呵说道,一只手不着痕迹的在身边女郎的衣服里乱摸,对方很快面色潮红,身子颤抖了一下。
林雅诗注意到后,微微低头,心中一片恶心。
就在这时,先前丢了面子的男子忽然开口道:“李俊风,刚刚我可记得你们来晚了,既然不吃狗肉,那么这酒就必须得罚,一人三杯,喝吧。”
“对,对……该罚,该罚!”
李俊风没任何犹豫,拿起酒就直接喝进肚子里。
等李俊风喝酒的时候,那个男子就直接向林雅诗递了一杯酒过来:“林小姐,你也喝啊,怎么着也得给哥哥我一点面子吧?”
林雅诗一双眸子中立刻有了一抹冷意。
不过还不等林雅诗做出什么举动,李俊风便已经赶在之前对其他人赔笑道:“真是太对不起了,雅诗她不会喝酒,一沾酒就晕。”
本来是帮林雅诗的话,却没想到说出口之后,倒是让几个男子目光微微发亮!
随后一双双眼睛就都注视着林雅诗,看着对方娇美的身躯,他们心头都非常火热!
这种难得的极品美人,如果能够与之共度一晚,就算是少活个十年他们估计都愿意!
“李俊风,你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想给我们面子吗?”之前递酒的男子脸色沉下来说道,目光有些不耐。
“没,没有……要不我替雅诗喝吧?”李俊风咽了口唾沫说道。
“你这种行为就是不给我面子,我今天还就让她喝了这杯酒,如果拒绝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立马就回京城去!”男子冷哼道,似乎有点生气了。
李俊风听到这话之后,立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他们李家还要靠着这几位进军京城的,如果把他们给得罪了,那么他们李家别说进军京城了,就是在兴平市,估计也得遭受一些打压!
林雅诗抿了抿嘴,似乎想说什么话,可声音还没出来李俊风急切的催促声便已经传来:“雅诗,赶紧喝了吧,人家这么给面子了,你也要尊重一下别人啊,快点喝了!”
说到最后,李俊风给林雅诗递过去了一个严厉的目光!
这一刻。
林雅诗真的已经忍受不了了!
她有沾酒就倒的毛病,一滴酒水都不能沾,如果这一杯酒喝下去,保证立刻就会醉倒!
而且再看看包厢里这几个男子看向她的眼神,仿佛群狼盯着猎物在看一样,她要是在这里醉倒的话,能不能走出这个包厢都是难事!
“你真的打算让我喝这杯酒吗?”林雅诗目光突然间平静的看向李俊风。
她不信对方看不出来这几人逼她喝酒的目的!
李俊风低下头,喉咙里发出“嗯”的一声。
林雅诗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然后转身就准备离开包厢,可是等她刚刚转过身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厢门口已经有一名体格强壮的男子站在了那里!
“呵呵,小妞,脾气挺爆的啊。”那个一直温和浅谈的年轻男子突然站起来,淡淡道:“俊风啊,你这是从哪儿找来的啤酒小妹儿?长得不错,就是这态度实在不好啊,不如交给我,让我调教调教,保准以后会非常听话的!”
“啊?这……”李俊风抬头,目光下意识迎向林雅诗时,又立刻躲闪开来。
“怎么?一个啤酒妹还让你这么舍不得啊?可别骗我她是你什么未婚妻女朋友的,我们可不信。”年轻男子拍了拍李俊风的肩膀,笑道:“放心好了,等我们回京城之后,会在那边给你们李家铺路的。”
李俊风脸上立刻一喜:“多谢各位了!”
林雅诗没说话,一只手却摸向自己包里。
她是个谨慎的女人,自从家里跟李家谈了婚事之后,她就给自己准备了一个防身用的小刀。
本以为是用来对付李俊风的,却没想到会遇到今天这种事……
……
樊氏狗肉林门口。
本来两人只是路过,但叶暮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询问余黛薇:“你吃不吃狗肉?”
余黛薇看了看旁边,然后点头道:“以前跟我妈回国的时候,就去过老家玉林,有吃过一回狗肉,味道还不错。”
“这就好,那今天还是我请客吧,请你吃狗肉!”叶暮说道。
他还是有点大男子主义。
吃饭这种事情上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给他掏钱呢?
余黛薇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计算过后,就点头“嗯”了一声。
她出生在玉林,所以对狗肉什么的完全没有抵触。
叶暮也一样。
他之前还跟温岚来这里吃过几次呢。
两人进去之后,叶暮就到前台,询问一个经理模样的女子:“你们老板在吗?”
“我们老板?你是……”女经理奇怪的看着叶暮。
“我是谁不重要,你给樊春来说一声,就说温岚她弟来了就行。”叶暮说道。
樊春来就是上次醉酒想要调戏温岚,却被得到传承的叶暮揍了一顿的那个秃顶胖子。
后来对方有专门找温岚道过歉。
或者说,是主动找叶暮赔礼道歉的,他在那一晚被揍了之后,是真的怕叶暮了!
“请稍等一下。”女经理不确定叶暮说的是真是假,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给老板打了个电话过去。
很快。
女经理又回来了,然后脸上就堆满了笑意,道:“原来是陈暮先生,老板说了,这里的东西您随便点,哦,我还是先给你们安排个包厢吧,老板马上就过来!”
叶暮轻咳一声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实在没钱了,他也不会用这种方法混吃混喝。
余黛薇则惊奇的看着这一幕。
她手还插在口袋里,一张一张数着钱呢,因为她发现这里的东西都非常贵,一大盘狗肉竟然比羊肉还贵。
却没想到转眼间竟然会变成这样!
不用掏钱就能吃饭吗?
“走吧。”叶暮拉着发愣中的余黛薇跟着女经理一起朝包厢里走去。
包厢挺宽敞的。
女经理让服务员拿过来了一本菜单,说道:“叶先生,您随便点,如果有什么其它需求也尽管提,我们都会尽量为您完成的。”
“不用这么客气,我们就两个人,先来两碗肉粥,再一盘狗肉就可以了。”叶暮也没好意思要太多东西。
“行,我先吩咐厨房优先给你做。”女经理也没再客气,反正一会儿老板也会来。
热腾腾的肉粥很快上桌。
里面的食材很简单,狗肉、粳米、一点点生姜。
狗肉有治疗遗精、阳痿、早泄的作用,对男人来说绝对是大补之物,对女人的好处也不少,可以缓解女人大姨妈之后的一些特殊症状。
不过狗肉吃多了也不好,容易上火。
余黛薇也是真的饿了,食物端上来的时候,她便已经食指大动,不过见叶暮没动筷子,就道:“暮哥,你怎么不动筷子啊?”
“看到这肉粥,我就想到了一个故事。”
“故事?”
“对,这故事叫大意食.精粥,跟粥有关。”
“大意失荆州?”余黛薇奇怪,怎么还扯上三国了。
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想的跟叶暮想的压根儿就不一样。
“从前有个农夫抓了只偷鸡的狐狸,邻居却都让他把可怜的狐狸放了,于是农夫大发善心放了狐狸。可是从放走狐狸的第二天起,农夫就发现,自己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床头都会放着一碗热粥。”叶暮开讲了。
余黛薇挺的奇怪:“这是神话故事吧,跟田螺姑娘的故事真像,不过这跟大意失荆州有什么关系?”
“后面你就会知道了。”叶暮轻咳一声道:“农夫每天都能喝上热粥,生活很是滋润,不过有一天,一名道士路过他们家,就对农夫说,他家妖气太重,让他今早搬离。农夫不信,但想到每天的白粥,心里还是留了意。于是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农夫就早早醒来,然后躲在门外,看向屋里,不看还好,这一看,农夫直接就蹲在地上吐了起来,你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吗?”
“吐了起来?”余黛薇一想,就道:“他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咦?你这都知道啊!”叶暮啧啧道:“他真的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因为他发现,自己之前放走的那只狐狸正坐在他的床头,手里端着一只碗,对着碗口打着飞机。”
唰!
余黛薇脸立刻通红,然后就举起小粉拳在叶暮身上敲打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明明就是……”
“这种事情不是在你们女孩子眼里就是不干净的东西吗?难道对你来说很干净?”
“啐!”余黛薇涨红着脸道:“可这又跟大意失荆州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大意食.精粥嘛。”叶暮理所当然道。
余黛薇现在终于听懂了,然后磨着一口银牙,恨不得咬上叶暮一口。
太污了!
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打打闹闹了一阵,就开始吃东西。
只是还没吃两口呢,旁边的双层隔音板制成的墙壁突然传来一声震动。
好像有人撞到了墙壁上。
叶暮下意识用透视眼看了一下,眼睛却徒然瞪大,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就起身冲向外面……
林雅诗虽然没说话,但那男子也没生气,只是招呼两人入坐后,就一起动筷子吃狗肉,并且还让身边的女郎给他们都倒上了酒。
“林小姐怎么不吃啊?”那为首的温和男子看到林雅诗没动筷子,就“关心”的问了一句。
“我最近上火,吃不了这些。”林雅诗淡定的回应了一句。
“呵呵,没事没事,樊家这狗肉比起当初我在玉林那边吃的还是差了点,等有时间,大家一块聚会,就选玉林吃一顿正宗的狗肉吧。”男子笑呵呵说道,一只手不着痕迹的在身边女郎的衣服里乱摸,对方很快面色潮红,身子颤抖了一下。
林雅诗注意到后,微微低头,心中一片恶心。
就在这时,先前丢了面子的男子忽然开口道:“李俊风,刚刚我可记得你们来晚了,既然不吃狗肉,那么这酒就必须得罚,一人三杯,喝吧。”
“对,对……该罚,该罚!”
李俊风没任何犹豫,拿起酒就直接喝进肚子里。
等李俊风喝酒的时候,那个男子就直接向林雅诗递了一杯酒过来:“林小姐,你也喝啊,怎么着也得给哥哥我一点面子吧?”
林雅诗一双眸子中立刻有了一抹冷意。
不过还不等林雅诗做出什么举动,李俊风便已经赶在之前对其他人赔笑道:“真是太对不起了,雅诗她不会喝酒,一沾酒就晕。”
本来是帮林雅诗的话,却没想到说出口之后,倒是让几个男子目光微微发亮!
随后一双双眼睛就都注视着林雅诗,看着对方娇美的身躯,他们心头都非常火热!
这种难得的极品美人,如果能够与之共度一晚,就算是少活个十年他们估计都愿意!
“李俊风,你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想给我们面子吗?”之前递酒的男子脸色沉下来说道,目光有些不耐。
“没,没有……要不我替雅诗喝吧?”李俊风咽了口唾沫说道。
“你这种行为就是不给我面子,我今天还就让她喝了这杯酒,如果拒绝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立马就回京城去!”男子冷哼道,似乎有点生气了。
李俊风听到这话之后,立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他们李家还要靠着这几位进军京城的,如果把他们给得罪了,那么他们李家别说进军京城了,就是在兴平市,估计也得遭受一些打压!
林雅诗抿了抿嘴,似乎想说什么话,可声音还没出来李俊风急切的催促声便已经传来:“雅诗,赶紧喝了吧,人家这么给面子了,你也要尊重一下别人啊,快点喝了!”
说到最后,李俊风给林雅诗递过去了一个严厉的目光!
这一刻。
林雅诗真的已经忍受不了了!
她有沾酒就倒的毛病,一滴酒水都不能沾,如果这一杯酒喝下去,保证立刻就会醉倒!
而且再看看包厢里这几个男子看向她的眼神,仿佛群狼盯着猎物在看一样,她要是在这里醉倒的话,能不能走出这个包厢都是难事!
“你真的打算让我喝这杯酒吗?”林雅诗目光突然间平静的看向李俊风。
她不信对方看不出来这几人逼她喝酒的目的!
李俊风低下头,喉咙里发出“嗯”的一声。
林雅诗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然后转身就准备离开包厢,可是等她刚刚转过身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厢门口已经有一名体格强壮的男子站在了那里!
“呵呵,小妞,脾气挺爆的啊。”那个一直温和浅谈的年轻男子突然站起来,淡淡道:“俊风啊,你这是从哪儿找来的啤酒小妹儿?长得不错,就是这态度实在不好啊,不如交给我,让我调教调教,保准以后会非常听话的!”
“啊?这……”李俊风抬头,目光下意识迎向林雅诗时,又立刻躲闪开来。
“怎么?一个啤酒妹还让你这么舍不得啊?可别骗我她是你什么未婚妻女朋友的,我们可不信。”年轻男子拍了拍李俊风的肩膀,笑道:“放心好了,等我们回京城之后,会在那边给你们李家铺路的。”
李俊风脸上立刻一喜:“多谢各位了!”
林雅诗没说话,一只手却摸向自己包里。
她是个谨慎的女人,自从家里跟李家谈了婚事之后,她就给自己准备了一个防身用的小刀。
本以为是用来对付李俊风的,却没想到会遇到今天这种事……
……
樊氏狗肉林门口。
本来两人只是路过,但叶暮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询问余黛薇:“你吃不吃狗肉?”
余黛薇看了看旁边,然后点头道:“以前跟我妈回国的时候,就去过老家玉林,有吃过一回狗肉,味道还不错。”
“这就好,那今天还是我请客吧,请你吃狗肉!”叶暮说道。
他还是有点大男子主义。
吃饭这种事情上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给他掏钱呢?
余黛薇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计算过后,就点头“嗯”了一声。
她出生在玉林,所以对狗肉什么的完全没有抵触。
叶暮也一样。
他之前还跟温岚来这里吃过几次呢。
两人进去之后,叶暮就到前台,询问一个经理模样的女子:“你们老板在吗?”
“我们老板?你是……”女经理奇怪的看着叶暮。
“我是谁不重要,你给樊春来说一声,就说温岚她弟来了就行。”叶暮说道。
樊春来就是上次醉酒想要调戏温岚,却被得到传承的叶暮揍了一顿的那个秃顶胖子。
后来对方有专门找温岚道过歉。
或者说,是主动找叶暮赔礼道歉的,他在那一晚被揍了之后,是真的怕叶暮了!
“请稍等一下。”女经理不确定叶暮说的是真是假,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给老板打了个电话过去。
很快。
女经理又回来了,然后脸上就堆满了笑意,道:“原来是陈暮先生,老板说了,这里的东西您随便点,哦,我还是先给你们安排个包厢吧,老板马上就过来!”
叶暮轻咳一声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实在没钱了,他也不会用这种方法混吃混喝。
余黛薇则惊奇的看着这一幕。
她手还插在口袋里,一张一张数着钱呢,因为她发现这里的东西都非常贵,一大盘狗肉竟然比羊肉还贵。
却没想到转眼间竟然会变成这样!
不用掏钱就能吃饭吗?
“走吧。”叶暮拉着发愣中的余黛薇跟着女经理一起朝包厢里走去。
包厢挺宽敞的。
女经理让服务员拿过来了一本菜单,说道:“叶先生,您随便点,如果有什么其它需求也尽管提,我们都会尽量为您完成的。”
“不用这么客气,我们就两个人,先来两碗肉粥,再一盘狗肉就可以了。”叶暮也没好意思要太多东西。
“行,我先吩咐厨房优先给你做。”女经理也没再客气,反正一会儿老板也会来。
热腾腾的肉粥很快上桌。
里面的食材很简单,狗肉、粳米、一点点生姜。
狗肉有治疗遗精、阳痿、早泄的作用,对男人来说绝对是大补之物,对女人的好处也不少,可以缓解女人大姨妈之后的一些特殊症状。
不过狗肉吃多了也不好,容易上火。
余黛薇也是真的饿了,食物端上来的时候,她便已经食指大动,不过见叶暮没动筷子,就道:“暮哥,你怎么不动筷子啊?”
“看到这肉粥,我就想到了一个故事。”
“故事?”
“对,这故事叫大意食.精粥,跟粥有关。”
“大意失荆州?”余黛薇奇怪,怎么还扯上三国了。
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想的跟叶暮想的压根儿就不一样。
“从前有个农夫抓了只偷鸡的狐狸,邻居却都让他把可怜的狐狸放了,于是农夫大发善心放了狐狸。可是从放走狐狸的第二天起,农夫就发现,自己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床头都会放着一碗热粥。”叶暮开讲了。
余黛薇挺的奇怪:“这是神话故事吧,跟田螺姑娘的故事真像,不过这跟大意失荆州有什么关系?”
“后面你就会知道了。”叶暮轻咳一声道:“农夫每天都能喝上热粥,生活很是滋润,不过有一天,一名道士路过他们家,就对农夫说,他家妖气太重,让他今早搬离。农夫不信,但想到每天的白粥,心里还是留了意。于是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农夫就早早醒来,然后躲在门外,看向屋里,不看还好,这一看,农夫直接就蹲在地上吐了起来,你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吗?”
“吐了起来?”余黛薇一想,就道:“他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咦?你这都知道啊!”叶暮啧啧道:“他真的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因为他发现,自己之前放走的那只狐狸正坐在他的床头,手里端着一只碗,对着碗口打着飞机。”
唰!
余黛薇脸立刻通红,然后就举起小粉拳在叶暮身上敲打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明明就是……”
“这种事情不是在你们女孩子眼里就是不干净的东西吗?难道对你来说很干净?”
“啐!”余黛薇涨红着脸道:“可这又跟大意失荆州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大意食.精粥嘛。”叶暮理所当然道。
余黛薇现在终于听懂了,然后磨着一口银牙,恨不得咬上叶暮一口。
太污了!
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打打闹闹了一阵,就开始吃东西。
只是还没吃两口呢,旁边的双层隔音板制成的墙壁突然传来一声震动。
好像有人撞到了墙壁上。
叶暮下意识用透视眼看了一下,眼睛却徒然瞪大,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就起身冲向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