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祖传玉佩
这里是b市的一个小县城。
苏瑾之前跟养父母一家就住在这里。
苏瑾回过神来,想起了当初突然出现的赌石能力,正确来说应该是透视能力!赶紧起身,走到养父母的房间,在床底的夹层中,摸索了几下,哐当......拿出了一枚玉佩。
她从小被人遗弃在孤儿院门口,院长妈妈是一位温柔典雅的女士,办了这家私人的孤儿院,收养了不少被人遗弃的孩子。刚出生的苏瑾还在襁褓之中,就被人丢弃在门口。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还好院长妈妈出来采购,不然真的怕苏瑾被冻死。院长妈妈悉心照顾着苏瑾,小小的苏瑾长得粉嫩嫩的,很招人喜欢!五岁的时候被一对没有儿女的夫妇领养了。
他们就是苏瑾的爸妈,苏建国和柳玥。(接下来称他们两个为苏瑾爸妈)院长就把这块玉佩拿给苏瑾爸妈,并且交代道,这块玉佩是她在刚出生时候苏瑾的衣物里找到的,应该是她亲生父母留下的。
不管苏瑾的亲生父母是否真心的遗弃她,院长妈妈希望苏瑾爸妈可以在苏瑾十八岁的时候把一切告知,十八岁的苏瑾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很好的处理这些事情了。苏瑾爸妈也是老实憨厚的家庭,也可以理解院长的意思,就同意了。
就这样子,苏瑾被领养了!苏瑾爸妈一直也很疼爱苏瑾,虽然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但是苏瑾喜欢这种殷实的日子,她也过了十二年的幸福生活。直到一个月前,养父母出了车祸事故。
两人双双撒手人寰,只剩下17岁的苏瑾。孤苦无依,父母的离世,让苏瑾失去了生活下去的信心,她没有想到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然而苏建国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二叔也惦记着她们家这个房子还有苏建国和柳玥的事故抚恤金,由于保时捷的肇事人员家境很好,势力也很大,警察虽然查明了,但是给出的答案就是意外!只让保时捷肇事人赔偿!
这笔金额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被他二叔知道了,他也一直知道苏瑾不是他大哥的亲生女儿,于是想要把苏瑾赶出去,把这个房子还有事故抚恤金统统占为已有。
但是又不能做的太明显,因为他也是一个工厂的干部,比较讲究形象面子,这些年都做得不错,恐招左邻右舍的白眼,所以下葬那天过来威逼利诱了苏瑾一次,就想过完这阵子再来收房子,对苏瑾这个便宜侄女也不管不顾。
苏瑾也是因为经受了巨大的打击,本来以为还有一个亲戚依靠,没想到居然是个豺狼虎豹,被威胁了一番,双重折磨下,当天就发起了高烧!
想到这里,苏瑾用力的握了握手心,上辈子,因为自己懦弱又不敢抵抗,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自己还被赶出去!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得逞。
玉佩晶莹剔透,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内部泛着绿光,由此可见是一块难得的宝贝。苏瑾心想:这块玉佩真的可以让我变强大吗?我要怎么做!上辈子也是无缘无故的就有了透视,也许是不经意间开启了玉佩。
苏瑾思考了一会,想起小说中的滴血认主,觉得可以一试,就站起来找了一根针扎进去,然后血滴在玉佩上。等着血慢慢吸收。咦?怎么没有动静?苏瑾疑惑了。上辈子究竟是怎么开启的呢?
只见一刹那间,眼前一黑,进入了一个平阔的地方。空地上有几座茅草屋,还有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其他地方都是空地,上面什么也没有。天啊,这个是什么地方?
苏瑾走上去,泉水清澈得可以映出她的模样,发现自己有点渴了,双手捧了一口水喝了起来。
过了一会,“啊,好痛!”怎么回事!我不会要被毒死了吧。不行,我才刚活过来,我不能死,忍着刺骨的疼,硬生生的用意志力再坚持。
忍着忍着到最后,苏瑾再也坚持不住了,直接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苏瑾缓缓睁开眼,问道:我这是没死?闻到一种味道,低头看,呕,好臭啊!
身上本来白皙的皮肤现在漂浮着一层污垢,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但是感觉身体并没有不适的地方,就觉得很轻盈,脚步飞快,哪里看得出昨天还是一个发着高烧的病人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洗髓换骨?苏瑾赶紧走到泉水边擦洗干净。
不一会儿就神清气爽。这种感觉真好,浑身上下充满着力气。本来苏瑾是比较瘦弱的,现在她觉得自己壮得可以打晕一头牛!
感觉身体没有任何不适之后,她走到一间茅草屋旁,进去之后发现,这里全部都是一些珍贵的中医典籍,珍藏的绝世孤本。
发达了,发达了,哈哈哈!另一间茅草屋是炼丹的,里面放着很多炼制好的丹药。还有最后一间放着很多武功秘籍,还有修真的法决。
苏瑾很惊讶,修真,丹药这些她前世听都没听过,没想到这个世界这么神奇,还有这么多她前世无法踏足的东西。医术的话现在自己国家的中医反而比较少了,中医要熬药,效果慢,而且现在科技发展快,引进西医后,西医见效快,反而比较多人去学。
苏瑾随手拿起最前面的一本炼体术。这本刚好适合她现在的身体,就盘腿而坐,专心的照着书本练起来了。2个小时后,苏瑾吐出一口浊气,说道:“呼,成功了!炼体术一层了。”
这本炼体术一共十层。苏瑾叹了口气说:“这么慢啊,才一层!”看来自己的天赋不怎么样啊!
古武界的人要是听到苏瑾这么说,那些所谓的修真天才估计要疯了,多少人在这第一层不知道练多久才会成功,少则几个月,多达一两年也有。天才的尚且如此,那些比较普通的人,第一层起码要修炼个好几年才成功。
苏瑾在空间修炼到现在才不到两天,简直就是绝世天才。
苏瑾之前跟养父母一家就住在这里。
苏瑾回过神来,想起了当初突然出现的赌石能力,正确来说应该是透视能力!赶紧起身,走到养父母的房间,在床底的夹层中,摸索了几下,哐当......拿出了一枚玉佩。
她从小被人遗弃在孤儿院门口,院长妈妈是一位温柔典雅的女士,办了这家私人的孤儿院,收养了不少被人遗弃的孩子。刚出生的苏瑾还在襁褓之中,就被人丢弃在门口。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还好院长妈妈出来采购,不然真的怕苏瑾被冻死。院长妈妈悉心照顾着苏瑾,小小的苏瑾长得粉嫩嫩的,很招人喜欢!五岁的时候被一对没有儿女的夫妇领养了。
他们就是苏瑾的爸妈,苏建国和柳玥。(接下来称他们两个为苏瑾爸妈)院长就把这块玉佩拿给苏瑾爸妈,并且交代道,这块玉佩是她在刚出生时候苏瑾的衣物里找到的,应该是她亲生父母留下的。
不管苏瑾的亲生父母是否真心的遗弃她,院长妈妈希望苏瑾爸妈可以在苏瑾十八岁的时候把一切告知,十八岁的苏瑾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很好的处理这些事情了。苏瑾爸妈也是老实憨厚的家庭,也可以理解院长的意思,就同意了。
就这样子,苏瑾被领养了!苏瑾爸妈一直也很疼爱苏瑾,虽然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但是苏瑾喜欢这种殷实的日子,她也过了十二年的幸福生活。直到一个月前,养父母出了车祸事故。
两人双双撒手人寰,只剩下17岁的苏瑾。孤苦无依,父母的离世,让苏瑾失去了生活下去的信心,她没有想到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然而苏建国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二叔也惦记着她们家这个房子还有苏建国和柳玥的事故抚恤金,由于保时捷的肇事人员家境很好,势力也很大,警察虽然查明了,但是给出的答案就是意外!只让保时捷肇事人赔偿!
这笔金额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被他二叔知道了,他也一直知道苏瑾不是他大哥的亲生女儿,于是想要把苏瑾赶出去,把这个房子还有事故抚恤金统统占为已有。
但是又不能做的太明显,因为他也是一个工厂的干部,比较讲究形象面子,这些年都做得不错,恐招左邻右舍的白眼,所以下葬那天过来威逼利诱了苏瑾一次,就想过完这阵子再来收房子,对苏瑾这个便宜侄女也不管不顾。
苏瑾也是因为经受了巨大的打击,本来以为还有一个亲戚依靠,没想到居然是个豺狼虎豹,被威胁了一番,双重折磨下,当天就发起了高烧!
想到这里,苏瑾用力的握了握手心,上辈子,因为自己懦弱又不敢抵抗,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自己还被赶出去!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得逞。
玉佩晶莹剔透,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内部泛着绿光,由此可见是一块难得的宝贝。苏瑾心想:这块玉佩真的可以让我变强大吗?我要怎么做!上辈子也是无缘无故的就有了透视,也许是不经意间开启了玉佩。
苏瑾思考了一会,想起小说中的滴血认主,觉得可以一试,就站起来找了一根针扎进去,然后血滴在玉佩上。等着血慢慢吸收。咦?怎么没有动静?苏瑾疑惑了。上辈子究竟是怎么开启的呢?
只见一刹那间,眼前一黑,进入了一个平阔的地方。空地上有几座茅草屋,还有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其他地方都是空地,上面什么也没有。天啊,这个是什么地方?
苏瑾走上去,泉水清澈得可以映出她的模样,发现自己有点渴了,双手捧了一口水喝了起来。
过了一会,“啊,好痛!”怎么回事!我不会要被毒死了吧。不行,我才刚活过来,我不能死,忍着刺骨的疼,硬生生的用意志力再坚持。
忍着忍着到最后,苏瑾再也坚持不住了,直接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苏瑾缓缓睁开眼,问道:我这是没死?闻到一种味道,低头看,呕,好臭啊!
身上本来白皙的皮肤现在漂浮着一层污垢,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但是感觉身体并没有不适的地方,就觉得很轻盈,脚步飞快,哪里看得出昨天还是一个发着高烧的病人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洗髓换骨?苏瑾赶紧走到泉水边擦洗干净。
不一会儿就神清气爽。这种感觉真好,浑身上下充满着力气。本来苏瑾是比较瘦弱的,现在她觉得自己壮得可以打晕一头牛!
感觉身体没有任何不适之后,她走到一间茅草屋旁,进去之后发现,这里全部都是一些珍贵的中医典籍,珍藏的绝世孤本。
发达了,发达了,哈哈哈!另一间茅草屋是炼丹的,里面放着很多炼制好的丹药。还有最后一间放着很多武功秘籍,还有修真的法决。
苏瑾很惊讶,修真,丹药这些她前世听都没听过,没想到这个世界这么神奇,还有这么多她前世无法踏足的东西。医术的话现在自己国家的中医反而比较少了,中医要熬药,效果慢,而且现在科技发展快,引进西医后,西医见效快,反而比较多人去学。
苏瑾随手拿起最前面的一本炼体术。这本刚好适合她现在的身体,就盘腿而坐,专心的照着书本练起来了。2个小时后,苏瑾吐出一口浊气,说道:“呼,成功了!炼体术一层了。”
这本炼体术一共十层。苏瑾叹了口气说:“这么慢啊,才一层!”看来自己的天赋不怎么样啊!
古武界的人要是听到苏瑾这么说,那些所谓的修真天才估计要疯了,多少人在这第一层不知道练多久才会成功,少则几个月,多达一两年也有。天才的尚且如此,那些比较普通的人,第一层起码要修炼个好几年才成功。
苏瑾在空间修炼到现在才不到两天,简直就是绝世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