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故意为难
兰心也不知怎地,倒觉得老爷活该,她咧着嘴坏笑,默然不语。
夏倾歌推了推她的脑门,“等会你可要端着点,谨言慎行,切勿把你那幸灾乐祸的嘴脸露出来。”
一肚子坏水被小姐看的明明白白,兰心倒有些不乐意,“小姐,老爷从前是怎么对你的,你应该清楚啊!”
“我们不能见人遇到麻烦就踩人家一脚。”
这种大道理兰心还是明白的,可从前兰心看着老爷对小姐不管不顾,明知金氏和夏云烟他们欺负小姐,还假装不知道,着实可恨。
兰心愤愤不平,又被小姐说了,心里就更不愿意了。
“兰心,人这一生有起有伏,夏林毅活该至此,也是老天爷的安排。”
“可是老爷对小姐就是不好。”
“我不在乎,他在我心中只是个陌生人,不是父亲,所以他的死活,他的命格,都由老天爷来安排,与我无关。”
“兰心知道了。”
随后,夏倾歌就带着兰心去了前厅,老太太穿着花青色对襟衣裳,下穿同色十二幅马面裙。
半白半黑的头发用林玉石抹额牢牢固定住,青丝上铮亮发光,显然是擦了很多头油。
狭长的丹凤眼微微一挑,薄唇紧抿,打量着周围所有的人,一看那模样,就是个尖酸刻薄的主儿。
老太太满头朱钗,已经是迈入古稀之年的老人了,脖颈上还带着一条镶金凤纹璎珞。
这样的打扮,简直就是夏倾歌从前那个时代的土豪。
而且老太太很有意思,非要说她平时都用些什么,吃些什么,很讲究的样子,仿佛在刻意显摆,她过得并不比别人差。
老太太一起身,挺直了腰板,摆出架势,“我们那里天天吃的是山珍海味,用的都是上好的金银首饰,你们看看我这水晶缎面,还是苏绣,再看看我这镶金凤纹璎珞,可是贵玉坊最贵的一条首饰,寻常人家可买不起的。”
夏倾歌绷着脸,想笑也不敢笑,但兰心有些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好了,你收敛点。”
“是!”
夏老太太一看有人在笑话她,还是个其貌不扬的粗使丫头,心中来气。
“你是谁,长相丑陋,身份又低,注意你的礼义廉耻,笑话我,你还没那个资格。”
兰心知道自己错了,可被她这么说,心里倒有些委屈。
夏倾歌温婉的笑笑,“您莫要怪罪她。”
“哎呦呦,这不是夏家的嫡长女吗?现在倒也是个有本事的了,我忘了,你母亲死的早,也不得宠,你现在十五,也是该嫁的年纪了,听说你性子泼辣,喜欢斗嘴斗舌,恐怕没有男人敢娶你吧?若是嫁不出去,夏家可就丢大人喽!”
这简直就和他儿子一个口风,夏倾歌冷哼一声,这人出言不逊,大吹大擂,还喜欢嚼舌根子打听事儿,如此张狂,德行败坏,看来不必跟她客气了。
还没等夏倾歌说完,老太太又开始说起了李氏,“还有你,身为一家主母,怎么这么矫情,也没让我亲戚在这里过的好,吃的好,真是该说啊!”
李氏没反应过来,老太太当即呸了一口,“我以为是你个大度的,没想到村里的人都说你矫情做作,瞧不上我们乡下人,村里的人把我骂的,还有柳娘,他男人偷人就偷人吧,男人都是这般水性杨花,你们管的还真是宽啊。”
说完,老太太重新回头到了座位上,村里的炕头暖,下面再铺上个锦垫,舒服极了。
这城里的绣墩看着漂亮,上面绣着精致的荷花鲤鱼纹,倒显得喜庆,可就不如炕头舒服。
“给我换个绣墩,要么就在椅子上铺个垫子。”
毕竟是夏家的老太太,谁也不敢得罪,下人们闻言,马上照做。
中间本是放着两张半枝莲太师椅,为首的位置是御制紫檀木桌,下人们赶紧搬了出去,换了一张榆木描金人物雕花罗汉床,又放了紫蜀蚕丝锦垫,“老太太,您看这样行吗?”
之间管事压低了几分声音,毕恭毕敬的请老太太过来坐。
“这还差不多,不过这日头高照,我觉得太热。”
一名婢子拿着山水芙蓉纹圆扇,一名婢子拿着美人捶,两边伺候着,老太太舒出了一口浊气,“恩,舒服!”
这时的管事,也如释重负的笑了笑,“小的退下。”
老太太抿了口茶,又开始打量着所有人,这一次,夏倾歌终于知道她为何进来到处打量人了。
只听老太太道,“彩蝶呢!”
婢子道,“还没来。”
“一个妾室就这么嚣张,看来我儿子是太宠她了。”
话一落地,这彩蝶就来了,她头戴点翠凤型翡翠钗,身上穿着绛红色梅花纹纱袍,打扮的十分艳丽,进门的时候,还刮了一眼老太太,笑得假惺惺的,“今儿不知您来,我匆匆打扮一下,来迟了。”
“看来老爷没给你立规矩啊!”
“昨夜伺候老爷太累,今日不能早起,还望老太太见谅。”
其实夏倾歌能看的出来,老太太对他们并无敌意,只是装腔作势,拿出来点威严震慑一下他们。
对于彩蝶,老太太真的很不喜欢她,而且从老太太的眼底,恨不得让这个人赶紧消失。
这时的彩蝶也颇为得意,若是老爷归来,金氏如今不得宠,大夫人不懂情趣,又不会拢住男人的心,所以只有她是最得宠的。
若是老爷不归来,她得到的也是最多的。
但彩蝶不知道的是,恰恰是这个原因,才让老太太对她如此排斥。
“我儿子还有心情和你做哪些荤事儿?他现在……”自身难保。
剩下的话吞回了肚子里,老太太撇撇嘴,“总之,你就是个不要脸的种,自家男人不宜房事太多,否则影响身体你不知道吗?”
众人闻言一愣,夏倾歌正喝着茶,听了这话,差点没呛着,这个时代不管男女老少都是很矜持的。
而老太太这一番话,真的很露骨,但她说出来的时候,竟一点也不害臊。
夏倾歌推了推她的脑门,“等会你可要端着点,谨言慎行,切勿把你那幸灾乐祸的嘴脸露出来。”
一肚子坏水被小姐看的明明白白,兰心倒有些不乐意,“小姐,老爷从前是怎么对你的,你应该清楚啊!”
“我们不能见人遇到麻烦就踩人家一脚。”
这种大道理兰心还是明白的,可从前兰心看着老爷对小姐不管不顾,明知金氏和夏云烟他们欺负小姐,还假装不知道,着实可恨。
兰心愤愤不平,又被小姐说了,心里就更不愿意了。
“兰心,人这一生有起有伏,夏林毅活该至此,也是老天爷的安排。”
“可是老爷对小姐就是不好。”
“我不在乎,他在我心中只是个陌生人,不是父亲,所以他的死活,他的命格,都由老天爷来安排,与我无关。”
“兰心知道了。”
随后,夏倾歌就带着兰心去了前厅,老太太穿着花青色对襟衣裳,下穿同色十二幅马面裙。
半白半黑的头发用林玉石抹额牢牢固定住,青丝上铮亮发光,显然是擦了很多头油。
狭长的丹凤眼微微一挑,薄唇紧抿,打量着周围所有的人,一看那模样,就是个尖酸刻薄的主儿。
老太太满头朱钗,已经是迈入古稀之年的老人了,脖颈上还带着一条镶金凤纹璎珞。
这样的打扮,简直就是夏倾歌从前那个时代的土豪。
而且老太太很有意思,非要说她平时都用些什么,吃些什么,很讲究的样子,仿佛在刻意显摆,她过得并不比别人差。
老太太一起身,挺直了腰板,摆出架势,“我们那里天天吃的是山珍海味,用的都是上好的金银首饰,你们看看我这水晶缎面,还是苏绣,再看看我这镶金凤纹璎珞,可是贵玉坊最贵的一条首饰,寻常人家可买不起的。”
夏倾歌绷着脸,想笑也不敢笑,但兰心有些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好了,你收敛点。”
“是!”
夏老太太一看有人在笑话她,还是个其貌不扬的粗使丫头,心中来气。
“你是谁,长相丑陋,身份又低,注意你的礼义廉耻,笑话我,你还没那个资格。”
兰心知道自己错了,可被她这么说,心里倒有些委屈。
夏倾歌温婉的笑笑,“您莫要怪罪她。”
“哎呦呦,这不是夏家的嫡长女吗?现在倒也是个有本事的了,我忘了,你母亲死的早,也不得宠,你现在十五,也是该嫁的年纪了,听说你性子泼辣,喜欢斗嘴斗舌,恐怕没有男人敢娶你吧?若是嫁不出去,夏家可就丢大人喽!”
这简直就和他儿子一个口风,夏倾歌冷哼一声,这人出言不逊,大吹大擂,还喜欢嚼舌根子打听事儿,如此张狂,德行败坏,看来不必跟她客气了。
还没等夏倾歌说完,老太太又开始说起了李氏,“还有你,身为一家主母,怎么这么矫情,也没让我亲戚在这里过的好,吃的好,真是该说啊!”
李氏没反应过来,老太太当即呸了一口,“我以为是你个大度的,没想到村里的人都说你矫情做作,瞧不上我们乡下人,村里的人把我骂的,还有柳娘,他男人偷人就偷人吧,男人都是这般水性杨花,你们管的还真是宽啊。”
说完,老太太重新回头到了座位上,村里的炕头暖,下面再铺上个锦垫,舒服极了。
这城里的绣墩看着漂亮,上面绣着精致的荷花鲤鱼纹,倒显得喜庆,可就不如炕头舒服。
“给我换个绣墩,要么就在椅子上铺个垫子。”
毕竟是夏家的老太太,谁也不敢得罪,下人们闻言,马上照做。
中间本是放着两张半枝莲太师椅,为首的位置是御制紫檀木桌,下人们赶紧搬了出去,换了一张榆木描金人物雕花罗汉床,又放了紫蜀蚕丝锦垫,“老太太,您看这样行吗?”
之间管事压低了几分声音,毕恭毕敬的请老太太过来坐。
“这还差不多,不过这日头高照,我觉得太热。”
一名婢子拿着山水芙蓉纹圆扇,一名婢子拿着美人捶,两边伺候着,老太太舒出了一口浊气,“恩,舒服!”
这时的管事,也如释重负的笑了笑,“小的退下。”
老太太抿了口茶,又开始打量着所有人,这一次,夏倾歌终于知道她为何进来到处打量人了。
只听老太太道,“彩蝶呢!”
婢子道,“还没来。”
“一个妾室就这么嚣张,看来我儿子是太宠她了。”
话一落地,这彩蝶就来了,她头戴点翠凤型翡翠钗,身上穿着绛红色梅花纹纱袍,打扮的十分艳丽,进门的时候,还刮了一眼老太太,笑得假惺惺的,“今儿不知您来,我匆匆打扮一下,来迟了。”
“看来老爷没给你立规矩啊!”
“昨夜伺候老爷太累,今日不能早起,还望老太太见谅。”
其实夏倾歌能看的出来,老太太对他们并无敌意,只是装腔作势,拿出来点威严震慑一下他们。
对于彩蝶,老太太真的很不喜欢她,而且从老太太的眼底,恨不得让这个人赶紧消失。
这时的彩蝶也颇为得意,若是老爷归来,金氏如今不得宠,大夫人不懂情趣,又不会拢住男人的心,所以只有她是最得宠的。
若是老爷不归来,她得到的也是最多的。
但彩蝶不知道的是,恰恰是这个原因,才让老太太对她如此排斥。
“我儿子还有心情和你做哪些荤事儿?他现在……”自身难保。
剩下的话吞回了肚子里,老太太撇撇嘴,“总之,你就是个不要脸的种,自家男人不宜房事太多,否则影响身体你不知道吗?”
众人闻言一愣,夏倾歌正喝着茶,听了这话,差点没呛着,这个时代不管男女老少都是很矜持的。
而老太太这一番话,真的很露骨,但她说出来的时候,竟一点也不害臊。